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地產代理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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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地產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地產代理合同15篇

地產代理合同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

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

提供所委託銷售專案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覆、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檔案的影印件。

提供上述專案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檔案,提供上述專案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檔案。

二、乙方責任

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

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當地環境。

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後,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絡,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後的客戶,成交後均視為乙方成交。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

三、銷售價格

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雙方同意代理佣金為房價的'2%,佣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與銷售面積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半年,從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在代理期間,乙方須售出平方米。

六、違約責任

如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未按合同規定銷售出平方米的物業即構成違約,雙方另行確定對違約行為的處理。

七、廣告宣傳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有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為三期,分別在報和報上刊出。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採用友好協商的方法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的方法不能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予以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代表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產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房地產報社

乙方: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

金額

代理費

20萬以下

20%

20~40萬

30%

40萬以上

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房地產報社 乙方: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3

委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區_____路開發___層住宅____棟,命名為_____。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專案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____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專案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釋出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專案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專案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專案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檔案(影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檔案。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程序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專案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專案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路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4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及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專案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主要事項 (選項打“√” )

□全程代理 □市場調研 □營銷策劃 □代理銷售

第二條 委託代理專案的位置、面積

1、代理專案座落位置: ;

2、代理專案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影印件;

2、提供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影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專案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專案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影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本專案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 ]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 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專案定位調研和專案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大寫)(¥[ ]萬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 萬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字

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字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 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 ]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 %

4、其他方式

第九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 ,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專案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專案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 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 萬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房地產經紀人: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地產代理合同5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一、甲方責任1.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2.提供所委託銷售專案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覆、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檔案的影印件。3.提供上述專案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檔案,提供上述專案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檔案。二、乙方責任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2.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當地環境。3.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後,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絡,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後的客戶,成交後均視為乙方成交。4.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三、銷售價格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元。四、代理佣金甲乙雙方同意代理佣金為房價的2%,佣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2,建成年份: 年,層次: 層,房屋結構: ,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 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 元][ 元/年]。

第四條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並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 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 日內告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六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條款

(一)

(二)

(三)

第十條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 經紀 人(丙方)簽章:

證件名稱: 經紀人簽字:

證件號碼: 執業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代理人簽字:

地產代理合同6

委 託 人:__(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代 理 人:__(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於__(暫定名)專案(下稱本專案)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託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專案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於__(暫定名,以下簡稱“專案”)。專案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築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准的檔案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專案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後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專案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為本專案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專案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專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並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專案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檔案,並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專案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裝置(電話、電腦、傳真機、影印機)等必要裝置、設施,但裝置、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託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專案整體轉讓或專案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後工作,並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託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製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專案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牆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檔案的影印件, 承擔合同列印、客戶資料影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係,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專案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製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製作、樓書製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釋出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才能釋出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專案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概況,結合專案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並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專案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專案相關的各種會議,並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後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並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於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並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專案《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字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祕密,確保甲方和該專案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週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週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於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專案。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專案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定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專案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並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資料、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專案在20__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專案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專案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託,負責專案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採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採取月結方式,開盤後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檔案形式向乙方確定並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託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於以上對應的委託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並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後才能視為完成銷售,並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後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專案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後,到開盤後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後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後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週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週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週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託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並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於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採取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地產代理合同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其位於市區XXX路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專案名稱:(現用名稱,如專案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

1.2、專案地址:。

1.3、專案佔地面積:淨用地約畝,(專案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第二條、委託代理內容、範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專案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範圍:甲方“XX”專案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專案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佣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專案採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後,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佣金範圍

(1)、專案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專案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佣金收費標準

(1)、專案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2)、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3)、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4)、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5)、專案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X萬元(大寫: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專案住宅銷售均價為X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專案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專案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專案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X元/m、二至四層X元/m,並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專案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專案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戶簽定購房合同並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後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專案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時扣出。

(2)、專案佣金結算辦法

A、專案實際銷售金額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

B、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的佣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X萬元(大

C、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人民幣X萬元(大寫:X)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佣金;

