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承包經營合同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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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承包經營合同集合6篇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安丘市吾山鎮杜家蒯溝村委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 村裏的核桃園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園名稱及座落:

果園名稱: ;

果園地點:__ ___ ,

土地面積約為__畝的土地轉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價格:

1.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一次交納。

2. 承包金按每畝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畝數是 畝,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為準。該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地租、税費等各項費用。

  四、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甲方同意將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一次性無償轉讓給乙方。期滿後地面上原來的基礎設施:房屋、水井,樹木等地上附屬物按當時的合理價位折價歸還村委,如乙方續包,即按市場的價格優先。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自己發包的土地擁有使用權,在乙方承包後,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內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納。

5、乙方在果園的經營期間,如需甲方出面協助的有關事宜,甲方不得推卻,應給予協助辦理;承包期滿,甲方協助對果園承包的續租事宜和手續的辦理;

6、甲方與土地所有權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如林木即按現有地面上的誰投資種植,即補償誰;但前提是按現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變,如有更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清點後才許可,否則補償是有理講不清的。)投資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承包金,甲乙雙方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同時按甲乙雙方的林木受害的情況補償;

5、按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價格和支付方式交納承包費。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對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無效;

2.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3.土地流轉後的土地承包費、承包費繳納時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簽訂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在承包過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徵地補償及承包金變更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發包的土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補償應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分配。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減少的面積以比例減少。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按年限的長短已付承包金總額的10%;

2、承包期間內,應有甲方協助辦理的事宜,甲方不給予支持和協助,造成乙方的經營損失,甲方將承擔損失的責任;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乙方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甲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應賠償數額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保亭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甲方代表(簽章) 年

乙方(承包方):

甲方代表(簽章)

月日 月日 月日 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 水電站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的 水電站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三年,從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包期滿,雙方須繼續合作,可以另行訂立合同。

三、承包費上繳

1、上繳方式:實行税後利潤上繳;

2、上繳數額:甲方收取税後利潤的51%,作為承包費;乙方獲取税後利潤的49%,作為乙方承包所得利潤。

四、 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從 公司進行電費結算,並負責將乙方應取得的49%的利潤給乙方進行結算;

2、負責監督乙方進行正常生產,合理使用水電站的機器設備、設施。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能組織正常生產累計達兩個月的;或因損壞、丟失、擅自處理機器設備(包括設施)的情形而不能及時修復、增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財產移交表的財產價值和甲方應得的承包費向乙方索賠。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水電站財產進行移交(具體財產及其價值以移交表為準)。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水電站的生產經營事宜;

2、負責合理安排職工、按時為職工發放工資;

3、負責處理和承擔職工的工傷事宜;

4、接受甲方的監督,合理使用水電站的機器設備、設施,對設備、設施進行積極的維護、維修,保證水電站正常生產;

5、對外協調好各種社會關係,保證水電站正常生產;

6、保證每年發電不低於 ,不足的情況下,甲方按本條款約定的最低發電量收取承包費;

7、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3萬元,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應嚴格遵守履行,任一方不履行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3萬元)。

六、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雙方免責。但因不可抗力產生損害結果的,仍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履行。

七、附件及未盡事宜處理

1、 財產移交表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至_________號停車場的使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停車場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該停車場,保證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對停車場的工作,如因違反政府條例造成責任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承包價格:乙方於每月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在對外言論上不能有損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對外絕對要維護公司利益。

第四條 甲方在整個承包時間內有對乙方的監督權,也有責任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協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關係等。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承包費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停車場承包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十七條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接租方]

根據[農村田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畝田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田地轉包[出租]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甲方交付之日起計算,期滿後若乙方仍有承租意願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三本合同期限內按每年每畝—————元,當年—————月————日前付清,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田地另轉包[出租]給第三方,乙方若需轉包[出租]應徵得甲方同意

四甲方轉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田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田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田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田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田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田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田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田地肥沃,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田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4流轉期間田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七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訂立,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簽證單位;

簽證人;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發包方承辦單位:負責人: 聯繫電話:

發包方地址: 傳真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約人:

承包方風險抵押金:聯繫電話:

承包方地址:擔保人: 傳真電話:

為了加強本企業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郵政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為調動承包經營者的積極性,雙方本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對國有資產的認定

以上資產均屬於國有資產,只限於乙方經營使用,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為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二條 甲乙雙方發包與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將共 萬元的國有資產交給乙方全權承包經營,承包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標的額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向甲方上繳税後利潤萬元(大寫:)。

第四條 承包風險金

按協商條件,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納現金萬元整,作為風險抵押金。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自動終止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協商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繳税後利潤計劃表,於每月日前將%的上繳計劃款額上劃帳户。合同自動終止條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計劃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萬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繳税後利潤的%;

出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合同,並從終止合同之日起,將應上繳税後利潤的差額部分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其責任屬乙方違約。

第六條 承包經營中的獎罰條件

①、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全年完成上繳税後利潤 萬元後,超額部分的全部税後利潤獎勵給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主動補齊 萬元的視為完成上繳任務,不獎不罰。

③、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不主動補齊萬元時,由甲方從乙方的風險金中扣交,罰差額的1%並視為違約,下一年度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合同續簽。

第七條 承包經營中的財務管理

①、為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規範乙方依法經營,由甲方按郵政局要求向乙方派會計一名,並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經營方面向乙方負責,在管理和履行合同方面向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經營與財務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允許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經檢查發現有以上二種行為的,帳外帳和小金庫除沒收外,按乙方違約自動終止合同論處,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甲方為鼓勵乙方承包經營,以現金方式注入萬元流動資金,專門用於資金週轉;受聘會計應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不出現違法、違規等行為。

④、乙方承包經營期滿,如不再續包或因違約等原因被終止承包經營時,乙方在返還甲方萬元流動資金時,剩餘物品按進價抵頂現金不得超過10%。

⑤、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只能在相關銀行開立一個資金帳户,並接受甲方的監督,除此之外不得開設其他帳户。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甲方對其經營不進行干涉。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某置業公司

乙方: 某安裝有限公司

丙方: 某大酒店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願整體承包經營酒店,並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範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於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後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併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後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築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户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税務登記證、安全衞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後,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衞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並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範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築物、設備設施、安全衞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瞭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閲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並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並提供上述證照的複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範圍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

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並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於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衞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税。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範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設備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範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築物、設備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註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築結構與佈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局部調整,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於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後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複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衞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

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於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

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築物、資產、設備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牀、櫃、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並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

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設備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台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後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户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設備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叁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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