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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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4篇)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甲方將現有整棟樓房及門前土地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仁壽縣視高鎮興家村八社。

一、租用時間從20__年十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月一日止。租用時間:二十年。

二、使用性質:乙方經營水泥、沙石、瓷磚等建材物資。

三、租金:每年貳萬陸仟元(26000元),乙方不得無故將房屋及土地轉租他人。

四、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經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不得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十)倍賠償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面積、四址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面積為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從公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付款辦法:

土地租金每年按 元計付。土地先租後用,每年 月 日前結清下年度租賃費。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對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監督權。有權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

2、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或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將土地租給乙方後,有義務協調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涉。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有按合同規定進行合法經營管理的自主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在承租期間按照約定交納土地租金。

3、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按照合同約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合法生產,不得用於非農業活動,不得擅自變更使用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種植國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種。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若需進行生產建設或改建,應事先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拆除。

6、承租期內,不得擅自轉包土地或變更使用範圍,如有需要,需在不影響下期種植的情況下,提前三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包或變更實施。

7、乙方的建築施工、勞動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組的羣眾。

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壞,合同期滿後恢復原有地貌。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權按所欠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並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責承擔。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進行違法經營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七、免責條件:

合同期間如遇到大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龍捲風等)和政策變動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無法正常生產,其規定的經濟責任可酌情減免。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由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協商。

2、合同到期乙方將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屬物誰投資歸誰所有,可拆除也可作價轉讓。

3、合同履約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______村民組所有的,位於______的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______畝。

三、租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______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______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______生產的以及______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公證處一份,______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0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

十年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

四、租賃用途:

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產生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一切賠償歸甲方所有。

4、乙方不得轉租,如出現轉租視為乙方違約,合同解除。

七、特殊約定

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1、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2、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見證機關: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20___年__月__日就乙方承租____號商鋪簽訂《_____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終止履行《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20___年__月__日協商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20___年__月__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商鋪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乙方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還;但可退還管理費及推廣費部分,共計______元;因乙方尚欠甲方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租金共計_____元,故甲方實際退費金額為______元。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七、乙方撤出商鋪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字):_____

(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經村三委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 一塊荒地租賃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到應有的保障,經甲乙雙方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了合理利用閒散資產,將宏村林業綜合樓邊的空閒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不得利用該租賃土地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塊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在使用土地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若出現政策或政府徵用該地情況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無條件交還該土地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七、如出現政策或政府徵用該地情況時,乙方租用超過半年的,甲方按一年收取租金;未滿半年的,按半年收取租金。

八、租賃期限為______年,租賃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租金第一年暫定為人民幣 (¥ )租金一次性付清。

九、出租土地的四至範圍:東至甲方平房西側,南至水墨宏村公路,西至圍牆,北至圍牆。

十、租用期滿一年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0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

每畝每年__元,共計__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賃用途:

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如乙方辦理該土地徵用出讓手續,本合同所稱租賃費即作為甲方應得的土地出讓金及各種補償費,無論合同履行時間長短,辦理土地出讓徵用時,乙方不再給付甲方出讓金及其它費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徵用該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應上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對於乙方投資的地上附屬物按以下方法處理:乙方投資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屬物,在合同終止時雙方協商其價值,並由甲方在一月內支付價款給乙方;協商不成,由相關單位評估其價值,甲方予以接收,並在一月內一次性支付價款給乙方,評估費雙方均擔。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見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會____鎮會興街道槐樹窪村九華XX正門東部部分土地承租給乙方經營,面積畝,土地方位,東至 西至

二、土地承租形式及經營期限

1、個人承租經營;

2、該地承租經營期限:月日至年____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曆計算)。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金全年共計人民幣元;

2、每協議生效年的租金;

3、其餘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產生其它費用。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保證道路暢通,正常供電供水,電價按正常價格收取,水費每噸按3元收取;

4、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民以及政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5、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權利,保證該土地上不存在與第三方有權屬或其他權利糾紛,保證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夠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有權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按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影響合同的執行,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國家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應互相協作,不論任何一方出面,均應力爭補償款項,補償款的計算項目中,各自建築的設施補償款歸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滿,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每________年5%遞增,依此類推。