D、專案實際銷售金額高於人民幣X萬元、但低於人民幣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佣金;

E、專案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X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佣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X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佣金。

(3)、專案佣金支付辦法

在專案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稽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稽核並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佣金,並在稽核後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專案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專案的實際銷售金額-按專案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戶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戶按原定的專案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專案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專案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後,乙方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稽核表,甲方應於收到後5日內完成稽核並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並在稽核

4.4、客戶違約

若客戶簽署購房相關協議並付款後悔約,客戶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佣金同期結算。

4.5、專案總結算

在專案綜合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並在結算後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X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X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專案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專案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專案所有廣告的製作、安裝、釋出、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專案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專案售樓處費用:

專案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傢俱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裝置(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影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專案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影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日內,提供專案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專案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專案開發建設、專案市政建設、專案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專案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稽核乙方銷售的程序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專案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專案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專案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專案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後,應於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專案真實有效的`專案開發五證並提供五證兩照影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戶明示;甲方提供銷售專案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說明、配套設施說明、物業管理說明、房屋使用說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專案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佣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提供乙方專案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專案銷售員名單),並根據專案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專案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專案廣告設計,及時協助甲方組織專案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保證不將專案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戶許願、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託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對專案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範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並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代理合同8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築面積:

3、權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地產代理合同9

甲方: (開發商)

乙方: (運營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雙方經充分溝通和友好協商,就甲方在開發建設的 專案,委託乙方負責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劃及營運管理等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專案簡介

甲方開發的專案,位於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所涉範圍為: ,(以下簡稱“專案”)。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服務應分為專案前期調研定位,招商策劃代理和營運管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專案前期調研及定位

1、該階段服務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該階段乙方的工作目標及內容(詳見附件1)。

3、該階段服務進度計劃:

1)項 目組進駐現場: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甲方提供該階段服務專案專案組的成員名單,經甲方稽核無異議後三日內,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筆服 務費,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專案專案組成員進駐專案現場開展工作。

2)全面實地調研:乙方專案組人員進駐專案現場後,應立即開展全面實地分析調研工作,瞭解專案前期進展、對專案所處區域商業市場進行調研分析、目標市場分析,並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筆服務費之日起四周內,向甲方提出不少於兩個的開發方案,供甲方選擇使用。

3)開發方案的研討:甲方確認開發方案後兩週內,乙方應開展消費者、目標客戶市場調查,測試調研工作,並向甲方提交該專案的調研定位終期報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彙報並與甲方共同研究。

4)商業策劃與定位報告的最終完成:乙方提交終期報告初稿後,專案組人員應就該終期初稿報告與甲方進行討論並聽取甲方的修改意見,並在五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意見修改完成並提交最終稿提交甲方確認。

4、該階段服務費的支付:

1)該階段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2)本合同簽訂後,且甲方確認乙方專案組人員名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酬金人民幣 萬元,作為預付款。

3)在完成專案該階段服務後,如甲方委託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負責專案的策劃及招商代理的,則該階段剩餘的 萬元服務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託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本合同自動終止。

(二)第二階段:專案招商策劃及代理

1、該階段服務期限:

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第一階段服務滿意,同意乙方繼續提供第二階段服務,則該階段服務期限為:自甲方確認乙方提交的該專案《商業調研定位終期報告》之次日起至該專案正式開業滿6個月之日止。

2、該階段乙方的工作目標及服務內容(詳見附件2)。

3、該階段服務的實施方案和進度表:

1)在本階段服務開始前五日,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該階段服務內容的具體實施方案和

《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後十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即作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方案和計劃,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方案和計劃的或修改二次後甲方仍不滿意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服務專案,各項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專案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4、該階段招商租金的價格條件:

1)租金的標準不低於人民幣 元/日/平方米。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雙方確定的租金底價及浮動幅度開展工作。非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於底價價格。

3)若因市場因素必須調低價格時,經甲方同意後可以調整。同時,乙方應對市場進行預測性分析,以書面報告形式向甲方提報,以其針對價格進行綜合性商議。

5、該階段工作模式:

1)專案小組: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專案組名單成立該階段服務專案組,專案小組人員應不少於5人。

2)該階段服務期限內,除常駐專案現場人員外,乙方應按每月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2人、每次不少於7天的標準向專案現場派駐資深工作人員到專案現場配合執行及指導。

3)現 場工作人員:乙方須於本階段服務開始之日起三日內委派兩名專業策劃招商人員常駐專案現場(駐場人員須具備5年以上房地產策劃及招商代理管理經驗,並至少具 備3個以上高檔專案服務經歷),具體負責該階段服務的實施、執行和監控工作,以確保專案招商的質量。

4)該階段服務期間,常駐人員 應全職負責甲方業務,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常駐工作人員納入甲方統一管理,作息時間按甲方工作人員執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抽調或減少專案專 項服務人員(長駐人員名單及個人履歷詳見附件);如常駐人員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義務調換常駐人員至甲方認可;常駐人員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費用由乙 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5)月例會制度:甲方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乙方專案負責人必須參加,並須按甲方具體要求,溝通專案情況及彙報工作成果,乙方參加例會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每月一次例會的具體召開日期和地點以甲方通知為準。

6、乙方招商基本進度指標: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積應達到總招商面積的50%,在專案正式開業之日前應達到總招商面積的80%。具體指標以甲方與乙方負責招商的客戶實際簽訂的正式合約,並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為準。

2)專案正式開業前,如乙方招商面積未達到專案總招商面積的80%或乙方未達到上述招商進度指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務費減半。

7、該階段服務費的計取:

該階段服務費根據甲方與乙方招商的客戶所籤合約約定的租賃期限分別確定,乙方的招商客 戶與甲方簽訂合約的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

合約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個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個月租金

4年以上 1.8個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約期限內之平均月租金

8、該階段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該階段服務費結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的合約並交納相當於三個月

租金,且正式進場為前提條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戶在簽訂合約後悔約,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應將已收取的服務費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甲方,甲方也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中扣除。

3)該階段服務期間,如果乙方招商客戶退租、退場,乙方應負責立即招進新的客戶進場。

4)甲、乙雙方以月作為該階段服務費的結算週期。雙方應於次月五日前對乙方上個月的服務費進行結算,甲方於確認結算值後的七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50%),剩餘50%在該階段服務期滿雙方結算完畢後支付。

9、該階段服務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該階段服務期限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應當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他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書面文字二套以及至少電子文字一套(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應書面檔案,應當滿足科學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滿足甲方利益,對報告內容應當進行充分說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對於屬於文案、設計內容的服務專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4)其他服務專案如公關活動等,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方案及建議,並配合甲方檢查具體執行情況,隨時提出修正意見,並在活動結束後三日內向甲方提交執行情況報告。

5)乙 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專案、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前述檔案,均須 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 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的營銷計劃、方案、樣稿、報告等,乙方對其檔案承擔責任並應嚴格執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議。

10、廣告策劃、設計、釋出服務:

1)甲方聘任乙方進行該專案的廣告創意、設計,具體服務內容以每次甲方下發的《廣告工作任務書》為準。

2)乙 方完成的設計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的媒體,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實體的制 作、印刷及廣告的釋出代理、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諸事宜時,須經甲、乙雙方或甲方與第三方另行簽訂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廣告發布、印刷品製作服務,具體以甲方工作任務書為準。因此所涉及的各項手續如廣告發布審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辦理手續所需費用如人工費用等由乙方承擔。廣告發布的媒介,應當事先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執行。

4)本合同項下的廣告設計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具體廣告另行選聘他人完成。

5)本專案廣告費預算為招商總金額的20%,合計約¥××萬元。具體使用方式及額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雙方確定後按計劃執行,內容包括髮布內容、釋出時間、釋出媒體及設計文稿製作。

