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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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往年教師資格證報名時間預計,青海省2015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5年3月1-10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教師資格證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信息!

青海省2017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時間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青海招考信息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2015年青海省教師資格證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以進行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已開設本科、專科學歷層次共51個專業。自學考試採用學分累計的辦法,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範專業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其它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鑑定符合要求者,可辦理畢業證書。根據國務院國發(1988)15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青政辦(1987)88號文件精神,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學歷。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人員,可向主考學校申請相應學位。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按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考試報名時間、開考課程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1日至3月10日,節假日不休息。不接受函報,逾期不再受理。請考生務必注意報名截止時間,以免貽誤!

(二)報考地點:各州、地、市、縣招生考試辦公室。

(三)考試時間:2015年4月16日、17日兩天。

(四)開考課程及時間安排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手續

(一)凡户口在我省的公民或因工作需要長期在我省工作的人員,不受年齡、性別、民族、種族和職業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章程規定,持有關證件報名參加考試,病殘人員應選擇適宜自身條件的專業報考。因違犯考試紀律被處理,在一定時期內不準報考者,各地招考辦不得接受其報名,否則其考試成績不予承認。在押勞教勞-改犯人須經司法勞-改管理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且服刑期滿後才能辦理畢業手續。各類考生報考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首次報考的新考生

首次報考者應持居民身份證(未到辦理身份證年齡者應持公安機關出具有“身份證號”的證明),軍人持軍人身份證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光面紙彩照兩張,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由報考者本人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證件不齊、相片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考。新考生報考時還應按要求由本人如實填寫《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名表》一式兩份,不得請他人代填。

(2)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報考

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憑《准考證》報考,同時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一份。

(3)部門委託開考專業的考生

公安管理(本、專科)、交通運輸(專科)、鐵路運輸工程(本科)、電力發供用技術(本科)等部門委託開考專業的考生在報考期間,應持委託部門出具的統一介紹信到當地報名點辦理報考手續。除上述專業,其它專業均屬於面向社會開考專業,各地招考辦不得拒絕考生報考。

(4)首次報考本科專業的考生

首次報考本科專業的考生除按“首次報名的新考生”的要求進行報考外,還必須攜帶專科畢業證書或中級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由經辦人員驗印後方予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已經取得衞生類執業資格證的在職人員,可報考《護理學》(專、本科)專業。該專業的臨牀實習在有條件的縣及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實施,實習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實習科目必須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實習結束後方可參加臨牀技能考核。

(三)考生按專業課程報考,每次可報考本期《報考簡章》公佈課程中的壹門或數門(同一時間開考兩門以上課程的,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門),一次最多不能超過四門。

(四)自學考試考生每報考一門課程交納報名費貳拾柒元(27元)。報考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考試費按省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缺考者所收費用一律不退。

(五)凡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計算機應用基捶(00018)、《管理系統中的計算機應用》(00051)和《計算機應用技術》(02316)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00342)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凡獲得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02319)和《微型機算計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考生可在我省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中心考點青海師範大學計算機系報考,聯繫電話:0971-6306211.

(六)凡獲得全國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ET)初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小教育專科專業的《中國小教育信息技術(中級)》(04304)課程。凡獲得全國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ET)中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小教育本科專業的《中國小教育信息技術(高級)》(03301)課程。報考者可與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聯繫,聯繫電話:0971-6303098.

(七)參加《英語語言文學》(專科)專業口語(8學分)、聽力(8學分)和《英語語言文學》(本科)專業口譯與聽力(6學分)的考生請於2015年5月5日至6日到青海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培訓部報名,5月7日、8日兩天在青海師範大學考試。聯繫電話0971-6309537.