4、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對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動產由乙方帶走,不動產由雙方協商或委託鑑定機構,評估作價後留給甲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價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擔逾期付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違約,不能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應承擔該期間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該土地的,按乙方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並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村委見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養殖場壹份。

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9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________,面積________。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10、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説明) 畝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該建築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為 元/平方米, 年租金總計 元,前三年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給甲方,餘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後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於當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於補償乙方損失,補償範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餘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後,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築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並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後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甲方將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承包費為每畝________元,每年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土地承租合同:_____

一、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土地_____畝,(第_____號第_____條到第_____號第_____條),供乙方進行水稻制種,(其中包括_____畝秧田,_____元/畝,_____畝大田,_____元/畝),合計承租金額(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_____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種植佈局和種植內容。

二、土地承租期限: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對擬承租土地進行現場考擦,本承租合同簽訂後,即視為承租人已瞭解及認可該土地的現狀,包括水利設施、灌溉排澇設施、抗災能力、交通設施、現場勞作條件等,甲方對土地質量存在的瑕疵及其產生的任何後果均不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土地,否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20元/畝,乙方承擔私自轉包的一切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

五、甲方可將現有的分場部分水利設施和場頭、倉庫及有關場地、設備和生活用房等,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另行收取承租物的租賃、維修費及灌溉費、電費等,承租期間,乙方免交水利工程水費、排澇費。種植制種水稻享受國家和省糧食直補政策。

六、乙方可向甲方分場申請有償農機作業(含耕、耙、播、收等機械作業)服務,分場不能及時滿足乙方農機作業需求時,由乙方自行對外僱用農機作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承租金交付:_____

乙方簽訂合同前一次性交納承租金計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

八、乙方按約交付承租金後方可取得土地承租權。

九、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履約保證金20元/_____畝。乙方應保證秸稈還田,不得焚燒和變賣;乙方不得焚燒、毀壞林木;不得擅自轉租土地。否則將扣除保證金:_____

(一)焚燒秸稈的,甲方將收取每畝20元的土壤保護費用,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外收取;

(二)焚燒、毀壞林木的,雙倍賠償,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外收取;

(三)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另外收取。

十、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付各項費用的,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延付金額1%的延遲履行金,乙方應在承租期滿第二日交還土地,否則,按延交時間計算,每日加收該土地承租金額2%的延遲_____金。

十一、乙方收貨的農產品作為擔保甲方收取各項費用的抵押物,乙方未交清各項承租費用(含承租金、延遲履行金、違約金、機械作業費、承租物的租賃費、維修費及灌溉費、電費等),在未交清各項費用前,不得擅自處理其農產品,處理其農產品須經甲方同意;乙方處理其農產品所得貨款必須首先清償甲方的各項費用。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交清各項拖欠費用,變賣抵押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自行組織生產銷售和管理,自行承擔各種生產成本費用,自負盈虧。乙方在承租經營中應遵紀守法,維護社會治安,遵守農村各項管理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承租期間對第三人或自身造成損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乙方在生產經營中的一切風險自行承擔,如需參加農業保險由承租户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交納,甲方不負責相關事宜。

十四、乙方承租土地的樹木、魚塘、房屋等財物為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期間,要愛護甲方的一切生產、生活設施和林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生活設施(含農田、溝系)的現狀,不得在所承租耕地以外的道路、溝、梗等地開墾種植,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十五、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詳細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內容,雙方表示將認真履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江蘇省洪澤湖農場。

十八、泵房折舊費由甲方分場另外收取。

十九、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税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税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14

【問題】

我公司近日簽了兩個租賃合同:一個是土地租賃合同,合同金額1000萬元,租賃期限10年。另一個是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3000萬元,租賃期限5年。請問,土地租賃合同是不是和房屋租賃合同一樣屬於印花税應税憑證,需要計貼印花税?

【解答】

土地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不一樣,不是印花税應税憑證。《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規定,應繳納印花税的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税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具體範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也就是説,印花税的徵收範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由於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財產租賃合同”税目中並沒有列舉土地租賃合同,因此,你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要計税貼花,而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不屬於印花税應税憑證,不需要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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