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質量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57W

1、鄭州德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德錦飼料,自覺遵守《畜牧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河南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不生產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飼料,保證在產品中無“瘦肉精”、“蛋白精”、“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願為產品質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飼料質量承諾書

2、認真做好售後服務,產品若發現質量問題,立即召回,並依法賠償相應的損失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3、嚴格執行生產記錄、產品留樣制度、化驗制度、安全衞生、質量保證、年度備案等相關管理制度,原料管理、生產過程管理、成品管理應符合規章規定的要求。

鄭州德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惺晁

2011年10月

飼料生產經營企業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承諾單位:

為確保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人鄭重承諾:

1、按照國家規定的飼料生產企業設置條件和要求,配備能保證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施設備,建立健全有關保障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斷完善企業的生產條件。

2、自覺辦理各類證照,按照相關產品質量標準和添加劑安全使用規範組織生產,實行生產記錄和產品留樣觀察制度,記錄保存3年以上。

3、所使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原料、生產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符合國家飼料衞生標準,絕不直接添加獸藥和其他禁用藥品,允許使用的藥物飼料添加劑按有關規定嚴格控制,不超範圍、超劑量添加使用藥物性添加劑。

4、絕不生產、經營、使用農業部明令禁止使用、停用或者淘汰的飼料、飼料添加劑以及未經審定發佈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或其他違禁物質。

5、進貨時認真核對產品標籤、產品質量合格證,絕不經營無產品質量標準、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6、生產和銷售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出廠時,按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7、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強化行業自律,堅決維護行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不強買強賣,不搞價格壟斷,不發佈虛假廣告信息,不侵犯他人的商標和專利,不哄抬新產品價格和惡意壓價傾銷。

8、自覺接受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的監督管理,對依法公佈的不合格獸藥產品、飼料產品和違禁產品及時組織自我清查,積極配合日常檢查工作,主動出示相關票證和購銷台賬。

9、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監管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蓋章或手印)

二o一二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監管部門、承諾單位各執一份。監督電話:

飼料質量安全承諾書

飼料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企業和行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事關飼料工業和養殖業健康發展,事關畜產品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作為飼料企業,提高產品質量、確保飼料安全,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和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本着對社會、對人民、對行業、對企業自身負責的態度,本企業對飼料質量安全工作向全社會莊嚴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飼料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生產經營,建立健全並落實飼料質量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強化行業自律,自覺接受飼料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嚴格生產全程控制,嚴把原料進廠關和產品出廠關,絕不生產、銷售不安全、不合格產品,絕不使用不合格飼料原料及含有“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

三、不生產、經營標籤不符合要求的飼料產品。

四、不對經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進行拆包、分裝,不進行再加工或添加任何物質。

五、認真做好購銷台賬記錄,確保追根溯源工作。

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帶頭維護行業秩序,積極響應並踴躍參與飼料質量安全等重大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抵制各種違法違禁行為。

七、科學合理利用飼料原料,大力開發安全性能好、資源利用率高、環境污染少的新工藝、新產品。

八、重申本企業是飼料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履行法定義務,把提高飼料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作為企業的首要任務,願意承擔因違反上述承諾所產生的法律後果。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飼料獸藥質量保證承諾書

一、獸藥飼料經營企業嚴格遵守《獸藥管理條例》、《獸用生物製品經營管理辦法》《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生產企業審查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宣傳學習帶頭向養殖企業宣傳獸藥飼料法規知識和安全使用知識。

二、認真按照湖南省實施《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細則做好經營獸藥產品的gmp證號、產品批准文號、產品包裝標籤、產品合格檢測報告、生產企業信息等內容的審查,保障所經營獸藥符合《獸藥管理條例》要求。做好經營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批准文號、審查合格證、產品標籤、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及相應標識的審查,為用户提供安全、符合使用規定的飼料產品。

三、不經營假、劣獸藥,人用藥品及違禁藥物。絕不經銷“瘦肉精”、“蛋白精”等違禁物質;不經銷無《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的飼料產品;不經銷假劣飼料,消除飼料不安全隱患。發現有使用、經銷“瘦肉精”、“蛋白精”等違禁物質和假劣獸藥、飼料的行為,及時向獸藥飼料主管、監督部門舉報。

四、積極加強獸藥gsp經營規範化建設,嚴格按照《獸藥經營許可證》核准的範圍經營,不超範圍經營。

五、建立獸藥飼料經營進貨、銷售記錄台帳,記錄完整、真實,為溯源制度的實施打好基礎。

六、講誠信,守承諾,做到質量承諾公開上牆,自覺接受獸藥飼料管理部門的質量抽檢、監督檢查和社會監督。

承諾單位: 負 責 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監督單位:

監督電話:

2011年度飼料生產企業承諾書

為促進涼州區飼料行業健康發展,確保飼料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本企業向全社會公開承諾:

一、本企業已經知曉國家發佈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衞生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0號令)、《飼料生產企業審查辦法》(農業部第73號令)、《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農業部第658號公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範》(農業部168號公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範〉公告的補充説明》(農業部220號公告)、《禁

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176號公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193號公告)及相關

國家關於飼料安全、衞生、質量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各項規定,並嚴格自覺遵守。

二、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料符合國家飼料衞生標準;使用符合《飼料標籤》標準的標籤;不對飼料、飼料添加劑作預防、治療動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的説明或者宣傳。

三、按照飼料有關法規,本企業保證具備飼料生產企業的條件和規定要求,配備完善好硬件設施和軟件資料;遵守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使用規範,正確使用飼料添加劑和藥物;切實執行生產管理、檢驗化驗、安全衞生、質量管理、產品留樣觀察等制度;做好進貨、生產、檢驗、藥物和飼料添加劑使用等記錄,保證產品質量可追溯性。

四、不使用農業部明令禁止的“瘦肉精”等違禁藥物、“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其它我國法律法規允許使用物質之外的物質;不生產不符

合飼料質量標準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不使用不符合《飼料標籤》標準的標籤;不生產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五、積極接受配合涼州區動物衞生監督所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產品質量抽檢、違禁藥物抽查、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衞生檢查和飼料專項整治行動,帶頭做遵紀守法模範,積極參加每年區動物衞生監督所舉辦的法律法規等知識培訓班。

六、重申本企業是飼料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如發生違反有關法律、制度違背承諾的行為,本企業自願接受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本企業自行承擔。

承諾人(簽字): 地址:

企 業(蓋章): 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郵編: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由區動物衞生監督所、飼料生產企業各執一份。

飼料質量安全承諾書(企業對人新版)

為了確保飼料產品質量安全,我企業作出如下承諾:

一、自覺遵守《畜牧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河南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生產、誠信經營,保證飼料產品質量安全,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二、絕不生產、經營及使用違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絕不在飼料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證產品中無違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檢出,願為產品質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嚴格執行產品檢驗制度、生產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制度,完善採購、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各種記錄,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

四、飼料標籤標識真實,不欺詐,不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價格合理,公平交易,維護市場良好秩序。

五、傾聽消費者意見,歡迎社會監督,認真做好售後服務,發現缺陷產品及時召回,並依法賠償相應損失和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企業: 承諾人: 監管單位:汝州市畜牧局 監管人: 舉報電話:0375-68627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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