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室防颱風暴雨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1.82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手術室防颱風暴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手術室防颱風暴雨應急預案

手術室防颱風暴雨應急預案1

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20xx年濟寧市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預案》《濟寧市兗州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兗州區轄區內發生洪澇、颱風、乾旱災害突發事件時,使旱澇災害處於可控狀態,確保防汛抗旱和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20xx年濟寧市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預案》《濟寧市兗州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兗州轄區內強風強降雨、積水內澇、乾旱所造成人員傷亡的醫療急救、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心理干預和可能造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以及衛生系統各單位自身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

(四)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政府主導、公眾參與,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防控、處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

二、衛生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一)區衛生健康局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區衛生健康局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全區洪澇、乾旱災害事故醫療搶救、救災防病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工作,局機關各有關科室根據分工各自承擔相應的職責。

(二)各醫療衛生單位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協調組織機構,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衛生健康局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防汛抗旱防颱風工作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三)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定點救治機構

指定區人民醫院、區鐵路醫院、區中醫醫院為兗州區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定點救治醫院。

(四)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處置專家組

區衛生健康局組建由傳染病、ICU、內科、外科、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諮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援。

三、防汛應急響應和終止

(一)應急響應級別

按汛(旱)情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分為4級: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應急響應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

(二)應急響應行動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Ⅳ級應急響應。區衛生健康局、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安排應急值班人員,保持通訊通暢,隨時準備處理各種緊急情況,急救中心要加強值班力量,車輛、人員24小時待命,有關醫療機構要做好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定點救治醫院開通綠色通道,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要做好災後的衛生防疫和衛生監督準備工作。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應急響應。我區衛生健康系統在Ⅳ級應急響應行動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局辦公室負責應急值班,局分管領導在崗值班,保持通訊通暢,各醫療急救、衛生防疫和衛生監督應急機動隊處於待命狀態,定點救治醫院開通綠色通道,隨時準備處理各種緊急情況。

(2)遭受汛(旱)情影響的地區,實行嚴格的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認真填寫疫情監測日報表,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彙總後於次日8:30前報區衛生健康局。對人員傷亡情況、醫療救治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消殺情況應隨同疫情及時上報,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Ⅱ級應急響應。我區衛生健康系統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心理干預應急機動隊準備好機動車輛、油料、醫療裝置、藥品消殺器械、快速檢測裝置和試劑等應急物資,處於待命狀態。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隨時調運防疫消殺物資、生物製品的準備。定點救治醫院開通綠色通道的同時,加強急診力量和專業人員配備,各醫療和急救機構做好現場救護、血液儲備、開通綠色通道收治傷員等各項準備工作。

(2)各醫療衛生機構對本單位的房屋和廣告牌等戶外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和加固,對有隱患的房屋要在暴雨前轉移全部病人和人員,確保不發生因漏查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切實加強本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做好應對停電、停水和發生內澇的各項準備,確保醫療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要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檢查,根據情況可以全部臨時停工,妥善安置建築工人。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Ⅰ級應急響應。我區衛生健康系統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區衛生健康局和各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停止一切外出活動,已外出的儘快返回,主要領導幹部必須在崗值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2)各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和心理干預應急機動隊進入24小時待命狀態。

(3)各醫療衛生機構對地下室或低窪地區的裝置、藥品、儀器和車輛等物資進行檢查,可移動部分必須在暴雨前轉移到安全的地點,同時要加強對大型儀器裝置的保護,對地下室等易受澇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進行保護。要做好應對停電、停水和發生內澇等情況的準備,儲備發電機、油料、食品、水、手電、蠟燭和應急燈等應急物資。

四、應急響應終止

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終止響應的'指令後,恢復正常值班,及時總結本單位防汛抗旱防颱風和搶險救災中醫療救治、衛生防疫、衛生監督等工作情況,包括本單位受災情況、經濟損失,2個工作日內向區衛生健康局書面報告綜合情況,區衛生健康局彙總後報濟寧市衛健委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五、現場救援工作

災情發生後,區衛生健康局在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衛生監督和心理干預應急隊深入災區第一線,接受統一指揮和調遣,積極開展各項衛生救災工作。迅速核實衛生健康系統內部災情,向區政府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安排救災物資,組織衛生部門開展生產自救。

(一)傷員救治。醫療救援應急隊負責對因暴雨及次生災害造成的受傷人員救治善後工作按《濟寧市兗州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傷員需要轉移的,應根據傷情分類和就近原則,由現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推諉傷員。

(二)災區消殺。衛生防疫應急隊負責應對因暴雨造成的大面積水浸泡、泥石流、飲用水井和自來水水廠受汙染等次生災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制定相應的消殺方案,加強自來水廠和飲用井水的監測,指導並開展消殺工作,加強災後健康教育,預防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

