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租賃合同合集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第二條:租金
每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車輛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6、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補充條款
1、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__噸位:________牌號:________顏色: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行駛證號:________納税證號:__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__________%。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_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_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章):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汽車站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4月 8 日,****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對外出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租****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縣汽車站候車廳內的超市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超市等業務,租用期一年,即****年 4月 8日至20xx年 4 月 8日止。
二、年租金壹拾捌萬, 一次性交清當年租金,方能進場經營。
三、出租期內,超市內的電視收視費,設施設備維修費,易損耗品以及各類雜支,體檢費和其他管理部門向其收取的各種管理費等一切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期內乙方虧盈與甲方無關,乙方不能因經營虧損要求甲方少租金或增加租期年限。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其進行改造,改建方案應報甲方審查同意後實施。改建結束後,乙方應將其改建投入報甲方備案。乙方應保護或妥善使用承租部位的所有設施設備。期滿時應保證完好齊全,並全部無償歸甲方,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六、、乙方必須按月按時向甲方財務科交付水電等費用。
七、乙方應該加強安全防範和優質服務工作,如發生安全和服務質量問題,造成責任事故和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決和賠償,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配備。
八、乙方需將超市寄存等轉包給他人,必須報甲方審查備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重新簽訂轉包合同。違者將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交納安全抵押金20xx元(如違反清潔衞生管理,安全管理),違者甲方有權視其情節給予處罰,並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確需對承租場地進行改造,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場地內的結構。
十一、甲方超市庫房內的三個鐵貨架,鐵樓梯,乙方只有使用權,無處置權,承租期滿後完好無損交還甲方。
十二、在租期內,如遇政府徵用、改制,人為不可抗拒事件,則按徵用、改制政策辦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國家相關辦法辦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收回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並賠償違約金。租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三、乙方只能經營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業務,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並獨立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相同的業務,如違反甲方有權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和終止承租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利,享有候車室獨家經營權。
十六、一年後合同自然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1萬元,雙方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明確。
甲方:
乙方:
****年四月七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汽車事項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基本內容
1.1甲方將汽車 台出租給乙方使用,該車品牌及型號為 ,牌號為 ,出租時行車裏程為 公里,車況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1.2駕駛員由甲方本人擔任或由其僱傭,費用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保證車輛及駕駛員證照合法齊全。車輛行駛證號為 ,擬任駕駛員駕照證號為 。
1.4租賃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各自責任
2.1甲方責任
2.1.1 甲方駕駛員必須聽從乙方指揮,按乙方要求出車。
2.1.2 甲方須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保證乙方乘坐人員安全。發生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2.1.3車輛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2.1.4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1.5租用期間車輛修理費及違章罰款等由甲方支付。
2.1.6由於車輛或司機原因影響乙方使用,應按 元/天減少租賃費用,連續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範本《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2.2乙方責任
2.1.1租用期間正常用車發生過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但需憑票報銷。
2.1.2及時支付租賃費。
2.1.3提供飲食方便,費用按乙方職工同等收取。
第三條 結算方式
3.1 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 年(或填寫天、月)(大寫)。
3.2 結算支付時間為(根據商談情況填寫每月30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預付當月租賃費等)。
第四條 其它
4.1租用期間油料費由 承擔。(如果由乙方承擔,則應添加“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油,費用由乙方結算”或者“加油費需有乙方工作人員確認”等字樣)
4.2每月行駛里程最高限制為 公里。(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油料費由甲方承擔,則應限制最高里程,如果油料費由乙方承擔,則可不限制最高里程。)
4.3每天出車時間為 。(根據商談情況決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商談時約定了每天最多出車時間,或者約定了晚上不出車,則應填寫相應內容。)
第五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租賃期滿且租賃費支付完畢時終止。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 (只需填寫(一)或者(二))解決:
(一)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貴陽仲裁委員會”寫為“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代表人:
聯繫方式: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
車主(單位): 身份證號碼(機構代碼): (以下
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文件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 汽車壹輛,車牌號 ,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5000元,後續代理費700元/月。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税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税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 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 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20%的損失,其餘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 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税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20元。
第十七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税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轉讓方):XXXXXXXXX有效證件:XXXXXXXXX地址:XXXXXXXXX電話:XXXXXXXXX
乙方(受讓方):XXXXXXXXX有效證件:XXXXXXXXX地址:XXXXXXXXX電話:XXXXXXXXX
甲方擁有XXXXXXXXX車壹輛,使用性質XXXXXXXXX,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XXXXXXXXX,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X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X。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税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户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户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噸位:______。車牌號:______。顏色: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行駛證號:______。納税證號: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方向情況:______。燈光情況: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車輛外觀:______。隨車工具:______。其他情況: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