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的出租合同
出 租 方:(甲方)
聯繫方式:
承 租 方:(乙方)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 ,租用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賃期限內房屋年租金為 。乙方在租住前一次性支付所有租金,並且預付保證金 元,租住期滿後,經甲方驗收後,若無出現乙方賠付問題,全部退還保證金。
本輪租住期滿後,乙方如若續租,需在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不再續租,有權另行出租。乙方到期及時搬出。
三、在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衞生物業費等所有費用均為乙方承擔。
四、在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將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方。此房只能用於居住,不得用於其他經營,觸及到法律方面的個人行為,由此發生的相關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在租用期內,乙方不得對房屋私自做結構改造,如若需要打孔、改裝或安裝,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六、乙方對所租房屋及設備物件有使用權,同時也有保管、維護、維修的責任,使用中如果有損壞、被盜、丟失要負責修理、添置,以保證設備或物件的原有性能。 附:家中物品有:太陽能熱水器,抽油煙機各一台和一些傢俱等。
七、租住期間,乙方要高度注意安全,做到防火災(防明火、防電器短路或其他原因的失火)、防盜竊、防管道泄漏(水、煤氣)、防爆炸(高壓鍋、煤氣),如果疏於管理發生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修復損壞的設備。
八、如有設備或物件損壞,乙方在租期到期一個月前須做好相應的維修或更換,同時交清所有水、電、暖、衞生物業費等,否則,乙方即刻搬出,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乙方在租住期間,如果出現違法行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九、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一方入住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