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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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面積及狀況

出租房屋坐落於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的;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3、承租方擅自改變或擴大房屋原狀及結構的;

4、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7、影響出租方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時繳納水、電等費用,影響出租方利益的。合同期滿後一個星期內,承租人將房屋返還出租方。需延續租賃的,承租方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全)。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為(人民幣) 萬元。

2、承租方應在合同簽定生效後 日內足額繳納租金。

第五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並由承租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出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託勝利實驗國小對出租房屋進行日常管理。

(二)承租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2、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

3、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原狀。如有違犯,承租方應負責無償恢復原狀;如確屬必須時,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實施。承租方經出租方批准對承租房屋改建、擴建或裝飾,其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負;改建或擴建增加的面積,產權歸出租方所有,合同終止時,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裝飾或擴建及新建設施,無償歸出租方;

4、對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並注意安全;

5、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工作,承租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承租方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及人身傷害,均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負擔連帶責任;若造成房屋損壞,由承租方負責恢復或賠償;

6、必須合法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否則,由於違法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由承租方自負,出租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7、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外部關係均由承租方自行處理,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

8、在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繕和維護由承租方負責;

9、承租方應遵循出租方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要求;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按時提供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 0.1% 交納違約金。

2、承租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否則每逾一天,按年租金總額的 0.1%交納違約金。

3、承租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交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或擴大承租房屋原狀的,除出租方終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還,承租方還應按年租金的0.1%交納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變更或終止

1、簽訂後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終止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須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變更或終止協議,否則,變更或終止無效,並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須騰讓時,出租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租金按實際租期按日收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東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時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男/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男/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嚴格來説,這個通知只是針對預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種規定,而非針對房屋查驗細節的規定,房屋查驗應該怎樣操作,還是應該遵照雙方合同來進行。”

20xx年1月1日,《關於規範預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驗的通知》將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這個《通知》,預售商品住宅在辦理交接手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預購人對所購預售商品住宅進行查驗,不得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等作為預購人查驗預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條件。日前,法律界和工程監理界的一些專業人士對於這一《通知》如何實施,談了自己的看法。

先驗後收填補法律空白

“近年來,北京市發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門’事件,究其原因,還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夠的法律規定,《通知》的施行,將使‘收房門’事件的發生得到較好的控制。”北京市建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告訴記者,隨着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房地產交易活動日漸頻繁,而相對於市場的發展而言,法律法規的制定還略顯滯後。

現行的法規體系中,僅《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35號令)第五十條對預售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要求做了基本規定,但是對於預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體説就是查驗房屋和辦理手續的先後順序和相互關係,以及費用繳納等方面沒有特別詳細的規定。此外,現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對交接手續中相關税費的繳納方式也有約定,《合同》第十五條約定了三種方式,即:開發商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税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買受人同意委託開發商代交專項維修資金、契税、物業服務費用和供暖費等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開發商,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契税、物業服務費用和供暖費等税費,並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税費的憑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開發商通常都要求消費者選擇第一種方式。先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再進行房屋查驗,已經成為行業的通行作法,這種程序極易導致業主與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住宅交付時發生糾紛。

其實,在辦理交接程序前查驗房屋既是合同的約定,也是開發商應該提供的服務,開發商不應以繳納相關税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等作為預購人查驗預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條件。《通知》的施行,可以説填補了法律體系中的一項空白,將進一步規範本市預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預售商品住宅順利交付,較好地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

授權查驗應明確授權範圍

《通知》規定,預售商品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後,辦理交接手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預購人對所購預售商品住宅進行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查驗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查驗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預購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查驗的,可出具書面授權文件,授權他人或者其他組織辦理。

律師告訴記者,按照相關法律,這裏所説的房屋竣工驗收,是指工程項目按設計要求全部完成,並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後,需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方可視為達到交付條件。當然,竣工驗收備案表僅僅為商品房應達到的交付條件之一。按照現行《合同》相關條款,商品房達到相關交付條件後,開發商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房屋查驗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前進行。當預購人無法親自到場時,可書面授權他人或其他組織辦理,但是授權範圍必須明確,預購人須對被授權人的查驗結果予以認可。

對於預購人在7日內未能親自或者授權他人查驗房屋的問題,律師認為,這不能簡單地認為預購人對相關結果予以默認,而是應該在雙方合同中進行約定,按照合同辦理。

查驗內容看合同

對於房屋查驗應該查哪些內容,律師認為,應該依據合同約定來進行查驗。按照現行《合同》條款,主要包括採暖系統,保温材料,外牆,內牆,頂棚,室內地面,門窗的.外窗結構尺寸、開啟方式、門窗型材,廚房的地面、牆面、頂棚、廚具,衞生間的地面、牆面、頂棚,陽台,電梯等內容。

對於查驗所發現的問題,應按照合同約定解決。按照現行《合同》,主要包括兩種方式,一是由出賣人在約定期限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二是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範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約定期限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當然,雙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其他的解決方式。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消費者不應因為查驗發現問題而濫用拒收權。按照現行《合同》條款,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合同》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此外,當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買受人方有權退房。

