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租赁合同集合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租赁合同 篇1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概况
(一)名称: 会议室。
(二)位置: 。
(三)附属及配套设施: (一一列明或后附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二)租赁用途:用于举办 会议。
第三条 费用
(一)租金共 元整(小写¥ )。会议超出双方约定时间,按《新华贸商务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二)押金共 元整(小写¥ )。
(三)合同履行过程实际发生其他的费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期限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
(二)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的会议室租金、对租赁物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损坏的赔偿费及各种违约金等全部费用应该在乙方离开会议室之时全部结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于乙方租赁期间前 天/时,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对租赁物及其附属于配套设施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书面予以确认。
(二)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可派员入场布置会会场或指导甲方人员布置
会场(此种情形为甲方禁止乙方及其委托的单位布置会场)。
(三)租赁物交付乙方后,租赁物发生意外的风险由乙方负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条 租赁物的返还
(一)乙方租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当组织人员及时将会议室清理干净,返还甲方。租赁物返还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指派专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装饰等)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作为结算依据。
(三)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结算完毕后,乙方离场。
第七条 甲方义务
(一)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电梯音响、麦克风、投影等使用必备条件。
(二)乙方要求提供约定外的服务,甲方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协助,但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完会议室双方结算完毕后为乙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
(四)指派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与检查,及时配合乙方结算。
(五)依照合同约定返押金。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与押金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租赁物。
(二)使用租赁物前如实向甲方告知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做报警处理。
(三)租赁物使用过程中乙方:
1.不影响甲方以及新华贸写字楼内所有业户的正常办公,遵守甲方制定的新华贸写字楼管理制度。
2.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在租赁物内外搭设棚架。
3.不得损坏使用场地内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赔偿标准详见店内赔偿价目表,下同)。乙方同意甲方结算时直接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会议室其他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经甲方书面允许的除外。
5.保持会议室内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他非吸烟区吸烟。
6.自行保管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无保管义务。
7.乙方承诺与会人员不会违反上述六项义务,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完毕后积极履行租赁物返还及相关义务。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员及与会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收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延付租金及押金3日以内的(含3日),除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外,还应当按日向甲方违约金¥ ;乙方延付超过3日或乙方明确表示拒付租金及押金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租金损失、律师费、交通非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款项甲方不退。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含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装修和装饰物等)出现出现损坏的,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3项执行。
(五)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租赁物三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的,除须继续履行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无约定的,参照中国现行法律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效力相同。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2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下面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led租赁合同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甲 方:乙 方: 济南艺坛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20xx年09月日,在山东临沂体育馆举行活动,甲方租用乙方
的LED室内屏(型号:P7.62)34平米。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01天(实际使用时间:20xx年09月4日,乙方在09月3日进场)。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元(大写:壹万叁仟陆佰元整);。如甲方到期未支付约定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租赁服
务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设备、车辆及工程技术人员进出现场的所有手续及工作证件。
3、甲方提供的舞台或底台或吊点必须可以承受乙方的设备重量及其配重,如果舞台或底
台坍塌或吊点承重不足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或规定的付款日期及金额的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甲方对本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应在问题出现的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在
规定日内没有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负责提供场地(需足够存放全部包装箱和备料)、电力(三相五线制)适当的输入信号和足够承托LED及相关设备的台基和钢结构,若因电力提供不足、使用非独立电源箱、底台承重不足或钢结构问题,导致LED不能正常工作或安装,责任由甲方负责。
7、如果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于天气原因或其它原因导致演出或节目不能正
常进行,甲方必须支付该合同签订的租赁费给乙方,乙方不承担其它原因导致演出或节目不能正常进行的风险。
8、甲方负责乙方的设备及相关器材在现场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设备丢失或调换负责;若由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损毁,甲方负责向有关责任人追讨并协助乙方索赔损失;如果在演出或节目现场乙方设备被大雨或大火等损坏,甲方必须承担乙方设备损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9、本协议签定后,如甲方要求增加租用天数或增加租用设备,须经乙方同意,并按原标准
支付增加租金。如甲方减少租用天数或减少租用设备,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应另行签订协议减少租金,否则将按本协议租金标准执行。
三、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LED室内屏(型号:P7.62)34平米。
2、乙方有权拒绝提供除上述所列明的屏幕和设备之外的任何附加设备,或在同意收取甲方另行支付的租赁费用后再向甲方提供其他设备。
3、乙方负责提供6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LED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4、活动结束之日,乙方撤回活动使用的所有设备,乙方的设备不能做为甲方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保,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设备。
五、 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甲方首付人民币3600元 (大写:叁仟陆元整)给乙方做为预付款,余下尾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待LED设备调试完毕一次性付清。
如甲方到期未支付约定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合同额3%/天违约金。
上述款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以下账户,如甲方汇入其他账户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汇款地址:中国工商银行
帐 号:
户 名:贺兴霞
六、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
部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北京
市仲裁委员会仲决。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或
复印件有效),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改变此合同的任何条款。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20xx 年 08 月 26 日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xx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不定期租赁合同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五、租赁物的交付和使用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七、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改善租赁物、增设他物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九、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收益权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租金支付期限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第三人主张权利
[1]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十三、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四、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五、租赁物毁损、灭失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六、在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十七、共同居住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八、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合同 篇4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5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贵州渝建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勇)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1430132—4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租赁约定:
一、标的物详情:
房屋位于 ,面积约:60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18 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方式:
1、一年租金120xx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每年 11 月付50%,次年 5月付50%。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如与村组及四邻有纠纷,甲方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赁房屋。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租:
1、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否则不能变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待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方可解除,否则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4、在合同期内,如遇拆迁、改造等因素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退还甲方半年房屋租金作为赔偿,或由拆迁单位直接向乙方赔偿损失,双方终止合同。
5、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从事合法经营的,在不影响该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且应配合。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未满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未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立约人: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 :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_(村)街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陪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结构
四至界限_________东_________西_________南_________北
附图 ↑北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之家属名单
序号 姓名 原籍 性别 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章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7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 份 证号码: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屋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屋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屋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屋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屋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屋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屋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