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範文(精選8篇)

來源:文萃谷 1.95W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範文(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範文(精選8篇)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1

為解決當前井下生產單位、井下輔助單位、地面生產作業單位、機關後勤單位用工方面人員結構配置不合理的問題,根據公司組織機構的調整和崗位設定情景,經公司研究決定,實行員工競聘上崗制度,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經過競聘擇優的方式,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供給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2、人、事、崗相匹配的原則。

3、雙向選擇的原則。

三、成立競聘考核工作組

(略)

四、競聘崗位

見公開競聘崗位表

五、競聘人員的範圍

集團公司機關部室、本部礦所有在職員工均可參加競聘。

六、競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煤礦工作,身體健康。

2、愛崗敬業,勤奮工作,踏實肯幹。

3、服從管理,團結同事,遵紀守法。

4、具備相應的業務技能。

5、為人誠懇,嚴於律己,節儉廉潔。

(二)崗位任職條件

見崗位任職條件表

七、競聘程式與步驟

(一)公開報名

競聘上崗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的方法,報名者須填寫《競聘上崗申請表》,最多可競聘2個崗位。競聘者填寫後將申請表提交競聘考核辦公室。

其中採掘開生產一線單位員工不允許報名到輔助、地面生產作業單位;井下輔助生產單位員工不允許報名到地面生產作業單位;地面生產作業單位不允許報名到機關科室,嚴禁人員倒流。

(二)資格審查

競聘考核辦公室按照基本條件、崗位任職條件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三)基本條件計分(10分)

第一學歷國中、高中:0.5分

第一學歷全日制中專:1分

第一學歷全日制大專:1.5分

第一學歷全日制本科:2分

後續學歷中專:1分

後續學歷大專以上學歷:1.5分

⑦初級技能(五級):0.5分

中級技能(四級):1分

高階以上技能(三級):2分

近三年獲得公司級以上榮譽:1分

11從事本專業3年以上:5分

注:學歷、技能要與競聘崗位專業相符,否則不予計分。

(四)技能考試(70分)

凡報名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技能考試,考試採用閉卷筆答的形式進行,資料包括煤礦基礎知識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本崗位基礎知識以及其它相關知識等。

參加競聘者必須遵守考場紀律,考試作弊者取消競聘資格。

(五)面試(20分)

1.面試資料包括:個人基本情景介紹和麵試提問兩部分。

其中面試提問部分問題主要包括:

為什麼要競聘該崗位。

②簡單說一下工作經歷。

③對該崗位瞭解情景。

④你有什麼特長。

2.為了確保競聘面試順利進行,面試需遵循如下規定:

競聘者要經過抽籤方式確定出場順序,整個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每位競聘者面試結束後,考評組成員應及時根據競聘人員的情景,在《面試答辯評分表》上以無記名方式打分。

統計面試成績

競聘人員得分按所有評委的平均分計算(保留二位小數),其中:公司領導評分權重佔30%,部門領導評分權重佔50%,職工代表評分權重佔20%。面試成績得分=公司領導評分x30%+部門領導評分x50%+職工代表評分x20%。

八、時間安排

另行通知

九、聘任人員確定

1、候選人員名單確定

由競聘考核辦公室根據競聘者基本條件計分、筆試、面試成績計算出每個競聘者的總分進行排序,確定競聘上崗候選人員名單。

2、擬聘任人員名單確定

競聘上崗候選人名單經總經理(礦長)辦公會討論、稽核後,確定擬聘任人選。

十、公佈聘任結果

1、對擬聘任上崗人選將在公司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3天,如無異議,正式聘用。

2、競聘人員或其他員工,如對競聘過程、競聘結果有異議,可在競聘結果公佈3日內,向競聘考核工作組提出申訴,經競聘工作考核工作組進行核實後,根據實際情景可推遲所針對崗位的聘任工作。

十一、組織紀律

1、工作人員不準洩漏競聘工作方面的任何資訊。

2、各考評小組要妥善保管有關資料,不得隨便傳閱或者影印,競聘工作結束時應及時上交競聘考核辦公室歸檔。

3、工作人員不得在競聘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不得為應聘人員供給有可能影響競聘公正性的任何資訊。

十二、本方案由公司組織人事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2

為貫徹落實《xx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施意見》等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推行我校崗位設定管理,根據上級批覆的設崗方案,現就我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注重工作實績、資歷和本事的原則;

4.堅持按崗聘用、合約管理的原則;以上級部門批覆的崗位設定方案為依據,按照準用崗位設定總量、類別、等級和數量組織崗位聘任。

二、聘任競聘範圍和要求

1.參加競聘人員必須是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編制計劃內在職在崗人員;按上級規定離崗人員可參加競聘;

2.具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崗位任職條件與要求,實行按崗聘用、競聘上崗;

3.原取得資格未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空崗的情景下競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最低等級崗位;

4.專業技術職務主系列和輔助系列按照省、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以及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聘任,執行同樣的競聘條件;

5.在核準限額內進取推行“全員競聘”制度,建立“優勝劣汰、能上能下”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學校的生機和活力。

6.上級檔案另有要求的按檔案要求執行。

三、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魯人發[20xx]28號)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並貼合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

3.現聘任期內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競聘條件

1.專業課教師應具備相關實踐操作技能和實踐教學本事;

2.高階職稱五級、六級崗位分別按照上級人社稽核的準用數額空缺情景及聘任高階職稱時間的先後順序,選取1.5倍的人員進入競聘範圍;空缺的高階職稱七級崗位由具備高階職稱資格者競聘;

