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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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1

為維護學生宿舍區學習、生活秩序,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紀法規的要求,結合各學生宿舍樓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注重事前教育、事前防範,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

二、組織領導

⑴成立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⑵成立各樓管組和樓委會消防安全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明晰職責

⑴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負責全校學生宿舍樓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⑵各樓管組和樓委會消防安全應急小組,負責隨時排查消防安全隱患。

四、宣傳教育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積極貫徹學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各樓管組利用黑板報,向學生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應急措施。

五、安全管理

⑴準確瞭解掌握本轄區消防器材的置放地點、數量、有效期限,定期檢查。

⑵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校消防電話:119,校急診電話:26485338 。準確瞭解和掌握本樓管組安全通道各個棟門的備用鑰匙,定期檢查試用。

六、日常規範

⑴樓長堅守工作崗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每天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

⑵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違章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⑶禁止在宿舍、樓道內、廁所裡焚燒任何物品。

⑷禁止在宿舍、樓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⑸禁止在走廊、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堆放雜物。

⑹滅火器材專人保管(林建富、保潔員),嚴禁其他人員移動或挪用。

⑺熟悉樓內電控櫃、電閘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⑻樓管組要調動和發揮樓委會成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積極性。

七、應急預案

火災無情,瞬間會對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損失。一旦有火情發生時,樓長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迅速採取以下措施:

(一)火情:樓長髮現火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開啟電子門和安全通道。

(二)自救:當火情較小時,樓長應迅速組織指揮保潔員和同學使用滅火器撲救。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並注意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使用溼毛巾、溼被子、溼衣服等。

(三)報警:當火情有蔓延趨勢時,樓長應立即報告校內消防電話26485338和有關部門,要講清樓號、地址、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和報警人姓名。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工作。

(四)撤離:當火情快速蔓延,由林建富和樓長要組織指揮同學,從各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火場。(此時,有男生管、樓長協助迅速開啟東西兩側樓道)

(五)疏散:

⑴危急時刻,不要顧及財物,逃生第一。

⑵在深夜同學間要相互叫醒,相互幫助。

⑶當樓道煙霧過多時,要用溼毛巾捂口鼻處匍匐前行。

⑷不要盲目跳樓,情況緊急非跳不可時,可用被罩床單等物製成繩索,固定在物體上滑向樓下。

⑸當樓道棟門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時應退守房間,用電話等通訊工具報警求救。

⑹萬一身上衣物著火切勿驚跑,要就地滾動壓滅身上之火。

八、警鐘長鳴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使同學們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憂患意識,防患於未燃。

⑴消防安全、人人有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⑵遵紀守法,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⑶珍愛生命,關愛他人及國家財產安全。

⑷遭遇突發不可抗拒的事件,要沉著冷靜、臨危不亂、聽從指揮,緊張而有秩序的組織撤離、疏散、搶險、救助。

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2

一、安全預案工作指導思想

為了加強學校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的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特擬定這一應急預案。

二、領導小組

組長:高威華

副組長:林建富

組員:各班主任

三、應急預案

1、發生學生夜宿不歸:首先向本室人員瞭解情況,接著打電話給班主任,再作好記錄。

2、學生打架:若是個別學生打架,首先立即勸阻、制止,平息後要求室長等監視,然後在半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檢查,作好記錄,第二天通報給班主任;若發生學生打群架,首先是勸阻、制止,並打電話給班主任,作好記錄,報政教處處理。

3、學生生病、受傷:宿舍管理員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立即送學生到醫院;若學生有重、急病或受重傷,則先打120,再立即打電話給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趕往學校。在班主任未到時車到,則由宿舍管理員陪同去醫院,班主任先到,則由班主任陪同去醫院,並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4、發生火災:若火情較小,宿管員安排走樓道學生撤離,同時要求兩名學生幹部報告學校,用水或消防器材滅火。若火情較大,則宿管員迅速把整個宿舍樓學生叫醒迅速轉移,並立即向學校彙報,迅速按上水龍滅火。(附件1)

5、發生校外人員進入宿舍區,影響學生人身安全。宿管員上前制止,確保學生不受侵害。若有後果的,要立即向班主任、政教處負責人報告,並協助有關機關調查處理。

說明:以上凡通知班主任而通知不上的,按通知政教處處理,若以上均通知不上,而又情況緊急,則馬上向學校彙報。

四、責任與追究

凡遇緊急情況未按以上規定去辦理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承辦單位為政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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