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用特别承诺书

来源:文萃谷 5.92K

各郊区县交通局,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交通支(大)队,各汽车租赁企业

车辆租用特别承诺书

为了规范汽车租赁企业对承租人租赁车辆时的告知行为,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承租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责任感,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编制了《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推介文本。现就文本推介使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企业对承租人租赁车辆时的告知行为。

二、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宣传《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的'意义,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和确实提高承租人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三、运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文本的使用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记入企业年度综合考核项目序列。

四、《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文本的格式可由汽车租赁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计印制,但不得删减、变更推介文本的内容和原义,不得省略“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监制”字样。

五、文本自《汽车租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实施之日起配套施行。

附件:《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车辆借用特别承诺书

号 车所有权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对使用的 号 车(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现向车辆所有权人承诺如下:

一、使用时间 。使用期内我自愿按 以人民币 元向车辆所有权人支付使用费。若使用超时,每小时同意按人民币 元向车辆所有权人支付超时使用费。超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时6小时按一天计算(24小时为一天)。使用完毕后,承诺人保证将车辆内外洗干净后归还,以便查验。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洗车,在能够查验的情况下车辆所有权人可以向承诺人收取洗车费人民币 元。

二、使用期间,我确保:○1我一人驾驶;○2不酒后驾驶;○3不超载;○4不从事营业性运输及违法犯罪活动;○5不运载危禁品;○6在车辆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立即停车检查并通知车辆所有权人;7交通肇事后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绝○

不逃逸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所有权人;不擅自报警或保险,服从所有权人的引导。

三、使用期间我自愿向所有权人支付安全使用保证金人民币 元。若发生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由我本人承担责任,并同意由车辆所有权人在该保证金内扣缴交通罚款或支付其他赔偿费用。

四、同意车辆所有权人对安全使用保证金在交还车辆三个工作日后结算退还,但不否认保证金退还后该车辆使用期内的因交通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仍由承诺人承担。

特此承诺

担保人(签名、盖印): 特别承诺人(签名、盖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