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來源:文萃谷 1.17W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2016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關於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企業名稱應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可以叫廠、店、部、中心、工作室等,個人獨資企業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個人獨資企業法》對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數額未作限制。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貫徹實施<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採取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的,應將其折算成貨幣數額。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應當與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投資人可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投資人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上予以註明。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生產經營場所包括企業的住所和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處所。住所是企業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是企業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即要有與其生產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申請。投資人申請設立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企業的名稱和住所;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經營範圍及方式。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個人財產出資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在設立申請數上予以明確。(2)投資人身份證明,主要是身份證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3)企業住所證明和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如土地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4)委託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2.工商登記

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設立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併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東奧中級職稱編輯“娜寫年華”發佈。在領取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前,投資人不得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