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模板合集10篇

来源:文萃谷 9.56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招生方案模板合集10篇

招生方案 篇1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 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国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招生方案 篇2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国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国小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国小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国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国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级: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国小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国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国小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的区内国小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国小就读的,由所在国小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国小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国小;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国小;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国小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国小

(2)7月2日 双语国小、建乐国小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国小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国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七年级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七年级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国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会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会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国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国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会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会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七年级新生,在20xx年会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会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国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国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招生方案 篇3

一、录取名额:20人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对象:20xx年应届国小六年级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

2、报名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三等奖(含)及以上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国小楷书大赛”国小高级组二等奖(含)及以上。

3、优先录取条件:近三年,获得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规范字书写大赛”国小高级组一等奖或莆田市教育局举办的“莆田市中国小楷书大赛”国小高级组特等奖。可以免试,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7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

2、报名办法: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综合素质报告册及获奖证书到新科学楼九楼教务处现场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四、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7月19日至7月20日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

经学校研究,学校将成立专家评选小组。

3、面试内容

考生现场作品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不得在作品中署名落款,不得在作品中作任何标记,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取得优先录取学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面试,择优录取;一旦发现冒名顶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若优先录取学生的人数未能超过该专业招生总人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选小组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择优录取。若面试作品得票数未超过评委一半,不予招收。剩余学位则自动转为普通学生招收指标。

4、录取名单将于7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微信、学校宣传栏予以公布,被录取学生必须按时到学校缴费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招生方案 篇4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招生方案 篇5

继20xx年9月推出“新版清华MBA课程”后,清华大学在MBA的招生方式上有新动作。7月5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布了MBA招生改革方案,与常规的招生顺序刚好相反,清华要求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再笔试。新方案将从招收20xx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实行。

■综合素养考察重于单纯分数

清华MBA现行的招生方式是,全国联考后根据考生的分数和表现确定面试资格。改革后的顺序刚好相反,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的表现决定是否需要参加全国联考。通过面试的考生,如果再通过联考国家线,即有资格获得入学资格。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介绍,这次招生改革对于综合素养的考察要重于单纯的'分数,以推动MBA全国联考从选拔考试变成资格考试。

新招生方式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备考流程,备考首先应该从准备申请材料开始,然后是准备面试,最后才是联考。清华MBA项目负责人称,评审和面试做得好、表现好更重要,一旦通过评审和面试,唯一要奋斗的就是考过联考国家线。

■全日制MBA招生方式新旧并行

以往清华MBA的国际项目、在职项目和全日制项目合在一起招生,新的招生方案是3个项目分别招生。国际和在职项目全部实行新的招生方式,即先面试后笔试。

全日制项目的招生方式新旧并行。评审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通过联考,将直接获得录取资格;在评审和面试阶段淘汰的考生,仍可按原来的招生方式,先参加笔试后参加面试录取。

清华20xx年秋季MBA招生简章将于本周四公布,7月12日至9月底分三批接受申请,在联考报名截止前确定通过评审和面试的考生名单。

■新招生方式与国际接轨

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表示,现行的招生方式,考生是在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参加考试,因而考生的投入成本高,风险也大;若经过评审和面试,考生得知自己是清华大学所需要的人才之后,再参加考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备考成本,还会增强考生的考试动力。

钱颖一介绍,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招生流程,都要先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评审和面试。记者了解到,“提前面试”在我国高校的MBA招生中并不常见,去年北航MBA招生试行笔试前面试,成为京城首家MBA提前面试的院校。

招生方案 篇6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国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国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国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国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国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国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国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国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国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国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国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招生方案 篇7

一、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参加会考的国中应届考生,品行表现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国中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体育专业学习,有刻苦耐劳精神,体育素质特别好,在国中阶段参加以下几项比赛并获相应名次:

(1)参加县(市)中国小田径运动会获县(市)单项比赛前2名;

(2)参加地区(市)级中国小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3名;

