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精选16篇)

来源:文萃谷 2.3W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精选16篇)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

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不忘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2

第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为此,在20xx年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20xx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20xx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

第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除律师进社区外,20xx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以上为20xx年光熙门北里南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经过我社区全体居干的努力工作,社区确保了总体稳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矛盾事件。今后,社区将继续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推动社区法律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向街道和社区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3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4

20xx年xx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现将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架构。

5月初,根据《xx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xx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管理,我县将基层法律服务推向市场化,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xx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插旗法律服务所、三封寺法律服务所暂缓年检注册。目前,通过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全县仅保留了华民、东山、北景港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了“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一律面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严格建档、存档、清档,杜绝案卷内容不全、丢失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全部录入xx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二、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合法执业,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行为。二是对基层法律进行执法状况考评,避免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和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执业人员的案卷进行二次检查,禁止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不得以律师名义进行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根据市局安排,4月23日,我县组织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市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参会的基层法律服务者纷纷表示学有所获、受益匪浅。

三、加强引导与监督。

一是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实行投诉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做到违法必究。同时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润三xx”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5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为社区群众开展专场法律知识讲座12场。在南陈居委会、陈庄社区主管领导张云雁主任和毕佳琪主任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阎振东、张培军、王义国、王涛、沈涛、陈忠德、于吉叶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刘春健、宋开波等先后在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堂”,为社区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历,以案说法的方式既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疑惑与实际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参与社区联合调委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主管领导的安排下,我所律师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例如,崔某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垫资买房纠纷,残疾人张某某夫妇与邻居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等纠纷中,经过律师认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细致的劝解工作,使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结,并主动去适应对方和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与矛盾。

第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师在每堂法律知识课讲完之后都抽出时间为前来的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安排专职律师接待到事务所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本所考虑到社区居民主要咨询婚姻、继承、房屋买卖、相邻纠纷等相关事项,特别组织参与解答咨询律师们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和居民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既满足了社区居民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同时又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供需双方宣传教育“共赢”的良好局面。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双百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如此欢迎,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咨询中,律师们向社区居委会表态,社区居民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可随意打电话到事务所,若有不便,他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家住2号楼的一位秦女士说:今天足不出社区便与律师面对面,为她解开了压抑在心里很长时间的苦闷,她很开心。居民张先生说:“这种走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应该不定期地坚持搞下去,形成制度,这样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就会不断地推向深入,不断提高社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建设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6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7

本中心在12年10月至12年6月份,认真贯彻“以健康为中心、这区居民至上”的精神,沿着以往本中心医务人员兼职构成的健教小组→xx街属下各这区卫生专线人员→彩虹社区居民;或健教小组→学校、幼儿园、工厂的卫生员→学生、儿童、工人的一整套健教网络进行健康教育。

一、通过多种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的职责,结合季节气候各种卫生日,利用社区诊断调查,就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对辖内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如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那里宣传栏、健康教育资料架、定期播放宣传录像等。从而为社区居民带给途径了解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及养生保健知识。

二、健康宣传落到实处。

共举办了7次健康教育讲座、6次义诊咨询活动、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发放23种免费健康宣传小册子。举办讲座及义诊的同时,抓好重点人群、糖尿病、高血压病人的建档和随访监测。医务人员共分成5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临床医生主导,各分管1-3个居委的健康档案管理,完成共11个居委的健康档案建立及随访工作。

本中心健康教育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按照各级的布置和指导开展工作,经过健康教育人员的共同努力,居民健康行为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居民卫生意识和个人习惯得到了提高。家居环境、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通过对本年度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的调查显示:本社区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到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到达89.6%以上、健康行为构成率到达77.54%以上。

回顾过去的半年,仅有不断地努力,要搞好这区教育模式和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采取各种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礼貌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伟我国健康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在接下来的下半年,我中心全体职工将不懈努力,让健康概念与知识在社区居民中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身体素质,更好地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功能。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8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纪念改革开放xx周年,以深入贯彻x,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场进程为目标,围绕"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切实抓好活动日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1、领导重视,把宣传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我局开展宣传日活动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将精神向全场职工进行了传达,把活动的开展作为今年一项重要普法工作任务来完成,不能走过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具体布置和安排。

