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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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1

夜慢慢沉寂執起筆祭奠那白晝死去的喧譁,趁着這份恬靜想屢屢心中的追逐怎樣去盛開滿樹梨花!

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

一路走來拼着命地掙扎才走到現在,點點星火燎燃腹中的希望。自校別後,清豐猶如清風徐徐流失在時間的長河,就着孤酒奏了悲歌!偶爾想起或許顰蹙一展也只是淡淡一笑。然後忙碌手中的工作、回答伏在身邊朋友的問題。遺忘了!留在心裏的也就是幾個藍顏、紅顏僅此而已。當某一天在公交或路旁恰好相逢,一時想不起喚不出的名字才會讓自己清醒。我們少了聯繫!

大學聯考過後,夢裏一點錦華散落!殘酷的現實給自己一次成熟的洗禮。放棄吧!這是開始對自己的告慰。懸浮在命運的岸崖眼淚曾無數次不禁暗落,徘徊的心扉緊閉了門窗為曾經的自己開一次葬禮。選擇漂泊這是誰要的飛翔,如果踏足流浪或許將失去一切包括我那天真的夢。沒有理由放棄的念想鞭打撕心裂肺的痛。

懷念給兄弟洗衣服、嘻嘻哈哈吃泡麪泡饃的日子。回不去的歲月,白駒過隙我站在了此岸而他們卻站在了彼岸!記憶風沙塵封在了岸與岸距離的滾滾逝水。記憶浪淘沙盡,逝水難收,水月鏡花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朋友分開了才知道想念的味道,身邊的片片曇花又怎能經得起四季交替,一夜梨花終究敵不過四季常青的松柏,常念念、憶亂亂!天馬浮雲夕陽再難紅!

擺渡人的命運唯有船是知己;遊子戀家或許是唯一的安慰吧!

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2

又無意間看到那雙佈滿灰塵的白球鞋,儘管每次看到它,都如千萬把刀在割我的心,但是我依舊不捨得扔,因為這是你留給我的唯一的東西。我覺得我們之間好像在被命運捉弄,從我們相知開始,然後到我們相戀,最後到你無情的走開。

你走後,我開始認真地聽歌,聽歌的時候我會拋棄雜念,屏住呼吸。我覺得這種方法很有用,至少可以讓我暫時忘了你。如今會想起剛和你分開的那段日子,不知道是什麼支撐着我走到現在,也許你早已忘記我們曾經在一起的時光,忘記了我們曾一起寫的歌,但這些我都記得。

我曾經對你説過,如果你跟我在一起不快樂,你可以離開我,可如今你真的離開我,我卻是如此的寂寞。你和我的點點滴滴在我腦海中浮過,那個時候我可以傻傻的站在你面前等着你説你愛我,那個時候我可以肆無忌憚的吻你,肆無忌憚的哭或笑,那個時候我真的很快樂,但是現在,我連跟你講一句話的勇氣都沒有,現在的我真的好無助。

你説是我不懂珍惜,你説得對,我是不懂的怎樣去愛你。但是畢竟,畢竟曾經我好用力的愛過。我不知道如今我們之間還剩下些什麼,我只知道我們回不去了。

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3

《半生緣》中,最感動的莫過於在十四年後,沈世鈞和顧曼楨的那次相遇。

她説:“世鈞,我們回不去了。”

她問他:“世鈞,你幸福嗎?”