3.中級職稱八級、九級崗位分別按照上級人社部門稽核的準用數額空缺情景及聘任中級職稱時間的先後順序,選取1.5倍的人員進入競聘範圍;空缺的中級職稱十級崗位由具備中級職稱資格者競聘;

4.已聘任助級職稱者可競聘11-12級崗位;

5.員級教師:具備學校事業崗位基本條件有關條款,由學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式

1.公佈競聘崗位。依據經上級核准的崗位設定方案,公佈競聘崗位的崗位名稱、數量、職職責務和任職條件。

2.個人申請及資格審查。競聘人員向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提出個人書面申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每人只能申請競聘一個崗位。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對提出申請的競聘人逐人按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確定的競聘人選予以公示。

3.按照專業技術人員(5-12級)的先後順序,分別組織競聘。競聘採取綜合考核計分、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稽核的方法進行。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根據計分順序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選。

4.公示。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情景、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級、數量、職稱聘任方案、申報人員基本情景、聘任結果等向全校教職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和評聘監督委員會理解各種舉報並認真調查核實,對不貼合條件的人員取消聘任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5.稽核備案。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按照上級要求上報有關材料,經市教育局稽核後,報市人社局稽核認定。

6.簽訂合同,頒發聘書。擬聘任人員由人事部門確認並備案後,校長依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等規定,向受聘人員頒發聘書,簽訂合同,並行文公佈。受聘人員按市人事局要求執行新的崗位工資待遇。

五、組織領導

商校職稱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

xx

商校職稱評聘監督委員會

xx

六、聘期管理

1.事業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學校崗位聘用一般為3年。聘用時間一般應滿一個聘期。聘期內崗位等級發生變動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執行。高層次緊缺人才的聘期可適當延長或無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崗位聘用專家委員會確認並研究同意,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專業技術職務層次上被連續聘用滿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強聘期和聘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業單位應根據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對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情景進行年度考核,必要時還能夠增加聘期考核。專業技術人員一個聘期結束後,學校應結合考核結果並依據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重新競聘、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

七、崗位設定及數量

學校現有在職教職工210人,首次聘任設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及工勤技能崗共計228個崗位。

(一)管理崗位

設管理崗位12個,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級3人,管理8級1人,管理9級5人。

(二)專業技術崗位

學校共設專業技術職務崗212個,根據省人事廳規定,高階、中級、初級比例為3:5:2。高階專業技術職務64個崗位,5級、6級、7級崗比例為2:4:4,其中5級崗13個,6級崗25個,7級崗26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106個崗,8級、9級、10級崗比例3:4:3,其中8級崗32個,9級崗42個,10級崗32個;初級專業技術職務42個崗,11級崗21個,12級崗21個;員級崗根據實有人數聘用。上述崗位中本次聘任:高階崗位7個,中級崗19個。高階5-7級崗、中級8-10級崗、初級11-12級崗按空崗情景逐級聘任,每級崗位聘任前向教職工公示空崗情景。

(三)工勤技能崗位

工勤技能崗共設4個崗位,其中技術工三級1個,技術工四級1個,技術工五級1個,普通工1個。根據學校實際情景已聘任16人,其中技術工三級5人,技術工四級4人,技術工五級4人,普通工3人。

八、加強監管

1.學校崗位聘用上崗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資料,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學校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景和問題,保證崗位聘用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式公開、方法公開、結果公開,保證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3.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崗位聘用工作紀律,對違反崗位設定管理和崗位聘用政策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職責人員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職責人員,按照《關於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等組織人事紀律嚴肅處理。

本辦法由學校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負責解釋。方案經市教育局稽核,經過全體教師85%表決同意後執行。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3

一、競聘目的

為推進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員聘用、分層聘任”為主要內容的中層管理人員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以“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為主要方式的中層管理人員能上能下的管理機制。通過改革,規範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公司管理隊伍的素質。以競爭促激勵,從而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全面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任用的原則。

2、堅持既注重學歷,更注重工作經驗和工作業績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成立競聘評審組(以下簡稱“評審組”),負責對參加競聘人員任職能力的推薦和綜合評審。評審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主管(或人事助理)、xxx、xxx、xxx組成。

四、競聘崗位

競聘部門及崗位6個:

1、綜合辦主管

2、質檢部主管

3、裝置部主管

4、xx車間主管

5、xx車間副主管

6、xxx主管

五、競聘流程

(一)公佈競聘方案

通過公司內部發文公佈擬競聘崗位、聘任條件、競聘程式等資訊,鼓勵公司內部優秀人才踴躍參加競聘。

(二)競聘條件

1、思想品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成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管理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善於團結同事。

2、年度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嚴以律己,清正廉潔;具有管好員工、充分發揮員工工作積極性的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能妥善協調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工作具有開拓創新能力,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具有較好的決策能力;

3、參加競聘者年齡應在45週歲以下(財務主管除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德才表現和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測評度優良以上的。

(三)公開報名

1、所有自願和推薦報名的員工須填寫《廣西金秀鬆源林產有限公司崗位競聘報名表》(見附件一),並附個人自薦材料(自薦材料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能力自述、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工作目標等),附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影印件。《報名表》可向公司綜合辦索取。

2、《報名表》須於20xx年xx月xx日前直接交公司綜合辦。

(四)資格審查

1、公司綜合辦按照競聘崗位的要求,對報名參加競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並公佈。

2、資格審查應在xx月xx日前結束。

(五)競聘面試:

