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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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水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供水應急預案(15篇)

供水應急預案1

第一節 適用範圍

第一條 本預案適用於集團公司範圍內由於液氯洩漏、機電裝置、水源水質和供水管網出現嚴重故障或異常,導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水廠停產或降壓供水、DN2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衛生安全可能受到威脅、人員和財產可能受到較大損失以及其它公共供水安全事故。

第二節 工作原則

第二條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司的安全防範意識,建立健全全司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

第三條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統一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部門為主的應急處置機制。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條 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一線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

第五條 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第三節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一、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安全供水應急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總指揮負總責,副總指揮具體抓。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負責供水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生產安全部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小組: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供水管網安全執行應急小組、使用者設施維修應急小組、水質監控應急小組、保障物資供應小組,分別由制水分公司、慶寧分公司、搶修分公司、管線管理所、公用工程公司、水質檢測中心、物資分公司及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室組成。

三、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工作;

(二)協調與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市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三)決定啟動安慶供水集團公司供水應急預案。

第七條 各應急小組的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

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的組成單位主要包括制水分公司和慶寧分公司,組長為制水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制水分公司副經理、二個水廠廠長及羅衝加壓站站長,成員為各水廠副廠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加強取水水源的防護,值班人員對取水水源防護區域進行定期巡查,堅決制止傾倒垃圾、排放汙水廢水等影響水源水質的行為,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彙報。

2、各制水廠和加壓站要加強廠(站)區內的管理,保持整潔乾淨的生產、工作環境,各生產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生產裝置進行維護檢查,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對反應池、濾池、清水庫等制水設施定期清洗,並加強巡檢,提高安全警惕性,做好防投毒工作,保證安全優質供水。

3、加氯安全是重點,各制水廠加氯間要密閉執行。氯氣進廠一定要嚴格檢查,並做好記錄。生產操作人員一定要嚴格按加氯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打不開角閥的氯瓶,絕對禁止使用,防止出現意外。防毒面具要經常檢查,保持完好;氯氣中和裝置等防護裝置要經常進行測試,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時能夠正常使用。

4、高壓電氣裝置定期檢驗,保證制水生產部門電力系統安全執行。制水分公司、羅衝泵站要加強電源內部線路的監護和巡檢。如果一路電源出現故障,另一路電源在徵得供電部門同意後,儘快投入使用,保證城市正常供水。

5、定期檢查、維護所有機泵裝置,及時維修故障裝置,確保機泵裝置完好。

6、加強水質檢測工作。淨化車間、厂部化驗室按規定對水質進行定時檢測,同時水質檢測中心要履行職責,加強水質監督,全力保證水質安全,向社會供應優質的自來水。

7、兩個加壓站採用兩路管道進水,確保安全供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1、當發生洩氯事故時,及時啟動氯氣洩漏搶險預案(詳見第十七條)。

2、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及時啟動電氣裝置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八條)。

3、當發生水質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九條)。

二、供水管網安全執行應急小組

(一)城區供水管網執行應急小組

組長為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管線管理所所長、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搶修分公司搶修人員及管線管理所閥門管理維護人員。

(二)羅衝泵站沿線供水管網安全執行應急小組

組長為慶寧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慶寧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慶寧分公司搶修人員。

(三)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對全市所有供水管網的閥門進行建檔造冊,掌握閥門具體位置、型號,並定期巡檢、維護,保證其使用狀態良好,以備應急之需。

2、管線管理所加強夜間檢漏工作,發現漏點,及時報搶修分公司維修,減少漏損。在市政進行道路改造時,要做好施工路段供水管網的監護工作,使供水管網不被外力破壞。

(四)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爆管停水事故時,及時啟動《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三、使用者設施維修應急小組

使用者設施維修應急小組主要由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組長為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民用水分公司經理、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搶修分公司及民用水分公司有關班組班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各種管道安裝和使用者接水,如需要停水,都要提前通知使用者,盡最大可能不影響居民生活和工業生產,保證管網正常執行,確保安全持續供水。

2、做好一戶一表冬季防凍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宣傳管道防凍常識。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冬季保溫防凍預案》要求,提前部署,備足水錶、水錶玻璃及管材配件等物資,做好各項防凍準備工作,防止在冬季出現水管、水錶大面積凍裂、凍壞的現象,保證使用者正常用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在冬季出現較大範圍的水管、水錶凍壞的情況,及時啟動冬季防凍搶修預案(詳見第二十一條)。

四、水質監控應急小組

水質監控應急小組由水質檢測中心牽頭,各制水廠及各加壓站配合,組長為水質檢測中心主任,副組長為水廠生產副廠長和加壓站站長,成員為水質檢測中心及厂部化驗室工作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集團公司各制水廠的原水全部取自長江,水質良好,長年屬於地表水Ш類。取水口的水源保護做得較好,無重大汙染源,平時應密切關注因貨運船舶翻沉可能造成的汙染以及上游企業的汙染事故。

2、集團公司水質檢測中心同時也是安徽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安慶監測站, 2000年即通過二級計量確認。水質檢測中心應確保檢測儀器、檢測資質、檢測能力滿足日常及應急檢測要求。

3、水質檢測中心要按照國家有關水質規範,定期對原水、出廠水及管網水進行常規檢測,每月進行一次全分析,加強水質監督和管理,確保水質合格達標。

4、水質檢測中心要按規範對淨水劑進行檢測,嚴把淨水劑質量關,從源頭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5、 加強與市衛生疾控中心和環保監測部門以及沿江上下游城市水質檢測部門的資訊溝通,及時瞭解和掌握水質動態。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水質汙染事故時,立即啟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五、保障物資供應小組

保障物資供應小組由物資分公司組成,組長為物資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物資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物資分公司負責採購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備足配齊易損、易耗配件,機泵、電器零部件,水錶以及管道閥門等物資材料,及時向有關部門供應。

2、嚴把淨水劑、液氯等制水材料的質量關,向制水生產部門及時供應高質量的制水材料,從源頭上保證水質安全。

3、對於平常較少使用的物資,如吸附用的活性炭、大型管件,要與生產廠家保持聯絡,在應急需求時,能夠及時進貨。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若發生供水事故,應及時提供所需應急物資。如果因情況特殊,有關部門需要非常備常用的物資,保障物資供應小組應儘快進貨,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所需物資,確保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第八條 日常工作機構

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全力配合應急指揮部工作。日常工作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編制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綜合監督檢查,在指揮部的領導下,指導各部門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和督查等各項工作;

三、建立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機構、預案等檔案,統一規劃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通訊和資訊網路

四、組織指導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以及人員培訓;

五、承擔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集團公司機關職能部門職責

一、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各類搶險物資、生活急需品;安排好各類應急車輛、醫療救助;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和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報道,包括聯絡新聞媒體、資訊釋出;負責善後處理、資料收集與彙報、聯絡外援等工作。

三、集團公司保衛監察部:負責現場安全警戒、人員疏散、傷員撤離、物資搬運;協助組織周邊群眾的緊急轉移;負責保護事發單位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事發單位的損失和應急所花費用統計及彙總工作。

第十條 專家工作組

一、為了更好地組織開展供水應急救援工作,成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揮部的諮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集團公司的給排水、電氣、機械裝置、化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二、專家工作組職責:

(一)對突發供水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二)對處置供水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三)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安全供水應急預案;

(四)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第四節 應急流程

第十一條 接警

應急工作接警中心(以下簡稱“應急中心”)設在集團公司客服中心(電話:5570000)。值班人員詢問並記錄接警詳細情況,問清報警人姓名、住址和聯絡方式等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出警

接警值班人員應迅速做出判斷,快速通知相關負責單位和人員,組織必要的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情況核實,特別緊急情況下,可下達相應的先期應急處置指令,同時立即將接警內容及現場勘察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

第五節 應急響應

第十三條 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將應急事故劃分為三個級別:

一級:水廠停產、DN6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嚴重汙染、大量氯氣洩漏以及其它嚴重事故。

二級:水廠只能降壓供水(出廠壓力低於0.20MPa)、DN400mm(含)~DN600mm管道爆裂、水源惡化可能影響水質衛生安全、相當數量氯氣洩漏及其它較重供水安全事故。

三級:水廠主要裝置故障導致沒有備用機組、DN200(含)~400mm管道爆裂、介水傳染病流行期、少量氯氣洩漏以及其它影響連續、安全供水的一般性事故。

第十四條 響應級別

一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一級應急事故,啟動集團公司最高級別的應急反應,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協調,根據發生事故型別,應急指揮部相應成員單位,立即投入應急搶險,並向政府及市建委報告事故狀況,必要時請求政府組織相關單位支援。

二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二級應急事故,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並及時向市建委和總指揮報告。

三級響應機制:對應於三級應急事故,由各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並及時向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任何級別的應急響應啟動後,如果出現險情擴大或失控,應及時啟動高一級別的應急響應。若一級響應啟動後,仍不能控制事故態勢,則報告市建委,由上級部門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 現場處理

供水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並根據指揮部的指令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保護財產。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簡易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六條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供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後,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

第六節 專項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氯氣洩漏搶險預案

發生氯氣洩漏事故時,按以下程式進行應急搶險:

一、人員疏散

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範圍,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人員疏散。

