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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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1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市教育局“績效”管理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使學校管理更為科學、規範,以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對象:

本校在職在崗教職工。

二、考核方案:

1、教育教學過程獎:

(1)對在崗教職工出勤考核,實施《xx中學教職工出勤獎勵辦法》,按人均每月60元計算。

(2)對在崗職工“四優”進行考核,實施《xx中學四優評比方案》,按人均每月30-50元計算。分三等優、良、合格的比例為2∶6∶2。

2、教育教學質量獎:

(1)對學校教職工進行教育教學工作全面考核並實施獎勵,實施《龍坪中學教學常規考核細則》按人均100-150元計算。分三等3∶5∶2。

(2)對參加市統一調研考試實施達標考核獎勵和調研考試中單班學科獲全市前十名的實施特殊貢獻獎勵,按人均每月20元計算。

(3)對班主任工作實施過程管理獎及其它部門工作優秀獎,按人均每月30元計算。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2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部經理、主管、會計人員、出納

二、考核方法:

1、所有人員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進行。

2、述職報告:每月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每年須在12月底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

3、上級評價:採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上級主管領導複評打分的方法。

三、考核時間: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職員工應於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述職報告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及上級主管領導於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並交人事行政部彙總,經總經理審核後,報財務部。

2、在試用期間的管理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考核(考核的重點):

指對每個管理人員要擔當的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門規定的工作目標、工作質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進等構成,此項考核佔總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性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性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

法等,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4、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衞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範等,此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10%。

五、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

3、C級(合格級)65—79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

4、D級(較差級)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六、考核紀律: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親自培訓或招聘的部屬予以過高評價;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管理人員次月1日之前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3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

(2)部屬培育

(3)士氣

(4)目標達成

(5)責任感

(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4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鈎。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1、考核項目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新客户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户,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信息收集5%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信息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於×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1。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3、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斷能力5%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説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1。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4、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户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佔15%;行為考核額度佔5%。

4、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5、員工掛鈎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鈎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鈎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管理,完善服務功能,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體現社區衞生服務公益性質,切實使羣眾受益,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衞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xx-20xx年)》和《衞生部關於衞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是指衞生行政部門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運用科學適宜的方法,對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的運行管理、功能實現、服務模式和服務效果等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本辦法考核對象為衞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衞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衞生服務站作為整體接受考核。

第四條考核原則:

(一)科學、規範、有序。科學制訂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內容及標準,規範績效考核工作流程與方法,有序開展考核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開。不同舉辦主體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平等參與考核。統一考核內容、標準與方法,公開考核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三)簡便、適宜、高效。簡化考核程序,將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採用適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激勵、促進、有效。發揮考核作用,獎勵先進、改進不足,調動工作人員積極性,促進機構持續、健康發展,保證羣眾受益。

第五條地方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社區衞生工作領導,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完善和落實社區衞生服務相關政策,加強對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保障社區衞生服務機構正常運轉,為績效考核提供條件。

第二章考核內容與方法

第六條考核內容:

(一)機構管理,包括機構環境、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產管理、藥品管理、文化建設、信息管理和服務模式等。

(二)公共衞生服務,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衞生監督協管,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

(三)基本醫療服務,包括醫療工作效率、醫療質量、合理用藥、醫療費用、康復服務等。

(四)中醫藥服務,包括中醫治未病、中醫醫療服務。

(五)滿意度,包括服務對象和衞生技術人員滿意度。

第七條考核指標體系:

(一)遵循科學性、重要性和可獲得性原則制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二)考核指標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明確考核指標內容、權重、標準以及評分辦法。

(三)地方衞生行政部門可對指標體系進行適當調整,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指標標準及評分辦法。

(四)社區衞生服務站的考核指標體系由地方衞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八條考核方式方法:

採取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與外部考核相結合、綜合考核與專業考核相結合方式,通過現場查看、資料查閲、現場訪談與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考核。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九條考核主體:

(一)區(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轄區所有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的績效考核。

(二)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對區(市、縣)考核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復核或組織統一考核。

(三)衞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對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第十條考核組織:

(一)設區的市、區(市、縣)級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成立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領導與組織協調。

(二)成立績效考核工作組,成員可由政府相關部門、醫療衞生機構、專業公共衞生機構、行業組織及社區居民代表等組成。

(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委託第三方開展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