1、競聘演講時間:xx年xx月xx日

2、競聘演講內容:個人基本情況、競爭優勢,對競聘崗位認識與工作思路、具體目標與落實措施等。

3、要求: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競聘會議上做限時15分鐘的崗位應聘陳述。然後由競聘領導小組成員對其進行隨機問答;著重考察申報人對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工作目標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等。

4、綜合考核:競聘評審組依據競聘者報名材料、競聘演講情況、年度考核結果、綜合考慮的基礎確定聘任者,具體考核辦法:

①員工綜合素質考核佔40%

②員工業績考核成績佔40%

③競聘面試成績佔20%

(六)確定聘任人選

1、評審結束過後,綜合辦向評審組通報評審情況,並提出擬聘任人選名單在全公司範圍內進行公示,其他員工可於公佈之日起5日內提出異議;

2、異議期屆滿,綜合辦將擬聘任名單報送總經理最終稽核確定。

3、名單最終確定後,由綜合辦行文公示聘任部門主管人員名單。

六、主管調動、任用辦法

1.通過競聘的部門主管上崗進入考察期,考察期為2個月。

2.通過競聘的部門主管在考察期間,原職級薪資不變,享受主管崗位的績效獎金和相關補貼。

3.考察期通過考核者,由綜合辦行文釋出正式任命書及任職期限。從任職次月起享受主管職級薪資待遇。

4.未通過考察期者,由公司根據工作需求和個人能力,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享受主管崗位的績效獎金和相關補貼。

5.聘任上崗的部門主管要與公司簽訂《部門主管崗位責任狀》,並在年終進行考核。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4

為深化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實現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xx〕2號)、《關於印發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41號)、《關於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定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42號)、《關於印發重慶市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33號)、《關於印發重慶市機關直屬服務性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渝人發〔20xx〕34號)、《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一)》(渝人發(20xx)68號)和《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二)》(渝人發(20xx)106號)以及忠縣人事局《關於轉發〈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規定〉的通知》(忠人事發〔20xx〕8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本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人事部和我市關於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的檔案精神為依據,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將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結合起來,與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結合起來,與促進事業單位用人機制轉換結合起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行崗位總量控制、結構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級控制,組織引導事業單位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順利實施,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組織領導

組長:趙洪生

副組長:樑文政

成員:

下設辦公室,樑文政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元柳任辦公室副主任,李林峽、趙明、黃德林、楊文豪、鞠小蘭、秦華平、鄧華、陳世奎、伯海紅、陳國英為成員。

四、競聘崗位概況

我委所屬事業單位109個,機構編制總數7541個,其中管理崗位共設定70個,專業技術崗位共設定7147個,工勤技能崗位共設定324個。

五、競聘原則

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工作應在批准的崗位職數內進行。堅持按需設崗、以崗擇人、按崗聘任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效、群眾公認的原

則;堅持公開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六、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上年年度考核結果必須為稱職及以上。

6、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七、競聘物件

忠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和離職學習人員均屬在編在崗人員)

八、競聘上崗的幾種情況

1、競聘上崗前,將原來已聘相應層級的人員對號入座,如果原來同一層級已聘人數少於設定的崗位數,首先在已聘人員中競聘同一層級的不同等級,然後在獲得同一層級任職資格而未聘任的人員中競聘所剩空崗;如果原來同一層級已聘人數多餘設定的崗位數,則先在同一層級已聘人員中競聘同一層級的不同等級,然後將未競聘上的已聘人員保留原聘任等級,在備註欄內註明"過渡"。

2、如果有崗位而同一層級沒有已聘人員,則在現有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中開展競聘上崗。

3、如果同一層級沒有崗位但原來有已聘人員,則將已聘人員放在原來已聘崗位上,在備註欄內註明"過渡"。

九、管理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七級職員崗位,須在八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

2、八級職員崗位,須在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滿三年。

3、單位沒有設定管理崗位或管理崗位設定數少於現有實際享受同級工資的人數時,競聘上崗後餘下的管理人員保留現在聘任崗位,在名冊備註欄內註明"過渡"。

十、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並通過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2、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設一級崗位工作滿五年,並分別通過高階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3、五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學徒期、熟練期滿,且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

4、普通工崗位,須學徒期、熟練期滿。

5、單位沒有設定工勤技能崗位或工勤技能崗位設定數少於現有實際享受同級工資的人數時,競聘上崗後餘下的工勤人員保留現在聘任崗位,在名冊備註欄內註明"過渡"。

十一、競聘程式

1、成立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

學校成立由黨、政、工、團(少)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等組成的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校長任組長。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中,教師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由教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成員名單報縣教委備案。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成員每屆任期為三年。三年任期內,個別不稱職人員可經教代會通過後變更。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負責有關政策宣傳和穩定工作,負責審定量化細則和參與競聘上崗人員的考評工作,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逐項核實得分、稽核競聘結果等。

2、公開競聘上崗有關情況

各校xx開教職工大會公佈崗位職數、聘任條件和考評辦法,並將逐項得分及競聘結果在校園內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細則

各事業單位必須以此方案為依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量化細則,經全體職工反覆醞釀討論通過後上報教委備案並實施。細則一經制定,要堅持至少三年的連續性。某些條款確需修改,必須通過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才能有效。

4、申報審查

符合條件人員向學校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書面申報,考評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5、述職評議【進編競聘方案】

經審查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由全校教職工對申報人員的思想工作表現進行量化評價。

6、綜合考核

申報人員向競聘上崗工作考評小組提供考評所需的有關佐證材料,原則上要提供原件。考評小組對申報人員按條件進行量化評分,擇優選出聘任物件。

7、公示結果

學校將量化評分表和競聘結果在學校醒目處公示5個工作日。

8、上報材料

公示結果無異議後,學校將競聘結果和聘任材料完備手續後上報。

十二、考評辦法(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可以參考此辦法)

