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第2批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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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業務已辦結,請按以下要求前來領取註冊證書。

2016年廣東第2批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通知

  一、領取要求

1.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前來領取註冊證書。

2.委託經辦人領取的,攜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領取註冊證書時,必須打印附件中所在批次和序號頁。

  二、領取時間

請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2個月內的對外辦公時間前來領取。(週一至週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週五上午8:30-11: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領取地點

廣州市華樂路53號華樂大廈南塔14層,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註冊管理科。

四、因我中心已停止收取執業印章費,附件1、附件2的.註冊造價師的執業印章請持有人前往經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廠自行刻制,刻制印章的內容不包含分公司名稱。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

2016年1月18日

  2016註冊造價工程師報名條件

2016年註冊造價師考試報考條件暫未公佈,考生可參考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及免考條件:

1、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規定的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三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此文件下發日期為1996年8月26日),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年底。

注:以上註冊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僅為參考,準確報考條件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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