(三)衛生監督。衛生監督應急隊負責開展災區飲用水安全監督檢查,加強對自來水廠水質衛生監督,確保群眾飲用合格衛生的自來水。

(四)心理干預。心理干預應急隊負責開展災區群眾的心理疏導等工作。

六、保障機制

(一)人員、技術保障

1.預案管理。各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預案。

2.應急隊伍。區衛生健康局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抽調區人民醫院、區鐵路醫院、區中醫醫院專業技術人員組建醫療救援應急隊,負責因暴雨造成的人員傷害的醫療救治,臨時安置點群眾的醫療工作。

抽調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組建衛生防疫應急隊,負責災前、災後的衛生防疫、健康教育以及災區衛生防疫藥品(消殺藥品、生物製品)的儲備和調運,臨時安居點群眾的飲用水檢測和生活環境的消殺和指導工作,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的暴發和流行。

抽調區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技術人員組建衛生監督應急隊,負責災區及臨時安居點的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抽調濟寧市榮覆軍人醫院專業技術人員組建心理干預應急隊,負責做好災區群眾的心理衛生干預和指導。

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急救、醫療藥品,區級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隊伍由區衛生健康局統一排程指派,到達災區後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統一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其他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均應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防颱風應急隊伍。

3.培訓與演練。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防汛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演練,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

(二)物資、經費保障

1.物資保障。各醫療衛生單位建立防汛應急物資儲備,對急救藥品、器械、血液、衛生防疫消殺藥品器械、快速檢驗檢測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及相應的應急設施建立常規儲備和補充更新機制。

2.經費保障。各醫療衛生單位應適當安排防汛抗旱防颱風衛生應急專項經費,用於汛期衛生應急工作經費、災後處理、災後恢復和應急機動隊員工作補助等。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手術室防颱風暴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暴雨、洪水、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可能造成的公眾健康危害的預防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提高衛生計生部門應對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對公眾的健康危害,降低損失,保護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寧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蕉城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蕉城區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蕉城區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資訊報告管理規範(試行)》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由於暴雨、洪水、颱風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可能造成的公眾健康危害的預防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以及衛生計生系統自身防範與應對準備工作。

其它自然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分別按《蕉城區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和《蕉城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衛生計生系統對暴雨、洪水、颱風的防範意識,完善防禦暴雨、洪水、颱風災害衛生應急機制,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衛生計生行政系統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暴雨、洪水、颱風的防禦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1.4.3依法防控、處置果斷。衛生計生行政系統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防汛防颱風工作制度,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對暴雨、洪水、颱風的到來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醫療救治、相關疫情監測與防控、飲用水衛生監測與消毒、資訊報告等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1.4.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開展防汛防颱風的知識宣傳,加強與各有關行業和機構的溝通和合作,做到資源共享,資訊互通,有效地做好防汛防颱風工作,儘可能減少暴雨、洪水、颱風帶來的危害和損失。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衛生計生局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區衛生計生局成立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為成員,統一指揮全區衛生計生系統防汛防颱風的衛生應急工作。區衛生計生局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防汛防颱風工作,局機關有關股室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關工作。

2.2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成立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本區域衛生計生系統的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

2.3專業技術機構職責

2.3.1醫療機構:負責對因暴雨、洪水、颱風造成傷害的人員實施醫療救治;組織醫療救援應急隊伍到災區為傷病員、臨時安置點群眾、救災人員等開展醫療救護、心理諮詢與干預以及衛生防病相關工作;協助災區受損醫療機構儘早恢復醫療服務能力和開展巡迴醫療,確保災區群眾有病及時得到救治;災害期間,負責本機構受損情況、醫療工作有關資訊和疫情資訊的採集報告和網路直報。

2.3.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災前衛生防病物資(消殺藥械、生物製品)的儲備;組織應急隊伍到災區及災民臨時安置點,負責災區傳染病疫情監測、飲用水水質應急監測、健康教育、衛生防病物資的調運,並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組織下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等工作,指導飲水消毒與生活環境消殺;協助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快速恢復人群疾病監測、病媒生物應急監測和免疫規劃服務能力;做好本機構受損情況、救災防病有關資訊的採集報告和網路直報。

2.3.3衛生計生監督機構:組織應急隊伍到災區及災民臨時安置點,依照法律、法規開展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及傳染病防治工作等的監督執法檢查;做好本機構受損情況、救災防病工作有關資訊的採集報告和網路直報。

