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單員《基礎理論》考點:原材料採購跟單概述

來源:文萃谷 3.06W

跟單員考試已經不遠了,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基礎理論》部分,關於原材料採購跟單概述的考點,希望能對大家的複習有幫助,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網!

跟單員《基礎理論》考點:原材料採購跟單概述

 原材料採購跟單概述

原材料採購跟單的目的在於滿足對外合同執行中對原材料的需求,即在規定的期限,獲得必需的原材料,避免企業停工待料。

一、採購的含義(考點)

採購通常主要指組織或企業的一種有選擇的購買行為,其購買的對象主要是生產資料。

具體包含以下一些基本含義:

1、所有采購都是從資源市場獲取資源的過程

2、採購既是一個商流過程,也是一個物流過程

3、採購是一種經濟活動

二、原材料採購的原因(略)

 三、原材料採購中經常出現的問題(考點)

原材料到底能不能按時供應,跟單員有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要做。在原材料等採購跟單工作中,跟單員要事先預計到可能發生的問題,其關鍵環節主要在原材料供應商、採購方企業等控制方面。原材料供應商可能由於管理、生產、技術等多方原因而出現未能按期提供原材料。採購方企業也有可能由於供應商選擇不當或自己工作不到位等原因使供應商未能及時提供原材料。

(一)原材料供應商方面的原因

1、管理能力方面:生產交貨時間計算錯誤;生產、採購進程管理不健全;質量管理不到位;對再轉包管理不嚴;交貨期責任意識不強

2、生產能力方面:超過產能接單;臨時急單插入;小批量訂單需合起來生產;需調度的材料、零配件採購延遲,生產量掌握不正確;不合格品產生較多

3、技術能力方面:超過技術工藝標準接單;對新下單產品不熟悉;機器設備故障率高

4、其他方面:員工工資低造成工作不努力;春節期間員工流動性大,節後招工不足;企業經營業績不佳,經營者考慮調整經營方向等。

(二)採購方企業方面的原因

1、對原材料供應商瞭解甚少。採購方對原材料供應商的生產能力或技術能力調查不深入,出現原材料供應商選定失誤;

2、技術要求不明確.

3、溝通不夠.

4、資金問題.

5、信用危機

6、跟單經驗.

 訂單生效條件

根據各國合同法規定,一項合同即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要成為有效合同,除買賣雙方就交易條件通過發盤和接受達成協議外,還需具備下列有效條件:

1.當事人必須具備簽訂合同的行為能力。簽訂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主要有自然人或法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除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簽訂合同的能力加以限制外,對某些合同的簽訂主體還作了一定的'限定,例如:規定只有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才能簽訂對外貿易合同;沒有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或經濟組織,如簽訂對外貿易合同,必須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行。

2.合同必須有對價或約因。所謂對價(Consideration),即指當事人為了取得合同利益所付出的代價,這是英美法的概念。所謂約因(Cause),即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這是法國法的概念。按照英美法和法國法的規定,合同只有在有對價或約因時,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合同,無對價或無約因的合同,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3.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5.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各國法律都認為,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真實的,該合同才能成為一項有約束力的合同,否則,這種合同無效或可以撤銷。

(2006年試題)

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 ACD )

A、當事人有行為能力 B、合同必須是書面的

C、合同有對價約因 D、合同內容合法

 四、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

1996年6月14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29屆年會上通過了《電子商業示範法》。該示範法允許貿易雙方通過電子手段傳遞信息、簽訂買賣合同和進行貨物所有權的轉讓。

我國《合同法》第11條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可載內容的形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