業主原因導致延期的不適用此規定律師提示説,按照此《通知》,先查驗後交接的相關規定應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約定,應於20xx年1月1日前辦理交接手續而未辦理的,若因業主原因造成的,不應適用此《通知》相關規定;若因開發商原因造成的,則應適用此《通知》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應該參照此《通知》執行。

律師同時表示,這一《通知》歸根結底,還是對操作程序的規定,具體如何查驗,還是應該遵照合同來進行。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會同北京市工商局,對《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示範文本)進行修訂,修訂後的《合同》條款,將在房屋交接程序上做出更明確的約定。

房屋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衞,平房___間,建築面積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其他條件為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元(大寫: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簽訂合同前當事人應仔細閲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力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用途使用。

二、甲乙雙方商定上述房屋租金為人民幣整(¥元),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結算的形式支付給甲方,由乙方在每的日前繳付當月租金。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幣元,乙方在租賃期滿之日繳清租賃該物業期間的一切費用後,甲方將押金無息退回給乙方。本押金不得用於租賃期滿前抵付租金。

四、乙方每月需依時交付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該物業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該物業或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賠償。

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或轉租、轉讓、分租或與其他人互相使用房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市、街道、管理小區的有關條例規定。

八、租賃期內,水、電、有線電視、電話、衞生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九、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租期滿停租時提前天告知甲方。

十、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該房屋,應提前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十一、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契約的`,若甲方違約,甲方應退回租賃押金給乙方;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納的租賃押金。

十二、如因不可抵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

十三、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垃圾,垃圾袋的髒水不滴漏在樓梯及公用場所。衞生巾及一切廢物不往下水管及廁所裏衝,否則堵塞了由乙方自行承擔負責。

十四、注意防火,不隨便帶外人進入本樓宇內,出入要關上大門,不將鑰匙交給非租客使用。 十五、樓梯燈費、電視、衞生費每月共元。

十六、租賃期滿乙方交清一切費用,並打掃好房屋。待甲方檢查房屋原物品是否完好後,乙方將鑰匙交給甲方,才能將押金退回給乙方。若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或維修好。

十八、不在本樓宇聚眾賭博,不大聲喧譁,不往窗外扔東西。

電錶底數:甲方:

水錶底數: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220xx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上巴河國小

乙方;上巴河鎮平麓培訓學校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添置、校舍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 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 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簡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標準版。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 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XXX身份證號碼:______地址:______

委託代理人:×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xxx身份證號碼:_______地址:______

委託代理人:×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委託,促成委託人訂立《房屋轉讓合同》,並完成其他約定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居間服務,是指居間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委託,向甲、乙雙方報告訂立房地產轉讓合同的機會、提供訂立房地產轉讓合同的媒介服務及代為辦理房屋權屬過户的服務。在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同時,居間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計酬標準向甲、乙雙方收取報酬。

二、房屋基本情況

2.1、坐落(門牌):_______

2.2、建成年份:20xx年XX月XX號;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權屬:□√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其他

2.3、房屋類型:□√住宅□×別墅□商住樓□寫字樓□商鋪□車庫□廠房

2.4、建築面積:____,户型:____

2.5、裝修與設施:精裝修,有空調,冰箱,洗衣機,電視,微波爐,油煙機,熱水器,電話等等

2.6、抵押情況:□√無□有租賃情況:□無□有(租期至×年×月×日)

2.7、房屋內(外)設施、設備存在有償轉讓事宜的,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2.8、經丙方的居間服務,乙方對上述房屋的所處位臵、權屬、用途、環境、建築年代、性質及內部設施(含設備)情況均已瞭解,並同意受讓上述房屋。

三、甲方交易條件:

3.1、委託丙方以人民幣:貳百叁拾伍萬元整的價格出售上述房屋。

3.2、甲方簽署本協議之日起30日作為丙方促成簽約期。

3.3、委託丙方按銀行資金監督支付的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受讓方的購房款(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3.4為表示出售房屋的誠意,甲方選擇下列第2項交易保證方式:①交付出售定金人民幣×元整,並由丙方代收保管。②交付“三證”,並由丙方代收保管。若甲方要取回“三證”則應支付與乙方對等的定金伍萬元。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後,轉為過户費用。

3.5、辦理上述房屋的權屬過户手續。

3.6、交房時間:甲方約定在其他方式款清條件下,將房屋交於乙方

3.7、本合同簽訂同時,甲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人民幣:貳萬元整(大寫)。

四、乙方交易條件

4.1、乙方委託丙方以人民幣__貳__百__叁__拾__伍__萬__元整(¥___元)的價格購買上述房屋。

4.2、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提供的房屋之購買的誠意,向丙方交付購房保證金人民幣伍萬__元整(¥____元),若甲方同意此購買意向並在本合同上簽字認可,此保證金即轉為購房定金由丙方代收保管。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後,轉為過户費用。

