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主治醫師章節考點:小兒膀胱腫瘤的治療原則

來源:文萃谷 2.65W

Ta、T1及侷限的分化較好的T2期腫瘤,可採用保留膀胱的手術。

外科主治醫師章節考點:小兒膀胱腫瘤的治療原則

較大、多發、反覆發作及分化不良的.T2期和T3期腫瘤以及浸潤性鱗癌和腺癌,應行膀胱全切除術。

  (一)表淺腫瘤(Tis、Ta、T1)的治療

原位癌(Tis)可行化療藥物或卡介苗(BCG)膀胱灌注治療。若癌細胞分化不良,癌旁原位癌或已有浸潤並出現明顯膀胱刺激症狀時,應及早行膀胱全切除術。

Ta、T1期腫瘤,以經尿道膀胱腫瘤切除術(TURBt)為主要治療方法。

  (二)浸潤腫瘤(T2、T3、T4期)的治療

T2期分化良好、侷限的腫瘤可經尿道切除或行膀胱部分切除術。

T3期腫瘤如分化良好、單個侷限、如病人不能耐受膀胱全切者可採用膀胱部分切除術。

T4期浸潤性癌常失去根治性手術機會,平均生存10個月,採用姑息性放療或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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