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備考技巧之方法篇

來源:文萃谷 2.17W

  1、考點細琢磨

企業法律顧問備考技巧之方法篇

選擇一套好的教材、制定一個好的學習計劃,持之以恆的決心督促自己學習,這些固然都很重要。但是司法考試不但要熟識法律條文,還要有法學理論功底,因為許多考題是針對理論來設計的,並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考生要理解法律原理、法律精髓,懂得法律條文背後的意義。法律博大精深,每個部門法後的法理意義掌握起來,絕非三個月就可搬到的,所以相對於法學理論,考點的準確掌握則更為重要。進入司法考試範圍的考點很多,選擇一個好的複習方法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也不能輕易的放棄任何一個可能考的知識點,要精確掌握。不管選擇何種教材,都要按照書中倡導的體系着手,抓住知識結構,從知識的本質入手,領會其實質,仔細耐心的研讀。最好可以自己總結圖表,結合真題中的案例進行訓練,在對比分析中揣摩,在難點突破中掌握。接着,再按照書中的考察方向提示,把一個一個的考點拎出來,逐一排查,逐一消化。就這樣,一個一個的考點越來越明確了,一個一個的考點越來越鞏固了。最後,接點在哪裏,有沒有內在的聯繫,以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

  2、知識點細記

對於司法考試來講,理解、掌握法律法規應該是最重要的。如何理解、掌握法律法規既是記憶問題,又是技巧問題;既要有理論的掌握,又要有實踐的練習。此外,知識點的考察也愈發精細,不能看過知識點以後沒有任何敏感性。比如,《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稱“本法所稱物權,是指……,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那佔有算不算物權?為什麼沒有規定佔有?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學習法律法規的時候做到以下兩點:第一,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法條內容。1、概念要理解。法律術語的內涵和外延,許多朋友學習了很多年法律,可什麼是法律關係的概念也説不清楚,要知道法律是應用型學科啊。2、數字要記清。現在考試很容易就出現關於數字上的問題,如果沒有一個準確的記憶,當我們看到題目熟悉相關內容,可就是不確定數字沒辦法正確答題時,後悔晚矣。比如,《擔保法解釋》中規定了擔保實現的時效,《物權法》又進行了規定,那兩種規定的具體時間是多少?3、例外情形要分明。法律法規中有許多例外情況,這些例外情況往往是考試的重點,所以我們必須將各種例外情形一一掌握。第二,學會實踐運用。司法考試直接考法條的題目越來越少,出題老師更多的是用案例結合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來考察我們對法條的掌握。所以我們必須在理解法條的基礎上多分析案例,把所學內容應用到實踐當中。總之,在學習法律法規時,應該帶着問題去學,並結合相關的案例,這樣有助於我們加深對法條內容的理解。

  3、真題細做

歷年真題對考生來説同樣是至關重要的,每一個考生都不能輕視它。

細做歷年真題有四大好處:從歷年真題可以求“真”,通過對歷年真題本身的認真解析,我們才能知道司法考試考什麼,怎麼考,什麼風格,諸如此類。反之,從理論入手,甚或從法條入手,是萬萬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的,你皓首窮經,把古今中外所有法學家的著作讀個底朝天,也不會對司法考試有一點切身的體會,更何況僅僅參加一個以理論為導向的'培訓

從歷年真題可以把“脈”,通過對歷年真題的研究,我們可以牢牢把握住出題人歷年的命題方向,更重要的是預測到他們未來的命題方向。根據新東方北斗星司法考試研究中心的統計,司法考試每年考點的重複率平均在75%以上,所不同的只不過是命題的方向或曰角度的變化而已。而從歷年真題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些出題人的思路,邏輯的走向和命題的脈絡。這顯然也不是那些機械的理論主義者所能把握的。

從歷年真題可以取“巧”,通過對歷年真題的總結和昇華,我們可以提煉出眾多簡單高效的做題技巧,從而遊刃有餘,從容上陣。與之形成強烈諷刺的是,理論學得過多,做題時容易想得太多,難以取捨,實為司考大忌。博士考不過碩士,碩士考不過學士的原因,正在於此。

從歷年真題可以糾“錯”,我們每學習一段時間,都需要三省吾身,問問自己,這一段學習效果怎麼樣、學習是否到位?要檢驗學習的效果,糾正學習中的錯誤,只有“到真題中去”,到歷年真題中去檢驗之,去改正之,進而提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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