(3)参加省级比赛中国小生田径运动会获单项比赛前6名

3、田径:男生身高在1.70m以上(含1.70m),女生身高在1.60m以上(含1.60m),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九年级年级文化课成绩在全校良好以上,会考总分达到450分以上(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办法

1、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4月25日前向我校体育组报名填写申请表。

2、根据报名来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体条件测定、体育大学联考四项身体素质及自选专项一项。请各考生在来我校参加测试提前与我校体育组联系(自备短钉跑鞋)。

3、参加素质测试时,请考生随带相关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归还考生。

三、录取办法

1、诸暨籍的考生由于体育特长生提前录取,素质测试上线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类别,并在普高第一批及第二批的志愿全部填写“荣怀学校”。

2、会考总分不低于450分(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会考成绩并结合身体条件、道德品质择优录取(含自费),额满即止。

3、招生名额:田径6人(男女兼收),

4、凡对于会考成绩好的且素质测试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优先考虑编入创新实验班,并且享受公费生待遇

招生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以选拔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自主招生范围和计划数:

1. 20xx年我校在陕西、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新疆等12省(市、区)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 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20xx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

二、自主招生的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由我校组织初步审核、测试,达到我校认定标准后,可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全年级排名前5%以内的`省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自主招生的录取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申请表格和推荐表格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包括个人自荐表、个人自荐信、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信、原始成绩单),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 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4日进行面试、考核,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3. 学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

4.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大学联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大学联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最低录取线1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大学联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排定录取专业;对于第5条中所具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5. 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四、自主招生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要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五、其它: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电子邮箱:

招生网站: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招生方案 篇9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xx年国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国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国小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13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会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会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国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国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会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国中毕业生特别是20xx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国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会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网上志愿填报

我市会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在学校或其它有网络的地方,完成会考志愿填报,并且可以随时查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情况。志愿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19日进行。任何学校或个人无权阻挠、影响考生填报志愿。

个别省一级达标高中由于生源不足,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确有困难的,20xx年全市将继续统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不参与二次补报志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国中学校要做好国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1—2所中等职业学校。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国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一)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共安排3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时间、方式、项目另文通知。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B级)人数为与考人数的40%;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60%,即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其余考生确定为C级,当及格以上人数不足总考生数的60%时,降分至与考人数的.60%止;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6、考试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20xx年我市国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实施监考员异校监考制度,严格落实监考老师选聘及培训措施;继续实行开考前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继续实行市派巡视员制度,每考点选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市派巡视员;加强对考试过程会考点所有人员手机或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管理;继续实行现场与视频同步监考,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

(二)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的组织

1、考查科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校负责组织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考查。

2、考查办法、时间与成绩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与考查时间由县区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师进修学院统一命题。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省级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3、考查成绩管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组织的管理与督查,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由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将不合格名单报送我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

1、资格认定。继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同一份试卷的“两考合一”制度。学生毕业资格要求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全市国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县区、学校考查科目(含补考,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通过考核。毕业考试分数线由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国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

2、证书发放。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由学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放毕业证书,对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由学籍所在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五、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国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并以语、数、英总分(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xx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xx届国中参加会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会考。

(4)录取办法:在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国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下达。20xx年,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会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会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获得合格;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七年级实行免试入学;六是近三年学校未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责任事故。对无法达到以上六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国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语、数、英三科总分(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政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语、数、英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国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国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xx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7月27日至8月1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

(一)奖励加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20xx届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录取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会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

招生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合理利用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1)九华山风景区国小毕业生;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8月25日

三、报名地点

九华山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四、入学须知

(1)九华山风景区国小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报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持房屋租赁协议或经营执照、纳税凭证、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到学校报名,并办理转学手续。

五、招生纪律

1.我校招生工作在九华山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为让我校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优质高效地利用,任何班主任和教师不得私自接收以外的学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网络学籍相关手续。

3.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4.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5.必须坚持均衡编班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

6.为方便管理,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方可在校住宿:

(1)九华镇户口的;

(2)九华镇国小毕业生;

(3)户口在九华乡,家住在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需经学校确认);

(4)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学生;

7.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举报电话:xx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