2、精心组织,宣传形式多样,效果好。12月3日上午,林场党支部、工会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林场家属区悬挂着法律宣传横幅面,张贴小标语52条,形成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在家属区增设法制宣传栏两处,突出对《森林法》和《信访条例》的宣传;12月4日我们采取向职工群众散发法律书籍、宣传资料,利用宣传牌、挂图、播放法制宣传片等进行宣传,开展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了送法到林场周边农村活动,宣传x,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组织林场干部向村民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珍贵树种保护名录》等,效果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维权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和构建和谐林农关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今年"12.4"和社会法制宣传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宣传形式仍较单一,不够丰富。今后,我们将在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推动我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努力实现"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为我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的贡献。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9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充分利用本县发生的典型案例及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向全县公民宣传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县公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创造我县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深入宣传与全县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时报道我县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大执法活动,解析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为保证我县开设电视法制宣传专题节目的顺利开办。

专门设立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分工明确和沟通协调。

四、在电视台开设的“与老百姓一起说法”法制专栏。

以法制访谈等形式,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录制成电视节目,做到浅显易懂、喜闻乐见,同时将法制专栏节目录制成光碟,发放到基层乡镇、村居。法制宣传专题电视节目从9月份正式开始实施,以拆迁普法、交通安全、校园安全、进农村、进社区等内容,将作系列报道形式,认真选好每一期选题,拟作方案,审稿通过,电视后期编辑,经栏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正式播放。

五、加强对外宣传。

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县电视台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教育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媒体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氛围。2012年,共采访播出新闻有关法制教育内容46条,并在专题部开设“法制宣传专题”。在法制进社区“六个一”活动中,记者走基层深入一线,采访制作播出法制宣传教育专题9期;县电视台与县司法局联办,制作播出法制宣传在线访谈3期;县台于2008年9月开辟《监督与落实》专栏节目,至今已播出90期,其中法制宣传专题6期。从2009年6月份开始,电视台每周二、四、六播出《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还聘请县委党校陈谟访教授等来电视台进行录制法制讲座节目,受到观众好评。在《监督与落实》栏目中,采访、制作、播出了农村党员如何实施“五要”工程专题节目,节目中对优秀的乡镇村实施“五要”工程的做法进行了推广,对乡镇“三资”管理和村财、村务公开、党务公务也做了适时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0

为加强和推进法治红桥建设,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站点功能,进一步加强指导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依法治理,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红桥区司法局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

律管科负责人全方位总结了前阶段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情况。一年来红桥区社区法律顾问严格落实《红桥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及时登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动态信息平台,成功地总结出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社区中的一些好做法,切实为社区解决了一些法律问题。同时指出了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环节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按照《红桥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红桥区律师事务所自评自查阶段进行总结,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检查工作涉及的文件和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进行整改落实,并对司法局随机检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最后,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强调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服务的责任,严格律师事务所内控管理,依法勤勉尽责审慎执业。

分管律师工作的主管局长对此次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法律服务的参与者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希望律师秉承服务为民、法治共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法律顾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法律服务更大效用,向身边的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我区法治政府、法治社区的社区全面建设。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规范化检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切实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三是,要求全区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司法部办公厅有关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精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重诺守信,为当事人提供符合行业标准和职业要求的专业服务。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1

在县司法局、本所及各顾问村的关注和支持下,我定期到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各顾问村重要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各顾问村依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现将20xx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由于各村刚进行新一轮的村两委选举,新的干部及周边群众都还不太了解此项工作的具体职能和重要作用。为此,我把宣传工作放在了首位。在走访农村签订顾问合同过程中发放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的文件通知,为村两委人员和村民讲解文件要求和精神,让村民充分了解律师的作用。并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广场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为广大村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分发联系卡片和法律宣传册。

二、采取多种形式为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顾问村的法律需求情况,鉴于以前顾问村操作程序简单,不够规范,往往引起各种矛盾,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也有意见,产生很多纠纷,既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也影响了顾问村的和谐稳定。为维护村集体经济合法利益和稳定,我采用了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村规民约以及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它涉法案件等形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我为各顾问村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一律不收取费用,为顾问村集体及村民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涉及有偿服务的,由法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并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为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我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若发现顾问村有违法经营和不依法管理行为的,立即予以指出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推进法律服务进顾问村,为构建和谐农村作贡献。