2.3.4現場指揮組:發生重大災情時,按照區防指的部署,區衛生計生局派遣現場指揮組參加區防指前方救災指揮部,對災區現場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並根據災區實際,統一指揮排程增援的醫療衛生救援力量,組成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專業組,支援災區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工作,收集每日救災防病工作有關資訊,並報局應急辦彙總。

2.4前期準備

各衛生計生單位要逐級逐點明確責任人,應明確第一和第二防洪防颱責任人(A、B角),要及早全面動員部署,落實防汛防颱風責任制,及時完成防汛防颱風相關方案、預案的修編,要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做好應急物資儲備,落實應急隊伍。

3響應分級

應對暴雨、洪水、颱風的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響應級別,具體分級標準按照《蕉城區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執行。

4響應工作

根據響應級別,按照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當地防汛指揮機構的要求,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進行響應,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Ⅳ級響應

Ⅳ級響應是防汛防颱風的準備期、災害初期、災害波及範圍侷限時的基本響應行動,是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響應行動的基礎。

4.1.1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防汛、氣象等有關部門的資訊溝通,及時瞭解暴雨、洪水、颱風的動態資訊,做好防汛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隨時準備處理各種緊急情況。

4.1.2防汛防颱風期間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安排人員值班,保持通訊暢通。

4.1.3醫療衛生計生單位要加強本單位的風險排查,並落實防禦措施,及時轉移低窪地帶及有隱患房屋內的人員和裝置、藥品、儀器、車輛等物資,同時要加強對大型儀器裝置的保護,對地下室等易受澇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進行保護;要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檢查,根據情況可臨時停工,責成建築公司妥善安置建築工人;要切實加強本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禦颱風和應對停電、停水和發生內澇的各項準備,儲備發電機、油料、沙袋、食品、水、手電、蠟燭和應急燈等應急物資,確保醫療衛生工作的正常開展。

區衛生計生局要組織對各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身應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

4.1.4區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要加強值班,車輛、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組織開展急救。

4.1.5各醫療機構要做好救治傷病員的準備工作,接到指令後,迅速組織應急隊伍深入災區,及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街道社群服務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站、村衛生所接到緊急傷病報告後,根據當地診療能力開展先期救治,或轉送到上級醫院救治,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1.6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機構要做好救災防病物資的儲備,接到災後防病指令後,迅速組織應急隊伍深入災區,及時開展災後衛生防病和衛生監督工作。

4.1.7事發地醫療衛生機構應及時將救災防病資訊(見附件2表2、表3)報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災區參與救災防病的應急隊伍工作開展情況(見附件2表3)也應及時報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派出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區衛生計生局要及時向市衛生計生委報告當地的受災和救災防病情況(見附件1),同時,委託疾病控制機構及時將所有救災防病資訊通過“國家救災防病報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網路報告。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按《國家救災防病資訊報告管理規範(試行)》要求進行網路直報,未恢復網路直報能力的應使用傳真、電話等方式及時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遭受暴雨、洪水、颱風影響的地區,要實行嚴格的救災防病資訊日報告,區疾控中心應在每日上午9時前將轄區內網路直報的救災防病資訊按附件1彙總後報區衛生計生局應急辦,區衛生計生局應急辦每日上午9:30前報市衛生計生委應急保健科。

4.1.8區屬醫療衛生機構進入應急準備狀態。區衛生計生局組織對災區醫療救援和災後防病工作進行指導,調配救災物資,必要時,組織督導組、專家組深入災區第一線督促指導。

4.2Ⅲ級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4.2.1區屬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應急值守。在遭遇或可能遭遇暴雨、洪水或颱風襲擊期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計生單位的分管領導應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4.2.2在可能遭遇暴雨、洪水或颱風襲擊期間,醫療急救、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應急隊伍處於24小時待命狀態;人民醫院要按預案備好急救用血,以備醫療救治之需。

4.2.3區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應急隊伍要準備好車輛、油料、醫療裝置、消殺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處於待命狀態。

4.2.4區疾控中心要做好隨時調運防疫消殺物資、生物製品的準備。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急診力量,做好現場救護、開通綠色通道收治傷員等各項準備工作。

4.2.5區衛生計生局組織對轄區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應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適時組織區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應急人員,深入災區實施增援、指導。必要時,申請市衛計委調遣相鄰縣(市、區)醫療衛生機構對災區進行支援。組織督導組、專家組深入災區第一線督促、指導,落實各項災後防病措施。

4.3Ⅱ級響應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4.3.1遭遇洪水或颱風襲擊期間,衛生計生行政局主要領導必須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4.3.2根據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衛生計生委調運救災物資,調派應急隊伍予以支援。

4.4Ⅰ級響應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4.4.1暴雨、洪水、颱風影響期間,區衛生計生局和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領導要停止一切外出活動,已外出的要儘快返回,主要領導必須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應對各種緊急情況。