二、 區域警戒

應急指揮部按洩漏地點上風500米,下風1000米的範圍確定危險警戒區;事故現場警戒區以液氯洩漏點為中心,半徑100米劃定;事故波及區域應根據當時的氣候條件和具體的監測結果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和危險警戒區由有關部門負責警戒。警戒人員要佩有明顯的標誌。如果危及周邊的居民群眾,應及時通知公安、消防、安全監督、衛生、環境保護、醫療搶救單位等部門。並按所劃定的範圍進行必要的封鎖。

三、應急處置

(一) 一般洩漏的處置

1、如果出現液氯微量洩漏,由自動報警系統、崗位操作人員巡檢等及時發現,並自動或手動啟動吸收裝置,封閉加氯間的門窗。

2、值班人員在巡檢時,感覺有明顯氣味,必須兩人以上進入現場,戴上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用10%氨水檢查洩漏點,並做好標記。

3、若值班人員能夠處理應立即處理。無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向厂部彙報,停用正在執行的裝置或氯瓶,同時啟用備用加氯裝置。

4、分管廠長立即安排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修,檢修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

5、分管廠長必須檢查維修質量,確認不洩漏方可投入執行(或作為備用)。同時做好檢修、驗收記錄,並填寫檔案。

(二)液氯大量洩漏的處置

1、值班人員發現加氯間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周圍佈滿了黃綠色煙霧時,應立即向厂部報告,並自動或手動啟動氯氣吸收裝置。搶險人員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和相關防護用品,檢查具體的洩漏原因,並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洩漏情況。同時,現場非搶修人員應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上風500米外。當停電或電源損壞時,應儘快架設或修復電源,向氯氣吸收裝置提供動力;當附近沒有電源或電源無法修復時,視具體情況按2、3條處置。

2、值班人員視洩漏情況,採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果是氯瓶瓶體洩漏,應帶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將洩漏處轉至上方,使之處於氣態空間;易熔塞處洩漏,應用竹籤、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洩漏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洩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的鐵箍箍緊;加氯機或加氯管道開裂,應關閉氯瓶針形閥。

3、根據事故狀態,應急救援隊伍立即展開救援工作。如果自身力量難以完成救援工作或救援時有可能會出現更大的人員傷害時,總指揮應向市建委和市政府報告,請求公安、安監、衛生、環保等部門進行救援。

4、當外部救援人員到達後,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應全力做好協調配合工作,詳細提供洩漏地點的基本情況,以便外部救援人員做出快速判斷,制訂、實施救助方案。消防救護人員佩戴好呼吸器,首先查明現場有無中毒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脫離現場,同時由消防隊員身著防化服對現場洩漏的液氯鋼瓶進行挖坑掩埋、投石灰、放水等緊急處理,嚴禁向洩漏的液氯鋼瓶直接噴水。應向洩漏點周圍噴霧狀鹼液(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溶液)或水,吸收已經揮發到空氣中的氯氣,防止其大面積擴散,導致隔離區外人員中毒。處在下風向區域內職工立即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或以溼毛巾、口罩等物品捂口鼻,到集結地點,按統一安排,協助搶險搶修隊進行工作,一定要注意對自身眼睛和麵部的防護,以免造成新的傷害。

5、在120急救人員未到達前,救援人員應根據現場人員中毒情況,對嚴重的中毒者,要設法迅速將其移至空氣新鮮處;如果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霧化吸入5%碳酸氫鈉溶液;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洗眼、鼻和口;對粘膜面板損傷者,應及時大量清水沖洗患處等治療措施,贏得最佳的救護治療時間。待120急救人員到達後,積極協助配合救護人員做好搶救工作,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6、當事故得到控制,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對裝置系統進行詳細檢查,確認事故隱患已消除,總指揮根據環境監測結果,釋出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恢復生產。

(三)外部協助單位

市環保局環境汙染管理科:5563200 12369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設科:5219006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辦:5192600

市長熱線: 12345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 119

第十八條 電氣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按以下程式進行搶險

一、泵房機電裝置發生故障

(一)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故障機電裝置的供電線路,同時開啟備用水泵供水,並向厂部報告。

(二)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對故障機電裝置進行維修。

(三)如果供水泵房的備用機泵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執行,被迫停止供水生產時,廠、站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應急中心,請求進行供水排程,並指揮水廠維修人員進行快速搶修。

二、配電系統發生故障

(一)某一條機泵配電線路發生故障後,值班人員應開啟備用機泵進行供水生產。

(二)廠、站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維修電工對發生故障的配電系統進行維修。

(三)當配電系統全部發生故障,造成停電而停止供水時,廠、站負責人應及時嚮應急中心報告,排程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供水排程。

(四)如果由於電氣裝置故障造成水廠可能停產30分鐘以上時,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將情況上報市建委,同時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按職責分工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生產。在停產期間要加強供水排程,儘量縮小停水範圍。

三、供電電源線路故障

(一)一路供電線路突然故障

1、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厂部和應急中心,並與供電部門聯絡,徵得同意後,立即啟動另一條電源線路,按操作規程恢復生產。

2、厂部立即組織搶修人員查詢原因,並儘快修復。

3、如屬外部線路故障,厂部應立即與供電公司排程及電檢部門聯絡,查詢故障點。

(二)兩路供電線路全部故障

1、值班人員立即上報應急中心,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後,迅速啟動一級響應機制,並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情況。

2、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全力支援與配合搶險應急工作。

3、供電公司立即組織人員查詢原因、實施搶險。

4、必要時,供電公司就近架設臨時供電線路,並保證水廠用電負荷。

(三)電氣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

1、現場人員立即將事故簡單情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式上報集團公司應急中心,事故發生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將傷亡人員移至安全區域,進行事故初期的救援處置。

2、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危害程度上報市建委和政府,同時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請求支援和協助搶險救災。

3、政府根據事故危害程度,釋出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指令,指派專業現場救援、工程搶險、醫療衛生、治安保障隊伍,進行事故搶險救援。

四、現場處置注意事項

(一) 觸電的現場自救

1、迅速脫離電源

(1)如果電源的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裝置就在附近,應迅速斷開。一般的燈開關、拉線開關只控制電源的一根線,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線,還應將閘刀開關拉開。

(2)如果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裝置離觸電地點較遠,則應用乾燥的木棒、竹竿、木條等物迅速將電線撥離觸電者。撥離時要特別注意安全,能撥的不要挑,以防電線甩到別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3)如果現場附近無任何適用的絕緣物,而觸電者的衣服是乾燥的,則可用包有乾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隻手去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若救護人員未穿鞋或鞋已潮溼,則不能這樣去搶救。

(4)如果事故發生在高壓裝置上,為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採取正確的方法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在使其脫離電源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發生摔傷、墜落等二次傷害。

2、對症救治

當觸電者脫離了電源以後,應迅速根據具體情況就地進行搶救。

(1)如果觸電人的傷害並不嚴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乏力,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可讓他就地安靜休息一段時間,不要走動,並作仔細觀察。

(2)如果觸電者傷害情況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頭部觸電者出現這種症狀),應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方法搶救。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胸外心臟擠壓速度要均勻,每分鐘80次左右。

(3)如果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很嚴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需要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臟擠壓。如現場只有一人搶救時,可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先進行口對口吹氣兩次,再做心臟擠壓15次,如此迴圈連續操作。用兩種方法搶救時,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必須耐心地進行。

(4)觸電急救應儘可能就地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能將觸電者抬到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在轉送途中,不要停止搶救工作。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因為不具備一定的醫療條件及相當的醫療水平,注射強心針可能使觸電者心室作纖維性顫動,導致心臟跳動停止而死亡。

3、電氣滅火

著火後電氣裝置可能帶電,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觸電事故,另外,有些電氣裝置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發生噴油,造成火勢蔓延,因此,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切斷部位應選擇得當,不得因切斷電源影響疏散和滅火工作。

(2)在可能的條件下,先卸去線路負荷,再切斷電源。

(3)因火燒、煙燻、水澆,電氣絕緣效能大大降低,切斷電源應配用絕緣的工具。

(4)應在電源側的電線支援點附近剪斷電線,防止電線斷落下來造成電擊或短路。

(5)帶電滅火應採用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帶電滅火。

(6)人及所帶器材與帶電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乾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噴嘴至10千伏帶電體的距離不得小於0.4米。

(7)如有帶電體導線斷落下來,應在落地點周圍畫警戒線,防止可能的跨步電壓電擊。

(8)充油裝置外部著火時,可用乾粉等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應切斷電源,並可用水滅火。充油裝置內部著火時,除應及時切斷電源外,可用噴霧水、泡沫等滅火。應注意防止燃著的油順電線蔓延。

第十九條 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一、水質事故分類

(一)水源汙染事故:由於原水遭受外來汙染,導致常規水處理工藝不能有效去除,而對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事故。

(二)人為投毒:在供水的某一環節由於人為投加有毒有害藥品或微生物,造成自來水不能飲用的事故。

(三)供水設施汙染:由於管道短暫停水,外來汙染物通過破損處進入供水系統而造成的水質事故。

二、水質異常的處置措施

(一)當供水水源水質或供水設施發生重大汙染事件時,水質檢測部應立即查明汙染物種類和濃度,並保持24小時連續跟蹤監測,每隔1小時嚮應急指揮部彙報一次檢測結果。專家工作組根據檢測結果,對水質汙染事故的妥善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二)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要求衛生防疫和環保部門立即進行檢測,並查詢相關城市的供水情況,及時反饋資訊。

(三)發生重大或緊急水質事故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集團公司全力支援與配合。

(四)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疾病爆發事件時,各水廠應立即採取以下相應措施:

1、加強對該水源水質和出廠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專案,會同環保局、衛生監測部門儘快查明原因。

2、提高水廠的液氯投加量,增強防毒效果,如果原水渾濁度較高時,可投加淨水劑配合防毒。

3、情況緊急下,可停止使用該水廠供水,並關閉進出水閥門,徹底清洗工藝設施、管道內的剩餘水量。

4、清洗後的含汙染物的水,經由許可途徑和特殊處理後排出。

5、接到指令,可以恢復生產時,才能逐步恢復生產,同時密切觀察水質情況。

第二十條 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詳見第九章《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冬季防凍搶修預案

一、搶修程式

冬季戶表防凍搶修工作由使用者設施維修應急小組負責。若遇不可預測因素影響,在冬季出現較大面積的水管、水錶凍壞的情況,有關部門要配足人員、裝置、材料,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第一搶修隊,公用工程公司、天興特種建材公司組成第二搶修隊,管線管理所等其它部門組成第三搶修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排程,及時進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儘量減小損失。如遇氣溫過低,管道上凍嚴重,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特殊情況,搶修部門要採取臨時供水措施,保證使用者用水。

二、防凍搶修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一)預案啟動:當天氣預報連續三日最低氣溫低於-2℃或日最低氣溫低於-4℃時,啟動本預案。

(二)預案解除:防凍預案啟動後,連續三日內最低氣溫高於0℃時,解除本預案。

(三)本預案的啟動和解除由使用者設施維修應急小組確定。

第七節 預案的修訂與演練

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一般間隔週期不宜超過2年。

第二十三條 定期組織預案演習。應急救援人員按職責和專業分工每年進行1次的供水事故模擬演練。

第二十四條 對全體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救援常識教育,使大傢俱備自救、逃生和互助的能力,同時不斷提高各級指揮人員的指揮水平和應急救援組織的整體能力。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演習和演練的目的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能力:

一、檢查資訊報告系統是否暢通無阻;

二、演習搶險現場人員是否能快捷實施搶險;

三、有關的搶險人員、器材能不能準確到位;

四、搶險人員的操作技能。

供水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充分做好我市城鄉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我市可能發生的嚴重水質汙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發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確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健康,減少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市範圍內的供水實際,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無錫市關於開展治理太湖保護水源“6699”行動的決定》、《無錫市環保優先八大行動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製定。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無錫市所屬各市(縣)、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響到我市的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所造成的大範圍或者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情況。

造成我市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影響因素有:

(1)太湖、長江、橫山水庫等主要水源地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毒理、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汙染的;

(2)我市各自來水制水企業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或發生爆炸、火災的;

(3)我市因地震、地質塌陷、洪澇、颱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裝置嚴重毀損的;

(4)因戰爭、投毒、有意破壞或恐怖活動造成制水、供水設施嚴重損毀的;

(5)水源地水源嚴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廠輸水母管、供水乾管爆管、斷裂或氯氣鋼瓶發生爆炸、嚴重洩漏的。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水源地的監測、監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機事件防範體系,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供水安全。

(2)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提高反應應對能力。針對不同供水危機事件和級別,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各級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使供水事故應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平戰結合,科學處置。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發揮專業人員作用,完善行業安全監控體系。加以應急演練,增強政府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綜合素質。

2 事件分級

受上述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的主要因素影響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預見性的停水危機,根據事件所造成的後果(影響)嚴重性和危急程度,現將供水危機事件分為四個級別: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預警顏色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區80%以上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90%以上的使用者無壓、無水,且在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50%以上或江陰市、宜興市80%以上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毒理學、微生物學、化學或放射性等指標嚴重超標,且12小時內無法達標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裝置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傷50人以上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急劇嚴重下降或面臨水源枯竭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已經威脅到水源地絕大

部分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洩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將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汙染,必須提前關閉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時。

Ⅱ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無錫市七城區50%—8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80%—90%的使用者無壓、無水,且12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2)當無錫七區30%—50%或江陰市、宜興市50%—80%出廠水水質無法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一般化學、微生物學等指標超標。且在12小時內不可能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裝置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傷30—49人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水位下降嚴重,將嚴重影響取水口取水量時;

(2)因發生大面積生物災害,逐漸威脅主要水源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洩露等嚴重工業或交通事故,

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預知會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嚴重汙染,必須提前關閉重要取水口時。

III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城市供水企業的生產或供水能力明顯下降,造成七區20%—50%或所轄江陰市、宜興市30%—80%的使用者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生活飲用水水質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無錫七區10%—30或江陰市、宜興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因水體內毒素或供水生產設施裝置發生嚴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5人、中毒30人以下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將影響取水口正常取水時;

(2)因生物災害威脅部分水源地水體衛生安全時;

(3)因發生危險化學品洩露等工業或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將會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汙染,需要關閉部分取水口時。

Ⅳ級是指:

已經發生下列情況:

(1)當制水或供水能力減少,造成區域性片區無壓、無水,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2)當水廠生產工藝流程中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生活飲用水水質的4項常規檢測指標超標,且24小時無法恢復時;

(3)當供水主要管道發生爆管、斷裂,24小時內無法修復時;

(4)當制水機械裝置或停電事故造成個別水廠停產,區域性片區停水,且24小時內無法恢復時。

將要發生下列情況:

因生物災害或危險化學品洩露等嚴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飲用水源地區域性汙染或可預知造成區域性汙染,或造成有人輕微中毒,需要關閉個別次要取水口時。

3 組織體系

3.1 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為我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處理的綜合指揮機構,負責全市城鄉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的領導和指揮。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市長擔任副組長。成員主要有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應急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等部門和兩市七區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組織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組織指揮重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違法案件的查處。向、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3.2 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委宣傳部、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財政局、水利局、環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房管局、農林局、氣象局、工商局、物價局、質監局、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主要領導為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設在市政公用事業局。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平時指導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做好日常應急應對工作。負責落實市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建立相關的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收集相關資訊,開通市政熱線,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危機事件資訊並及時上報;向市政府報告供水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指導各供水企業和水質檢測部門建立先行應急行動組,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危機事件;根據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和兄弟城市,組織供水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供水應急工作。

發生供水危機事件時,負責甄別供水危機事件級別,提出實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級預警釋出的建議,決定一般預警釋出和啟動相應供水應急方案。市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成立後,擔負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分工組織供水水質、水量的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件的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搶險方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進行協調處理。

3.3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1)現場指揮機構的組成

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是事件發生後成立的臨時機構,根據事件級別的大小分別由不同級別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門臨時組建,事畢後即行解散。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供水危機事件時,市政府或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發生較大和一般供水危機事件時,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規定的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部。

Ⅰ級、Ⅱ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副市長、市政府祕書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分別由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發改委、經貿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以及所在地區市(縣)、區及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 3.4節。

Ⅲ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政公用局局長

成員: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性質及發生地,分別由市政公用局、建設局、水利局、環保局和所在地區(市)縣、區分管領導和市水務集團、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Ⅳ級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組成:

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政公用事業局分管局長、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分管領導。

成員:事件發生所在市(縣)、區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主要影響供水企業負責人等組成。各部門職責分別見第3.4節。

(2)現場指揮機構主要工作職責

① 貫徹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援和支援;

② 領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③ 及時瞭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或經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採取應急措施的建議;

④ 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 負責全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傳遞、通報;

⑥ 組織協調各應急小組按照搶險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負責緊急呼叫各類應急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處理後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⑧ 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⑨ 當發現事故可能導致重大溢位或產生環境汙染危害,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可承擔任務的機構進行檢測調查;當確定已發生二次危害,立即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⑩ 研究決定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4 現場處置工作小組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件類別和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具體分工負責供水、送水、調水、監測、救護、打撈、搶修、監察、接待、資訊報送、安全保衛、新聞釋出、後勤保障等事宜。各職能工作小組牽頭單位及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1)供水組

由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產業集團、市水務集團和自來水總公司總經理任副組長,市水利局、衛生局、房管局、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產業集團:負責緊急制定或調整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築、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落實自來水供應水源,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在生活飲用水源地無法取水的情況下,及時報請市政府批准,啟動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負責制定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取用井水單位的自備水源開足裝置,保證供水。

市衛生局:負責監測入戶自來水或井水水質是否達到衛生標準。

市房管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房產管理單位管理的城市小區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證自來水在小區內能夠正常入戶。

各市(縣)區政府: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自來水供水應急工作和緊急啟用地下水工作。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自來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執行。當需要啟用地下水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執行。

(2)送水組

由市市政產業集團總經理任組長,市公安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市水務集團總經理任副組長,市交通局、園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團市委、事故發生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市政產業集團和水務集團:負責緊急實施或調整應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調集應急送水車輛,分工將自來水送達各無水小區適當地點,及時向無水小區居民發出通告。

市交通局:負責社會專用送水車輛的徵調、運輸等車輛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當需要取用地下水時,負責地下水取水點定位與協調等技術指導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隊:為應急供水車輛提供線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負責啟用本單位專用和特種運水車輛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負責供水危機發生期間動員學校和學生採取積極措施,為學校解決接水、運水、送水問題,保證學生飲水安全和學校穩定,並動員學生為社會接用水提供幫助。

團市委:動員和號召廣大青年、團員為社會搞好接水、運水和送水服務工作,為社群孤寡老人和貧困戶提供義工服務。

市民政局: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困難家庭飲用水提供。

事故發生市(縣)區及街道辦事處:負責幫助落實送水和集中接水地點,組織用水發放,維護好現場秩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見附件2)執行。