考評實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現、教齡、學歷、獎勵、考核結論、責任輕重、工作環境、論文獎、講(說)課比賽(含觀摩示範課、業務講座)、指導獎、管理獎、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學業績、聘(評)時間、加分等十六項,各項得分之和為申報人員量化得分,同一層級得分高者優先聘任同一層級的最高等級。

1、思想工作表現

由學校全體教職工根據申報人員平時的思想工作表現和述職情況,對申報人給予15-20分的量化評價,分值為整數或一位小數。低於15分或高於20分者,作棄權處理,以實際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為申報人的該項得分。學校對申報人的思想工作表現量化評分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職工參與。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人員、支教人員、借調人員先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思想工作表現量化評價,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並通知原單位。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離職學習人員參加本單位的量化評價,其分值不得少於同一層級競聘人員的平均數。

2、教齡

參加工作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計0.5分。離職進修學習期間或長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長期在本單位沒有具體工作崗位的(經主管部門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除外),不計教齡分。

3、學歷

以國家教育部或有關行政部門認可的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為準,專業合格證書不作學歷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專科3分、中專2分、高中1分、國中及以下0.5分。

4、獎勵

任現職務以來,受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等表彰獎勵者只計最高一次,不重複記分。

優秀稱號:國家級5分,省(市)級4分,縣級3分;

先進稱號:國家級4分,省(市)級3分、縣級2分;主管部門1分、鄉(鎮)及校級0.5分。

受到各級黨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稱號可按先進稱號相應級別記分。

5、考核結論

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結論為優秀者每年計0.5分。

6、責任輕重

(1)現擔任單位實職領導或有關部門行文明確職級待遇的專業技術人員,履行了相應職責,工作有成效者,校級3分,中層2.5分。

(2)現為班主任1.5分。

(3)現為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村小負責人並履行相應職責、工作有成效者計1分。

以上幾項不重複計分。

7、工作環境(只限現有村小的學校)

村小任教每年計0.25分,連續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時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計1分。

8、論文獎

任現職以來在各級正式刊物上發表或交流與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密切相關的論文或獲得各級教育學會、教研部門論文等級獎的,取最高一次計分。與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無關的論文、作品不計分。

國家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校級0.5分。

9、講(說)課比賽

任現職以來近五年內計最高一次。

講(說)課比賽

國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級: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縣級: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級: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導獎

任現職以來,由教育主管部門、教研部門或業務部門經教育行政部門行文批准舉辦的科技學科知識競賽、體育、藝術競賽等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按以下標準計分。(計最高一次)

國家一、二等獎3分,國家三等、市級一、二等獎2分,市三等、縣一、二等獎1.5分,縣三等、校級一等1分,校級二、三等0.5分。

11、管理獎

任現職以來,學校實職領導分管工作獲上級個人獎勵:國家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計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滿勤者計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內,有曠課行為者不得聘任。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支教、借調人員在上掛、支教或借調期間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出勤考核,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並通知原單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學期計算,六學期各分項之和除以6的結果數為各分項得分,各分項得分之和為總的工作量計分。

(1)周課時在20節及以上者計5分,15-19節計4分,10-14節計3分,4-9節計2分,4節以下計1分。

(2)所任班學生人數50名及以上每期計3分,40-49名計2.5分,30-39名計2分,30名以下計1.5分。

(3)擔任幾個班課程的老師,其班額學生數按所教班額平均人數計分。

(4)各單位經主管部門明確職級的行政人員和從事教育教學服務工作的非教學人員以及經主管部門同意的離職學習人員其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但不能低於一線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

(5)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人員上掛期工作量應與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調人員在支教期或借調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單位提供並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經核實後通知原單位。

14、教育教學業績

考核近三年的教學成績。每期每人基本分為60分,上升一個名次加0.5分,下降一個名次減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數第一的減0.5分,六個學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為該項實得分。非統考學科的專業技術人員得分為參加競聘同一層級的統考學科人員的平均分。

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的上掛、支教或借調人員在上掛期、支教期或借調期先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業績考評,再上報主管部門核實並通知原單位。各單位經主管部門明確職級的行政人員和從事教育教學服務工作的非教學人員其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實際確定,但不能低於一線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評)時間

聘任(取得資格)一年加0.25分。轉聘(評)前後同一層級可以連續計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計一次,不重複計分)

(1)任現職來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立項的教改實驗專案,並獲得教改實驗專案獎的主研人員,國家級3分、市級2分、縣級1分。

(2)市、縣級骨幹教師分別計2分、1分。

(3)聘任當年在縣、校內有組織有目地開展各類大型活動的主要承擔者,分別計2分、1分,只計一次。

十三、優先聘任條件(優先聘任同一層級中最高等級)

1、對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在村小連續工作20年及以上,現仍在村小任教;教學業績在所任教年級中等及以上位次的專業技術人員。(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2、獲"縣十佳師德標兵"、"縣十佳班主任"、市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勞模及以上稱號者優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要嚴格政策,嚴肅紀律,不違規突破崗位數額,不突擊聘任職務。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承認現狀,平穩過渡,積極穩妥推進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

(一)認識到位、抓緊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工作是國家的統一部署,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組織精兵強將,集中精力做好實施工作。

(二)加強宣傳、確保穩定。各單位一定要加強宣傳引導,認真聽取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建議,做好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幹部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

