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考點:財產清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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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正在緊張進行中,以下《會計基礎》複習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2016山東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考點:財產清查程序

  財產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財產清查組織;

(2)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確定清查對象、範圍,明確清查任務;

(4)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5)清查時本着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賬簿記錄等,後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填制盤存清單;

(7)根據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賬項清查結果報告表。

  擴展: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後的一個月內開始陸續對外公佈。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在七個工作日能知道成績。

  合格標準

試卷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60分(部分地區如雲南,合格分數視整體考生情況而定,有可能是50分)。

  資格認定

考試成績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後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可從事會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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