我通过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向各顾问村提供法律服务,目的是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顾问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农村。为此,我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为顾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努力促进顾问村依法管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前进,要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扶贫开发等现代农业,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顾问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促进顾问村集体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管理;

二是为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搞好服务,努力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加强对顾问村村干部、村各类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帮助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办事、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顾问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是为顾问村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搞好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进顾问村。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在顾问村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律服务与农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帮助顾问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的延伸。

通过一年来参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我积极为各顾问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规范了顾问村两委会的工作,相应的减少了矛盾,使顾问村村民对村两委会的意见少了,村里的工作开展也顺利了,极大地促进了各顾问村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2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xxx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3

一、分类实施、全面推开

镇巴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有19个镇、1个街道办、181个村(社区)。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全县经济落后,法律服务力量极其薄弱,只有1名执业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顾问工作面临“人少村多”的实际困难。20xx年,针对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我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厅援派、县局聘用、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结合”方式,共计安排78名法律顾问承担了全县18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县域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县司法局、镇司法所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订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县局分类制作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格式范本,明确合同必备条款并下发各镇司法所进行逐村落实。同时量化工作指标,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印发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县局给每个村定制下发了法律顾问工作公示牌,组织各镇司法所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布了联系电话、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和村日志台账三统一;严格落实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度。平时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时、不打招呼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会同司法所采取百分制对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顾问个人考核由履行各项职能情况(约占60%)和基层组织及群众评价,信息报送,日志台账填写三项工作内容(约占40%)组成。

三、注重实效,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

20xx年,我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认真履职,服务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农村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四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能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有条件的还能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截至12月底,我县驻村法律顾问共计为基层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7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12次,调解矛盾纠纷337件,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书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开展遭遇了“瓶颈”问题。20xx年全年,省、市、县三级没有拨付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建议上级积极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确保基层工作持续推进。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4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决策24件;合同审查4件;一般性法律审查77件;领导交办法律顾问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务68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6月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5

12月27日下午,佛冈县2021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大会在县人民中心主楼109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方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云,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湘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敏韶以及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司法所负责人,各驻村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共5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湘中总结2021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通报考核情况,充分肯定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成绩。会议对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表彰。表彰仪式后,村(社区)代表和律师所代表进行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县2022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启动。

最后,黄方洪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讲话,充分肯定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社会效果好。

会议强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今后工作中,要做到融入基层、享受工作、做出成效、惠民为民;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把自己当成村委自家人,常下村、多下村,主动融入村(社区)。律师们不仅要用心、用时、用力,还要调整心态,享受工作,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当做锻炼和进修机会,在工作中提升自己,发展自己,以为民之心,施惠民之行,把工作做出实效。在新的一年,希望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知行合力,共同把佛冈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细,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助力乡村振兴,为建设法治佛冈、平安佛冈作出积极贡献。

社区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篇16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0号)及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2018年起,在全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17年年底便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工作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今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整合资源,借力专项工作。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启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乡(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联络点,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单位,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兴庆区为确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远程咨询平台,实现了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1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全覆盖,由专业律师在线提供远程法律答疑、热线服务。西夏区司法局以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服务“零等待”。中心的网络视频咨询服务依托QQ视频、微信视频聊天等功能,联通了辖区9个司法所和76个村居社区,由专业律师负责接待答疑,形成了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工作模式,打通了西夏区网络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成了以中心为根基,以辖区9个镇街惠民法律服务站为支干、以76个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三)宣传动员,落实层层部署。全市现阶段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工作的律师有300余人,负责全市93%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其余法律顾问由司法所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在开展工作当中,大力宣传“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兴庆区司法局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弥补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紧缺问题,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贫困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制发便民服务卡,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及各窗口服务指南印在卡片上,便于居民及时咨询法律问题。4月份,金凤区司法局举行“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启动仪式,各镇、街道、各村(居)书记(主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金凤区辖区19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启动仪式。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30余场次,参与律师68人次。贺兰县结合每月19日、20日开展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开展固定法律服务活动,乡镇司法所负责联系、协调、督查各律所律师入村开展活动情况,确保律师按时入村开展法律服务。灵武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8个“法律惠民服务站”,在乡镇、妇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园区、武装部等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目标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川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县市律师资源较少,律师工作任务较重;加之经费落实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三)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以深化法治,服务民生,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