(三)政策公開、工作透明。各單位要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單位教職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四)穩慎實施、平穩過渡。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全縣教育系統109個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實施過程中要分步推進,先易後難,及時發現和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平穩完成崗位設定工作。

(五)強化責任、嚴肅紀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職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5

一、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競聘範圍、聘期及崗位計劃數。

1、專業技術崗位等級

專業技術高階崗位:中學副高階分五級、六級、七級三個層次;中學一級、國小高階分八級、九級、十級三個層次;中學二級、國小一級分十一級、十二級兩個層次。

2、競聘範圍

取得專業技術高階、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參加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競聘。其中競聘高階五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高階4年以上,競聘高階六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高階3年以上;競聘中級八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中級4年以上,競聘中級九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中級3年以上;競聘初級十一級崗位的必須原來已經聘任初級3年以上。

3、聘期

本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聘期為三年。

4、崗位計劃數見附表。

二、競聘上崗的程式及時間安排

1、建立聘任組織制定實施方案。中心校成立領導小組和聘任委員會,具體領導組織這次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任工作。

2、公佈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實施方案經領導小組通過後,報縣教體局審批,再經教代會通過後,公佈實施。

3、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參與競聘的人員寫出參與競爭聘任的書面競聘申請,自願放棄競聘的寫出書面放棄競聘申請和保證書,以學校為單位按照競聘崗位級別分類交聘任委員會。聘任委員會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及應聘條件,決定是否同意其參加相應級別崗位的競聘。

4、競聘上崗。競聘上崗按照高、中、初級逐級組織實施,採取賦分的辦法,從高階五級開始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和分配指標依次聘任。

中學系列同資格競聘人員按照個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高階五級崗位,聘滿五級崗位後再聘六級崗位,以此類推。具有高階資格未獲聘高階崗位的人員優先聘用中級職務的八、九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未獲聘中級職務的優先聘用初級十一級崗位。已取得中學高階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高階崗位的,直接確定為中學系列中級八級崗位,然後再依次聘任參加競聘高階崗位未獲聘的人員;具有高階資格人員聘任完成以後再按照具有中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中級崗位;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中級崗位的,直接確定為初級職務十一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人員聘任完成後,再按照具有初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初級崗位。

國小系列同資格競聘人員按照個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八級崗位,聘滿八級崗位後再聘九級崗位,以此類推。具有中級資格未獲聘中級職務的優先聘用初級十一級崗位。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本次主動放棄競聘中級崗位的,直接確定為初級職務十一級崗位,具有中級資格人員聘任完成後,再按照具有初級資格人員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聘任初級崗位。

三、競爭聘任賦分標準

原聘職務高等級崗位競聘。已聘任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競聘原聘任職務對應的高等級崗位的,按照以下標準將個人(1)一(6)項的得分相加,得出個人競聘總分,按照得分、崗位設定及有關規定,具體確定出競聘人員的崗位等級(得分相同時,先按照一線教師優先的原則確立;都是一線教師的,按照第(5)項分數高低確定)。

首次新職務崗位競聘。首次競聘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競聘上崗的,按照以下標準將以上個人(1)一(6)項的得分相加,得出個人競聘總分,按照得分排出名次,根據各專業技術職務所空餘的崗位及有關規定,確定出具體的擬聘任人選,首次聘任的人選按規定只能聘用為該職務最低級別崗位。(得分相同時,先按照一線教師優先的原則確立;都是一線教師的,按照第(5)項分數高低確定)。

(1)教齡分:教齡按每年0.5分核算。(以檔案為準)

(2)任職年限計分:按競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取得年限計算,每年得1分。

(3)年度考核計分:近三年(20xx年至20xx年),在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中,每獲得一次優秀加1分。

(4)榮譽稱號計分:近三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按照以下標準賦分。

①各級政府教師節期間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模範班主任、師德標兵等榮譽,省級、市級、縣級、鄉鎮級分別計5分、3分、1分、0.5分(本項不累加,只得最高級別分值);

②優秀教學成績獎:省級、市級、縣級分別得3分、2分、1分(本項不累加,只加最高級別的分值);

③公開課、講課比賽計分:省級以上公開課,省以上講課一等獎加5分;市級公開課,省以上講課二等獎、市講課一等獎加4分;省以上講課三等獎、市級講課二等獎加3分;市級講課三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一等獎、縣級公開課,縣級講課一等獎加2分;縣講課二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二等獎加1分;縣講課比賽三等獎、市電化教學優質課評選三等獎、鄉鎮公開課、鄉鎮講課比賽一等獎加0.5分;鎮講課比賽二等獎加0.2分;鎮級講課比賽三等獎加0.1分(本項不累加,獲多項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加分);

④教科研工作計分:獲省、市、縣教科研成果獎並在縣以上推廣的,分別計2分、1分、0.5分(本項不累加,獲多項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得分);

⑤齊魯名師、沂蒙名師、沂水名師、教學能手(新秀):省、市、縣分別得5分、3分、1分(本項不累加,只得最高級別的分值)。

(5)千分考核。在職在崗的,按照近三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個人千分考核成績計算,該項佔50分。

具體計算方法:競聘者個人近三學年度千分考核平均成績÷參加同職務競聘人員近三學年度千分考核最高平均成績x50(保留兩位小數)。

新調入人員不足三年的,千分考核成績按實際情況核算。

內病退人員:屬縣人事局、教育局備案管理的幹部,經批准退居二線的可以同在崗教師參加同一職務的競聘,賦分標準中千分考核一項按參加同一職務的競聘人員的平均分計入,其他標準一致。也可以不參加競聘直接確定為相應的七、十級職務。其他內退人員一律按20分計入(相當於千分中的德、能部分)。

