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估師的分類

來源:文萃谷 1.2W

導語:你對於保險公估師的分類是否清楚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為你科普一下保險公估師的分類這一知識點吧!

保險公估師的分類

  一、按業務活動順序分類

根據保險公估人在保險公估業務活動中先後順序的不同,保險公估人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承保時的公估人,一類是理賠時的公估人。

(一)承保時的公估人

承保公估人主要從事保險標的的承保公估,即對保險標的作現時價值評估和承保風險評估。由承保公估人提供的查勘報告是保險人評估保險標的風險,審核其自身承保能力的重要參考。現時價值評估和承保風險評估是國際保險公估人新拓展的業務領域。

(二)理賠時的公估人

理賠公估人是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受託處理保險標的的檢驗、估損及理算的專業公估人。保險理賠公估人包括損失理算師、損失鑑定人和損失評估人。損失理算師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後,計算損失賠償金額,確定分擔賠償責任的理算師,他們主要確定保險財產的損失程度,確認是否全損或可以修復,修復費用是否超過財產的實際價值。根據國際保險實務習慣,損失理算師又分為陸上損失理算師與海損鑑定人。前者是處理一般非海事保險標的的理賠事項的理算師,後者則是專門處理海事保險標的理賠事項的理算師。損失鑑定人是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的保險公估人,具體的説,他們負責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有除外責任因素的介入,是否有第三者責任發生,進行損失定量等。損失評估人是指接受被保險人的委託,辦理保險標的的損失查勘、計算的人。他們通常只接受被保險人單方面的委託,為被保險人的利益而從事保險公估業務。

  二、按業務性質分類

按照業務性質的不同,保險公估人可分為三類。

(一) 保險型公估人

這類保險公估人側重於解決保險方面的問題,他們熟悉保險、金融、經濟等方面的知識,但對其他專業技術知識知之甚少或者完全不知,對於技術型問題的解決職能作為輔助。

(二) 技術型公估人

這類保險公估人側重於解決技術方面的問題,其他有關保險方面的問題涉及較少。

(三) 綜合型公估人

這類保險公估人不僅解決保險型問題,同時還解決保險業務中的技術問題。綜合型保險公估人由於知識全面,經驗豐富,越來越為社會所需。

三、按業務範圍分類

根據保險公估人從事活動範圍的不同,保險公估人可以分為三類。

(一) 海上保險公估人

海上保險公估人主要處理海上、航空運輸保險等方面的業務。海上保險和航空運輸保險均為國際型的保險,在國際上,船舶保險中的船身價值或其修理規模和費用的確定均與船舶的種類、噸位、用途直接相關,船上設備、機器、引擎、發電機等也有專業要求,保險公司必須請船舶公估公司處理;航空貨物運輸保險中的貨運檢驗涉及發貨人、收貨人、承運人和保險公司多方利益和責任,各方當事人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保險公司通常委託居於獨立地位的保險公估人處理,海上保險公估人由此應運而生。

(二) 汽車保險公估人

汽車保險公估人主要處理與汽車保險有關的業務。汽車保險在各國保險市場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公估人也由此分外重視汽車保險公估。汽車保險公估人蔘與汽車保險理賠公估,不僅可以減少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之間在修理費用、重置價值方面的直接衝突,避免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與被保險人、汽車修理行會合謀騙取保險賠款,而且可以有效制止汽車保險理賠中的不正當行為,使各保險公司在公平的市場環境中平等競爭。

(三) 火災及特種保險公估人

火災及特種保險公估人主要處理火災及物質特種保險等方面的業務。隨着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財產保險的承保範圍日益擴大,保險理賠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保險公司自行處理理賠的難度加大,因此大量擁有專業技術的保險公估人的出現,滿足了火災和特種保險的需要。

  四、按委託方不同分類

根據委託方的不同,保險公估人可以分為兩類。

(一) 接受保險公司委託的保險公估人

接受保險公司委託的保險公估人,儘管是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但他們必須站在中立的立場處理保險承保和保險理賠。

(二) 只接受被保險人委託的保險公估人

只結受被保險人的委託處理索賠和理算,而不接受保險公司委託的保險公估人。

從保險公估人與委託方的關係來看

保險公估人可分為僱傭保險公估人和獨立保險公估人。

(一) 僱傭保險公估人

僱傭保險公估人是指長期受聘於某一家保險公司,按該公司的委託或指令處理各項理賠業務,這類公估人一般不能接受其他保險公司的委託業務。

(二) 獨立的保險公估人

獨立的不公估人是指可以同時接受數家保險公司的委託處理理賠事務,其間的委託與被委託關係是暫時的,一旦公估人完成了保險公司的委託業務,他們之間的委託關係也相應結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