(3)調水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環保局、氣象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閘口,向市政府及時提出應急調水方案。市政府通過應急調水方案後,及時組織實施。

市環保局:負責監控調水水質,防止劣質水源進入飲用水水源地。

市氣象局:負責及時、詳盡、準確地提供危機期間的氣象預報。適時實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緊急調水方案》(見附件3)執行。

(4)水源地保護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分管主任為副組長,市農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區政府、街道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加強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域的監測和保護,嚴密監控准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生活汙水的排放情況和農業面源汙染情況。

市經貿委:協助市環保局對所有水源地保護區內及其外圍企業的排放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准保護區內工業廢水的排放情況。

市農林局:協助市環保局監控准保護區內農業面源汙染情況。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汙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執行。

(5)藍藻打撈組

由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農林局、環保局、無錫軍分割槽、沿江湖河市(縣)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水利局:負責藍藻的打撈工作。

市農林局:協助水利局做好藍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撈和後期處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對水體內水生植物密度的檢查。

無錫軍分割槽:負責協調駐錫部隊組織人員對水生植物進行打撈支援。

沿江湖河市(縣)區:負責藍藻的打撈、運輸、存放等項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見附件5)。

(6)應急衛生保障組

由市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市(縣)、區有關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衛生局:負責緊急救治受傷、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員和因供水危機事件造成的生病群眾;負責自來水管網水監測、傳染病控制和其它衛生監測;必要時將傷病員送往其它醫院做進一步治療;同時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各市(縣)、區政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人員救治工作和衛生監測、疾病控制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情況下醫療衛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執行。

(7)水環境檢測組

由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衛生局、科技局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江河湖水體水質監測,沿湖汙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

市市政公用局:負責自來水水源廠上下游水質和制水廠出廠水水質狀況的跟蹤檢測,嚴格控制自來水出廠指標。

市衛生局:負責市民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包括自來水管網水和飲用井水,嚴格控制飲用水衛生標準。

市水利局:密切監視入湖水流斷面和各水質功能區斷面的水質水量等水文情況,跟蹤河流入湖水質達標情況。

市科技局:為各種監測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汙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和有關方案中的檢測條款執行。

(8)市場純淨水供應組

由市經貿委主任任組長,分管主任任副組長,市衛生局、公安局、質監局、工商局、交通局、物價局分管局長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經貿委:負責為市場調配純淨水(桶裝、瓶裝)。

市衛生局:負責市場出售純淨水的檢測。

市公安局:負責根據需要發放供水車輛通行證,保障純淨水供應車輛的暢通無阻。

市質監局:負責對純淨水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質量。

市工商局:負責對純淨水供應市場的檢查,保證良好的經營秩序。

市交通局:負責緊急情況下協調純淨水的運輸。

市物價局:見本節第9條。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市場純淨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執行。

(9)水價監管組

由市物價局局長任組長,市經貿委、無錫工商局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各部門職責如下:

市物價局:負責平抑供水危機事件期間桶裝水、礦泉水、純淨水等市場飲用水價格,打擊對供水危機期間有蓄意囤積、哄抬物價行為的商販。

市經貿委:見本節第8條。

無錫工商局:負責檢查經營市場售水單位和企業的合法性,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執行。

(10)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局長任組長。

負責維護應急搶險事故現場秩序,疏導交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打擊阻撓供水應急搶險的違法犯罪活動,監督、維護事故發生地區的社會穩定,維護社會治安,確保供水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附件10)執行。

(11)專家諮詢組

由市公用事業局會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機專家諮詢庫(名單報市政府備案),專家庫專家有國家、省和市三級部門及有關大學和科研單位專家組成,需要時由市公用事業局牽頭隨時向專家發出邀請。當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發生的等級需要迅速組成有關專家組成的臨時專家諮詢組。專家組由市科技局局長任組長,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科技局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由各級衛生防疫、水質檢驗機構、環保、規劃設計、大專院校等科研單位及城市供水、供電企業等有關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為小組成員。

專家諮詢組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發展趨勢、影響範圍和程度;為應急決策者提供應急解決方案、建議等;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事件發生地給予技術支援和支援等。

(12)公告、宣傳、資訊釋出組

組長由參加應急處置的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

負責聯絡新聞媒體進行現場情況的報道,確保報道內容的客觀、真實;授權向公眾釋出供水資訊和有關通報;向省市領導提供有關的輿論資訊。

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資訊釋出和新聞宣傳方案》(見附件11)執行。

其它處置小組可根據事件發生情況隨時成立。江陰市、宜興市因有獨立的供水體系,可在事件發生時參照上述組織方式成立相應工作小組,並參照相應分方案制定適合當地需要的處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發生所在地的市(縣)、區和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上級指揮部和各處置小組的工作。

3.5 市(縣)政府組織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江陰市、宜興市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分別組建相應的應急指揮和處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領導和處置工作。

4 預警預防

4.1 資訊監測與報告

4.1.1 資訊預測預警

市有關部門、市(縣)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並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可能導致發生供水事故的早期資訊有:

(1)城市水源地周圍水域發生藍藻大面積爆發,水域或陸域發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洩漏、汙染的;

(2)水源水位過低或枯竭,取水困難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電系統發生事故等,影響到水廠生產和安全的。

根據早期發現和監測到的資訊,對可能引發供水事故的級別進行預警。預測和預警資訊應該及時、準確地向主管部門報告,並同時報告各級供水事故應急處置日常工作機構。預測和預警資訊應包括: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級別判定、發展態勢以及應採取的相關措施等。

4.1.2 資訊報告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有突發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都有及時上報的權利和責任;發生事件的單位,無論事件級別大小,都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判定事件級別和類別,在2小時內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報告。

對事件緊急或可能發生重、特大供水危機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級向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市應急辦上報,但上報後應對當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進行補報。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即將發生時,各供水企業要立即如實向當地供水行業行政主管報告,先期處置過程要做好記錄。報告應採用書面形式,

如情況緊急,可採用先電話後書面的方式。

報告應涵蓋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使用者(減壓、無水)範圍,傷亡人數,事件發展趨勢;

(3)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報告時間。

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 預警級別的確定、轉化與釋出

4.2.1預警級別的確定

政府有關部門收到相關資訊並證實突發供水危機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時,初步判斷其級別與類別後,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在此基礎上,要迅速組織專家研究確定事件級別,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和措施。

4.2.2預警級別的轉化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發展變化和處置控制情況變化,應該及時調整預警級別,在紅色(I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Ⅳ級)之間轉化,可以跳級進行。

4.2.3預警級別的釋出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根據事件性質和級別,要及時釋出預警公告:

Ⅰ級(紅色)預警。市報省批准,由市釋出;

Ⅱ級(橙色)預警。市報省同意後,由市釋出;

Ⅲ級(黃色)預警。由市確定釋出;

Ⅳ級(藍色)預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報市同意後釋出。

4.3 預警預防措施

4.3.1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相關市(縣)、區和市政府相關部門應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方案;

(2)釋出相應預警公告;

(3)根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指令應急處置組織和應急救援隊伍進入臨戰狀態,供水監測機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即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調集事件應急所需的專家人員及有關物資和裝置等,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進行。

4.3.2預防措施

無錫市供水危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預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環保局按照部門職能協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市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城市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1)加強對城市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裝置的檢驗與檢測,建立城市供水質量監測資訊網路共享體系,掌握水質動態。

(2)開展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假設和風險評估,完善各類專項應急方案,並組織演練。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建立供水應急人才資料庫和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4.4 先期處置

供水事故發生後,市應急現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在所在地的統一指揮下,按照有關方案,迅速實施先期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先發現先處置、邊報告邊處置”的原則,與事件搶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同時,迅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原則

應急供水堅持“屬地為主、重點保障”的原則。通過合理排程,儘可能保障所有使用者有序用水。在無法保障全部使用者用水時,要確保居民使用者基本生活用水;重點保障飯店賓館等服務業基本用水;重點保障學校、醫院、部隊等社會重點事業單位的食堂用水;重點保障城鄉執行生命線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外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用水;優先保障市區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合理用水。

5.2 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或將要發生時,由市決定、市長簽發,並報省批准或同意,向社會發出紅色或橙色緊急預警訊號,同時啟動供水危機事件應急方案。並著手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和相應級別措施迅速組織實施,同時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式報告或國家有關部門,必要時請求、兄弟城市、外地有關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軍隊緊急支援。

Ⅲ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市突發供水危機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市批准,向社會發出黃色預警訊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著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並將有關情況按規定程式報告市政府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Ⅳ級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事件發生地市(縣)、區決定並報請市批准,發出藍色預警訊號;重點供水企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亦可向事發地市(縣)、區提出請求,由事發地市(縣)、區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向市政府請示批准後,向所影響區域發出藍色預警訊號。同時啟動供水應急方案響應措施。所在市(縣)、區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著手成立“供水危機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按有關方案措施迅速組織實施,並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和“市應急辦”。

5.3 響應程式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應立即開展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修改、調整搶險救援方案,並迅速組織實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3)組建調整各應急處置小組,進行人員責任分工,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包括協調關係、排程各方應急物資和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向有關方面報告和通報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決定緊急處置的供水危機其它重大、重要事項。

5.4 指揮協調

(1)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部指揮員根據事態發展變化需要,在充分調查瞭解和聽取專家等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展開指揮工作。指揮現場分工人員按預案和規程迅速展開;向有關人員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和要求;隨時呼叫所需人員參與應急工作,使應急人員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協同、有條不穩地展開行動。

