英國留學工籤換永居新則出爐

來源:文萃谷 1.27W

新年伊始,英國聯合政府控制移民的“三把火”燒到了T2 工作簽證上。

英國留學工籤換永居新則出爐

繼上週T1 PSW簽證公佈新細則之後,本週英國簽證改革迎來第二波——T2工作簽證轉換永久居留細則出爐。

英國內政部於昨天(2月29日)公佈了將於2016年起實施的T2工作簽證轉換永久居留的最新細則。細則增加了對申請人最低年薪以及工作簽證年限的規定,相比早前大家預測今後工作簽證將無法轉換永久居留的説法,此次宣佈,可謂“起死回生”。

英國內政部移民事務部長格林(Damian Green)解讀新政時説,不是所有來英國工作的人都能享有“永遠生活在英國”的權利,只有“最聰明和最優秀的人”才能最終獲得英國永居。

年薪要求

按照格林的説法,在T2工作簽證細則中,以年薪界定簽證持有人是否優秀,恐怕是英國政府認為最直觀的做法了。

新規定要求,從2016年4月6日起,以T2工作簽證轉換永居的申請者必須滿足年薪35,000英鎊的最低標準,從這一日期往前推算,也就是説2011年4月5日之後申請到工作簽證的申請人,在2016年轉換永居時,必須要滿足這一最低年薪要求。

工作簽證申請永居的年限沒有變化,仍然為5年。

年限變化

新細則除增加了最低年薪的限制之外,T2工作簽證的持有年限也發生了變化。

2012年4月6日之後申請到的Tier 2工作簽證長度從目前的3年+ 2年變為3年+ 3年,如果簽證持有人符合要求,仍然可以在第5年轉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4月6日之後申請的T2工作簽證最多隻能持有6年(3 + 3),也就是説,如果一直不能達到轉換永居的要求,必須在第6年、簽證到期的時候離開英國,然後過 12個月的冷凍期(Cooling off period),才可再次申請T2工作簽證進入英國,或者在英國境內申請其他可轉換的`簽證類型。

另外,2011年4月5日之後、2012年4月6日之前申請的T2工作簽證也有6年的限制;只有2011年4月5日之前申請的T2工作簽證持有人不受6年的限制,可以不斷續簽T2工作簽證。

豁免人羣

新細則對高學歷人羣和短缺工種“網開一面”,有8類博士水平(PHD Level)的工作在2016年之後轉換永居不受最低年薪35,000鎊的限制,只要符合相應工種的最低工資要求即可。

另外,工種屬於短缺工種名單(Shortage Occupation List)的工作也不受最低年薪35,000鎊的限制,只要符合相應工種的最低工資要求即可。

華人糾結

給工籤換永居加上一個年薪限制,聽上去比完全取消轉換權利來得人性化不少,但是35,000鎊年薪對於普通華人工薪階層來説仍然望塵莫及。

相比英國的平均工資標準,華人公司的工資普遍偏低。特別是對於華人在英國從事的傳統行業中醫藥業和餐飲業從業者來説,能夠達到目前申請工作簽證所要求的最低年薪23,000鎊已經不易。

如今再次提高最低年薪標準,無疑是政府希望把這一部分技術含量低、工資低的工籤持有人擋在永居門外,以確保英國移民的“純淨度”,降低英國移民的淨增長。

而希望憑藉誠實勞動、在英國打拼出自己一片天空的華人來説,今後將面對的不僅是家鄉——異鄉環境變化的艱難抉擇,更需面對的還有身份無法獲得社會認同的迷惘。

龍年伊始,迎接一波接一波的移民新政,英國的華人們似乎都還心有餘悸,感覺就像半夜裏樓上突然扔了一隻靴,你卻無法入睡,因為徹夜在等另一隻。

改過了T1PSW,給T2設置了年薪門檻,接下來,今年簽證政策改革的第三波或許會是配偶簽證(Spouse Visa),這個怎樣改,我們只有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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