4.3、税費承擔方式:交易雙方涉及的過户費用、税費(包括個人所得税和營業税,下同)、中介服務費承擔方式採用雙方各承擔。

4.4、税費支付時間:買賣雙方涉及交易的相關過户費用、税費、中介服務費,於《房屋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支付於丙方,由丙方代收。房地產中介服務費收費標準見物價局文件及各公司店內明示。

4.5、委託丙方按銀行資金監督支付的有關規定將房款代為支付給賣方(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4.6、辦理上述房屋的權屬過户手續。

4.7、本合同簽訂同時,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人民幣:__貳萬__元整。

五、丙方促成簽約期

5.1、乙方簽署本協議之日起30日作為丙方促成簽約期。在此期間內,甲方支付了出售定金或交付了《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土地使用權證》(以下簡稱“三證”),由丙方代收與保管,並在本協議上簽字認可的,則依約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5.2、在此期後,甲方無法接受上述交易條件,則丙方將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購房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轉讓合同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以最後一方簽訂本協議的日期為準)起15日內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具體時間由丙方安排。

七、甲、乙方違約條款

7.1、在本協議第三條所述期限內,甲方不得取回定金。

7.2、若甲方毀約,則甲方同意將所收保證金的50%於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居間服務費的補償,另50%於當日支付給守約方。

7.3、若乙方毀約,則乙方同意將所收保證金的50%於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居間服務費的`補償,另50%於當日支付給守約方。

7.3、丙方中途毀約的,應向甲、乙雙方雙倍返還代理費,同時本合同終止。

7.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與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為準。《房屋轉讓合同》無約定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八、協議履行

8.1、甲方同意以上述條件出售房屋,並認可由丙方代收和保管乙方的購房定金。

8.2、乙方同意以上述條件購買房屋,並認可由丙方保管甲方的房屋三證。

8.3、三方簽訂本合同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依約前來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的,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丙方可根據守約方的要求依約將違約方交付的房屋交易定金轉交給守約方,同時本合同終止。若甲方提供了房屋“三證”原件作交易保證的,待甲方支付相應定金後,返還“三證”,同時本合同終止。

九、丙方承諾

9.1、妥善保管“三證”、在居間服務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則,保證不賺取非法差價,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9.2、丙方應在其合法權限內,按約定時間完成甲、乙雙方的委託事項。

9.3、如上述房屋符合交易條件,且甲、乙雙方已將交易所需資料及所有款項準確、齊全的交與丙方後,丙方應在上述條件滿足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的過户手續;如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完成過户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乙雙方賠償已收代理費的0。3%直至退完為止。但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資料欠缺、延誤或中途退件的。又或交易管理部門(含銀行、公積金中心)等調整審核日期的,丙方承諾的工作日順延。(注:本合同所指符合交易條件內容:房屋產權清晰,出售方和受讓方交易所需款項、資料繳齊、且權屬過户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

十、遇下列情況的,三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返回原狀。

10.1、遇不可抗力因素的。

10.2、本合同簽訂後、房產管理局受理前,該房屋被證實列入動遷或市政府成套改造範圍的。

10.3、法律、法規、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特別約定:

11.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

11.2、本合同所涉及房屋成交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承諾此價格為真實的成交價格;丙方按此價格向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如在當地財政局農税徵收部門審核過程中,被認定申報價格過低的、或虛報成交價格被查實的,甲、乙雙方需按主管部門認可的申報價依法納税,不得以此影響過户手續的正常履行。

11.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導致丙方無法繼續辦理權屬過户手續的,在爭議未能協商解決之前:

a、甲方同意暫不收回上述房屋的主要證明資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土地使用權證)。

b、乙方同意暫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房款部分。

11.4、甲、乙雙方可以就房屋轉讓事宜訂立補充説明,其補充説明的執行以甲、乙雙方的約定為準,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1.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應書面通知丙方,同時辦理合同解除手續,但甲、乙雙方需各向丙方支付50%的代理服務費。

十二、爭議解決:

12.1、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三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13.1、本合同在簽訂前,丙方已向甲、乙雙方告知及解釋相關條款,並提請甲、乙雙方注意;在甲、乙雙方理解並確認的前提下,三方簽訂本合同

十四、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其它:

甲方(簽字):____乙方(簽字):_____身份證號碼:____身份證號碼:_____代理人:×代理人:×地址:_____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聯繫電話:______甲方共有權人(配偶)意見

丙方(蓋章):_______簽字:×身份證號碼:×經辦經紀人:____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房屋合同 篇9

授權人:_______性別:____出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址:____省____市/縣____鎮/區____街道/小區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系受託人的_______。

受託人:_______性別:____出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現住址:____省____市/縣____鎮/區____街道/小區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系授權人的`_______。

本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售的位於______________,因委託人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託代理人代辦《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事宜。

委託人: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受託人: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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