(6)支教加分。根據縣教體局《關於縣鄉學校教師交流和鄉鎮超編學校教師支教分流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xx]36號)和鎮黨政辦、中心校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由較高等級崗位聘用到較低等級崗位的人員,任原職務(崗位)滿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條件(工作已滿25年的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據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的,可以保留原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不變。

2、所有專業技術系列和輔助系列崗位均實行捆綁式競聘的辦法,輔助系列競爭上的,按照核准的崗位聘用最低級別崗位。

3、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秉公辦事。要選擇公道正派、群眾公認的人員擔任聘任工作。要加大群眾監督力度,參加競聘人員的各項得分及確定的聘任人選等都要張榜公佈、公示。在聘任工作中,有異議的,由競聘領導小組調查落實,並將落實結果通知當事人,嚴禁不走組織程式、越級上訪等現象發生。

4、競聘結束,簽訂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競聘結果報縣教體局、人社局備案。

五、加強管理,嚴肅紀律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實施,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保證廣大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中心校舉報電話:xxxxx)

2、有異議的要按程式逐級反映,嚴禁越級上訪。

3、各中國小要成立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推薦審查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中層具體負責證件的審查、表冊的填報工作。

4、這次競聘上崗工作面廣、量大、情況複雜,系關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嚴格按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嚴禁暗箱操作,若出現問題,經查屬實,取消當事人競聘資格,降級聘任並將嚴肅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5、各學校根據競聘上崗的結果,在聘期內根據聘任崗位職責與要求,加強對受聘人員的年度考核。其考核結果作為今後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的重要依據。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6

為了加強我校教師隊伍的管理,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指導,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檔案精神,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實施班主任競爭上崗和班主任選擇科任教師的用人機制,競爭聘優,優勝劣汰,實現教育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構建和諧校園。

二、競聘任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編設崗,以崗定員,以職定責。

2、堅持擇優聘用,優化組合原則。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以政教處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為核心聘任科任教師。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方案、職數公開,聘任過程公開,聘任結果公開。

4、堅持雙向選擇的原則。

5、堅持教學第一線優先的原則。

6、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教職工的申請和特長,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長。

三、競聘物件

1、主要是本校具備相應資格的教職工;

2、下列人員可直接聘任:

(1)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或教齡男滿30年、女滿25年;

(2)市及以上骨幹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

3、學校在編中層以上幹部,按幹部聘任原則另行聘任。

4、免競聘人員

(1)經批准長期病休的

(2)經批准內部退養的;

(3)經批准外出交流的;

(4)經批准借調人員。

四、競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本職工作,履行職責,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

4、具有相關崗位的文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教師應具備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普通話水平要達到相應學科要求。其它崗位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如無證書,要經考核,確有能勝任受聘崗位工作的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並能承擔滿工作量。

五、崗位設定

(一)編制情況

20xx年濱湖鎮教委下達我校編制為27人.

(二)具體崗位設定情況

1、學校班子(5崗):校長1崗、副校長1崗、教導主任1崗、德育主任1崗、後勤主任1崗

2、班主任10崗。

8、教學人員(27崗):

語文10;數學7;英語2;科學2,思品2

體育2(兼1);音樂2(兼1);美術2(兼)

實踐2(兼);資訊1(兼);實驗員1(兼);圖書員1(兼)

後勤輔助1(兼)

六、競聘程式

1、制定《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公佈學校編制總數,學校崗位設定情況,

崗位職責及崗位待遇。

2、教職工個人遞交應聘申請。

3、教職工競聘工作小組根據應聘物件的意向,層層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學崗人員;第三步,聘任其它崗位人員。

(1)我校實行教師上崗逐級聘任的辦法,召開教師競聘領導小組會議,根據個人申請,結合個人工作能力、實際教育教學水平、師德表現、考勤、工作量、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並根據班主任工作經歷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結合師德表現、考勤、教學成績及個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課教師。

(3)設崗分年級、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級、後中年級、再低年級的先後次序進行。

(4)評聘結果由聘任領導小組批准並備案。

(5)學校管理崗位由學區和校委員根據上級有關規定進行競聘。

(6)學校領導必須參加教學崗位的競聘。

(7)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多人應聘,由聘任領導小組根據個人師德表現、工作能力、考勤、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崗位設定數量進行投票決定。

(8)如果出現崗位空缺無人應聘,由領導小組從所有應聘教師中擇優聘任。

(9)如果出現某一崗位的所有應聘教師都沒有被聘任,該崗位空缺,由聘任領導小組協調調劑或空崗另聘。

(10)不服從應聘領導小組調劑者,一律不聘。

4、教職工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稽核,並張榜公佈。

5、安置處理落聘教職工。

七、受聘教師的管理和待遇

1、學校制定相關崗位的責任目標,受聘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教師的工作情況學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評優、評先、晉級、津貼掛勾。

2、受聘教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內部管理制度辦法,享受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等待遇。

八、落聘教師的安置和處理

對落聘教師學校要給予人文關懷,盡力在學校內部安排工勤服務崗位;對不服從安置的教師,按市區相關檔案處理。對未能競聘到任何崗位的待崗教師,第一年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時間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二年仍未競聘到崗位,只發放基本工資,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校進行業務學習,準備下學年的競聘;第三年還未競聘到崗位的,基本工資造冊發放,工作時間仍必須按時到學區進行業務學習,準備最後一次的競聘;第四年都未競聘到崗位的教師停發基本工資,上報到學區和市教育局處理。