(四)原則上考核週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考核程序:

(一)組織準備。確定考核實施機構和考核人員,明確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如委託第三方實施考核,應當簽訂相關協議。

(二)具體實施。制訂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組根據方案對社區衞生服務機構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上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三)公示公佈。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以適當形式公示公佈。

(四)溝通反饋。領導小組對被考核機構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二條考核工作要求:

(一)衞生行政部門要保證績效考核工作經費,用於績效考核組織與實施。

(二)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制訂本地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主體、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程序和方法以及考核結果應用,完善績效考核結果反饋機制。

(三)建立績效考核責任制,明確考核相關人員職責和紀律要求,考核過程中儘可能不影響被考核機構業務的正常開展。

(四)被考核機構確保提供信息真實、準確,積極配合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章結果應用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各個等級的績效分值。考核結果作為社區衞生服務機構資金撥付和負責人聘任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成績優秀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予以表彰或獎勵;對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給予警告直至取消機構資格。

第十四條社區衞生服務機構應當結合本辦法建立和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根據不同崗位職責和要求對工作人員實施分類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及人員聘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根據考核結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整改存在問題,調整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和規範日常管理,提高機構服務質量和效率。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衞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地方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訂本地區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具體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後30日起施行。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6

一、指導思想

為了繼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與課程改革,深化教育改革,提倡教學質量,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推進教育科學研究的開展,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深化新課程改革,特修訂本方案。

二、考核類別

1、師德

2、教科研

3、教學質量

4、評先評優

三、考核説明

(一)師德(總分22分)

1、考核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2、考核內容

1)樂於接受學校工作安排(1分);擔任學校長期訓練工作或社團輔導工作(擔任工作的老師要上交訓練計劃或輔導教案和活動記錄)(1分)

負責科室:行政班子評議、教務處

2)教師參照上級部門發文的師德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合格均得8分;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相應給分。

負責科室:校辦

3)按時參加教師會議和升旗儀式(4分)(缺勤各超過2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扣0.2分(但是隻要遲到或早退一次即扣0.1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校辦

4)完成學校安排的值日值周工作(2分)(遲到或早退1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0.1分;缺勤1次扣0.2分,扣完為止;已但擅自安排其他老師代值周工作的老師扣1分,缺崗的老師扣2分;公出的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其他教師代崗,否則按缺勤扣除)

負責科室:政教處

5)主動擔任學生集體活動管理,如家長會、秋遊、四節等活動。(2分)(缺勤1次扣0.5分,扣完為止;公出必須遞交請假單及證明不算缺勤)

負責科室:政教處

6)參加一線教學的教師幫扶學生,有德育導師幫扶的過程記錄1分,上交詳實案例1分(2分)(班主任、分管德育工作負責人除外);行政和後勤人員上交一學期來服務師生的工作總結、存在問題及解決對策、下學期工作計劃(2分)

負責科室:政教處、校辦

7)無學生管理事故(2分)

負責科室:校長室

3、考核結果

按教職工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50%為師德楷模獎,獎金M1;中間40-50%為師德風範獎,獎金8∕9M1元;不樂意接受學校其他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不超過10%),獎金2∕3M1;因違規被上級相關部門處理的按處理精神給予處置。

(二)教科研(總分32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備課(5分)

考核要求:A、5分(1)教案齊全;(2)符合規範要求;(3)詳案或有教學後記20%以上;B、4分達到其中二項;C、3分達到其中一項;D、2分達不到c等要求。

2)上課(3分)

考核要求:(1)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曠課(1分)(2)上課過程中不隨意離開課堂(1分)(3)按規定完成綜合課程或校本課程、地方課程(1分)

3)作業(3分)

考核要求:(1)作業數量適中,及時批改並評價(1分)(2)作業二次批改並評價(1分)(3)能制定作業佈置、批改、督促學生訂正的方案並能總結經驗,具有推廣的可行性(1分)

4)教研活動(3分)

考核要求:(1)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缺勤或遲到少於總活動數的1/5(2分)(2)承擔校級讀書交流活動(1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考核要求:(1)聽課數不低於10次;缺1節扣0.2分(1分)(2)記錄完整(1分)(3)有評價,結果客觀(1分)(4)每學期撰寫1篇評課稿(1分)

