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考研民法強化階段的練習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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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法律碩士考研的重點科目,考生在複習中要加強重視和理解,需掌握的法條要點比較多,考生可通過做題來加深理解。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法碩考研民法強化階段練習的相關資料,歡迎大家前來閲讀

法碩考研民法強化階段的練習指導

  法碩考研民法強化練習:財產繼承人

多項選擇題

1、祖父母、外祖父母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繼承權,其繼承方式有( )

A、法定繼承 B、遺囑繼承 C、轉繼承 D、代位繼承

2、不屬於著作權客體的是( )

A、改編、註釋已有的作品

B、國家法律、機關的決議

C、時事新聞

D、編輯的作品

3、下列屬於財產所有權的繼受取得有( )

A、收取孳息 B、取得無主財產 C、合同關係 D、接受遺產

4、下列機構中具備法人資格的有( )

A、出版社的編輯部

B、某市勞動局

C、某大學法律系

D、某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5、根據承包合同,所有人將他的財產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轉讓給承包人,他們的權利發生如下變化( )

A、所有人喪失了財產所有權

B、承包人取得了財產所有權

C、所有人沒有喪失財產所有權

D、承包人取得了財產經營權

參考答案

1-5ABC、 、BC 、CD 、BD 、CD

  法碩考研民法重點:自願原則

自願原則含義:

1)當事人充分自由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志,按照自己的意願依法設立、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2)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非法干涉民事主體依法表達其自由意志或非法阻礙其實 現民事權利

1、私法自治原則,又稱意思自治原則,是指法律確認民事主體得自由地基於其意志去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準則。我國《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私法自治原則是市民社會自治在私法領域的體現。

2、私法自治原則強調私人相互間的法律關係應取決於個人的自由意思,從而給民事主體提供了一種受法律保護的自由。當然,私法自治原則不是絕對的,民法所確認和保障的自由也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得以限制民事主體自由的足夠充分且正當的理由就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碩考研民法重點:民法特點及適用範圍

一、民法的特點

(一)民法是權利法 民法最基本的職能在於對民事權利的確認和保護,這就使民法具有權利法的特點。無論民法在歷史上是以義務為本位還是以權利為本位,或以社會為本位,民法都強調對私權的充分保護。

(二)民法的主要內容是私法 劃分公、私法的標準:(1)利益説(2)意思説(3)主體説

(三)民法主要是實體法

(四)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主要是通過任意性規範而不是強行性規範來調整交易關係的。民法調整方法的特點是允許主體依法獨立自主自願地產生、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當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決定是否參加、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係。

(五)民法強調平等協商和等價有償原則 這是由商品交換必然要求遵循價值規律,實行等量勞動的.交換決定的。

二、民法的適用範圍

(一)民法在時間上的適用範圍 民法在時間上的適用範圍,是指民事法律規範在時 間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來説,民法的效力自實施之日發生,至廢止之日停止。 民法的溯及力問題,在通常情況下,新公佈實施的民事法規只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後所發生的民事關係。法 律不得溯及既往。

(二)民法在空間上的適用範圍 民法在空間上的適用範圍,是指民事法律規範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 力。一般的原則是,民事法律規範的效力及於制定該民事法規的機關所管轄的領域。由於制定、頒佈民事法規的機關不同,民事法規適用的空間範圍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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