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代理合同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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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13篇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纠纷一案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特别代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负责法院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五条 律师代理方式及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代理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甲方在 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或资产数额%作为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2. 甲方将超出本金万元的全部利息或延迟履行金%作为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收执行回款,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收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义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出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律师已经为执行等作好准备,而甲方撤回申请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 件、资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下称甲方)因与_纠纷一案,委托广西XX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的_律师为本案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上述案件阶段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在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律师服务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收费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元,在订立合同时付清。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有限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及终止执行等)

九、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广西XX律师事务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一案(非诉讼一事),委托白银长征律师事务所派员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第审代理人(或完成约定的非诉讼事务)。

二、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在以下的选项前打“√”)

1、一般代理(辩论、举证、质证)。

2、特别代理(代为诉讼、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上诉,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等)。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其它费用元(包括差旅费、材料费)。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xx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xxx年xxx月xx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锦双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诉讼费400元(多退少补)将于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费10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元,其余代理费于之日缴足,共计人民币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

乙方: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410011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代理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纠纷案件________阶段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二、代理权限

1、一般代理;

2、特别代理: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律师代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或分________次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元。

2、律师因从事该法律事务而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元,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款规定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特别约定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合同,已收代理费和办案费用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擅自变更代理权限或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3)乙方已全部办理完甲方委托事项的。

2、签订本合同之后,甲方与争议方和解、调解或争议方主动完成义务,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义务,已收代理费和办案费不予退还。

七、争议解决

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或代理阶段完成之日止。

2、乙方确认收到甲方付款后,开始服务。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代理律师各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委托人 [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 20xx 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 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 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师因开庭、出差、疾病等正当原因无法及时亲自办理有关事务,委托事项又急需处理的,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师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 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4 依前款约定特别授权代理的,如甲方对和解、调解有具体要求或特别限制,应事先书面告知代理律师。

3. 代理职责

3.1 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师应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职责:

1) 依甲方授权与指示处理委托事项,但其指示与法律或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除外。

2) 勤勉尽职的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 应甲方要求,告知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

4) 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 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 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 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 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 办案费用

5.1 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 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 0

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 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 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

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11020301040010231

6.1.1 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 件,每件 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 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 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 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 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 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 1 项。

1) 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 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 元。 时支付其余 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__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 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 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

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

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 其他约定

8.1 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

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

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 2 项:

1)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 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 电子邮箱: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1、对_______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项目交易的要求;

3、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判断本项目交易是否可行,并在交易可行的前提下推荐合适的交易模式和交易安排,供甲方作为决策依据,此处所述的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协议)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且交易模式以及交易安排的内容及深度完全满足甲方决策要求;

4、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起草、修改及审阅有关交易的协议等文件;

5、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相关交易谈判;

6、根据本项目需要或者甲方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有关问题从法律及相关角度发表意见或起草相关协议;

7、为完成本项目交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8、乙方为本项目向甲方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非因乙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瑕疵所导致的纠纷或诉讼除外),乙方必须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对协议进行补充和完善等方式提供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需就甲方与合作各方、本项目运营中涉及的各种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做出交易安排。

上述第1、2、3、4、5、6、7条所列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月内完成,涉及具体事项完成的工作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 服务方式

1、乙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由__________________律师负责组织一个______人核心工作小组,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和现场办公,如果甲方要求书面答复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开始工作,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4、乙方判断交易可行的情况下,需就其向甲方提出的交易模式提供成功交易的案例作为样板,并保证相应材料的真实。

5、乙方律师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项目的基本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法律服务费用及工作费用

为完成前述法律服务工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法律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的法律服务费用分为两期

1、本协议第一条第1、2、3项工作,首期法律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2、本协议所述其他工作,法律服务费即第二期法律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本项目法律服务费用是以后双方类似项目服务收费的上限。

1、首期法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第1、2、3项工作后,认为本项目交易可行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和时间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

(1)经评估后,乙方提出的交易模式和安排可行:甲方依程序决策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给乙方指定账户。

(2)经评估后,乙方提出的交易模式和安排不可行:收取首期法律服务费的____%,双方合作终止。

2、第二期法律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1、2、3、4、5、6、7项所述的全部工作后,就其设计的交易模式和协议等文件,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有无重大缺陷和遗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第二期的法律服务费用。

(1)项目交易成功,经评估,乙方交易模式和协议无重大缺陷和遗漏:标志交易成功的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二期法律服务费用的_____%给乙方指定账户,剩余的_____%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法律服务时一次性付清。

(2)项目交易成功,经评估,乙方的交易模式和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服务费用(如每项重大缺陷和遗漏扣除______(大写:_______元人民币),标志交易成功的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扣除后应付的法律服务费用的________%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扣除部分待乙方修改完善后另行支付;剩余的______%待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法律服务时一次性付清。

(3)项目交易不成功,甲方在项目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法律服务费的______%给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商业服务发票后,甲方再依照本协议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将法律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4、工作费用

乙方在本项目中所需的'异地差旅、交通、食宿及工商查询等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超出甲方标准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出差应事先证得甲方同意。甲方报销标准详见附件1。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违反规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日内不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

2、因乙方律师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未能就项目进行合作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成之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如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 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律师: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根据《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b、长春市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 翻译费、档案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五条 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诉讼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起上诉或反诉;

d、申请执行;

e、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并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署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律师事务所账户

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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