(2)現場協調

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為救援隊伍協調提供必要的裝備、工具和設施,為救援人員協調提供安全保障;協調專家組迅速開展工作,向專家組及時通報應急狀態和應急資訊,特別是有關資料和技術引數,安排好專家的生活起居,維護好專家的身體健康,為專家迅速展開分析、研究和評估等項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及時聽取專家對事件危害範圍、發展趨勢的預測和所提出的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積極協調專家參與供水水質情況、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藝改進、水源地環境保護、跨流域調水、臨時啟用地下水等重大決策措施上提供技術支援,發揮參謀諮詢作用。

(3)召開現場辦公會

召開各種現場辦公會現場解決問題,充分調動全市各部門和單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支援,動員一切所需力量為應急處置工作服務。

5.5 緊急處置

5.5.1處置措施

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的情況較多,一般措施應有:

(1)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自來水供應應急實施方案》(見附件1),並在處置過程中根據具體發生的情況不斷修正和改進處置措施。

(2)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給企業、管網出現嚴重問題,無法保證自來水正常供應,且在8小時內無法恢復時,應立即按照《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組織實施(見附件2)。

(3)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供電系統癱瘓,立即啟動恢復電力供應應急方案,自來水電力系統恢復方案由市供電公司另行制定。

(4)當水源地水源出現嚴重汙染,自來水制水企業取水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立即啟用《無錫市突發汙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見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護力度,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水源地水質。

(5)當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無法正常取水,或受汙水團聚集長時間影響不能正常取水時,應視情啟用《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調水方案》(見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動,稀釋和衝擊汙水團,緩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質壓力。

(6)當水源地遭受藍藻等水生植物嚴重危害時,應按照《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附件5)組織打撈,清除藍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自來水供水企業無法提供足夠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現大面積停供、減供且判定短期內無法正常恢復時,應考慮啟用地下水資源,即採取《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見附件7)。

(8)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市場純淨水出現脫銷,連帶與水相關的食品、飲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場供應緊張,市場純淨水和應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資的供應必須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時採取非常措施從外地或周邊地區緊急調入。所在地區市(縣)、區、街道等在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配合做好相關保供工作。具體應按照《無錫市市場純淨水應急供應方案》(見附件8)和《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附件9)實施。

(9)當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區域內出現或暴發傳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潔自來水而出現不良身體反應,或氯氣洩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衛生保障方案》(見附件6)緊急實施,衛生部門要加大搶救、衛生監測和監查力度,迅速查明衛生事件原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救護。

(10)當因供水危機事件發生並出現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時,指揮部應按照《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見附件10)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據情況需要合併進行。

5.5.2應急監測

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市政公用事業局、環保局、市衛生局都負有供水質量應急監測責任,分別對自來水出廠水、水源地保護水和自來水管網水進行不間斷的監測。Ⅰ級和Ⅱ級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後,在全市各網點的監測都不少於每2小時取樣化驗一次,以保證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標以及自來水各飲用指標每2小時報告一次。有關技術負責人和指揮部領導也要不間斷的深入水廠、水源面親自檢視,實施不間斷的跟蹤取樣、分析,及時掌握監測結果,並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及時做出分析判斷和預測,不斷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5.5.3應急監察

市市政公用局監察機構組成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監察組,負責III級以下事件應急處置情況的監察工作。市紀委、監察局在I級和II事件發生時組成監察組,負責重大和特別重大供水危機事件發生時的監察工作。事件發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門監察室配合應急監察組工作。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監察任務後,立即趕赴事發現場,瞭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後果、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監督、協助指導現場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人員的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做好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5.6 應急安全與防護

(1)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型別事件的特點(如氯氣洩漏、水上作業等),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規定。現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後,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2)受影響群眾的安全

根據供水危機事件的性質(如氯氣洩漏、水質事故),指揮部通過媒介等宣傳渠道,向群眾宣傳防護措施;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群眾進行安全疏散;根據需要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為群眾提供食物等。

5.7 應急支援

當供水危機事件不斷擴大和複雜化,且連續發生次生、衍生事故,並有進一步發展的危險,我市處置遇到較大困難時,要及時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關科研單位和有相關性的大中型企業發出求援資訊,必要時可通過國家和外事機構向國際友好城市和單位及個人發出求援資訊,以爭取國際支援。

5.8 資訊釋出

為了保障資訊的準確無誤,無錫市供水事故有關重要資訊的釋出必須經市政府認定,由市政府相關機構對外發布,以滿足居民知情權。資訊釋出應及時、準確,供水企業及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惡意和不負責任的傳播與供水事故有關的資訊。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和預警號令,隨著事態的發展和處置程序的展開,逐步釋出真實資訊和預警轉換號令,及時解除群眾的思想疑慮,防止各種謠言的傳播。

5.9 應急結束

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立即恢復正常供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同時撤銷。預警號令釋出機構根據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稽核結果,確認應急情況不復存在的情況下,向社會宣佈解除號令,應急狀態終止。

6 後期處理

6.1 善後處置

供水危機事件發生地的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積極穩妥、認真細緻地做好危機過後的有關工作,彌補損失,消除影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進一步落實應急防範措施。

6.2 費用清算

對供水行業事故中的傷亡人員、危機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對危機發生地居民群眾的經濟損失,應根據有關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的補償。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6.3 綜合評估

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對供水危機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綜合評估,並向市政府做出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應根據事件等級,應分別在應急終止後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內完成。

綜合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

(2)分析、評估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3)分析、評估採取的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結論、主要經驗教訓,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5)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進建議等。

6.4 事件總結

綜合評估結束後,市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區全面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並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政府。

7 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預案,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機的應對工作。要調動各方力量,統籌安排,採取切實有效保障措施,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隊伍保障

各應急處置機構都要建立自己的應急搶險專業隊伍和供給保障隊伍,根據事件發生的級別和工作實際隨時呼叫。

(1)工程搶險專業隊伍:由城市供水、供電行業相關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應急保障和支援隊伍:由各應急職能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及社會半專業性力量組成,平時要做好一定的計劃準備,必要時也可以臨時從社會徵集。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供水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並與水利、環保、農林等有關部門及時進行協調及資訊交換,協調和組織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力量對供水危機進行應急處置。

7.2技術保障

各有關應急處置機構的監測、化驗、試驗分隊和專家庫都是供水危機應對的重要技術保障力量,要及時提供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技術資訊和人力幫助,要建立儲備資料庫隨時呼叫。專家組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執行安全性和水質情況鑑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有關單位要進一步配備先進監測和分析處理儀器裝置,為應對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援。

7.3 交通和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負責並依法實施有關航運管制,同時組織、協調各類應急保障物資的調運。相關市(縣)區要協助做好交通和運輸保障工作。

7.4 通訊保障

市電信主管部門和江蘇電信無錫分公司、江蘇移動無錫分公司、中國聯通無錫分公司等負責承擔應急通訊保障,並負責實施應急通訊的組織指揮。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網路系統,並建立相應的網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領導小組同各級政府、省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專家通訊聯絡的需要。

(2)開發全市突發供水危機環境資訊和救援力量資訊資料庫,建立突發供水危機資訊管理系統。加強突發供水危機監測預警系統,完善各類突發供水危機預警指數和等級標準。

(3)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和無線相結合的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訊手段。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現場與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之間實現視訊、音訊、資料資訊的雙向傳遞。

7.5 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突發危機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並嚴密組織實施。

7.6 治安保障

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隊予以協助和配合,並負責相關保衛工作。事件所在地區縣協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層政府和社群組織要積極組織開展群防聯防,配合公安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嚴懲借供水危機造謠生事、趁火打劫和製造事端的犯罪行為。

7.7 物資保障

建立和完善應對供水危機的物資保障機制,滿足處置工作的需求。

(1)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由市經貿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保障搶險救援隊伍的相應裝備投入和事發地區群眾日常用水的市場供應。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藥品的儲存、供應。應急物資的呼叫,由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2)建立突發供水危機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提升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同時積極探索由實物儲備向生產潛力資訊儲備,通過建立應急生產啟動執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

(3)建立與其他省市和地區物資調劑供應渠道,以便需要時可迅速調入應急物資;必要時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8 資金保障

市政府設立突發公共事件安全基金,為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提供資金保障。平時相關部門應備有足夠的應對突發供水危機應急所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

7.9 教育和培訓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路等,廣泛宣傳節水、環保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減災等基本常識,增強市民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和各有關方面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等多種組織方式,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嚴格考核,保證質量,切實提高其專業技能。

7.10 演習和演練

市供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同市有關部門對處置突發供水危機的各項子方案進行演習,檢驗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部門的應急響應能力。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各區縣(區、縣供水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8獎懲與責任追究

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1獎勵

對突發供水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中表現突出,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全市各級各類部門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供水危機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突發供水危機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裝置、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突發供水危機發生後,對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對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調查、處置、人員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有新的發現時,由市政府辦公室及時修訂。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的主體部分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制定,並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作為本預案重要內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關部門制定,並由其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和適時修改。江陰市和宜興市區域供水應急預案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報市政府備案,並列入本專項應急預案附件。

9.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附件1: 無錫市自來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略)

附件2: 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車輛送水方案(略)

附件3: 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江河緊急調水方案(略)

附件4: 無錫市突發汙染事件水源地環境保護方案(略)

附件5: 無錫市藍藻緊急打撈方案(略)

附件6: 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醫療衛生保障方案(略)

