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投保不用再按新車算錢

來源:文萃谷 1.76W

商業車險事關萬千家庭利益,但高保低賠、第三者責任險不包括車主或司機家人、車險購買之後不能及時生效等諸多“霸王條款”多年來一直被社會詬病。那麼,下文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二手車投保不用再按新車算錢

  廢除“高保低賠”,完善代位追償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庹國柱指出,示範條款最大的亮點,就是妥善解決了困惑消費者的 “高保低賠”和“無責不賠”的問題。

什麼是高保低賠?一輛使用了10年後價值僅5萬元的舊車,在投保商業車險時須按10萬元的新車價繳納保費,出險卻只按舊車價理賠。對此問題,示範條款明確,保險金額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這樣,舊車投保就無需按照新車購置價交保費,保險期間被保險機動車發生全部損失,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進行賠償,而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將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這對被保險人是非常有利的規定。”庹國柱指出,這種制度安排,為下一步過渡到實行按車型定價奠定了基礎——“車型定價”更能客觀和直觀地反映不同車型的實際風險暴露以及維修成本水平,使得風險保費與實際風險暴露實現匹配。

據悉,去年10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向財產保險行業發佈車型標準數據庫,數據庫覆蓋1895個汽車廠商的1915個品牌和16萬款車型信息。“在行業示範條款基礎上,各公司可以創新車險產品。可以想見,‘車型定價’是未來車險費率改革的大方向。”庹國柱説。

所謂“無責不賠”,是指按現行條款,發生車損事故本車無責任時,對於第三者造成的本車損失要求被保險車輛直接向責任人追償,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此次示範條款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並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這就較好解決了長期困擾被保險人在車險事故中本車無責任時,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問題。”庹國柱説,考慮到以往代位追償成功率很低,追償成本很高的實際,為了鼓勵被保險人盡力協助追償,示範條款規定保險人在追償之前賠償被保險人時,有30%的免賠,等於是讓消費者分擔部分追償成本。

  刪減15項爭議內容,擴大保險保障範圍

2013年,全國車險涉訴案件達到60萬餘起,很多案件是由於車險條款不夠規範或存在歧義所致。比如,以前的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將被保險人和駕駛人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列為免責範圍,這些家庭成員在事故中發生人身傷亡,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這種規定引起長時間的關於什麼是保險中的“第三者”的爭議,也因此引發不止一起法律訴訟。

而此次示範條款將“投保人”納入第三者範圍,並進一步明確了“車上人員”的範圍為“發生意外事故的瞬間,在被保險機動車車體內或車體上的.人員,包括正在上下車的人員”,擴大了被保險人範圍。

“示範條款將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因為本車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納入保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如果再發生駕駛人員因倒車操作意外致妻子、子女傷亡,就不會因為拒賠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庹國柱指出,示範條款對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爭議較大的“車上人員在被保險機動車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等15項內容進行了刪減,從而進一步擴大了保險保障範圍。

示範條款還對主險、附加險的種類進行了大幅度調整。比如,將老條款裏的兩種主險,即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重新設計為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和全車盜搶險四種,此外還大刀闊斧地修訂和重新設計了附加險,將以往30多種附加險整合為11個。

“新條款實施後,發生前述風險導致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可直接在主險下獲得賠付。刪除了的23個對消費者實際風險保障意義不大,或者部分保險人已經將其作為增值服務的附加險,這些附加險沒有必要再讓消費者選擇投保,例如現行附加更換輪胎服務、附加送油、‘搭電’啟動服務、附加拖車服務等。”庹國柱認為,把這些服務內容放入主險的責任,大大方便了投保人,也減少了消費者的負擔。

  示範條款體現人性化,投保可即時生效

今後,車險消費者在投保時將領到一本字體清晰、表述通俗的小冊子,取代之前字體密密麻麻、表述拗口費解的幾頁保險合同。業內人士認為,示範條款充分體現了此輪改革的要義即合法性、合理性、通俗性、人性化原則。

對比2009年版商業車險條款,此次示範條款精簡優化了保險條款體系和結構,除對特種車、摩托車、拖拉機,單程提車單獨設置條款外,其餘機動車均採用統一的保險條款。同時,對責任免除中免責事項進行歸類梳理,一方面將免賠率與免賠額單獨列明,另一方面將責任免除條款劃分為不保情形、原因除外、損失和費用除外三類。

據中保協有關負責人介紹,為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此次條款修訂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作出選擇,允許有條件的保險公司自行設計投保單。

“當然,這個示範條款並不是盡善盡美的,在不少方面還有待改進。另外消費者還關心與條款配套的費率有多大變動,能否享受更為實惠的保費。費率規章如果也制定得更加有利於消費者,那就更好了。”庹國柱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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