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員的職權

來源:文萃谷 3.11W

有很多朋友對於監理員的職責瞭解不多,所以今天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資料,歡迎大家閲讀學習,更多信息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哦。

監理員的職權

  一、監理員應用範圍

(一)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二)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指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

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四)衞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複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4、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範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二、監理員職權

1、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範圍

(1)職責

a、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b、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c、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d、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e、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f、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h、 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i、 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j、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k、 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l、 審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m、 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n、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 有權對本監理部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提出獎勵,做出處罰意見。

b、 有權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工程暫停令》。

2、專業監理工程師職權範圍

(1)職責

a、 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b、 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c、 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d、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e、 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f、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g、 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h、 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i、 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j、 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k、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 有權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拒絕籤認。

b、 有權對不合格的工序及隱蔽工程拒絕籤認。

c、 有權對承包單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

監理員職權範圍

(1)職責

a、 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b、 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c、 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得工程計量的有關數據並簽署原始憑證;

d、 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 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e、 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f、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a、在旁站監理工作中,發現問題有權要求承包單位整改。

b、 有權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項目的材料質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