6)繼續教育、理論學習(3分)

考核要求:(1)有三分之二以上校級讀書交流活動的摘記(1分)(2)有閲讀理論書籍,並有理論學習摘錄、心得10篇以上(1分)(3)撰寫心得體會1000字以上(1分)

7)教科研常規(3分)

考核要求:(1)有參加教學論文評比或參加業務競賽(1分)(3)有參加課題研究和課題管理(1分)(3)教師能命制一份符合學生髮展水平的單元檢測試卷(或出一份發展性試卷和補償性試卷)(1分)

8)教科研獲獎(3分)

考核要求:(1)在各項評比中獲區級三等獎的加0.5分,區級二等獎的加1分,區級一等獎的加2分,市級三等獎的加1分,市級二等獎的加2分、市級一等獎的加3分,不同的榮譽可以累積加分,相同的內容獲不同級別的獎勵取最高項。(2)區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0.5分、課題獲區三等獎的加1分,區二等獎的加2分,區一等獎的加2.5分。市級課題結題的該學期評估加1分、市三等獎的加1.5分,市二等獎的加2.5分,市一等獎的加3分,其他研究人員加分為負責人的1/2。(另校級公開課不再加分,但獎勵100元;區級公開課按區級二等獎加1分,獎勵100元;市級公開課按市級二等獎加2分,獎勵200元)

9)教學創新(3分)

考核要求:(1)樂於接受課堂教學改革任務(1分)(2)一學期能梳理3個創新教學的課例(1分)(3)有撰寫課堂教學改革的體會或者課堂教學改革的彙報課(1分)

10)指導師(2分)

考核要求:年度新老教師結隊合格(根據中永中學新老教師結對制度進行評估)

負責科室: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科研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教科研豐華獎,獎金8∕9M2元;後50%為教科研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後勤人員

1、考核內容

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行政、教學輔助和後勤人員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工會、校辦

2、考核結果

按民意測評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豐碩獎,獎金M2元;中間30%豐華獎,獎金8∕9M2元;後50%為豐實獎,獎金2∕3M2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後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參加一線教師教科研類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參加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校辦、工會、教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三)教學質量(總分50分)

第一類:一線教學工作的教師

1、考核內容

1)教學質量(40分)

考核要求:依據期末成績評估

2)學生評教(10分)

考核要求:依據現行學生對教師的民測

3)(附加分)服從教學安排(1分)

考核要求:學校安排每代課1節加0.1分;功課內超課時(行政除外)超一節加0.05分,最高為1分。

負責科室:教務處

2、考核結果

按教師的考核成績高低排名,前20%為教學精萃獎,獎金M3元;中間40%教學精湛獎,獎金8∕9M3元;後40%為教學精實獎,獎金2∕3M3元。

第二類:行政、教學輔助和後勤人員

1、考核內容

1)學期工作目標達成情況(40分)

2)行政班子對其的民意測評(10分)(行政班子人員的民意測評根據每學期末全體教師對其的民意測評)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按考核分數高低排名,前20%為勤勉獎,獎金M3元;中間40%勤樸獎,獎金8∕9M3元;後40%為勤行獎,獎金2∕3M3元。

第三類:教學兼行政、教學輔助或後勤人員的教師

1、考核內容

既要根據一線教師的考核要求進行考核,又要根據科室工作目標達成情況和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考核。

負責科室:各科室

2、考核結果

根據兩類考核結果對應的獎項,各取獎金的1∕2。

(四)評先評優

1、符合區教育局及上級部門有關評優評先規定,違反相關師德要求的一票否決。

2、教師全學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負傷的除外。

3、上述考核所得分值作為全體教職工學年度評比各級各類先進的主要依據。根據上級給定的優職(或優秀)指標,按師德、教科研、教學質量的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排列教職員工名單,再經校委會評議,最後確定推薦對象。

4、一線教學教師一學年之內沒有開出校級(校教研組組織或學校牽頭組織)及以上公開課者、或參加校級讀書交流活動或參加區級及以上主題講座(須附材料或證書)者,該學年不能參加校級及以上評先評優。

5、校級先進每學年評選一次,區級先進評選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原則上已獲區級先進教師近三年內不再參加區級先進評選。

