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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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9篇)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工程設計。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雙方特簽訂本協議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

二、設計內容:_________

三、設計面積:_________

四、設計規格

第二條 價格、計價和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工程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設計費按:每平方米設計費_________元。

建築面積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協議一經簽訂,甲方3天內應付首期款協議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設計方案,甲方3天內應付款協議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3.設計圖紙完成提交後,甲方3天內付清設計餘款協議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設計項目,設計費另計。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補訂協議。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須另行協商,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費超過10天以上,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通知甲方,直至終止協議。

協議終止後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

4.協議生效後,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逾期完成委託任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總額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協議,乙方收取的設計費不予返還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協議,乙方應付還甲方雙倍設計費。

第四條 爭議解議

1.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2.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方案文件向第三方複製或轉讓。如發生以上侵權行為,乙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簽訂後不得轉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竣工後回訪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後,在質量保修期內,應主動向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工程使用過程回訪,知曉自己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質量缺陷,便於雙方總結經驗,在以後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決提高。

2、回訪時間為質量保修期開始後每月回訪一次,直至質量保修期屆滿。

3、回訪對象為: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

二、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甲方責任。

三、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為壹年,實際的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四、質量保脩金:

本工程質量保脩金按本工程結算總價的%計取。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質保期滿壹且乙方在質保期內正常履行義務後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

六、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設備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只收取材料費,不收取人工費)。

2、保修期內更換的配件必須是原廠商生產的新配件,換下的配件屬於乙方的財產,更換上去的配件則成為甲方的財產。

3、在保修期內,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後的48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違約賠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內補足,並補足原有的質量保脩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

(2)乙方對同一部位經兩次維修仍未修復的

5、質保期內如出現設備、材料更換情況,則所更換設備、材料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6、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質量問題引發的任何安全事故問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拖延,推諉而導致業主一切損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時,而相關質保金總額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的驗收簽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訪記錄,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責任,最終以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認可為準,若無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甲方將拒付應付的保脩金。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本頁無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_年_月_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3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鄧州市鴻傑第一城 號樓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事項,雙方約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時必須及時派維修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若不及時派維修人員維修,發包人將委派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項工程承包人派維修人員到場維修時間:天然氣工程2小時內;採暖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4小時內;其它工程48小時內。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5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2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2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2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天然氣工程為__2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保修在發包人承攬的工程項目。承包人必須留有足夠土建、安裝、電氣等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待命,及時保修。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對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時、不到位,給用户造成精神和財產損失的,引起用户投訴、索賠和起訴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員不在現場或住户家中有緊急處理任務或無能力繼續保修等情況下,由發包人安排保修隊伍維修。

6.如發生其它專業保修隊保修的,保修費用每半年支付專業保修隊伍,從承包人保脩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費的計算、核定以有用户簽字的"保修派工單"為準。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每次事故處罰款20xx-5000元,在保修費中扣除。

8.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9.質量保修事項完成後,由發包人、承包人會同物業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工程進行組織驗收。

10、在質量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參加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協商賠償事宜,並根據協商結果承擔賠償責任。承包人不參加協商或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發包人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後,有權在承包人留存的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承擔的,承包人另行對發包人進行賠償。承包人有異議的,有權提出訴訟。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有證據證明質量事故是由於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當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併簽訂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後,發包人即將本協議書約定的質量保修通知、監督、結算的權利義務委託給所聘用的物業公司執行,承包人表示無異議。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繫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籤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繫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脩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脩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脩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脩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衞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衞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衞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

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繫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繫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與甲方、房屋所有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

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脩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户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户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户配合為前提。

如住户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6

發包人:

承包人:

為保證首貴谷腳農場道路改造工程在合理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與基礎、毛石擋土牆、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內容。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承擔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為5年;

2.擋土牆工程為5年;

3.砼路面工程為3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為3年;

5.其他約定:無。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需緊急搶修的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該工程結算價款的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脩金金額為:以結算價款5%核定。質量保脩金銀行利率為無。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15日內,將剩餘保脩金返還承包人。返還時間和方式。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7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並參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2、質量保修期

2.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具體詳見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要求

2.2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3.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4.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

5.1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5.2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業主: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户

為保證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乙方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雙方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一、免費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資料、圖紙、鑰匙移交完畢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少於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及本《工程質量保證書》規定保修時間。其中地基基礎與主體結構工程在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結構安全;屋面、廚房、(來自:)衞生間、地下室、外牆面、門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滲漏保修5年;空調及製冷系統保修兩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網及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但不得少於2年。

二、保修範圍:

本補充合同約定乙方總承包範圍內的工程項目,由於乙方施工質量缺陷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均屬乙方免費保修範圍。

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三、保修實施: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本工程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保管。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本工程保修期內返修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乙方就工程質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負責,工程保修款最終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務中心進行結算。同時,甲方保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有關工程質量問題追究乙方質量責任的權利。

四、保修的時間性:

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五、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户強烈投訴。

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六、乙方維修安排:

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2.乙方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否則無法聯繫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4.每一住户,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客户服務中心的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着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七、保修款:

1.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截留5%作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後(需甲方客户服務中心和物業公司簽字認可),保修款在保修時間滿三年、五年及延長期滿時分別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後二十天內將當期結算後剩餘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按30%一次性付給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長期滿後二十天內將餘款(扣除按上述條款所計算出的賠償費用總額)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書於: 年 月 日簽署

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户)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3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1.4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2.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廚房、陽台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住宅領地凱旋帝景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5、供熱及制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保修的時間性

3.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3.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3.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4.維修質量的保障措施

4.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4.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b:超過規定的到場時間後4小時仍未趕到現場;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報告;

d:對同一位置經過一次返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e:因現場返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户強烈投訴。

4.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4.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

5.乙方維修安排

5.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5.2乙方保修負責人(默認人為項目經理):

a:通訊地址:

b:電話/手機:

c:傳真:

5.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否則無法聯繫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5.4每一住户,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着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每人次。

6.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總價的5%。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式為:

6.1質量保脩金返還的起止日期為: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滿2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80%。

6.3保修期滿五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辦理完成保脩金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手續後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20%。

6.4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其他

7.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7.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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