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應考人員考場須知及答題要求

來源:文萃谷 3.15W

1、考生在考試前15分鐘憑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後將准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應考人員考場須知及答題要求

2、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後60分鐘內不能交卷出場。

3、考生只准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軟橡皮、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書籍、筆記、紙張、報刊、塗改液等物品進入考場(除開卷考試科目外)。開考後不得借用文具和計算器等物品。

4、嚴禁將電子記事本、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尋呼機、手機或其它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考場。

5、考試鈴響後開始答題,考生應查看試卷是否與考生報考的科目相符,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

6、考生應首先在試卷或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寫姓名、准考證號、科目、級別、單位等,不得超過裝訂線。屬標準化考試,考生應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姓名,填塗准考證號、級別、科目,否則按違規處理。

7、考生在試卷或答題紙上答題一律使用黑色鋼筆(簽字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用紅色和其它顏色的筆或鉛筆答卷,所答試卷作廢,在草稿紙上作答無效。屬標準化考試,在答題卡上答題一律使用2B鉛筆填塗,需塗改用塑膠橡皮擦。不得在試卷、答題紙或答題卡上作與答題無關的任何標記,否則,考試答題卡作廢。

8、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試題答案,嚴禁交換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場內禁止吸煙、交卷後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9、考生必須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試工作人員。

10、考試結束鈴響,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答題紙或答題卡扣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1、除主考、巡考、監考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12、《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13、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或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3科)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14、 考生須用試卷作答用筆將工作單位、姓名、准考證號分別填寫在答題卡和試卷相應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考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試卷,不予評分。

15、 對於2天的考試,考生都必須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塗黑。如有改動,請考生務必用橡皮將原選項的填塗痕跡擦淨,以免造成電腦讀卡時誤讀。在答題卡上書寫與題意無關的語言,或在答題卡上作標記的,均按違紀試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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