6、有特別貢獻者,可適當放寬條件予以評選。外出支教人員優先考慮。

7、學年度考核優職教師自動視為該年度考核優秀教師,特殊情況除外。

8、所有評優評先結果,要在學校校務公開欄公示一週,無異議之後上報。

四、本方案由第十屆教代會通過試行。

注:本方案已經校第十屆教代會通過,xxxx學年第二學期始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7

一、考核、獎勵原則:

1、以銷售指標為參考,毛利額指標為基礎,同時同各項管理指標掛鈎為原則。

2、以考核指標同每月工資和年終獎掛鈎的方式進行考核。

3、公司各項與報酬有關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資”,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資”部分,即原工資標準的60%部分。

二、考核、獎勵指標:

1、考核指標分為10項:

①銷售額、

②毛利額、

③零銷售、

④高庫存、

⑤負庫存、

⑥損耗、

⑦可控費用、

⑧人工佔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務。

2、獎勵指標分為4項:

三、工資結構:

1、總績效工資=Ax3、毛利績效工資=毛利額績效基數x毛利額完成率其中毛利績效基數佔總績效基數的40%。

2、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x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

a)、其中管理績效基數佔銷售績效基數的60%

b)、其它各項績效管理工資在計算時,都以管理績效基數為參考值,分別算8次,並最後累加。該項指標只作扣減,下限為全部扣完。

四、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標準:

1、銷售額:以完成預算銷售額的比例為依據考核。

b)銷售完成率折算為:

該毛利額=銷售-成本-買贈-棄貨-損耗-折扣。

2、零銷售:

當月連續四周的零銷售商品SKU數不能超過本店商品總SKU數的12%,每超過1%,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零銷售商品的SKU數以當月地區運作部的相關報告數據為準。

3、負庫存:

負庫存SKU數應控制在SKU總數的1.5%以內,每超過總SKU數的0.3%,扣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負庫存SKU數的提交標準以數據分析室的標準為準。

4、高庫存:

高庫存商品指食品庫存天數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庫存天數在105天以上(含)、除進貨在兩週內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庫存總額和佔總庫存額的比例應控制在8%之內。每超過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6%,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高庫存商品庫存額以地區運作部的數據為標準。

5、損耗:

門店損耗為全年銷售的'0.27%,每年考核兩次。每超過損耗額的1%,則扣減管理績效基數的2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6、服務:

以公司總部對服務質量的相關標準進行考核。扣罰措施參見公司總部具體規定。

7、可控費用:

門店的可控費用佔銷售總額的4.9%,即全年562萬,每超過1%,則同比扣管理績效基數的10%,扣罰最高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總額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罰款收入、條碼銷售收入、促銷員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淨收入(不包括由採購與供應商談判簽定合同後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廠商贊助收入、場租收入等)。該項收入全年預算40萬,各月分別為:

以上指標每低於10%,扣管理績效基數的5%,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9、人工佔比:

用正式工和小時工的工資總額佔淨銷售的比例進行考核。該比例應控制在1.35%以內。每超過0.05%,扣管理績效基數的30%,上限為管理績效基數的100%。

五、獎勵指標的完成標準:

1、毛利獎:

分階段計算綜合毛利額的完成情況,超出毛利額預算部分的12%,作為獎勵,統一上報公司審批,由地區總經理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後兑現。其中店長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長分6月和12月兩次考核和兑現;店長助理、部門經理或主持工作的經理助理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核和兑現;其他所有員工以月度為階段進行考核和兑現。

2、最佳服務獎:

每季度對各店的服務考核成績情況進行統計,成績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800、600、3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3、最佳員工滿意度獎:

以人事部的員工滿意度調查結果為依據,滿意度最好的前三個店,分別給予相應店的店長1000、800、600元、員工60、50、30元獎勵。

六、各考核點的考核週期和績效工資兑現方法:

1、考核指標的考核週期和績效工資兑現方法:

除損耗和可控費用2項指標外,其餘8項指標當月考核,當月兑現。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按其佔比從管理基數中全額預提,損耗分別在兩次大盤月、可控費用分別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兑現。

