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读书笔记

来源:文萃谷 1.02W

难得难得,我爱谷歌快照,几篇丢失的文字居然找回来了,特此感谢给我出了个好主意的红太阳:

一片读书笔记

旁人说,欧亨利的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人性-爱,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温情故事,可是在我这样一个死卖字儿的眼里看来,这篇小说从头到尾都只是在哀叹一个主题,那就是我等艺青OR文青的悲惨命运。

从小说的一开始,着重描写的就是艺术青年,也就是艺青的落魄和悲惨:

“……有一次,一个艺术家发现这条街有它可贵之处。如果一个商人去收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账款,在这条街上转弯抹角、大兜圈子的时候,突然碰上一文钱也没收到,空手而回的他自己,那才有意思呢!因此,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这是华盛顿广场西边贫民窟的景色,也就是艺青们追求梦想的天堂。欧亨利这里很幽默地说,选择这儿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商人收账都不容易。抛开他的幽默不说,起码有一点事实反映出来,艺青们颜料、纸张和画布的花费都很难支付得起。

但这还不够,小说里的两个女艺青穷得连这样一个贫民窟的房子都住不起,还是两个人合租的。

从这些细节入手,艺青们的落魄和穷困,一目了然。

欧亨利的笔其实很锋利:“她架起画板,开始替杂志画一幅短篇小说的钢笔画插图。青年画家不得不以杂志小说的插图来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而这些小说则是青年作家为了铺平文学道路而创作的。”

就这一句话,把艺青和文青全照顾到了,二者其实是一路货,他们或者我们就像这个苏一样:落魄、穷困,仍然在追求心中的梦,梦想着美好的生活。直到终有一天,被日复一日的这种生活压迫和折磨得丧失信心,丧失希望。

苏还没丧失希望,她还在为生活而挣扎,还在画画“换了钱给她的病孩子买点儿红葡萄酒,也买些猪排填填她自己的馋嘴”,而另外两个主人公却已经丧失了希望,他们就是生了病的琼西和老画家贝尔曼。

琼西得了肺炎,医生说“每逢我的病人开始盘算有多么辆马车送他出殡的时候,我就得把医药的治疗力量减去百分之五十”,琼西就是这种人,她数常春藤叶子,说叶子掉光了她也就死了。琼西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琼西的感情现状是一片空白:“她心里有没有值得想两次的`事情──比如说,男人?”“男人?”苏像吹小口琴似地哼了一声说,“难道男人值得──别说啦,不,大夫;根本没有那种事。”琼西的身心都奉献给了艺术,她惟一想的,就是“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海湾”。

这样的女孩想死,也就是放弃了画笔,放弃了对未来的追求,归根结底,她丧失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希望。

老画家贝尔曼则是另一种类型:

“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

这里还再说贝尔曼原先还动过笔的,可在苏去找他做模特儿的时候,“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

贝尔曼没有像琼西那样放弃生命,但毫无疑问,他早在二十五年前就放弃了画笔,把生命投入了酒精,他仍然唠叨着自己的“杰作”:“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埃”但人已经变得现实,对他而言,理想已经变成了白日梦。

这里要说到“杰作”。杰作这个词儿反复出现,我倒觉得很有讽刺意味。艺术殿堂的杰作,对艺青来说应该是极为神圣的东西,在老贝尔曼嘴里却是离开贫民窟的通行证。老贝尔曼在凄风苦雨里用生命完成了他的“杰作”,那片已假乱真的常春藤叶救了琼西的命,可这对老贝尔曼来说,是他所一直念叨在嘴边,时时刻刻想得到的杰作吗?

然而老贝尔曼最后的这幅画,却是一张真真正正不朽的杰作。

在那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他打着灯笼,拿起了二十五年都没拿起的画笔,完成了这片不凋零的常春藤叶。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其实不是琼西的生命,而是年轻女画家重拾画笔的勇气:“苏,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琼西恢复了健康,可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就此一帆风顺,生活幸福,完成人生目标?那不扯嘛,她还是得苦苦在贫民窟里挣扎,还是得为了自己的理想去拼命。

记得跟老TOM说过胡椒跟佛教的寓言,其实我这也不过是佛教了一把胡椒而已。其实,读任何东西所体会到的心得,其实都是自己内心的折光。

最后说说自己对欧亨利的感觉,他的小说跟杰克伦敦差别很大,文字比杰克伦敦简洁直白,但细节描写也独有特色,最典型的莫过于结尾苏对琼西的那番话: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痉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的夜里,他是到什么地方去了。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样子,还有几去散落的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杰克伦敦对人与狼的交锋,也是《热爱生命》的高-潮部分纯是实写,细节不厌其烦的实写,而在这里,欧亨利却纯是虚写,留给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结果是不分伯仲的震撼。相比之下,欧亨利的手法似乎比杰克伦敦更技巧一些。

欧亨利的小说在其他一些细节处理同样出色,譬如对贝尔曼的相貌描写: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

这段文字是纯限知视角,看似全景介绍,实则是苏对老贝尔曼相貌的个人看法,比喻里又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又是艺术作品里最长出现的森林之神萨蒂尔,又是小鬼,既形象贴切,又很符合苏这样一个艺青对他人相貌的感知联想。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如果欧亨利篇篇小说都用这样的艺术比喻描写,那他只不过是个三流水准的爱好炫耀文字的死卖字儿的,可是对照一下警-察和赞美诗里主角对警-察、侍者还有绅士与妇女的外观描写就可以发现,他的限知视角运用纯熟,水平的确比我这类死卖字儿的强很多。

还有他对老贝尔曼的两处性格描写:

“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狗。”“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写出了老头儿的高傲;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看家狗,写出了老头儿对她们的爱护,也体现了他把自己放弃了的希望寄托在了她们的身上;这时候提到眼睛老是迎风流泪,说明了他得知琼西寻死的时候哭了;还有最后的咆哮,把他的孤僻和不善表达内心都写了出来。

老贝尔曼得知琼西的现状后,“没有心思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但仍随着苏上了楼,跟苏“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这些都为小说那充满震撼的结尾打下了铺垫,老贝尔曼,这个真正的主角形象也因此丰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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