九、聘任實施步驟

1、8月22日—8月23日:宣傳發動階段,學校管理崗位、班主任競聘;2、8月24日:教職工填寫競聘意見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學崗位競聘;

4、8月27日:其它崗位應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師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報競聘上崗名單。

十、組織領導

組長:劉合永

副組長:馬洪浩

組員:鄭孝雷楊列同

十一、特別說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有權隨時予以解聘或待聘。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造成極壞影響的;

(2)出現重大教學和安全責任事故的;

(3)嚴重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計劃生育、或信訪受到處理的。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7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民意與組織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個人意願與工作需要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迴避的原則;堅持嚴格編制和科學設崗的原則。

二、範圍物件

1、全鎮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競爭(聘)未上崗的工勤人員(包括外借在編人員)。

2、鎮國土資源所人員暫不參加本次機構改革競聘上崗,待省上相關政策出臺後再實施。

三、競聘方式

本次鄉鎮機構改革競聘上崗採取xx測評和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

報考鎮直屬事業單位的,其評分比例為xx測評得分佔50%,考試(公共知識)得分佔50%,兩項摺合後的得分為參加競聘者的綜合得分。

報考縣級部門派駐鄉鎮事業單位的,其評分比例為xx測評得分佔50%,考試得分佔50%,兩項摺合後得分為參加競聘者的綜合得分(對專業技術性較強的事業單位崗位,可在筆試中加考專業技術知識,專業技術知識佔考試成績得分的50%)。是否加考專業技術知識由縣派駐鄉鎮事業單位的縣主管局在制定競聘上崗方案中明確。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競聘上崗分兩輪進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由鎮上和縣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級部門派駐我鎮的事業單位與鎮直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同步實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離崗待退的人員須在競聘上崗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按規定政策辦理;屬必須退休的,按政策辦理退休手續;符合正常退休、離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請的,參加競聘未能上崗的人員,作為待分流人員處理。

(三)對不願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單位應通知、動員其參加競聘上崗,拒不參加者,直接作為待分流人員處理。

(四)對本人自願競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上崗的工勤人員,原身份作為檔案身份,按競聘崗位進行管理,完善相關手續。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又不符合離崗待退的人員,可不參加競聘上崗,由原單位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殘,被確認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絕症、精神病以及其他嚴重疾病和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4、近三年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和近兩年安置的復員、退伍軍人;

5、現役軍人的配偶;

6、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後主持財政所工作的事業人員和縣財政局任命的代理總會計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人員,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條的人員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院提供的原始病歷材料)並在本部門進行公示。如本人自願參加競聘上崗的,鎮上不再預留崗位。

(六)競聘崗位大致分為鎮直屬事業崗位、縣派駐鄉鎮的林業工作站崗位、水務工作站崗位、農機工作站崗位和畜牧獸醫站崗位,競聘人員只能報以上崗位中的一個,不得兼報。競聘人員按要求獲得上崗資格後,由鎮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安排到該機構具體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驟

(一)準備工作

1、建立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競聘上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崗位設定方案以事業發展需要、工作性質、責任輕重、工作難易程度和編制數為依據,因事設崗、科學設崗。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的內容應包括指導思想、聘用崗位、聘用條件、聘用範圍、方法程式、時間安排、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等。

崗位位置方案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應在廣泛徵求幹部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黨委或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並報縣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稽核。

3、公佈崗位。經批准後的方案張貼公佈。

4、宣傳動員。組織幹部職工學習競聘上崗的相關檔案,提高幹部職工的認識,統一思想,明確競聘上崗中的各個崗位的聘用條件,崗位職責,明確競聘上崗的程式和方法,讓每一名幹部職工做到心中有數,根據自身實際,客觀選擇競聘的崗位,積極參與競聘上崗。

(三)組織第一輪競聘上崗

1、公開報名。報名採取自薦方式,由本人填寫競聘上崗自薦表,經我鎮或縣級主管部門稽核蓋章後,交競聘崗位所在鄉鎮或縣級主管部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報名登記。每人只能填報鄉鎮直屬事業崗位、縣派駐鄉鎮的林業工作站崗位、水務站崗位、農機工作站和畜牧獸醫站崗位中的一個,填報鄉鎮直屬事業單位的只能填報本鄉鎮的崗位,不能填報其他鄉鎮直屬事業單位。原鎮畜牧獸醫站人員只能競聘畜牧系統崗位,鄉鎮事業人員或競聘畜牧獸醫站提供的崗位。

2、資格稽核。根據崗位聘用條件,由我鎮和縣級部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3、公開考試。全縣統一設立考場,考試採用閉卷考試,試卷由縣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命制,實行統一時間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佈成績。縣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對考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4、公示上崗人選。根據所有參加競聘上崗人員的綜合得分,按所選擇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上崗人選。畜牧獸醫站、林業工作站、農機工作站和水務站經競聘上崗確定上崗上選後,應按照競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讓上崗人員依次自願選擇派駐站(所)。競聘上崗人員經簽字選擇崗位後,不得更改,我鎮和縣級主管部門將及時公示競聘結果。

5、確定上崗人員。上崗物件公示不影響上崗的,鎮黨委、政府、縣級主管部門將各崗位上崗人員名冊、未上崗人員名冊、空缺崗位及時報送縣人事局審查備案,由縣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崗,再按相關規定完善聘用手續。

已上崗人員凡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到崗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得再參加下一輪崗位的競聘。

