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範文(通用3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0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1生活中災難、暴力、事故、意外等創傷性事件時有發生,侵害人們的心靈,造成不良後果。在學校,學生面對學習壓力、親子關係、環境適應、人際關係等諸多問題,而青春期的躁動和感性使他們處理問題容易極端化,同時四川汶川大地震對他們的心理傷害,使產生心理危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機干預迫切而重要。針對高危人群的心理社會干預能夠防止或減輕創傷後的不良心理反應,避免心理痛苦的長期化和複雜化乃至極端化,促進創傷性事件的適應和心理康復。這不僅是對每一個學生的人文關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現實訴求。為此,特制定南軒中學心理危機干預應急方案,以期盡最大努力幫助師生解決面臨的可能心理困境,促進南軒中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發展。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目標:
心理危機處理突發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為了解決特定問題的過程中,心理危機、團體或個人危機消除,恢復正常。
二、心理危機干預元件成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教師、學校醫生,校園警察、司機、心理社群成員等。
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整體組織和協調命令。
2、班主任理解資訊並通知父母,穩定的類。
3、心理老師現場諮詢、干預,避免極端的心理行為。
4、學校醫生現場處理可能身體病人和損傷。
5、校園警察維持秩序。
6、司機保證交通。
7、心理社群成員輔助開展工作。
8、干預後觀察及隨訪。
四、心理危機干預程式:
1、心理危機發生時,班主任和心理社群成員應當通知主管領導在第一次。
2、主管領導注意心理教師、學校醫生,校園警察,司機和其他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3、根據分工迅速擴張的工作。
五、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
1、危機時刻發生,這個決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員應該絕對服從領導的安排,以避免延遲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意味著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為干預無效和自責,內疚,實現限制的干預。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2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保障我院學生的心理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生活秩序,保持學校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心理危機干預的物件
(一)心理危機與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運用尋常方式不能應對或處理目前所遇到的內外部應激而陷入極度的焦慮、抑鬱、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狀態。確定物件存在心理危機一般指物件存在具有重大影響的生活事件或剛剛經歷重大突發事件,情緒劇烈波動或認知、軀體、行為方面有較大改變,且用平常解決問題的方法暫時不能應對或無法應對眼前的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對處在心理危機下的個人及與其有密切關係的人,採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過危機,儘快恢復社會功能。
(二)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鬱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失戀、學業嚴重受挫、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衝突明顯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如孤僻內向、與別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會支援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如父母離異、家庭破裂、親子關係惡化等。
8、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9、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0、其他經由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認為有必要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者。
(三)對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物件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並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圖畫或亂塗亂畫的隻言片語中流露死亡的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的話等,其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衝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原則
(一)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採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三)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物件全程監護。
(四)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要求
(一)資訊暢通。參與危機干預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快速反應,確保資訊暢通。
(二)工作到位。危機發生後,學生輔導員及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果斷地採取有效措施。
(三)協調配合。相關人員在現場指揮的排程下,主動配合,服從指揮。
(四)記錄備案。在危機處理過程中,學生輔導員及相關人員要做好書面文字記錄,必要時做好音像資料的收集,保證資料詳細完整。責任追究。
(五)責任追究。對於因違反工作原則、延誤時間、知情不報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成立心理危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五、心理危機干預分類措施
(一)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學生的干預措施
1、各系發現學生心理異常情況資訊,必須迅速報告主管領導和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和初步的診斷並提出相關建議。如有必要,可轉介到專門的醫療機構進一步診斷。
2、根據診斷情況,可進行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如果診斷學生確有心理疾病但尚可在學校邊學習邊治療,應立即告知學生家長,請家長到校協商解決。如家長希學生休學專心治療,則學院配合辦理休學手續。如家長希學生在校繼續學習,學院應告知學生可能出現的情況,並請家長出具相關書面說明。學生在校邊學習邊治療期間,學院應密切注意學生心態,關注學生動向,指派學生骨幹給予關心,並及時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溝通情況,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同時與學生家長保持密切聯絡,共同做好學生工作。
(2)如診斷學生需配合藥物治療,且不適宜在學校繼續學習,應派專人監護,並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到校將學生帶回家休養治療,同時辦理休學或退學手續。
(3)如診斷學生需要住院治療,學院應派專人負責,並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家長到校後,學院要與家長協商並簽署有關文字性材料,將學生送至相關醫院治療,並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手續。如學生家長不同意送學校對口醫院要求回家治療,應同意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未經學生家長同意,將學生送到醫院要慎重,以免發生糾紛。
(二)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干預措施
各級學生心理異常檢測網路一旦發現或知曉學生有自殺傾向(學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應立即向學生心理危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並採取以下措施:
1、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負責,成立監護小組,在“學生心理危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導下,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組織學生輔導員和監護小組對其實行24小時監護。
2、立即通知有自殺傾向學生的家長儘快趕到學校,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注意不要告知學生校方已通知家長,並要求家長也不要告知學生,以免激發或加重所幹預學生的自殺意念。
3、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經中心評估,如診斷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需立即住院治療,學院與家長協商並要求家長出具書面同意意見,由學生輔導員或監護小組負責將學生送到對口醫院治療,同時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如學生家長不同意到學校對口醫院治療、要求回家治療,學院在督促學生家長辦理有關手續以後,方可同意將有自殺意念的學生帶回家治療。
4、如診斷有自殺意念學生需回家休養治療,其所在系應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並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手續一旦辦理完畢,學院不得讓有自殺意念的學生繼續留在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發生意外。
(三)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急診室或校醫院,由急診室或校醫院負責實施緊急救治或轉到其它醫院救治,情況緊急也可直接撥打120。同時,立即向學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情況。
2、及時向學校保衛處或公安部門報告,由保衛處或公安部門負責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態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並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家長到校。
4、對於自殺未遂學生,在其病情穩定後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的康復或發生意外。
5、應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同班級同學採取相應的安撫措施,如有必要可聯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進行團體心理輔導,避免更大範圍的急性心理危機出現。
(四)對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的干預措施
1、對有傷害他人意念的學生,各系發現後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請保衛處配合首先予以控制,並通知有關部門採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安全,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對已實施傷害他人行為的學生,主要由學校保衛處處理,同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
2、各系向學院心理健康中心報告,由中心組織專家對其進行心理評估,確定學生傷害他人的意念或行為是否主要是由於心理因素造成的。
3、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並需住院治療,應及時通知家長到校,請家長出具書面意見,由學生輔導員負責將學生送至學校對口的醫院治療,如學生家長不同意到學校對口醫院治療、要求回家治療,則由家長將其帶回家治療,並及時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
4、如診斷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並需回家休養的,學院應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將其帶回家休養治療並及時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發生意外。
六、建立心理問題學生愈後鑑定及跟蹤制度
(一)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的學生在申請復學時,要提供精神專科醫院鑑定確已康復、可正常繼續大學學習的書面證明,方可辦理復學手續。
(二)學生復學後,輔導員要進行密切關注,定期瞭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並請學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合學院進行跟蹤和輔導。
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3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並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瞭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諮詢等支援性干預,協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儘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並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儘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物件
心理危機干預的物件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於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徵並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物件。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瞭解資訊、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後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