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點歸納

來源:文萃谷 1.55W

合同法律關係的構成

2016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點歸納

  (一)合同法律關係的概念

1、概念

合同法律關係是指由合同法律規範調整的、在民事流轉過程中所產生的(通過當事人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

2、合同法律關係的要素

合同法律關係包括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

  (二)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

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是參加合同法律關係,享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當事人。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

1、自然人

2、法人

(1)概念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成立,設有一定的組織機構,擁有獨立的.財產或獨立經營管理的財產,能以自己的名義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並能在法院起訴和應訴的社會組織。

(2)法人應當具備的四個條件

? 依法成立——程序合法

? 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實體要件,也是承擔責任的基礎

?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外在表現

? 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最本質的條件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它的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法人註冊登記所在地)。

3、其他組織

其他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備法人資格,而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活動的經營實體或者法人的分支機構等社會組織。如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聯營體、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三)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

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參加合同法律關係的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

1、物。是指可為人們控制、並具有經濟價值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如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建築物等。

2、行為。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在合同法律關係中,多表現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設計、施工安裝等。

3、智力成果。是指通過人的智力活動所創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