世鈞答道:“我只要你幸福。”

——感懷

或許人生就是如此怪異,青春註定這麼離奇,倆個曾經相愛到難捨難分,海枯石爛甚至不分你我的戀人,由於種種的緣由卻不得不相互放手,哪怕彼此曾經有過多少美好的回憶,經歷過多少次風雨。

然而,當多少年過後,這二人在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中邂逅了,他們或許都沒想到彼此這一生還會有再相見的機會,也或許他們在沒見到時,每次在無人的夜晚想起那讓人心疼的過去時,心中都有無數的話想對對方説,訴不盡心語萬千,可是等到真正想見時,二個人卻只淡淡的説了句:“好久不見”。而後,便是面帶微笑,各自走開,輕輕的擦肩。

擦肩而過的瞬間,彼此的心裏肯定有過或多或少的遺憾,但他們還是彷彿像商量好的似的很默契的選擇了沉默,選擇了擦肩而過。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已經長大了,已經不是那段可以為了愛而放肆追逐的年紀,他們彼此的身上都已有了屬於自己的責任與擔當,他們現在不只是自己,更多的還是屬於他們的家庭,彼此都知道,過去的註定也只能是回憶了。

而現在不必也最好不要再過多聯繫了,就當彼此在彼此的人生中路過,你是我人生的過客,如清風拂過,我在你的人生中客過,若拈花一朵,如此,而已,就當彼此是自己人生中的一個驛站,有過許多美好的日子,無瑕的而美麗的回憶,有過温暖的夜晚,有過明媚的白天,甚至或許連在驛站的雨天,都美得讓人窒息,讓人不忍回憶。

那段日子是青春中最燦爛和幸福的時光,但是也只屬於青春,是我們最珍貴的回憶和最深刻的惦記,深深掩埋在我們心中最柔軟的地方,把酒,且回憶。那段青春只能回憶,也只能回憶,因為我們都知道那些日子,走了;那些歲月,流了;那些感覺,沒了;那些回憶,停了。而他們,也回不去了。是的,永遠回不去了,記住,是永遠。

我們,回不去了,看似一句多麼輕描淡寫卻又意味深長的話語,而我們説出口時卻發現是那樣的艱難,嘴巴苦澀,心裏溜酸,原本簡簡單單的六個字在此刻卻彷彿字字千斤,張開嘴,卻發不出聲,只有低頭,然後發出一聲長長的歎息。然後,相對離去,徒留背影,還有,那留在空中的歎息……

或許,我們喜歡的只是當初的彼此,我們念念不忘的也只是那段回憶,而不是現在自己,許多人總説如果再見面,一定會勇敢地説出當年因為羞澀或者是不敢而沒有説出的話語:我喜歡你。可是你喜歡的只是當初的她,而不是現在,每個人都會改變,我們的如今早已不是當年的模樣,或許當年我喜歡的你早已恍若二人,當年籃球場上奔跑的帥氣少年,或許現在早已大腹便便,難憶當年;當年在圖書館中看見的在陽光下微笑的温婉女孩,或許現在正在熙熙攘攘的菜市場上在為着幾毛錢而喋喋不休,不復從前;當年説好永遠在一起的恩愛情侶,現在或許早已分隔二地,許久失聯。

或許我們都沒有想過,我們喜歡的彼此可能早已變成我們原本最不想變成的模樣,其實我們心裏都知道卻仍固執的相信她或他都還是當年的模樣,一切如初,我們都在嚮往再見時的彼此,如當初般的熱情開朗,不曾陌生,依舊親密,彷彿時間只是打了個盹,而現在又醒了。其實,這些固執都只是我們的不甘心,不甘心我們的青春被遺憾,被後悔,被消費,雖然我們知道青春註定會有遺憾免不了追悔,可是我們卻都以為那只是別人的經驗,不會發生在我們的身上,都本能的不想説再見,甚至還想再續前緣。明明知道結局的不堪我們卻依舊一廂情願。

這些,都只是我們的執念,我們也只是想想而已,也只能想想,愛情註定只屬於青春的獨特產物,因為以後我們都已經沒了那份勇氣也缺乏那種精力,青春中的我們喜歡一個人那一定是純粹的喜歡,與其他無關,只是固執的想每天看見她的笑臉,她微聳的雙肩,甚至,她在陽光下拉長背影的若隱若現。喜歡是一個人的固執,愛情卻是二個人的事,在那些日子中,彷彿一切都是美好的,哪怕是沒有結果的單相思,也是自己一個人的固執,自己願意,與他人無關。

