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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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居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分居協議書(集錦15篇)

分居協議書1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一、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三、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四、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一、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二、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三、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一、子女撫養:

二、父母扶養:

三、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2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分居協議書3

甲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繫電話:XX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X

聯繫電話:XX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在XXX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XX餘年,生有XX和XX,共XX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XX年XX月XX日開始,至XX年XX月XX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XX街XX號的X室X廳有陽台車庫共XX平米的房子,可由X方居住。沒有住房的X方,要自行解決,但X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後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併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X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繫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繫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XXXXXX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

乙方:姓名手印處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分居協議書4

協議人(男方):年 協議人(女方): ,女,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子女如下 。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並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見證人:

協議人(男方):XXX 協議人(女方):XXX

分居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_______餘年,生有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共____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分居離婚協議書》如下:

1、夫妻分居由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2、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3、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4、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5、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6、現在_______街_______號的'_______室_______廳有陽台車庫共_______平米的房子,可由_______方居住。沒有住房的_______方,要自行解決,但_______方保留擁有房子一半的權益;對生活困難。沒有住房的一方,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7、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8、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9、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10、 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三份,各自保管一份,另一份隨本協議交由公證機關保存。對違背此條款者,另一方保留索要對相應財產十倍價值的權力。

11、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隨同婚後共同財產清單和本協議,一併交由公證機關存檔。

12、孩子暫隨_______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13、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繫父母的權力。

14、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15、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繫對方之用。

16、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17、本協議由交公證機關之日起生效,至由公證機關拿回之日起失效。

18、本協議一式三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公證機關保留備案。

19、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20、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21、違背以上條款者,另一方保留對其進行適當的經濟處罰的權力。

此致

______________公證處

甲方(姓名手印處):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姓名手印處):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居協議書7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證,歷經餘年,生有,共個子女,系合法夫妻。現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經多次溝通無效,又怕離婚後後悔,最後經多次協商,夫妻雙方均願立下此《夫妻分居(試離婚)協議書》如下:

第1條夫妻分居自年月日起(含當日)至年月日(含當日)止,共計天。

第2條夫妻分居期間,可互不為對方盡夫妻生活義務,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4條在分居期間,雙方應從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費用和一定的時間來,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撫育孩子。此項用途的信用卡,由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無隨便支取的權力。若用此款時,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夫妻雙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碼,以此來保留各自應有的權利。

第5條雙方各自的父母,應由各自撫養,所產生的.費用,由各自承擔。

第6條住房安排:

甲方住處為:

乙方住處為:

(上述住房安排與房產所有權分配無關)

第7條在分居期間,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歸各自所有,互不再為夫妻共同財產,也無夫妻間互幫互助的義務。

第8條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歸所產生債權及債務的一方處理並承擔;對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並承擔,且有協助對方處理的義務;對因撫育孩子將要產生的債務,必須由另一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將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第9條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對方的工作與社交的自由。

第10條在夫妻分居期間,夫妻雙方均無私自處理。藏匿和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力。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車。房。家居。電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單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1條對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各歸各自所有。但也應列出詳細的清單,經雙方確認。

第12條孩子暫隨方居住生活。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適當的多拿一部分撫育費。

第13條夫妻雙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聯繫父母的權力。

第14條沒隨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對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視權。

第15條為讓孩子不受影響,夫妻雙方雖然分居,但應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機號碼並暢通,以便夫妻雙方為了孩子而聯繫對方之用。

第16條對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及債務,仍由夫妻共同處理並等價償還。

第17條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產生的生活費用(包括醫療費和其它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償還。

第18條本協議失效後,雙方再進行協商確定:是否合居,還是正式協議或訴訟離婚。

第19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分居協議書8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9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男方居住於_____,女方居住於_____;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_____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人(女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居協議書10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女方),女,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人:___(以下簡稱男方),男,___年___月___日生,漢族,

住址:

協議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於___;

女方居住於___。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1、分居期間,子/女由___方撫養,___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元,在每月___日前支付,子/女的學習費用、醫療費用以及其他除生活費以外的不可預計費用由雙方憑據分擔。

2、分居期間,___方每月探望子/女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月___,由___方到___方居住地接送。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女方):___協議人(男方):

年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11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分居關係。

二、子女撫養條款:

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於_____路_____號,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折價人民幣__________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應儘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着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户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成立並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居協議書12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

協議人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後,一致同意達成分居關係,現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分居關係。

二、子女撫養條款:

女兒_____由_____撫養,兒子_____由_____撫養,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撫養費用。

三、共同財產的處理條款:

1、同居期間所得房產位於______路______號,面積約______平方米,折價人民幣圓整(¥_____元),現協商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乙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清單。

2、同居期間共有存款_____元,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一方專有的物品如首飾等及各自生活用品歸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

四、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甲、乙雙方無共同債務。若有債務_____元以下,由雙方分擔,超過部分由男方承擔。

五、鑑於甲方現無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暫時居住於現房屋,甲方應儘快購置或租賃房屋或應乙方要求時搬出現房屋。

六、探視條款:雙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一方行使探望權時,另一方應予以協助。探望的時間和地點不受限制,但不應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雙方簽訂本協議之後,如必須協助一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另一方必須本着善意的原則協助辦理(如產權登記、過户等)。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籤後成立並生效。

上述內容是我們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覆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我們保證執行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協議人: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男女雙方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1、分居:男女雙方因為夫妻感情不和自願分居,分居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始,男方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女方居住於________________;分居期間雙方各自反省思考,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籤確認“終止分居”,如果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緩和夫妻矛盾,雙方就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2、子女:分居期間,雙方共同支付孩子撫養費,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入和債務: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屬於各自所有;債務處理;

4、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籤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年___月___日

分居協議書13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係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自我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 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提出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徵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提出離婚。

4. 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後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 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提出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 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繫。

7. 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 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 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 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XXX處住房雖為婚後財產,但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後分配。

11. 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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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13739069675

分居協議書14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的。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大道____號____小區____號;女方居住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的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都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

分居期間假如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分居協議書15

協議人(男方):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

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__號__小區__號;女方居住於南寧市西鄉塘區__路__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

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人(女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律師: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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