4.4.2區衛生計生局保持與市衛生計生委以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和溝通,及時向市衛生計生委報告醫療衛生機構受災情況和救災防病工作開展情況,

4.4.3在上級衛生計生委指導下,組織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5現場處置

災情發生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應急隊伍深入災區第一線,做好救災防病各項工作。

5.1組織工作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成立現場衛生應急工作組,工作組包括現場指揮、醫療救援、衛生防疫(疾病監測)、衛生監督、宣傳報道、資訊管理、後勤保障等小組,統一部署救援力量。指定受災鄉(鎮、街道)聯絡員,原則上醫療救援、衛生防疫、衛生監督與各受災鄉(鎮、街道)對接,根據災區需要,自主開展災後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做到災區全覆蓋。

救災期間,現場衛生應急工作組每日召開會議,各小組彙報每日工作開展情況,並會商、評估公共衛生風險和醫療衛生救援需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5.2傷員救治

災區醫療機構和派駐災區的緊急醫學救援隊要做好暴雨、洪水、颱風及次生災害造成的受傷人員救治與心理干預,必要時,組織醫療隊到村落、災民安置點和救援隊伍駐地開展巡迴醫療和健康宣傳。災害造成群死群傷事件時,傷病員救治按《蕉城區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執行。

5.3應急監測

5.3.1疫情、事件和症候群監測

區衛生計生行政局要督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迅速恢復網路直報系統能力,在加強法定傳染病疫情監測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基礎上,重點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災後有關症候群應急監測,包括髮熱伴呼吸道症狀、皮疹、腹瀉、急性黃疸等,重點監測人群包括老弱病殘、留守兒童、救援人員等。

5.3.2病媒生物監測

結合當地主要季節性的傳染病,開展室內外蚊、蠅、鼠密度和消長情況監測,重點關注場所主要有災民安置點、救援人員駐地、醫療機構等。

5.3.3飲用水水質監測

強化災區飲用水水源水和飲用水的水質應急監測。增加集中供水點與二次供水點等飲用水水質監測頻次,加強臨時安置點和分散式飲用水(井水、山泉水等)的水質監測。

5.4風險評估

在災後不同階段,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評價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災區公共衛生風險和衛生應急處置效果,研判下一階段公共衛生風險,提出風險管理建議。

5.5預防措施

5.5.1環境衛生與消殺滅

做好災區垃圾、糞便、汙水、家畜家禽屍體的無害化處理技術指導,協助城建部門、愛衛辦等,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根據洪澇災後消殺滅技術指南(見附件2),對被淹的住所、重點公共場所和災民安置點與救援隊伍駐地進行消毒、殺蟲和滅鼠,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確保災後無大疫。

5.5.2飲水安全

做好災區、災民安置點等群眾飲水衛生安全。根據洪澇災後消殺滅技術指南,配發水質淨化劑、消毒劑,指導災區居民清洗、消毒受汙染的水井等,著重做好分散式飲用水消毒。必要時,配發簡易消毒裝置,確保生活飲用水安全。

5.5.3健康教育

大力開展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多種形式的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積極開展重大災害後受災人群心理干預,消除恐慌心理,增強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自身防病能力。

5.5.4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災區傳染病的發病情況、流行特徵和發展趨勢,在本級政府同意的基礎上,對高危人群有針對性地採取應急接種或預防性服藥等措施。

6啟動、調整和終止

衛生應急響應級別依據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通知進行相應級別響應的啟動、調整和終止。衛生應急響應措施,需經災區或其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確認對災區人群健康危害風險恢復到日常水平後方可終止。

7保障機制

7.1經費保障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年度災害預測預報,組織專家對救災防病工作所需經費進行測算,並向本級財政申請年度救災防病專項經費預算。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安排專門經費,用於本級衛生應急隊伍的車輛、通訊和檢測裝置等裝備的運轉維護與更新,以及隊伍的培訓演練。

7.2物資保障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包括防汛防颱風在內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督促指導本級醫療衛生機構對急救藥品器械、血液、消殺藥品器械、生物製品、快速檢驗儀器及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進行儲備、呼叫和補充更新。

7.3隊伍保障

區級衛生應急隊伍承建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定期開展培訓演練,做好裝備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衛生應急能力,隨時接受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揮排程。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防汛防颱風衛生應急工作需要,組建本級衛生應急隊伍,參考省級隊伍裝備目錄,配備必要的衛生應急隊伍裝備,並定期組織防汛防颱風相關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

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修訂,要根據本預案結合防汛防颱應急預案制定相應預案,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職責制定相應實施方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按照《蕉城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蕉城區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衛生計生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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