(三)組織第二辦競聘上崗。

1、公佈空缺崗位。第一輪競聘上崗結束後,縣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黨政網上和縣人才市場及時公佈第一輪上崗後的空缺崗位情況,未上崗人員情況。

2、明確第二輪競聘上崗的方法。第二輪競聘上崗不再組織xx測評和考試,直接依據第一輪所有參加競聘人員的xx測評成績x50%+公共知識成績x50%之和,對第一輪未上崗人員進行統一排名,競聘者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根據競聘人員的個人意願,依次選擇各鄉鎮直屬事業或縣級部門派駐鄉鎮的水務站、林業工作站、畜牧獸醫站和農機工作站的空缺崗位或待分流崗位,競聘人員選擇崗位並簽字後,不得更改。

3、公示上崗人選。縣鄉鎮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競聘人員選擇的崗位在縣黨政崗上和人才市場進行公示,我鎮和縣級部門將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4、確定上崗人員。上崗物件公示不影響上崗的,由縣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崗,再按相關規定完善聘用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1、在確保競聘上崗的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業內定人選;

2、要嚴格執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3、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紀律,不準洩漏考試試題等涉密資料。

4、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

5、本次競聘上崗後的事業人員必須在所競聘的崗位上工作,未經縣人事部門同意,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視為曠工,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競聘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其競聘上崗結果無效,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國有公司競聘上崗方案8

為推進物業公司保安隊員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員聘用、分層聘任”為主要內容的幹部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以“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為主要方式的幹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機制。通過改革,規範用人制度,全面提高保安隊伍的素質。以競爭促激勵,從而激發保安隊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保安系統的全面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調整、夯實基礎、精細管理十二字為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三、競聘領導小組

為保證競聘工作科學有序進行,經研究由廖總經理、趙經理、賴主任,組成競聘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略)。

四、競聘崗位職數

(一)保安副隊長一名

五、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善於團結同志。

2、資格條件

參加競聘者年齡應在4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測評度優良以上的。競聘正職職務,應擔任過副職2年以上,對現任保安班長參加競聘上崗的,視情況可以適當放寬任職資格條件。

六、競聘選拔範圍

本次選拔面向所有保安隊員。

七、競聘程式與步驟

1、組織動員

(1)物業公司通過20xx年11月15日下午15時在員工休息室,組織保安隊員討論等形式,統一員工思想認識,明確實行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程式和方法,使全體員工理解、支援並積極參與保安人事制度的改革。競聘領導小組將擬競聘崗位職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式、報名表等資訊釋出在員工公示欄。

2、報名:20xx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下午14時止接受競聘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保安副隊長競聘上崗報名表》;競聘者將報名表直接交物業公司。也可採取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物業辦公會議提名相結合的辦法。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職位的聘任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後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4、競聘演講和答辯:組織競聘演講和答辯,由報名者根據擬聘崗位職責發表競聘演講並答辯。演講、答辯評比實行現場開票。具體步驟:

(1)評委會:組成由競聘領導小組參加的評委會,對演講和答辯進行打分。設一名記分員,一名監督員。

(2)抽籤:由競聘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

(3)演講:按抽籤順序,競聘者首先就過去工作的總結、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和工作思路進行演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分鐘;然後答辯3個問題,所答辯的問題是針對每個競聘崗位而設計的。

(4)評分方法:每一位競聘者演講答辯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答辯現場打分,填寫《演講答辯評分表》,統一交記分員統計出每位競聘者總得分值,監督員進行監督。評價總分值為100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競聘者演講答辯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演講答辯評分彙總表》交領導小組、監督

員簽字後現場公佈結果。綜合評價成績:5分(分值85-100分)、4分(分值75-84分)、3分(分值60-74分)、2分(分值60分以下)。

(評價總分值為100分,在計算平均得分值時小數點保留到2位)

A、工作總結評價(40分):

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往工作業績表現(20分);職業態度及操守(20分)。

B、競聘崗位認識和工作思路評價(50分):

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評價:崗位的認識(5分);工作思路和設想(15分);資源整合能力(5分);專業性(10分);創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C、答辯過程評價(10分):

主要從答辯現場觀察競聘者的表達能力、思維邏輯和說服應變力。

(5)評分成績的使用原則

最終演講答辯綜合評價任職底線為4分(即4分及以上視為具備該崗位任職能力,3分及以下視為不具備該崗位任職能力)。當綜合評價成績在同等的情況下,則按分值高低排序。

如果該崗位只有一人競聘,其成績仍需達到4分方可成為任職候選人。

5、民主測評:召開民主測評會,由與會人員對競聘物件進

行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會由物業公司全體管理人員(不含物業公司在職保安隊員)參加,本次民主測評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2)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具體內容詳見民主測評表)。

(3)測評方法:首先由會議主持人介紹競聘人的基本情況,然後由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15分鐘後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投入測評箱。由記分員現場開箱叫分統分,監督員進行監督。測評按5分制分值計分,設5分、4分、3分、2分四個等次,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該競聘者民主測評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民主測評評分彙總表》,交評委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綜合評價成績:“好”(總分值21-25分)、“較好”(總分值16-20分)、“一般”(總分值11-15分)、“差”(總分值10分以下),棄權票、錯票不計入個人的有效票(在計算平均得分值時小數點保留到2位)。

(4)評分成績的使用原則

最終民主測評綜合評價任職底線為“較好”(即較好及以上視為具備該崗位任職條件),“一般”(一般及以下視為不具備該崗位任職條件)。

如果該崗位只有一人競聘,其成績仍需達到較好方可成為任職候選人。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演講答辯、推薦和民主測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