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屋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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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協議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房屋協議書三篇

房屋協議書 篇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座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南寧市良慶區金象三區景華二街57號(原來花園二街1864號宗地號),房產證6層,建築面積444.64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350000.00元整,大寫(人民幣)壹佰叁拾伍萬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合同書籤訂後付給甲方350000.00元整(大寫:叁拾伍萬元整),剩餘房款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後,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

支付。

第四條 房屋過户簽訂房屋轉讓協議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儘快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房屋產權證所有一切手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轉讓產權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在30天內付清房款,如違約,由乙方擔保人份證號 ,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壹佰叁拾伍萬元。

第六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協議書 篇2

甲方:xxx,男,1969年11月5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漢族,安溪縣xxx人,現住xxx。

乙方:xxx,男,1961年5月2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漢族,安溪縣xxx人,現住xxx。

甲乙雙方系兄弟關係,經協議一致,現就房產交換事項訂立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一、座落安溪縣城廂茶都(也稱縣茶葉市場)A2-38號1-3層(建築面積180.14平方米)的店房系甲方於20xx年度購置。

二、座落安溪縣鳳城新安路南側27號店(也稱新安西路南側門牌27號)

(建築面積25.08平方米夾層20.03平方米)的店面系乙方於20xx年度購置。

三、上述城廂茶都店房於20xx年度由乙方使用、居住並經營茶葉生意;新安西路南側27號店面於20xx年度由甲方使用、居住並用於經商。

四、甲、乙雙方同意將上述甲方購置的城廂茶都(也稱縣茶葉市場)A2棟-38號1-3層店房與上述乙方購置的鳳城新安路南側27號店(也稱新安西路南側門牌27號)店面進行交換(互換)。甲方將上述座落安溪縣城廂茶都(也稱縣茶葉市場)A2棟-38號1-3層的店房,房屋所有權人為林新表的房屋所有權證(即安溪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安房權證

城廂字第00014370號)和安溪縣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土地使用者為林新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即安國用[20xx]字第0103301號)交給乙方持有;乙方將上述座落安溪縣鳳城新安路南側27號的店面所有權人為林南山的房屋所有權證(即安溪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安房權證鳳城鎮字第00020370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安溪縣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土地使用者為林南山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即安溪縣國用[20xx]第003876號)交給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即因此互相轉換——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即持有的權屬證書和實際佔有、居住、使用事實為準。

五、以上交換系雙方同意,並對房屋價值、價款問題協議一致且交付完畢,雙方及各方的財產共有人均無異議。費由雙方各自承擔。因是兄弟關係,如無辦理過户手續,交換仍然有效,雙方均不得反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及共有人簽名生效,並由胞親、堂親作中見證。

甲方(簽章):

立協議書人:

乙方(簽章):

中證人:

年月 日

房屋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一、依據 精神,特制定本協議。

二、本協議所稱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佔有、使用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移及產權註銷所涉及資產,包括固定資產轉讓、調撥、捐贈、報廢,呆壞帳損失和非正常損失報損及其他涉及國有資產處置所涉及資產。本協議所稱固定資產,是指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列入固定資產科目且單位價值在 以上(含 元)固定資產。

三、乙方劃轉資產總額共計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股權 元,債權 元,其他 元。具體分類及數額見本協議附件劃轉資產清單。

與乙方劃轉資產相關聯應由乙方承擔義務,不屬劃轉移交之列,仍由乙方負責處理。

四、劃轉資產方式和內容:根據 省財政廳對 簽署意見後下達通知書內容進行劃轉。

五、劃轉資產移交:應根據文件要求,及資產不同類別分別明確移交要求並制定劃轉資產清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1.應收貨款:要求移交合同、送發貨憑證、債務人欠款明細及依據,催款文件,以及證明雙方往來關係函件及其它與此相關材料,包括債務人企業資料、基本情況和現狀、財產清算情況等材料。

2.其它應收款:要求提供證明債權文件。如協議書、支付憑證、催款文件及證明雙方往來關係函件及其它與此相關材料,包括債務人企業資料、基本情況和現狀、財產清算情況等材料。

3.擔保損失類:要求提供判決書,協議書,代為清償依據,以及被擔保企業資料、基本情況和現狀、財產清算情況等材料。

4.股權類:要求提供投資企業章程,投資憑證及其他股東同意劃轉書面文件,投資企業基本情況和現狀等材料。

5.實物類:要制訂實物資產清單,説明實物規格、型號、數量、使用年限及使用情況等原始資料。

六、資產劃轉後,資產保全與清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資產劃轉甲方管理後,甲方具有對劃轉資產全部處置權。

八、甲方權利

1.有權制定及實施劃轉資產保全與清收方案;

2.有權與債務人達成並簽署還款協議、提出及接受調解方案、執行和解方案等;

3.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九、甲方義務

1.妥善管理劃轉資產,盡最大可能保全與回收劃轉資產;

2.回收非現金類資產,應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內予以變現。變現確有困難,應報財政部門;

3.經清收後仍無法回收劃轉資產,報財政部門備案。

十、乙方權利

1.有權向甲方瞭解劃轉資產保全與清收情況;

2.有權向甲方提出保全與清收建議。

十一、乙方義務

1.協助甲方辦理資產過户等有關法律手續;

2.配合甲方做好劃轉資產保全與清收,包括提供資料,介紹情況,向債務人發出催款通知等,對債務人情況不得隱瞞;

3.根據甲方清收方案,需採取訴訟等手段進行清收,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配合訴訟,並出具相關法律文件;

4.資產劃轉過程中及資產劃轉以後,乙方不能繼續對資產進行任何處置。債權資產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債務人清償,不得作出任何減免債務人債務承諾及簽署任何與此相關文件;股權資產乙方不得擅自進行轉讓、抵押、擔保等處置;

5.資產劃轉移交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共同向債務人發出債權轉移通知書;通知書應包括債務人名稱,欠款類型及金額,資產劃轉情況,以及要求債務人向甲方清償通知等內容。債權轉移通知書由乙方負責送達對方單位,並取得對方簽收回執。股權類資產,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共同向被投資企業發出股權變更通知書,通知書中應包括被投資企業名稱、投資額以及資產劃轉情況,並確認自劃轉之日起,原乙方投資權益均由甲方享有。股權變更通知書由乙方負責送達對方單位,並取得對方簽收回執。

十二、協議生效:本協議經 省財政廳批覆同意後生效。

十三、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應先由財政部門進行協調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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