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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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評選方案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評選方案三篇

評選方案 篇1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學工作、探索教學改革,表彰先進,促進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華新

副組長:張彬

成 員:紀海濤 冉奎 宋予濤

二、 評選範圍

積極承擔並認真完成我校各級各類教學任務的專職教師、兼職教師以及其他教學輔助人員。

三、 評選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教育法規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熱愛學生,為人師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進事蹟;

3、遵紀守法,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揮榜樣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學業務,嚴謹治學,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實施素質教育中起到示範、帶動作用;

5、教育教學成績顯著,成果豐碩,得到所在單位、學生、社會一致認可和讚譽;

6、近3年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7、教師業務考試成績在合格以上,優秀等次在評選過程中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6 、凡在本年度教學工作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年度優秀教師評選申報資格。

( 1 )不服從本單位教學任務安排者;

( 2 )發生過教學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計超過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週歲以上教師病假、事假超過 7 天)者或有曠工行為者;

( 4 )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教研活動者;

( 5 )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違反法律法規者。

四、 評選程序

1 、本人申請

申請人對照評選條件,填寫好申報表,並將申報表和參評材料交學校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2 、資格審查公示

學校審查確定參評人員,並公示參評人員名單。

3 、初評

( 1 )測評:在個人述職的基礎上,對申報人員的德、能、勤、績

進行綜合測評。

( 2 )按照評分細則評分。

( 3 )確定初評人員名單,並將名單和有關材料報評選領導小組。 4 、審查

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

5 、公示

將評選結果在我校師生中進行公示。

五、 獎勵辦法

( 1 )優秀教師每期評選一次。

( 2 )優秀教師獲得者,學校授予“新西國小優秀教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 3 )優秀教師獲得者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作為教師職稱晉升、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據之一。

( 4 )學校從當年的校級優秀教師中推薦參加區級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骨幹教師等評選。

六、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二〇xx年八月六日

評選方案 篇2

一、指導 思想

堅持德育為先、育人為本的原則,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導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為主線,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認知規律,豐富德育內涵,重視榜樣作用,關注全員參與,建設學校德育新途徑。

二、活動目的

在學生參與活動過程中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質、科學的思維方式、良好的行為習慣;利用該活動促進學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該活動促進家庭、學校、社區的橫向溝通,建立更有廣度的學校德育體系;樹立一批學生榜樣,引導全體學生在選舉榜樣、學習榜樣的.過程中成長。

三、評選標準

凡申報"校園之星"的學生都必須模範遵守國小生行為規範、行為守則,思想品德優秀,學習態度端正,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進步、突出的專長。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者不予考慮。

四、評選類別

"校園之星"評選活動分別從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學文化、操作技能、藝術才能等方面進行評價,主要設立以下 20種類別:文明禮儀之星、遵規守紀之星、誠實守信之星、學習榜樣之星、學習進步之星、未來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陽光運動之星、才藝魅力之星、低碳環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團活動之星、自強自律之星、孝老愛親之星、朗誦演講 之星、組織管理之星、公益服務之星、校園讀書之星、勞動創造之星,並從以上 20個類別中推選產生"xx校園之星楷模",並從其中擇優上報推選產生"鄂爾多斯市校園之星楷模".

五、評選辦法

1.各班參照評選標準,採用自我推薦、同學推薦、班主任推薦等方式,並通過候選人的公平競選,最終由全體同學評選出本班的"校園之星"2人。

2.請班主任將本班"校園之星"將推薦表和事蹟 材料 (電子版)務必在11月3日之前發到 ,並打印一份紙質版交到雲科偉老師處,(紙質版和電子版缺一不可,否則將取消評選資格)逾期未交的班級,視為自動放棄評選,並將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5.學校根據各班上報"校園之星"候選人材料 和實際考察,將評選出的"校園之星"在11月5號前上報教育局。

六、宣傳、表彰辦法:

1.學校統一拍照公佈在校園網上,並在宣傳欄上宣傳,每天的播音時段上播放先進事蹟 .

3.凡被評為區級的"校園之星",將為所在班級相應加分,並作為以後評選市級、自治區級"校園之星"、"優秀班幹部"以及其他評優的重要參考條件。

七、評選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評選區級)

八、注意事項:

1.各班要積極創設評優爭先的氛圍,充分發動學生參與評選,樹立榜樣的示範作用。

2.各班、各年級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宣傳"校園之星"的優秀事蹟,通過平凡小事,折射出學生的高尚品質和人性光芒,共同創設"讓學生嚐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圍。

3.各班、各年級要注意評選的公平、公正、公開,增加透明度。

評選方案 篇3

一、三好學生評選標準:(班級人數的10%)

1、模範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的各種集體活動。

2、熱愛學習,成績優秀,每學期期末考試各科成績總分排名班級前10名【一年級包含語文和數學學科;二年級包含語文、數學和品德三門學科;三至六年級包含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品德五門學科(語文、英語和數學考試成績優秀以上,科學和品德學科考試成績良好以上)】。

3、積極主動地參與體育、藝術、信息技術課內外活動。體育考核80分以上,藝術、信息技術考核成績優秀以上;身體健康,有良好的衞生習慣及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單項積極分子評選標準:(班級人數的15%)

1、自覺執行《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在同學中能起模範作用。熱心為集體服務,積極參加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守社會公德。

2、極主動地開展班級工作,認真完成老師交辦的各項任務,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組織管理、協調合作的能力。班級工作有創新,成績顯著。在師生中獲得一致好評。

三、操作程序:

1、每班推選的候選學生,將參評學生資料上交到政教處(6月29日前)。

2、由政教處將參評學生資料彙總後上交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相關老師、班主任共同依據評選條件評選出學生名單,報學校審核、公示。

3、學校將各班級推薦上報候選名單,在校務公開欄公示3天以上,接受師生監督,公示無異議後於休業典禮時表彰。

四、有關事項:

(一)各班級應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嚴格執行評選程序,嚴格把握評選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保證評選表彰活動順利進行。

(二) 有下列情形者,一票否決:

1、亂扔、亂吐、亂塗、説髒話、翻越學校禁止區域、打架、集合做操等集體活動説話亂跑被值周老師或同學發現,經教育不改或被記錄者。

2、逃學、不尊老愛幼、不尊重父母等違反《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做出有損班級或學校聲譽的行為者。

(三)相關評選材料送交要求:

各班主任對照參評條件,認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表格,並將表格和有關材料按時上交政教處,過期指標作廢。

説明:1、優秀學生及各類積極分子名單填報工作將不再印發紙質名單,請班主任老師將電子表格及文件到“國小”羣動態中下載進行填寫,填寫完畢後將名單以QQ形式發給我(6月29日前)。

2、在評選過程中條件相當者,學校對有較強的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的學生實行加分。在學校開展的徵文比賽、演講比賽、數學(口算)競賽、體育、藝術、等活動中獲獎者,享受加分(本學期獲得校級、區級、市級和國家級一等獎者分別加1-4分,二等獎及以下者分別按50%計分,三等獎及以下者分別按25%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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