2、獎勵指標的兑現方法:

a)銷售、毛利超額部分的獎勵,按第六項第1條要求執行。

b)對服務的獎勵分季度兑現。

c)其它獎勵項原則上年底兑現。

d)地區總經理可根據整體情況進行調節,決定是否調節獎金髮放頻次。

七、舉例:

例如某月完成:銷售額預算92%、完成毛利額預算80%、零銷售佔13%、負庫存1.4%、高庫存7.3%、未作盤點,所以沒有損耗值、可控費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預算低一個百分點、服務達到標準、人工佔比為1.4%。則工資計算方法為:

1、假設舉例員工工資為1000元。則固定工資=原工資的60%=600元。則A=400元。

2、總績效基數=Ax銷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績效基數=總績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基數x毛利完成率=160x80%=128元

5、管理績效基數=總績效基數的60%=400x60%=240元

6、零銷售、負庫存、高庫存、其他收入、服務、人工佔比的扣減率分別為:20%、00%、00%、12%、00%、30%。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需預提。

7、管理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基數-∑(管理績效基數x各項管理指標扣減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為240元。

8、總績效工資=毛利績效工資+管理績效工資=128+91.2=219.29、該月總工資=固定工資+總績效工資=600+219.2=819.2。

(另有損耗和可控費用兩項指標,累計到考核其期時統一計算。計算基數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兩份,考核方與被考核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各項考核指標等內容。公司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全力配合XX店店長實現以上經營目標,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終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8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局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幹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局機關在職在崗幹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幹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羣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彙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幹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幹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羣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幹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羣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幹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幹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幹部記18分。

6、羣眾測評(1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項目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置,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對象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羣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徵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後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並作為幹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對象。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並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七、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

為了把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實,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徐朝洪擔任組長,石海林、張紹平、向海燕、周隆發為成員,具體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楊明忠、吳務生、楊宏生、田儒賢、楊小紅同志負責。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9篇)9

第一條考核目的

科研績效考核是研究所實施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於:通過定期地對各團隊科技工作進行回顧與評估,為各團隊分析不足、明確方向提供依據,為研究所確定與調整發展目標提供支持,從而促進科研績效的提高,推動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續發展。同時,通過績效考核,為崗位聘任、績效分配、薪酬調整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

第二條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進入創新基地的科研組織單元。其中科研組織單元應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緊密的學術聯繫,共同申請並統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經費,協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務的單元(即通稱的“課題組”,以下簡稱團隊)。由科研人員自主申報,部門審定,考核委員會認定。

考核期內,課題組發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後運行超過一年的,按新的課題組進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選擇按照新的或原有課題組進行考核。

課題組成員中,到所工作不滿一年的崗位聘任或所項目聘用人員可以不參加考核,其他崗位聘任和所級項目聘用人員均須參加考核。

第三條考核週期

考核週期一般為兩年。研究所於考核週期結束的當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組織科研團隊績效考核工作。

第四條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指標體系包括定量數據測評和定性指標評估兩部分內容。

定量數據測評包括經費與科研項目、學術影響與獲獎情況、成果轉化、隊伍建設。根據科研數據折算為相應得分。

定性指標評估包括科技工作顯示度、目標凝練與可持續發展、與研究所戰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

依據科研工作的性質,科研團隊分為三類,A類為高技術研究開發團隊,B類為定向基礎研究團隊,C類為國防科研團隊。各團隊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質,自主決定參加不同類型團隊的考核。不同類型團隊考核內容所佔的權重如下:

考核指標的詳細説明見附件。

第五條考核分值計算

(一)定量數據測評

把團隊定量數據測評的每一部分內容小分相加,同一類團隊中累計得分最高的定為該項內容的權重值,其他團隊則根據相應比例折算出該部分內容的得分。

例如:某A類團隊成果轉化累計分為120分,且為所有A類團隊中的最高者,則將它定為該項內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類團隊累計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該項得分為20.83分,依次類推。

其中,1、2、3考核項按照上述辦法以總分和平均分別計算得分,並以各50%的權重計算為最終得分。第4項按總分計算得分。

最後將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數據測評得分。

凡指標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標準人均計算,標準人數計算方法為:正高、副高、中初級每人分別記3、2、1,相加即為標準人數。實有人數按參加考核的人數計算。考核期內人員發生變動的,標準人數計算到變動的月份。