附件7: 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緊急啟用地下水方案(略)

附件8: 無錫市市場純淨水應急供應方案(略)

附件9: 無錫市供水危機狀態下水價監管方案(略)

附件10: 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社會穩定方案(略)

附件11:無錫市突發供水危機資訊釋出和宣傳方案(略)

附件12: 江陰市突發供水危機專項應急預案(略)

附件13: 宜興市突發供水危機專項應急預案(略)

附件14: 無錫市供水危機預案框架圖(略)

附件15: 無錫市供水危機工作流程圖(略)

供水應急預案3

為了預防、控制學校大面積停水、停電、停暖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確保學校水、電、暖設施及供水、供電、供暖的安全執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常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配合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達到及時控制,保障水電暖供應和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強化資訊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究,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好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水電暖員工和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及時採取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水電暖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處理依法實行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領導精力、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體與軟體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4、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發生突發事件後啟動應急預案

5、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控制和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理,及時快速突發事件做出反應。

三、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突發停水

1、校內大面積停水或全部停水時,立即查詢停水原因,並向後勤集團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情況及事由。

2、由於供水管網破裂引起的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採購人員備料,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供水泵組發生故障時,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調整供水管線,並組織相關人員或聯絡裝置廠家儘快來人修復。

4、區域性區域出現管道潰漏時,供水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關閉該區域控制閥門,組織維修人員儘快修復。

5、如遇大範圍長時間停水時,要及時通知學生處、保衛處、飲食服務中心等部門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可聯絡水車運水或購置大量桶裝飲用水應急,確保校區穩定。

3、由於水質汙染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應立即報告處領導及學校領導,與環保部門、防疫站等聯絡化驗,查詢汙染源,如屬人為投毒,還應及時與公安部門聯絡,及時處理汙染,並請防疫部門檢驗,合格後,方能向用戶供水,中毒人員由校醫院負責處理。

(二)突發停電

1、校內大面積停電或全部停電時,立即查詢停電原因,並向後勤管理處及校分管領導報告

2、由於學校產權的供電線路或裝置故障引起的突發停電事件,如屬低壓部分,動力服務中心馬上組織維修人員搶修;如屬高壓部分出現故障,領導組成員應馬上聯絡供電局來維修。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於產權屬供電局的線路或供電裝置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電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供電局聯絡,諮詢可能停電的時間,並督促其搶修,如較長時間停電,領導組應及時與發電機租賃單位聯絡,租用發電機向學校重點部門供電。

(三)突發火災事故

1、由於供電線路短路引起配電室或供水站火災或爆炸等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切斷所有電源,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並報保衛部,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2、由於使用電、氣焊引起火災事故,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向保衛部報告,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四)重點部位不得擅自進入

1、未經中心領導同意,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水電執行場所。

2、工作人員不得將任何朋友、親屬帶入水電執行場所。

3、發生問題由各部負責人承擔責任。

四、總結報告

1、發生突發事件後,應針對事件的發生、經過、後果,自覺查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強化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對在應急工作中有積極表現,予以表彰獎勵,並作為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3、任何違背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屬領導責任的,追究其所負責任;屬不服從領導緊急調配,不積極配合工作的集體或個人,也按事件性質後果予以責任追究,並作為今後考核的重要依據。

4、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五、保障措施

(一)人力資源保障。本預案要求配齊相關人員。相關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學校或中心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二)財力和物資保障。中心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三)技術業務保障。要根據實際和預案要求,制定具體工作預案和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地面供水供電供暖的應急預案8

1、遇校內大面積停水或全部停水時,由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立即與水暖維修人員查詢原因,提出維修方案;及時向後勤管理處及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事由及解決方案,並以多種方式通知使用者。

2、由於學校產權的供水設施、裝置故障引發的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制定維修方案後,馬上組織人員備料、搶修。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於自來水公司管網或供水設施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自來水公司聯絡,諮詢可能停水的時間,並派專人督促其搶修,如屬較長時間停水,領導組應及時向消防部門或自來水公司求援,請求用水車向學校重點部門及居民定時供水。或與水務部門協商啟動學校自備井供水。

4、由於水質汙染造成突發停水事件,領導組應立即報告處領導及學校領導,與環保部門、防疫站等聯絡化驗,查詢汙染源;如屬人為投毒,還應與公安部門聯絡,及時處理汙染,並請防疫部門檢驗合格後,方能向用戶供水。中毒人員由校醫院負責應急處理。

5、供水出現異常時(自來水公司及學校內部供水管線出現潰漏、自來水廠因故障停供水、水質異常等),發現問題或接到通知的相關人員(供水站或辦公室人員)應於第一時間上報副主任,並由其上報主任。如果影響時間較長或問題較嚴重的,主任必須立即報告處領導。

6、因自來水公司供水系統原因造成臨時停水的,副主任應隨時與自來水公司相關部門聯絡,督催對方儘快修復,或要求其採取其他應急供水方案,問題較嚴重的可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隨時向主任報告。

7、供水機組發生故障時,副主任及有關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調整供水管線,並聯系裝置廠家儘快來人修復。

8、校內供水主管線出現潰漏時,副主任及有關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並將現場情況隨時向主任和辦公室報告。

9、區域性區域出現管道潰漏時,供水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關閉該區域控制閥門,組織維修人員儘快修復。

10、辦公室接到停水通知後,應起草停水通知張貼並上傳網頁。

11、如遇大範圍長時間停水時,辦公室要及時通知學生處、保衛處、飲食服務中心等部門做好應對準備,必要時可聯絡水車運水或購置大量桶裝飲用水應急,確保校區穩定。

12、水質出現異常時,副主任及有關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查詢原因,問題較為嚴重的,應立即停止供水,並取樣送小店區疾病防控中心進行水質檢測。恢復供水時,應組織人員進行管道沖洗,直到水質正常。

供水應急預案4

為加強對醫院水電的管理,有效防止水電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切實保障患者和醫護人員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關於做好水電安全管理的檔案要求,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水電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一、成立領導組,加強領導。

醫院成立水電安全應急指揮領導組,加強對水電安全的有效領導。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水電安全應急指揮領導組職責全面負責醫院水電事故救援的領導工作和現場指揮救援和善後工作,下設四個專門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科,由葉其貴擔任水電救援領導組主任。

(一)救援行動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責:負責現場救援工作部署,並視情況開展救援工作。

(二)醫療救援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況轉送相關醫療機構。

(三)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責:負責通訊聯絡、人員疏散,物資供應保障。

(四)心理疏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職責:負責人員心裡疏導和人員安撫工作。

二、水電事故的一般救援程式

1、值班人員(目擊者)發生險情後,迅速關閉水電氣總閥,第一時間上報醫院。

2、接到報告後醫院立即通知各工作組開展救援。

3、各工作組迅速集結,瞭解水電事故基本情況,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位置開展水電救援行動。

4、救援結束後,及時清點人員和物資,瞭解事故的具體情況,並在24小時內將書面報告上報相關部門。

注:如遇到複雜情況,自己不能解決時,應請專業人員有資質的公司幫助救援或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救援。

三、善後工作

(一)保護事故現場;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調查事故損失;

(四)追究事故責任。

(五)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四、責任的追究

對造成水電事故的責任人或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的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供水應急預案5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裝置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裝置和管道及時採取防凍措施,確保裝置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執行。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杆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由於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取樣檢測,對取樣不合格水源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佈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裝置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於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資訊暢通。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幹部及時瞭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供水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為應對可能出現的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及農村供水管理規程相關要求,編制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影響而採取的防凍保供減災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凍保供水準備工作

(一)開展抗寒防凍專項安全檢查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前,各鎮(辦、處、區)安排各供水單位對供水設施進行全面維護,組織力量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供水工程的機電裝置設施、供水主幹管道、配水管、水錶及表箱、管網附屬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不能抵禦冰凍和安全隱患,安排供水單位及時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日常督導檢查專班,由局領導班子帶隊,劃片對供水防凍工作進行專項安全檢查,確保防凍保暖措施到位。在出現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持續包片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線應急指揮,包片領導至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結束。

(二)抗寒防凍防範工作

1.水廠執行設施

(1)加強對供水機泵、配電線路、電氣控制櫃等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對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裝置的良好執行。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2)水廠準備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淨水劑、消毒劑、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3)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裝置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4)對水廠所有裝置加大維護、巡檢,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保障供水的正常。

(5)堅持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裝置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2.管網設施

(1)仔細排查所轄供水區域內供水主幹管、水錶、消防栓和加壓泵站、二次供水等設施展開拉網式普查,做好相應防凍工作。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裝置。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搶修車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錶設施

加強居民常用水錶、閘閥等防凍搶險物資提前備足到位。全力保障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錶等更換需求。

(三)應急水源

各供水單位要就近選擇好的水源作為應急水源,做到各供水工程有雙水源,水源地一用一備,確保在極端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期間能夠正常保障供水。

(四)應急隊伍

各供水單位要迅速組建應急供水專班,專班人員配備不少於5人,應急專班調整及排程由市局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排程。

(五)物資和後勤保障工作

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各供水工程執行管理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將防凍保暖物資及各種搶修管材配件物資採購到位,確保備足備齊防凍保暖及搶修物資。

官山鎮、鹽池河鎮、白楊坪林區、大溝林區、土關埡鎮等重點山區鎮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開展重點應急演練,準備應急供水車輛各1輛,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立即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送水,全力保障應急供水到位。應急搶險所需車輛、裝置和材料隨時處於待命狀態,災害期間發生費用據實申報統籌解決。