盧思浩説過,或許青春中最美好的愛情不是彼此在一起,而是一個人的暗戀,你自己默默的對她好,也不必讓她知道,這樣,即使你們最後沒能在一起,但這樣的記憶,卻是最為深刻,青春的愛情不必考慮結束,討論歸屬,只要你認真認真的愛過,努力的付出過,這,就夠了,青春最重要的不是在一起,而是有一個無暇的過去,一份你每次想起,都能感到温暖,甚至嘴角都不自覺得流露出一絲笑意的回憶。

真正的喜歡不是非要在一起,而是即使不在一起了,你卻仍能在心底默默地祝福她幸福,這才是正正的喜歡,卻還算不上愛。我一直覺得我愛你這三個字你一輩子只能説一次,就是對你陪伴終老的人説的,而其他的無論你曾經眷念,多麼不捨的的人,哪怕她曾給你最美好的,只要你們最終沒有在一起,那麼就最好不要説,再喜歡也只是喜歡,談不上愛,一輩子你可以有很多次喜歡,但是愛只有一次,沒有替補。所以請你不要輕易的説愛,這個年紀的我們不能也不配談愛,真正的愛時要時間見證的,沒有時間的過濾,再喜歡的彼此也會分手,只有經歷過漫長時間沉澱的二個人才能説愛。

其實,不只是這些東西回不去了,我們這一路走過的細細碎碎,我們見過的不同風景,我們有過的所有回憶,都回不去了,而此時的再相見也不過是讓彼此心中的那種執念能有個了斷,佛説;勘破,放下,自在。我們所念念不忘的也不過是那段記憶而已。

過去的過去,未來的可期,而現在,則一定要珍惜。

我們回不去了,可日子還在繼續,生活還需努力,讓那些回不去的化為我們前進的動力,是的,我們回不去了,但我們的記憶還在延續,青春就是這樣,讓你心痛,讓你後悔,卻也讓你明白該如何努力,如何讓讓我們的人生過的最有意義。

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4

數年之後,曼楨對着世鈞説:世鈞,我們回不去了。

我們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張愛玲筆下的小説,格調總是冷的,她擅長寫愛情,愛情也擅長被她寫。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內裏卻爬滿了蝨子”——玫瑰花與蚊子血,總是那看得人的眼光罷啦。

她是絕不肯相信美好的。

我也不信。

生活常常苦澀,甜蜜才顯得異常珍貴,一旦失去,便成為痛苦。當時若是沒有得到,倒也沒什麼妨礙;得到後的錯失,往往令人悲哀。

走過千山萬水,腳趾要變得粗壯。愛情不會,經歷的越多,死的便越徹底,到最後,死得一絲生氣都沒有了。碰到她,但還是可以活過來,像被火燒光的那一刻,掙扎着從火裏坐起來,眼睛裏噙滿了孩子的淚。想要一個懷抱,想要抱。

中年的愛情,若不是乾柴烈火的迸現,極易演繹成一場猜心的鬥爭。兩個人彼此消耗着,為自己找了個需要付費的仇人。

什麼是愛情最好的模樣?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默默含笑,我們結婚吧!

我們同時説出來。

回不去的我們抒情散文5

和電視劇裏一樣,那是八十年代的事了。每年的夏天,我都要被父母送往外婆家,但更多的時候,我並沒有在外婆家呆着。外婆家所在的地方前面有一片竹林,那裏才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我曾經在那裏度過了無數個孤獨的童年日子。竹林的旁邊有一户人家,那是一個德高望重的教師家庭,在那個地方受到眾多人的擁戴。於是,很多個晚上我會在他家呆着,很奇怪,那位老師從沒教過我做人或者做學問的道理,只是像個普通人一樣告訴我電視裏播放的劇情,其實我太小,什麼都不懂。

您猜對了,有一樣東西我是懂的,就像那個老師説評論電視裏模特越穿越少一樣,我只能害羞地笑笑。而他們的女兒才是我認為最漂亮的,那是我當時見過的最漂亮的女孩子,當然,她比我大得多,青春寫在她的臉上,充滿了初長成的韻味。很多年後,大人們還拿我開玩笑,説小時候為什麼一直喜歡去那個老師家,是不是因為覺得老師家女兒漂亮。那時候,不懂暗戀這個詞,如果知道,那算不算?

