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考試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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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考試簡介

概念

註冊建築師,是指經考試、特許、考核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經資格互認方式取得建築師互認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互認資格證書),並按照本細則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註冊證書(以下簡稱註冊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執業印章(以下簡稱執業印章),從事建築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1]

級別分類

註冊建築師分為一級註冊建築和二級註冊建築師。[2]

管理制度

註冊建築師的考試、註冊和執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2]。

1、 國家實行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註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2、 註冊建築師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方可以註冊建築師的名義執業。

3、註冊建築師執行業務,應當加入建築設計單位。註冊建築師執行業務,由建築設計單位統一接受委託並統一收費。

相關法律法規

1994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建立註冊建築師制度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1994〕第598號),決定在我國實行註冊建築師制度,併成立了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1995年國務院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國務院第184號令),1996年建設部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第5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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