考慮到考核的相對公平合理,當申報某一類型團隊少於或等於2個時,申報該類型的團隊須選擇其它類型團隊進行考核。

(二)定性指標評估

定性指標評估由專家委員會對各評估項進行分檔,對應為相應的得分,各項指標評價得分根據權重加總,即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後得分。

第六條考核等級

(一)團隊考核等級

各科研團隊的考核等級比例分佈如下:

定性評估委員會在對團隊定性評估各項指標進行分檔打分的同時,推薦一定數額的優秀團隊,獲2/3(含)以上

委員會成員同意的團隊可直接確定為優秀團隊(但總數不超過優秀名額的一半)。

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團隊類別進行排序,按強制分佈確定考核等級。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1.團隊負責人的考核等級原則上與團隊等級相同。

2.團隊內部成員的考核等級由團隊負責人確定。團隊成員優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團隊的得分依次線性遞減,由所務會核定。

核定辦法為:定性評估優秀和考核總分第一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80%,良好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優秀比例為20%、良好比例為80%,合格團隊排名中位團隊的良好比例為20%、合格比例為80%,其他團隊根據得分按線性關係分別計算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優秀名額,合格團隊中位以下不設置良好名額。

3.院士、特聘研究員原則上確定為優秀等級,不佔團隊優秀比例名額。

(三)未參加考核的人員等級確定

新到所人員在第一年執行等級不高於“良好”,不佔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滿一年後,可參照參加考核的成員確定考核等級,佔團隊相應等級的名額比例。

第七條考核實施

(一)考核責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資源處牽頭,科技處、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會同其它管理部門一起執行。

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各團隊進行核查、補充,並由相應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定性指標評估由各團隊提供書面材料並進行陳述,所領導、全體創新基地研究員和各科研部門負責人、機關各處處長組成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對各團隊進行評估。所務會可以根據需要,邀請部分所外專家作為定性指標評估專家。

績效考核仲裁小組對在評價中存在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由所領導、科技處、人力資源處、工會等五人組成。組內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力資源處負責考核爭議與申訴的受理。

所務會對考核成績及其使用、申訴處理有最終決定權。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網上進行。科研支持部負責電子考核系統的技術支持。

(二)具體程序

1.提供基礎數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依據管理過程中的積累,提供給各團隊定量數據測評中的基礎數據。

2.複查補充數據:各團隊根據科技處、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數據,進行補充、複查,通過電子考核系統上報考核數據,並提交定性指標評估材料。

3.定量數據審核:科技處、科研支持部等部門對定量數據測評指標得分及其依據進行最終審核。根據各部分內容的權值比重,計算出定量數據測評的最後得分。

4.定性指標評估:定性指標評估委員會根據團隊的陳述,對定性指標評估各項指標進行評價,計算出定性指標評估的最後得分。

5.等級評定:人力資源處彙總定量數據測評與定性指標評估得分,即為考核的總得分,按得分高低進行排序並評定考核等級。

6.公示:人力資源處將考核結果報所務會審定後,向全體團隊負責人予以公示,接受團隊的申訴和監督,最終確定各團隊的得分與排名。

第八條考核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與研究所各類資源的分配掛鈎,具體運用如下:

(一)確定重點發展方向。研究所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和調整重點發展方向。各團隊結合考核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思路與發展目標。

(二)動態優化科研隊伍。考核排名最後10%的團隊,研究所不再負擔其係數1的績效津貼。連續兩次排名最後10%的團隊,原則上予以調整或解散。相關團隊成員可在所內尋找新的接納團隊,逾期不能找到接納團隊的,研究所將終止或解除與其個人的聘用合同。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穩妥性與合理性,所務會在做出調整或解散團隊決定前,應徵求學術委員會的意見。

(三)分配研究生名額。考核優秀的團隊,適度調增研究生招生名額;考核排名最後10%的團隊,適度削減研究生招生名額。

(四)核定績效津貼數額。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津貼數額。績效津貼數額為績效津貼基數與各等級係數之積。研究所定期調整績效津貼基數和各等級係數。

第九條考核申訴

如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團隊有權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門人力資源處提出申訴,並提交相關材料。人力資源處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作出答覆,情況複雜的,可予以延長,但一般不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條附則

本辦法經所務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由人力資源處牽頭會同科技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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