《五月的鮮花》播放的時候,我剛健完身回來,躺在沙發上懶懶不想動,這個名字讓我想起了那首歌,那是我喜歡的為數不多的一首革命歌曲,充滿了血腥和温情,很奇怪,這兩個詞竟然能很好地融合在一首歌裏,卻不矛盾。電視劇開始的部分,是講的越戰,那是在我生命中起了很多作用的一場戰爭,很小的時候,很喜歡看那場戰役的電視劇,如《凱旋在子夜》等,非常喜歡當時的一些插曲,如《十五的月亮》等。後來,在一户人家看到牆上的一張照片,那是一戰偵察兵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一身戎裝充滿了英氣,這也是導致我後來當兵的原因之一。後來在部隊裏,對我影響最深的也是參加過越戰的一位英雄,而現在,我所編輯的書中,戰爭題材特別是越戰題材的佔了絕大多數。那段歲月是離中國人最近的一場戰爭,整整持續了十年之久,卻因為沒有政治宣傳而漸漸被人們淡忘。就像這部電視劇的初衷一樣,可以讓人們重温那段有信仰有激情有真情的時光,在這個物慾橫流,物是人非的社會裏,能給予一絲警醒或者説緬懷。

李晨演的軍人形象,一下子讓我感覺回到了童年時代,那個在梳粧鏡前莞兒一笑的教師之女,還有牆上的偵察兵,當然包括自己後來真正穿上軍裝以後,卻突然意識到,已經不再有當初那份純純的感動和追求。張歆藝演的代課老師純真善良,為了愛情義無反顧,但她又是悲哀的,這樣的女人用封建一點的詞語來講,是命硬。她對自己要求太苛刻了,以致於不想傷害任何人。在她的心裏,只有感恩,報恩和刻骨銘心的記憶。百度上,很多人對此劇頗有異義,無非説電視劇未能完全復原八十年代的真實場景,穿幫無處不在。試想,這不是一部大製作的電影,也不是一個大導演的商業片,甚至涉獵到了那場人們不願提及的戰爭。有的網民對李晨飾演的軍人悲慘下場不能接受,其實那都是血淋淋的現實,如果他不重上戰場,如果他不去學校找謝雨,再如果他小時候沒有暗戀上謝雨,那麼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他可能早就在第一場戰爭中就去世了,或者他立功後,就成了英雄,受到人民的擁戴,和政府的照顧。但事實往往就是這樣殘酷,第二次的上前線,他成了被敵方救活的“俘虜”,成了為人也為己所不能接受的敗將,於是,他的命運被完全改變了。

所以説,李晨所飾演的軍人是中國當代軍人的真實寫照,可能也是全世界軍人的真實寫照,也應證了“成者王,敗者寇”的古話。而對於他們的愛情,我只想説,張歆藝這個人物被理想化了,是對這個社會的無情諷刺。那些被物化的現代女性,是不願意也不希望成為謝雨那樣的人,她們追求幸福,卻並不一定要犧牲什麼,她們敢愛敢恨,卻並不一定要拋棄什麼。只是,那個年代的愛情,誰又能説得清楚。就像我文章開頭説的那個老師的女兒,她嫁了一個有錢人,後來離婚了,和謝雨一樣,一個人帶着孩子過得並不幸福。那個年代有着現實社會所不能理解的瘋狂,為了愛,她們可以用一輩子來賭。可是,我們終究回不去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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