(八)應考者報名和考試當天(當天不能返回者包括往返天數)的假期和一週的複習假,單位應遵照青教考委字(85)05號文件按公假對待。

(九)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可以直接報考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專業的考試,但必須按非專業大專畢業生對待,加考相應專業的大專基礎課,個別特殊專業需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説明要求執行。

(十)2015年下半年停考《生物技術》(獨立本科段)、《林業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獨立本科段)專業和《音樂教育》(專科)、《電力市場營銷》(專科)專業,各地報名點停止接收上述專業新考生報名,尚未畢業的考生可轉入其他專業繼續參加考試。停考專業將於2015年下半年停辦-畢-業-證書。

三、實踐性環節考核

(1)報名及考核時間、地點

層次

項目

報名地點

報名時間

考核時間

考核地點

備註

主考院校
聯繫電話

本科

畢業論文(設計)及答辯
臨牀考核及 課程實驗

主考院校成教部或社會培訓部

上半年為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半年為9月1日至15日。

上半年為5月下旬,下半年為11月下旬。

主考院校成教部或社會培訓部

一年兩次考核

青海大學:
0971-5310372
青海師範大學0971-6309537
青海民族學院:
0971-8804640
青海大學醫學院:
0971-6104082

(2)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報名條件

i.課程實驗:凡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實踐課程的理論部分成績合格,考生憑課程合格證書、准考證即可參加該門課程實踐環節考核報名。

ii.綜合實踐(綜合作業、臨牀考核):各專業考生在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程(含課程實踐)合格成績後,憑課程合格證書、准考證和身份證報名。

iii.論文答辯(畢業設計)本科段、獨立本科段各專業考生,在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含課程實踐)合格成績後,憑課程合格證書、准考證和身份證報名。

四、考試辦法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協作命題、省級命題三種形式。各門課程的命題以課程考試大綱為依據,以指定教材為主要範圍。

(二)考生每及格一門發給單科合格證,不及格的課程下次再考,直至及格為止。

(三)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報名時將原學校的畢業證、身份證和畢業證、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原學校課程成績單複印件加蓋人事部門紅印,交給當地招考辦初審,將符合條件者集中報省自考辦審批。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與考試報名同步進行。

(四)自學考試畢業證每年辦理兩次,上半年六月,下半年十二月。今年上半年考生必須在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一日把填寫好的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件不收)和規定的材料交省自考辦審查,過期延至下次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在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省考委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凡有盜竊或泄露試題以及其它有關保密材料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生憑《准考證》、《居民身份證》和《座位通知單》在指定的考點考場參加考試,“兩證一單”不齊全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任何武器、兇器以及手機、商務通、快譯通等考場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準抽煙,不準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常開考十五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三十分鐘,考生離開考場必須交卷,交卷後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

(四)全省必須使用本簡章發佈的統一專業和課程代碼,不得更改。

(五)考生報考時首先要確定自己所學專業,並查對《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計劃》中該專業的課程設置、學分,然後對照《報考簡章》中的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選擇課程報考。考生報考時只能允許有一個准考證,在同一次考試中,不得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地區重複報考,否則成績無效。

(六)考試成績公佈後,取得單科合格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招生考試部門領取,辦理畢業證時統一交省自考辦審核。

(七)考生可在成績公佈之日起5日之內,攜帶身份證、准考證和本次考試座位通知單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提出“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須接受輔導的考生,每次考試結束後,可到各輔導站辦理報名手續。

(九)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兩科的報名考試工作與自學考試同時進行,報名點及考點只設在西寧市、海東行署、六州、格爾木市、石油管理局。

(十)自學考試的教材、大綱和教師資格證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的教材、大綱由省考試管理中心教材服務部獨家出售,未委託任何書店代理。發售地址:西寧市五四西路33號,電話:6304514郵編:810008

(十一)需瞭解考試信息者可在當地招考辦或查閲網站。

六、開考專業及主考院校

青海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英語、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國小教育、政治學(本科)、數學教育(本科)、音樂教育、生物技術(本科)。青海大學:會計、經濟學(本科)、工商企業管理、金融、建築工程(本科)、草業科學(本科)、電力系統及自動化、水利水電建築工程、畜牧獸醫(本科)、林業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本科)、電力市場營銷(專科)、計算機網絡(本科)、電力發供用技術(本科)。青海民族學院:化學教育(本科)、法律、律師、行政管理、祕書(專科)、藏語言文學、旅遊管理、青海醫學院:護理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管理。蘭州交通大學:交通運輸(鐵路運輸)(專科)、鐵路運輸工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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