(六)技術保障

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技術組,市水利和湖泊局組織力量成立應急搶險專家組,給各供單位提供技術指導。

(七)防凍宣傳工作

1.加強對使用者宣傳工作。各供水管理單位要全面告知用水戶入戶或表後管道的責權問題,日常維護全部由使用者負責,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加大媒體平臺進行宣傳。各鎮(辦、處、區)及供水管理單位要通過微信、QQ、報刊、電視、上門服務等方式向廣大居民宣傳水管、水龍頭、閘閥等防凍知識,進行低溫雨雪天氣保護水錶閘閥的宣傳,讓居民瞭解到保護水錶閘閥等供水設施的資訊,發動居民積極做好供用水設施防凍防護工作,降低供用水設施損壞率,減少居民因水錶閘閥被凍壞後帶來的生活不便。

3.發放提醒單。極端低溫天氣發生期間,除及時加大發布天氣資訊日報外,各鎮(辦、處、區)應督促供水工程執行管理單位安排人員向各用水戶遞送或張貼冬季供水防凍《溫馨提醒單》。

四、冰凍災害預警與響應

(一)預警

根據資訊監測和收集的情況,認真組織討論分析,科學研判,對可能發生的冰凍災害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確定,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冰凍災害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I級(特別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2萬人以上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8萬人以上飲水無法保障的。

級(重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5-2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5-0.8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3.Ⅲ級(較大)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1-1.5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1-0.5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4.Ⅳ級(一般)

冰凍災害造成全市總計0.5-1.0萬人或某個供水工程點0.05-0.1萬人飲水無法保障的。

(二)預警釋出

預警資訊應標明冰凍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措施和釋出機關等。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響應

出現冰凍災害達到預警等級時,各鎮(辦、處、區)及各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級要快速對應冰凍災害預警等級,快速啟動執行應急響應。市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全市重大冰凍災害的指揮排程。市水利和湖泊局、鎮(辦、處、區)、村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冰凍災害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單位負責本服務區域內冰凍災害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1.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冰凍災害(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會進行科學研判後提請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主持會商,佈置啟動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並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後,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冰凍災害(II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主持會商,佈置啟動II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相關部門應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應派出工作組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並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冰凍災害發生後,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冰凍災害(Ⅲ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或委託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佈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視情況決定是否派出工作組,指導各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人民政府派出應急工作組應急和村支兩委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後,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縣)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冰凍災害(Ⅳ級)時,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副局長主持會商,佈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領導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應急管理局。同時加強排程跟蹤,督導各地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各鎮(辦、處、區)應急機構工作組和村支兩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3)冰凍災害發生後,各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處理

當冰凍災害發生,造成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和施工隊伍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災情帶來影響。

(1)現場組織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後應快速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後設立搶修標誌,再進行搶修施工。大型搶修工程要有分管領導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2)搶修時限

成立搶修專班,建立巡查、搶修臺賬。管網搶修按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裝置故障在2小時內修復,使用者水錶凍壞在24小時內更換,使用者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在24小時內修復,使用者進戶水管的牆面部分在48小時內修復(若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後開始施工)。

2.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冰凍災害後,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鎮(辦、處、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儘快恢復供水。

3.應急結束

當冰凍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災區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可宣佈應急結束。協助各鎮(辦、處、區)、村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全面恢復供水。

本預案由市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負責相關解釋。

供水應急預案7

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目錄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工作原則

1.3 編制依據

1.4 現狀

1.5 適用範圍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3 組織體系圖

3.預警級別

3.1 一級預警

3.2 二級預警

3.3 三級預警

3.4 四級預警

3.5 各級預警響應

4.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4.3 現場的保護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報告內容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自救措施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6.2 供水企業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9.附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資訊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裝置、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範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供水區域範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裝置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淨水構築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洩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乾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排程、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乾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範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裝置、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專案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許可權: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後,立即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後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後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資訊,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後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裝置,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後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資訊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訊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群: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群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洩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汙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洩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汙染。

3.3.3 水源受到汙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洩漏。

3.4.3 因受水源汙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使用者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後,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後,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於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並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後必須做到:

4.2.1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絡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型別、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後,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排程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採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並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水質汙染情況,儘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採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汙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並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汙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裝置、淨水構築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執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採取應急措施恢復執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並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後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排程中心(室)

(1)排程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排程和資訊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後,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並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並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裝置、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資訊。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排程中心(室)的報告後,負責並組織機電維修,裝置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執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淨水構築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後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專案進行檢查鑑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汙染災後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並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澱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澱池、清水池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範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汙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汙染擴散。

(2)由安全鑑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汙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汙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採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洩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排程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並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排程室接到報警後,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並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並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洩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洩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洩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洩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並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洩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並對其他人員採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後,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組織人員、裝置、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後立即通知公司排程室,及時調整供水排程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並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鑑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鑑定,並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乾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釋出相關區域停水資訊。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絡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絡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後,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資訊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資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水應急預案8

一、應急機構流程圖:

應急領導小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物資供應組

保衛組

通訊聯絡組

運輸組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XXX

副組長:

XXX

XXX

成員:

XXX

XXX

XXX

XXX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轄區供水、供電、供氣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搶修,保障正常的供應,維護小區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應急小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組長職責:

1)組織指揮全站的應急救援工作,發生事故時,由組長髮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3、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2)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四、應急小組成員組成:

組長:XXXX專案部經理

副組長:XXX專案部綜合服務主任、環境管理維護主任

成員:XXXX所屬員工

搶險搶修組:組長XXX、副組長XXX

五、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分工如下:

1、通訊聯絡

利用通訊裝置及時與各隊之間保持聯絡和對外聯絡通訊任務。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關鍵的地方,確保指揮聯絡暢通。

2、保安

維護現場秩序,設立警戒,指導群眾疏散、組織人員有序疏散,清除道路障礙、開闢車輛通道。

3、搶險搶修

出現事故時能迅速組織人員趕到現場,擔負搶險搶修任務。如出現火災情況。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4、醫療救護

擔負搶救傷員的責任。接警後,要儘快趕赴現場對傷員實施救護,將危重傷員送往附近醫院,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5、物資供應、運輸

擔負搶險所需的物質供應任務,擔負搶險所需物質的運輸任務以及妥善保管現場搶救出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派專人看管並逐漸登記造冊。

六、應急措施

1、當供應水出現問題時

首先應切斷水源,派搶險搶修組趕赴現場瞭解情況,看有無財產損失,並及時對管線進行搶修。如是住戶室內遭遇水災時,應幫使用者清理現場,防止水勢漫延。把情況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

2、當供電出現問題時

首先應切斷電源,查明原因,看有無人員傷亡。如事態嚴重,即刻通知個應急小組趕赴現場,按各小組分工進行工作,有人員負傷時,應先把負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如屬一般問題,則搶險搶修組必須儘快搶修,恢復供電,以免給住戶帶來不便。

3、當供氣出現問題時

首先應切斷氣源,必須通知蘭田配氣站停氣。搶險搶修組必需儘快到達現場進行搶修,如是住戶室內發生天然氣洩漏時,先開啟門窗,看有無人員中毒,如有則送到醫院進行救治,同時加強防火措施,避免火災。當天然氣洩漏引起火災時,各應急小組必需即刻趕赴現場,按各小組分工進行工作,請求消防隊支援,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供水應急預案9

1、總則。

建立目的。

根據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現狀和水源分佈特點,切實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農村飲用水安全困難及其危害,有效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加快農村經濟

工作原則。

製作依據。

山陽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基於《xxx水法》、《xxx水汙染防治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意見》等法律、行業規章、檔案等。

適用範圍。

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用於指導全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適用於本區農業相關兩個事務所,21個行政村內萬農村人口。

2.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狀況。

山陽區位於焦作市區東部,西與解放區相鄰,東與馬村區相鄰,全區平方公里,區內以山門河、甕河、群英河為主要排水河。

山陽區屬暖帶大陸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乾旱頻繁,雨熱同季,全年平均氣溫攝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個月,約佔70%。

3.指揮系統和責任。

指揮系統。

為了加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指揮力度,我區成立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主管農業副區長任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山陽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山陽國土資源分局和相關事務所成員,領導小組設立了事務所,事務所設立在區水利局。

的責任。

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分別如下

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思想認識到位,決定指揮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及時組織不同等級警報響應的工作會員、工作配置,指揮部門聯動,協調指導和宣傳。

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計劃,制定計劃發行、建設監督工作和應急經費計劃。

區財政局對該區飲水安全辦公室進行正常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各種警報所需經費的及時安排、撥號和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水質定期監測和各種預案臨時水質監測工作及其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報告。

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監測和各種警報狀況下的水環境保護工作。

山陽公安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

山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正常和各種警告狀況下飲用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查、批准。

各事務所負責上級警報等級和應對措施的貫徹,組織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施工安排。

4.預防和警告。

預防。

資訊監測和採集。

供水應急預案10

1、遇校內大面積停電或全部停電時,由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立即與電力維修人員查詢停電原因;及時向後勤管理處及校分管領導報告事由及解決方案,並以多種方式通知使用者。

2、由於學校產權的供電線路或裝置故障引起的突發停電事件,如屬低壓部分,領導組成員馬上組織採購人員備料、維修人員搶修;如屬高壓部分出現故障,領導組成員應馬上聯絡供電局,並派專人為其搶修創造便利條件,盡一切所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搶修工作。

