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仿真題答案

來源:文萃谷 1.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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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單項選擇題

2016年北京市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仿真題答案

1.A【解析】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分為:①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

刑、無期徒刑和死刑;②附加刑,包括罰金、剝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2.B【解析】高級會計師任職的基本條件:①較系統地掌握經濟、財務會計理論和專業知

識:②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擔負一個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③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會計師職務2至3年;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大學本科畢業並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④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

3.C【解析】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

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4.A【解析】單位會計工作管理的責任主體是單位負責人。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

法》規定,單位負責人負責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並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5.B【解析】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會計資料在合法性、真實性、完整

性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脱責任。接替人員不對移交過來的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上的責任。

6.D【解析】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要求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

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7.B【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對於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行

為.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在予以通報的同時,可以對單位並處5 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8.A【解析】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月度和季度財務會計報告的保管期限為3年,年度財務會

計報告(決算)的保管期限為永久。

9.C【解析】《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會計人員迴避制度作了嚴格規定。單位負責人的直

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

10.C【解析】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單位,必須向會計繼續教育主管部門申請,

經批准取得許可證書後,才能從事該工作。

11.A【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必須具備的條

件如下:①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②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③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12.D【解析】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

政府財政部門批准,並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製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13.B【解析】根據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這是會計

機構內部牽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

14.A【解析】會計憑證按填製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

證的填制必須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做到內容真實、項目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15.B【解析】基本存款賬户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

賬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賬户。

16.D【解析】停業税務登記,是納税人在停業時,向税務機關辦理的一種暫時停止税務

事項的登記。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商户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税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

17.B【解析】填制會計憑證時,有角分的後不加整或正;阿拉伯數字金額中間有幾個“0”時,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零”字;漢字大寫數字金額一律用正楷或者行書書寫,不得用簡化字代替。

18.A【解析】會計法律制度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並依靠社會輿論和良心來實現,具有很強的自律性。因此,自律性是會計法律制度與會計職業道德在性質上的區別。

19.B【解析】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核臨時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20.C【解析】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二、多項選擇題

【解析】《税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凡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税收入、應税財

產或應税行為的各類納税人,均應當儆照《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税務登記。

【解析】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包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以

政府財政部門為主體的政府監督和以註冊會計師為主體的社會監督。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

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一個單位是否需要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一般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①單位規模的大小;②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③經營管理的要求。

【解析】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

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範性文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屬於會計部門規章;《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財務通則》屬於會計規範性文件。

【解析】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税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教報告表的

主要內容包括:税種、税目、應納税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項目;適用税率或者單位税額;計税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應納税額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額;税款所屬期限等。

【解析】會計核算的內容,是指應當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事項。《衝華人民共

和國會計法》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①款項及有價證券的收付;②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③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④資本、基金的增減;⑤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⑥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⑦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解析】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開業税務登記的納税人分為以下兩類:①領取營業執

照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其包括:企業,即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或組織,包括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以及各種聯營、聯合、股份制企業等;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户;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②其他納税人。上述以外的納税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税務登記。

【解析】委託代理記賬委託人的義務包括:①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

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②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③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④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國有的和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

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規定了只要是大中型企業就應當設置總會計師。

【解析】銀行結算賬户按照用途的不同,可以分為: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

户、專用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

【解析】會計資料是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

事項的資料,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

【解析】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

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解析】忠於職守要求會計人員忠實於服務主體、忠實於社會公眾、忠實於國家,

嚴格執行崗位規範,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切實對單位、對社會公眾、對國家負責。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

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和蓋章。

【解析】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財務情況説明書至少應包括:①企業

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②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③資金增減和週轉情況;④對企業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解析】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

10年、15年和“25年五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第一天算起。企業和其他組織的年度財務報告(決算)(包括文字分析)、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應永久保存。

【解析】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對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註冊登記情況;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和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持證人員遵守會計職業道德情況;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解析】會計處理方法是指在會計核算中所採用的具體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確

認法,企業所得税的會計處理方法,存貨計價法,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編制合併會計報表的方法,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方法等。

【解析】税款徵收方式,是指税務機關根據各税種的不同特點和納税人的具體情況

而確定的計算、徵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我國税款徵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①查賬徵收;②查定徵收;③查驗徵收;④定期定額徵收;⑤代扣代繳;⑥代收代繳;⑦委託代徵;⑧其他方式,例如,郵寄申報納税、自計自填自繳、自報核繳方式等。

【解析】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意義主要體現在:①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

能有效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②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是培養高素質會計人才的`重要措施;③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有利於反腐倡廉,進而有助於形成全社會的清正廉潔之風。

  三、判斷題

1.×【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

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應當保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2.√【解析】會計人員進行會計工作交接時,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3.√【解析】無保留意見是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最好評價,表明被審計的財務報告是真實、公允、合理的,是可以信賴的。

4.√【解析】專用存款賬户主要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支取現金應按照具體規定辦理。單位銀行卡賬户的資金必須由基本存款賬户轉賬存入,該賬户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5.×【解析】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且應按月順序編號,即每月從第一號編起,順序編至月末。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或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6.×【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21條規定,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由具備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承接,個人不得承接代理記賬業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職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7.×【解析】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須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應當將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併對外提供。

8.×【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規定,背書人是指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或粘單上簽字或蓋章,並將票據交付給受讓人的票據收款人或持有人。

9.√【解析】《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規定,財政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並作為會計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10.×【解析】偽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指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為

前提編造不真實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是指用塗改、挖補等手段來改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的真實內容,歪曲事實真相的行為,即篡改事實。

11.X【解析】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礆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12.X【解析】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户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13.√【解析】對會計人員的表彰獎勵應注意將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有機結合起來,具體形式有:晉升工資、職級,發放一定數額的獎金,授予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在公共媒體上積極宣傳其先進事蹟等。通過表彰獎勵先進,可以樹立學習上的榜樣,進一步調動廣大會計人員模範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範的積極性,不斷推動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活動。

14.√【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40條規定,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腐、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5.√【解析】總會計師是單位的行政領導成員,協助單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領導人負責。

16.√【解析】會計工作迴避制度實行有限迴避。由於單位負責人是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責任主體,所以對單位負責人以外的其他單位領導人就沒有作限制性迴避規定。

17.×【解析】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批准,並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製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18.√【解析】誠實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則,也是會計職業活動和職業道德的精髓。

19.√【解析】納税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税務機關應當視為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税收徵收管理。

20.×【解析】增值税專用發票隸屬於國家税務局管理範圍,其式樣和印製及管理規定均由國家税務總局制定。

  四、案例分析題

(一)

【解析】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有關制度的規定。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分為:

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崗位;出納崗位;

稽核崗位;資本、基金核算崗位;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工資核算、成本核算、財務成果核算崗位;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崗位;總賬崗位;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解析】對於會計職業活動而言,客觀主要包括兩層含義:①真實性,即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活動為依據,對會計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②可靠性,即會計核算要準確,記錄要可靠,憑證要合法,與題中郭某的行為無關。

4.C【解析】廉潔就是不貪腐錢財,不收s賄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體按照一定的標準。自己約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過程。

【解析】只有追究刑事責任,才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

(二)

1.B【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税務登記。

【解析】開立基本存款賬户時應提交的證件有:營業執照正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

【解析】基本存款賬户是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賬户,經營活動的日常

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均可通過該賬户辦理。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户。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61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税務機關報告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 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 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解析】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

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用於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解析】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託、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任何一項的,支票都為無效。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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