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貨物運輸保證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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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貨物運輸保證安全知識,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危險貨物運輸保證安全知識

  1.危險貨物的承運

(1)一批辦理的限制。危險貨物和非危險貨物或者配裝條件不同的危險貨物,不能按一批託運。但是對能直接配裝的危險貨物和非危險貨物,並在專用線內裝車和卸車時,可以作為一批託運。

(2)正確填寫危險貨物品名。發貨人託運危險貨物時,應在貨物運單內填寫危險貨物品名索引表內列載的品名、編號,並在運單右上角用紅色墨水或紅色戳記標明類項。

發貨人託運的危險貨物,沒有列載在索引表內,而且也不屬於危險貨物品名錶中所列的概括名稱時,應按規定提出危險貨物技術證明書,交鐵路鑑定。

(3)危險貨物的包裝條件。危險貨物的包裝是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燃燒、毒害、腐蝕以及放射性污染等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確保安全運輸的基礎。發貨人託運危險貨物時,必須具備品名錶中列載的包裝,並符合危險貨物包裝表的規定。

(4)危險貨物的運輸種類。鐵路運輸的起爆器材、炸藥、爆炸性藥品、氣體放射性物品和四級包裝的放射性物品,限按整車託運。但在個別情況下,短路離運送起爆器材、炸藥和爆炸性藥品,經鐵路局特別承認,可按零擔託運。

有些危險貨物要根據包裝條件確定其運輸種類。

所有危險貨物,都不能以集裝箱託運。

(5)危險貨物承運的組織方法如下:整車危險貨物,可按月、旬計劃,結合倉庫貨位容量、車輛來源、氣候條件,指定進貨日期,並儘可能縮短貨物在倉庫內的存放時間。

在專用線內裝車的整車危險貨物,車站根據發貨人提出的貨物運單,應儘量優先安排組織裝車。

按零擔運輸的危險貨物,車站應根據貨源貨流的特點,分別不同情況採用“隨到隨運”、“計劃受理”等辦法受理和承運。對零擔運量較大,貨運設備條件較好的車站,可以編制危險貨物承運日期表。

一些鐵路車站,由於所在地區的工業佈局、車站在城市的位置等原因,不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或中轉作業。所以,發貨人託運前,車站貨運員承運時應加以確認。

  2.危險貨物的裝車

危險貨物品名繁多,性質複雜,因此做好零擔貨物的配裝和裝車工作,對保證安全運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危險貨物的配裝。在同一零擔車內裝載不同性質的危險貨物時,應嚴格按照“危險貨物配裝表”的有關規定辦理。配裝表具體規定了各類項相互間配裝的條件,它是保證運輸安全、經濟合理地利用車輛載重力和容積,組織零擔危險貨物裝車作業的主要依據。

在配裝表中,將九類危險貨物(放射性物品除外)按其類項及品名編號劃分為24個配裝號,包括普通貨物共為29個配裝號,採用梯形表格的形式,以不同的配裝符號表示各種品名的危險貨物配裝條件。

在配裝表中無配裝符號,反映貨物在性質上不相牴觸,在車內配裝不影響運輸安全,可以配裝在同一車內。

符合“△”表示可以隔離配裝,表示兩種貨物性質雖有牴觸,但是依靠包裝的`防護作用和車內碼放距離的限制,可以避免相互間引起化學作用,因此,能夠配裝在同一零擔車內,但需要互相隔離兩米以上。

符號“×”表示不可以配裝。

由於配裝表中所列載的九類危險貨物一旦發生燃燒或爆炸就會破壞放射性物品的包裝,造成嚴重事故。所以放射性物品與危險貨物不能配裝。放射性物品可按客運包裹、零擔貨物或整車貨物辦理。一、二、三級的放射性物品與普通貨物、行李、包裹等物品(除三級包裝的放射性物品與行李包裹不能配裝外),可以直接配裝或隔離配裝,四級包裝的放射性物品與普通貨物不能配裝,與人員不許在同一車內。

(2)危險貨物的裝車。危險貨物的裝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品名錶中各類危險貨物裝卸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辦理。

①裝車前,貨運員應向裝卸工組説明所裝貨物性質、注意事項和消防方法,並再次核對運單和現貨是否相符;包裝是否良好,中轉範圍是否正確,配裝條件有無錯誤;

②裝卸工組應根據貨物性質,準備裝卸工具和防護用品,並與貨運員共同檢查待裝車輛,夜間作業時,不得使用明火燈具;

③裝車作業時,要注意裝載方法,保證裝載質量,作業時要輕拿輕放,堆碼整齊牢固、嚴禁倒放,嚴格掌握隔離裝載,符合配裝條件;

④裝車後貨運員應認真核對貨位,檢查車輛裝載是否符合規定,而後關閉車門、車窗,並進行施封;

⑤對規定需要“編組隔離”,“停止制動”或“禁止溜放和溜放時限速連掛”的車輛,應在貨物運單、車牌、封套、貨車裝載清單、列車編組順序表上註明隔離標記和“禁止溜放”或“停止制動”字樣,在車輛的兩側插掛“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表示牌。在車牌記事欄內標明三角隔離符號。編掛車輛時,應按隔離要求最嚴的危險貨物作為隔離標準;

⑥調車機車進入危險品倉庫前,應按規定安裝防護器具。調車作業中要認真執行禁止溜放的規定,並切實掌握速度。

(3)危險貨物的卸車和交付

到站應根據預確報聯繫收貨人,做好卸車和搬出等準備工作,在危險貨物到達後,力爭做到隨到、隨卸、隨搬,使貨不落地。

危險貨物卸車前,貨運員應根據其性質確定卸車貨位,並向裝卸工組佈置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前應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卸車時應做到:

(1)卸車入庫的危險貨物,應核對票貨是否相符,並及時登記到達簿;

(2)危險貨物應在專庫或按配裝表規定隔離存放。在中間站應在倉庫內劃出固定貨位,並與普通貨物保持適當的距離;

(3)被危險貨物污染的倉庫、場地和設備、工具應及時清掃、洗刷或消毒,對撒漏的貨物及清除的殘渣,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收集並妥善處理。

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卸完後,必須徹底清掃。對裝過劇毒氣體、劇毒品的車輛必須進行洗刷。如車輛受到污染或有刺激異臭等氣味時必須進行洗刷和消毒。沒有洗刷消毒條件的車站,應向指定的洗刷站回送。在回送時,應填制特殊貨車及運送用具回送清單,並在附註欄內註明原裝貨物品名。在兩側車門外部及車內明顯處粘貼“貨車洗刷回標誌着標籤”各一張,洗刷後由洗刷消毒站撤除。未經洗刷、消毒的車輛嚴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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