3、由於產權屬供電局的供電線路或供電裝置出現故障,造成突發停電事件,領導組成員馬上與供電局聯絡,諮詢可能停電的時間,並派專人督促其搶修,如屬長時間停電,領導組應及時與學校重點部門聯絡協助其租賃發電機電。

4、接供電局計劃停電通知,電力站負責人應立即上報主任,時間較長的停電必須向處領導報告。

5、突發外線事故停電,必須立即向分管學校領導報告。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絡,爭取供電部門的理解和支援,儘快恢復供電;突發內線事故停電,供電人員必須立即採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如事故較嚴重,主任立即向分管處領導彙報。

6、電力值班人員應準確報告事故的發生情況,電力搶修人員應詳細分析原因,制定搶修方案,準備工具與器材,採取有效措施搶修,確保安全操作。

7、在校區的水電服務中心全體電力站工作人員應立即趕到中心配電室,參與或協助搶修,並完成其他任務。

8、辦公室應立即請示主任是否起草停電通知,上傳網頁、張貼或電話通知,並安排人員在辦公室接轉詢問電話。

9、辦公室要立即聯絡機動車輛並迅速趕往現場待命,並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做好應對準備。

10、因供電主電纜出現故障導致的停電,要及時聯絡供電局查詢故障並協助其做好電纜的搶修工作。

11、事故搶修期間,電力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離開校區。

12、搶修工作完成後,電力站組織人員及時送電。

供水應急預案11

為了預防、控制學校大面積停水、停電、停暖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確保學校水、電、暖設施及供水、供電、供暖的安全執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成立應急分隊及制定本預案:

成立後勤水電暖應急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組員:

1.後勤水電暖服務各班實行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供電、供暖、供水的安全突發事故,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修後,必須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同時向隊長和分管隊長及主管後勤處校領導報告事故及原因。(供水供暖維修:白天四人、夜間兩人;電工維修班:白天四人、夜間兩人)

2.隊長接到緊急報告後,立即通知本預案中的工作班長迅速到事故現場,全面指揮調集人員組織搶救搶修,並負責善後的處理工作。

3.搶修班長率隊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組織搶修、防止事故進一少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事故發生後盡最大的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供水、供電、供暖。

4.定期對配電室電壓、電流進行檢查和記錄,對供水、供電、供暖管網及線路進行巡視檢查,對鍋爐執行的裝置和燃氣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杜絕安全隱患,保證供水、供電、供暖安全執行。

5、對校內的供水、供電、供暖設施進行定期巡檢,及時排除日常水電暖的故障報修,做到隨叫隨到,崗位到人,責任到崗。

供水應急預案12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通過加強用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用水安全意識、完善供水設施、降低用水風險,建立平安校園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 晨

副組長:毛浩丹 陳 玲 徐偉剛 顧慧麗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並完善學校安全制度。

2.副組長:負責落實學校安全制度。

3.其它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制度的學習、宣傳、落實、檢查及校園突發事件的監控、報告、處置、總結等工作。

(三)應急處置小組

1.指揮組

組長:

組員:

2.保衛組

組長:

組員:

3.處置組

組長:

組員:

4.救護組

組長:

組員:

5.聯絡組

組長:

組員:

6.保障組

組長:

組員:

7.調查組

組長:

組員

8.報告組

組長:

組員:

三、防控措施

1.加強用水安全教育。

2.完善校園供水設施。

3.加強供水裝置檢查。

4.定期對二次供水裝置進行清洗、消毒、檢測。

四、應急處置程式

1.當發生水汙染事件後,發現者應立即關停二次供水設施,並立即向學校值班領導彙報情況。

2.學校值班領導接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情況,同時上報衛生主管部門。

3.學校主要領導應立即組織召開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置方案。

4.認真做好應急用水的保障工作,必要時向消防部門請求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

5.若發現有人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6.認真做好師生心理疏導工作,穩定師生情緒。

7.若須公安部門配合,應立即撥打110電話,同時配合公安部門調查。

8.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對水箱、水池及相關管道反覆沖洗消毒,待水樣送檢合格後恢復供水。

供水應急預案13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編制依據

依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排程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資訊

汛情資訊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洪澇災害資訊

(1)洪澇災害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

旱情資訊

(1)旱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供水應急預案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汙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預案本著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第一條 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傳龍

副組長:王常恩 郭志軍

組 員:盧培紅 韓 冬 吳 偉 崔洪濤

第二條 主要職責

建立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資訊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水汙染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報告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一)綜合協調組;由組長方傳龍負責全面工作,由盧培紅組織、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二)應急處理組:由副組長王常恩負責,由盧培紅組織,應指揮調集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調集儲備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裝置。以及維護治安,保證正常秩序。

(三)後勤保障組:由副組長郭志軍負責,由盧培紅、韓冬組織,解決善後問題,保證資金和物品及食品供應,

(四)疫情監測報告組:由副組長王常恩負責,由盧培紅、韓冬組織報告。

第三條 資訊報送原則

(一)迅速: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二)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三)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原報告單位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第四條 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一)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二)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發時已採取的措施;

(四)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五)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程式

(一)明確責任疫情報告人。

(二)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在生產和供水過程中發生水汙染事故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衛生行政機構,同時採取措施控制汙染。汙染嚴重水質無法改善時應停止供水。

(四)水汙染事故發生後,衛生監督人員應迅速到達出事現場,並作為水汙染事故現場的組織者和指揮者立即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和治療。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汙染源、汙染環節和供水範圍內的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供水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預防、妥善處理學校供水、供電系統的暴雨災害,建立統一組織、分級負責、職責分明、反映迅速、處置有力的防範體系,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學校各部門的協同合作,最大程度地預防和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後勤管理處防汛的任務要求,特別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在後勤管理處防汛應急處置工作組的領導下,根據中心各部門所需防範的重點部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保證在災情發生時,做好各項保障和重點部位的防範工作。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響應工作

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可能發生的暴雨的量級,擬發出三種等級的防汛指令。

1、啟動重要防禦預案,

2、啟動緊急防禦預案,

3、啟動特級防禦預案。

確立各種情況下各部門責任人等應該採取的相應措施。

(一)、啟動重要防禦預案(三級預案)

1、根據氣象臺釋出暴雨預警,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即採用手機、簡訊和電話通知等方式將暴雨可能出現的災害、汛情及時通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各部門責任人及時進入防禦狀態,落實預警、防禦等各項工作。

2、各部門防範措施如下:

綜合站:對防汛救災物資進行檢查、保養、更新、採購。

電力站:對易遭洪澇災害的各配電室、箱變進行檢查,預備沙袋,隨時進行堵漏。水暖站:對易遭洪澇災害的各水泵房進行檢查,預備沙袋,隨時進行堵漏。

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落實各部門準備工作是否就緒,各種應急搶險物質(如臨時發電機,抽水泵,臨時照明燈具,沙袋等)是否到位。

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督促各部門做好安全檢查和防範工作。

(二)啟動緊急防禦(二級預案)

1、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召開會議,分析災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的方案和措施,提出搶險救災的工作要求。

2、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24小時值班和領導小組組長帶班制。值班人員應密切關注災情的發展情況,並根據學校、後勤管理處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的指令,通知並檢查各部門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各部門防禦措施如下:

電力站:對總配電、北配電、新配電、東配電、南配電、1-6號箱變等易發災害部位,都必須使用沙袋進行堵漏工作,抽水泵全部準備到位。

水暖站:對北區、中區、南區等易發災害部位,都必須使用沙袋進行堵漏工作,發電機、抽水泵全部準備到位。

(三)啟動特級防禦預案(一級預案)

1、此預案為暴雨造成的災害已對校內供水、供電系統造成災害,全校範圍內停水、停電。

2、防禦措施 各配電房、水泵房等重要部位值班人員全部到位,密切觀察洪水水位的漲勢,隨時進行抽水,保障配電房、水泵房的安全。根據配電房的安全情況,隨時與上級供電局取得聯絡,視災害的嚴重程度做好停電的準備工作。

(四)災後清淤整潔工作

水暖、電力站負責搶修各配電房及水泵房各項設施的安全,如水泵房被淹,應組織抽水、清理、維護等。其餘工作人員負責各自的辦公場所清理工作。

(五)責任分工

1、辦公室 負責人:

工作內容:

a、組織中心相關人員及防汛設施就位。

b、督促和落實各項工作的進行。包括各易發災害部位沙袋預備及堵漏的檢查組織工作。

c、根據汛情,對中心人員進行機動調配。

d、並對後勤管理處防汛應急處置工作組及時反饋。

e、依照上級指示,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綜合站 負責人: 工作內容:

a、負責防汛物資、器材的採購工作。

b、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進行。包括各易發災害部位沙袋預備及堵漏的檢查組織工作。

c、並對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反饋情況。

3、水暖站 負責人: 工作內容:

a、北區、中區、南區供水站值班

b、領用抽水泵等相應的防汛物資,做好排水準備工作。

c、觀測供水站水位,做好應急排水及拉閘斷電準備。增設防洪擋板及沙袋堵漏工作。

d、並對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反饋情況。

4、電力站 負責人: 工作內容:

a、總配電室值班,各配電室巡視檢查。

b、領用抽水泵等相應的防汛物資,做好排水準備工作。

c、觀測易淹配電室水位,做好應急排水及拉閘斷電準備。

d、安排維修人員協助做好防汛工作中的應急維修任務。

e、並對水電服務中心防汛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反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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