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省羅定市直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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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廣東省羅定市直事業單位用人不足的問題,經羅定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34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現制定方案如下:

2016廣東省羅定市直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一、招聘對象

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要求為18-35週歲(1980年11月1日至1997年11月1日出生),崗位確有需要的,可放寬至45週歲以下(1970年11月1日之後出生)。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報名辦法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7日-12月9日(8:30-11:30、14:30-17:30)。

報名地點:羅定市人才工作服務局二樓(羅定市國際酒店往城雕方向100米右側),電話:0766-3838663。

(二)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閲讀公告內容,準確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後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到現場報名。

2.報名現場提交資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等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審查後退回);《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附件2,A4紙正反面打印);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相片背後寫上姓名)。

3.初步審核。經審核通過後,於2016年12月15日-12月16日(8:30-11:30、14:30-17:30)到羅定市人才工作服務局二樓領取准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於報名截止之日(2016年12月9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徵得工作單位同意,並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5.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在報名現場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五、考試

綜合類崗位:筆試+面試

教育類崗位:筆試+面試+專業技能實操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本次筆試共分二類:

(1)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8日15:00,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場:羅定市技工學校。具體筆試時間以准考證通知為準。

3.其它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筆試成績在羅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

進入面試的人選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在羅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佈。不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

3.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4.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在羅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有關規定,統一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由羅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四)專業技能實操(教育類崗位)

採用本專業的實操題目,實操題目在開考前三天對入圍考生公佈,主要測試考生對設備的使用及熟練程度。入圍考生可在開考前一天到指定地點熟悉場地及模擬實操。具體測試實操時間、地點另定。

專業技能實操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五)成績

綜合類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教育類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20%+專業技能實操成績×20%

考試總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於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並通過查閲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羅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進行公示。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後辦理相關手續,兑現相應待遇。

諮詢電話:0766-376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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