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中的安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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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建築施工多數是露天作業,受環境、氣候的影響較大;建築施工隊伍是一個多工種組成的隊伍,人員多、工種繁雜,再加上施工隊伍分幾處同時作業,管理不大方便,所以安全生產難度大。下面就來跟着小編一起看看建築施工有哪些安全技術吧!

建築施工中的安全技術

  一、建築施工安全特點

(一)建築產品的多樣性和施工條件的差異性,決定了建築工程施工沒有固定的通用的施工方案。因此,也就沒有通用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建築施工的季節性和人員的流動性,決定了在建築施工企業中季節工、臨時工和勞務人員佔相當大的比例。因此,安全教育和培訓任務重,工作量大。

(三)建築安全技術涉及面廣,包括高處作業、電氣、起重、 運輸、機械加工和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多專業的安全技術。

(四)施工的流動性與施工設施、防護設施的臨時性,容易使施工人員產生臨時思想,忽視這些設施的質量,使不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以致爆發事故。

(五)健築施工行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是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觸電、坍塌和物體打擊。防止這些事故的發生是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重點。

 二、建築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一)各級施工管理單位的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和認真執行《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各項規定;各工種的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凡是不瞭解建築安全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參加施工。

(二)為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必須在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施工平面佈置。一切附屬設施的搭設、機械安裝、運輸道路、上下水道、電力網、蒸汽管道和其它臨時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組織設計場區規劃中仔細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間。

(三)施工現場周圍應設柵欄,有懸崖、陡坡等危險的地區設柵欄和警戒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地面應平整,溝、坑應填平或設置蓋板。

(四)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五)施工現場的一切機械、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七)施工現場內一般不準架設高壓線路。如必須架設時,應與建築物、工作地點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工地內架設電氣線路,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八)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電鑽、電刨等),要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九)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十)各種纜風繩及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一)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或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鞋與帶釘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備的炸藥、油漆、氧氣等危險品,應按國家規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夜間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應有常用電燈,還要備有獨立電源的照明燈。

(十四)寒冷地區冬季施工,應在施工地區附近設置有取暖設備休息室。施工現場和職工休息處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應符合防火和安全衞生的要求。

  三、施工現場安全要求

隨着城市內建築的增多,建築場地的狹窄,高層建築的發展,對文明施工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從施工現場保證安全出發,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一)施工現場的周圍要設置圍欄、屏障等,並張貼標誌或懸掛標誌牌,夜間要設置紅燈,防止有人誤入,發生危險。

(二)施工現場一切材料按規定的位置堆放。砂石成方,磚、木成垛。預製構件的堆放,大型屋面板一摞不超過6塊,小型空心板、槽型板一摞不超過8塊。現場中拆除的模板和廢料應及時清理或堆放在指定地點。

(三)施工現場應符合安全衞生要求。施工組織設計中應詳細規定施工現場內的附屬設施、機械裝置、倉庫、運輸道路、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蒸汽和壓縮空氣管道及其它臨時工程的和規格,並要嚴格執行。其佈局既要合理、安全、美觀,又要不影響施工作業的正常進行。

(四)建築施工如面臨馬路、住宅、廠區,在建築物的毗鄰一側要隨着建築物的升高而加設安全立網,防止雜物落下,保持美觀文明。

(五)施工現場的道路要儘量減少交叉,而且要寬、直、平,保證車輛和人員安全通行。

  四、土石方工程安全要求

(一)一般要求。建築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很多,施工時要挖掘許多坑、溝、槽,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為了防止意外,要求土石方工程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天然氣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的調查和勘察工作。挖基坑、井坑時,應視土壤的性質、濕度和深度設計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對特殊的溝坑,必須專門設計進行開挖。在建築物旁開挖基槽或深坑,一般不許超過原建築物的基礎深。如必須超過,則應分段進行,每段不得長2米。挖出的泥土和坑邊堆放的料具,必須堆積在坑邊0.8米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米。另外,挖掘中發現不能辨認的物品,應立即報告上級進行處理。

(二)手工挖掘安全要求。手工挖掘土石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可掏空底腳,以免塌方。在同一坡面作業時,不得上下同時開挖,也不得上挖下運。為了避免塌方和保證安全,開挖深度和坡度要符合有關規定。

(三)機械挖掘安全要求。使用機械挖掘土石方前,應發出信號。在挖掘機推杆旋轉範圍內,不許進行其它作業。推土機推土時,禁止駛至坑、槽和山坡邊緣,以防止下滑翻車。推土機推土的最大上坡坡度不得超過25℃,最大下坡坡度不得超過35℃。

  五、高處作業安全要點

高處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建築施工中高處作業佔有很大的比重,高空墜落事故也很多。按以下要點作業,有利於保證作業安全。

(一)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貧血症、癲癇病和其它不適應症的.人員,均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如穿軟底鞋戴安全帽;懸空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三)高處作業點下方必須設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的施工,必須在高度4—6米外設一層固定的安全網,每隔四層樓再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並同時設一道隨牆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

(四)電梯口、樓梯口、預留洞口和上料口,均要設圍欄、蓋板或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所有的出入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蓆棚。

(五)施工過程中,對尚未安裝的陽台周邊,無邊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腳手架外側,跑道(斜道)兩側和卸料台的外側,都必須設置1米高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六)腳手架必須堅固、穩定,能承受允許的所載荷,在各種氣候條件下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對高度10米以上的腳手架,應在操作層下面增設一層架板或安全網,作為安全層。

(七)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必須先在上面搭設跳板或在下方滿搭安全網。

(八)層高3.6米以下的室內作業所用的鐵凳、木凳及人字梯等,一定要拴牢固,並設置防滑裝置;直梯底部要採取防滑措施,頂端應捆紮牢固或設專人扶梯。

  六、拆除工程安全要點

對建築物進行拆除,稱拆除工程作業。由於這類建築物多已危舊,作業地點也較雜亂,因此在作業中要特別注意安全,進行拆除工程作業的安全要點如下:

(一)拆除作業之前,先對被拆除物結構強度進行全面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

(二)將各種管線切斷或遷移。

(三)在拆除物周圍設安全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四)對倒塌危險的結構物要臨時加固。

(五)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地順序進行,禁止數層或室內外同時拆除。

(六)拆除建築物時,樓板上不準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

(七)採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先經設計計算,並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以後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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