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位租賃合同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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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位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車位租賃合同彙總5篇

車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依據《物權法》第六章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之規定,受車位產權人委託,面向本小區車主出租。經乙方向甲方申請,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所有的地面停車位(位置較分散、無專人值守)租用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小區車位有限,首先滿足本小區車主(業主)租用。

二、乙方居住位置為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車牌號: ,租用車位位置編號為 號。

三、乙方車位租用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車位租用人車輛的保管和相鄰車輛、人員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將車位設施完好地交還甲方。

四、車位設施的正常維護由甲方負責,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五、本停車位月租費為: 元,物業服務費每月為: 元,車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須另行與甲方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六、乙方在車位租用期內不得將車位轉租給他人,違者甲方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並處以100-500元違約金。

七、乙方在車位租用期間必須遵守《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小區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的規定條款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仼。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若乙方違約、除處以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車位,終止合同。

甲方(代表) (簽字)

乙方(車主) (簽字)

年 月 日

車位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 地下車位一個,車位號 ,現將該車位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車位租賃期為 個月,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車位月租金為 元,合計 元(大寫 )。由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後,甲方將車位IC卡 張交於乙方。租賃期內,由甲方繳納全年的車位物業管理費;如乙方將車位IC卡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補辦費用。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車位作為停車使用,不得有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如丟放物品、轉租、出售等),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車位如在租賃期內受到人為損壞,乙方自行負責維護、賠償。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雙方違約的處理:其中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受損失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內容包括單方解除合同、擅自轉租、出售、改變用途、逾期交付車位)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向對方還應負責相應的賠償。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及長江國際雅園物業(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補充條款: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電 話: 電 話: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並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本停車位位於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

第二條、本停車位的租賃期限及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1、租賃期限自 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 壹 年,年租金為 元,租賃期內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2、雙方協定租金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責任與義務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與甲方無關;甲方有義務協助證實乙方為合法車位租賃方。

3、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賠償。

4、乙方應保持停車位清潔衞生,如對停車位設施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或恢復原樣。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四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

出,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車位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可在到期後收回車位或另行轉租。

第五條、解約

甲乙雙方提出提前解除協議均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租賃費總額5%違約賠償金。協議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對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車位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 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 本車位租金 元整月,大寫: 。支付方式為 。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 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償還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查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 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以下稱本停車位由乙方有償使用,乙方保證交納相關費用並按要求使用本停車位。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信守。

第一條、本停車位位置及面積 本停車位位於 xx 市 xx 路 x 號 xx 小區(以下簡稱本小區) 停車位(車位號碼以開發商排序為準)。

該車位長 米,寬 米,左側為□停車位/□牆體/□其他: ,右側為□停車位/□牆體/□其他: 適於停放車輛類型為小轎車。

甲方應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二條、租賃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車位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車位租賃費後,甲方同意於 年 月日前,將本停車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條、本停車位的租賃費及物業管理費 1、車位租賃費 (1)金額 乙方租賃本停車位每 壹 年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為人民幣元(小寫 rmb 元)。

該租賃費□包含/□不包含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停車管理費。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額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車位租賃費,下一年度的租賃費為每年度週期開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業管理 (1)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車位管理費由□甲方/□乙方承擔,費用標準為每 壹 年 元。

承擔本停車位管理費的一方應當及時、足額繳納費用,否則,發生任何糾紛及後果應由費用承擔方負責。

(2)乙方同意,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場地(不包括本合同項下車位)負有保潔、維修保養、秩序、線路指引標誌等物業管理責任,遵照本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執行。

如因發生爭議而需要甲方予以協調,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予以處理,確保本停車位處於適租狀態。

第四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

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該等規定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於本停車位面積,並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

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人使用。

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應當按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的進出時間使用車位,乙方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後應當立即停放於本停車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物品丟失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索賠,甲方應證實乙方為車位合法租賃方。

7、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因油品泄露、強酸強鹼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

2、乙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乙方應當賠償。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

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七條、續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欲繼續使用,應當在屆滿前十日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簽訂車位租賃合同。

第八條、購買 (1)本合同使用期限內,甲方有權出售本停車場或停車位。

(2)甲方出售本停車位的,甲方應當至少提前 10 日將出售價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

乙方應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書面答覆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購買本停車位,乙方不同意購買或逾期未答覆或逾期未明確答覆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另行出售本停車位。

(3)乙方放棄其本停車位優先購買權的,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立即交還本停車位,甲方應當無息退還未發生的本停車位租賃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車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停車位的,每日應當承擔本停車位月租賃費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未使用期間的車位租賃費,同時,甲方應按應返還的車位租賃費的 5%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任何一項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交納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全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並應當承擔本車位租賃費總額 5%的違約賠償金。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的約定及操作規程停放車輛,對於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關規章、制度規定停放車輛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3、其他約定: 。

甲方: 乙方: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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