6)對於乙方所設計出的廣告設計,甲方應及時進行確認簽字或提出書面意見,乙方則進行及時性的調整和修改。甲方負責廣告發布的對外發包、釋出等工作。

7)對於本專案廣告企劃的設計和文案的撰寫,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意見和要求進行調整和修改並至完稿,制定媒體計劃和時間進度,交甲方審定,並協助甲方進行相關活動的策劃和建議。

8)乙方有義務推薦媒體和供應商,甲方擁有最終決策權。

11、其他要求:

1)對 於每一項設計,包括廣告設計等,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設計(包括方案、說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要求。由 甲方選擇其一或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設計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修改,經甲方確認一套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 或重新設計。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方案、設計、創意、報告等檔案,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3)對於包括專案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設計、宣傳品設計,乙方在每月的服務月報中應當明確下月計劃設計專案,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

(三)第三階段:營運管理服務階段

1.該階段服務期限: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第二階段服務質量滿意,同意乙方繼續提供本階段服務內容的,該階段服務期限為:自該專案正式開業之日起一年。

2.該階段乙方的服務目標及工作內容(詳見附件3)。

3.該階段服務費計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應在該階段服務開始前成立專案組,專案組組成人員不少於5人。

2)服務費用:每月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按12個月計算,該階段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3)支付方式:

該階段服務期開始後3個工作日日內甲方支付該階段費用總額的20%,即人民幣 萬元整;剩餘服務費 萬元,分12期支付,乙方該階段服務每滿一個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

三、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 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階段服務費,包括勘察、調查、走訪、市場問卷調查、策劃、設計、創意、材料、編制、監控、建議、培訓、翻譯、人工、出片、 交通、郵寄、專案執行、製作、實施及廣告作品的圖片租賃、圖片攝影、膠片、音樂、歌曲、輸出、電腦完稿、稅費、乙方專案組人員的'差旅、食宿費等完成各階段 服務所需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階段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請款報告及各階段服務成果報告,甲方稽核無異議後七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乙方專案組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階段服務費包含

前述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費用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相應出具正式合法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5.其他費用:

1)媒介釋出費:如甲方委託乙方釋出廣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認可的情況下,按媒介釋出實際收費向甲方收取有關廣告發布費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廣告物料製作費:乙方應本著盡力為甲方節省費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努力尋求最低成本、最優製作向甲方報價,在經得甲方同意確認後,甲、乙雙方負責具體操作,並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費用;

3)促銷和公關活動執行費用:在費用預算得到甲方認可的前提下,按實際發生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費用;

4)委託專業公司的服務費用,包括:勞務費、製作費、懸掛費、場地租賃費、政府部門管理費、各項稅費、電費、清潔費、維修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項費用的發生乙方應事先取得甲方的認可,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各階段服務的專案小組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成立各階段服務專案組。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各階段服務專案專案組的成員名單,由甲方稽核確認。

2.乙 方成立的各階段服務專案組人員應當由從事過3個以上與該專案相應階段服務內容同規模、同類型專案的市場調研、招商策劃、客戶服務、市場營銷、廣告創作、設 計製作、媒介、市場推廣及營運管理等工作的專業人員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單,應當附有各成員的履歷。

3.在乙方提交名單及乙方提供 各階段服務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具體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更換。乙方保證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簡歷的真實性,否則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各階段服務期間,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提供企業及專案的相關資料,如背景資料、本專案相關的建築圖紙和規劃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體執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時、準確的資訊諮詢;但該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須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

3.按照雙方商定的工作進度及時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稽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議和作品,甲方應於七個工作日予以書面回覆(另有約定的除外);對於乙方提交的檔案、報告、申請等,甲方應及時作出答覆,但甲方的未答覆,並不視為甲方認可。

4.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5.甲方有權監督評估乙方及乙方專案組人員的工作業績和服務質量的權利。

6.如乙方不執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使甲方利益受到嚴重損失,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乙方索取相應的賠償。

7.甲方除享有上述權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務階段,分別享有如下權利:

(1)第一階段

甲方有權得到乙方提交的有關該專案的調研定位資料及報告。

(2)第二階段

① 甲方有權審查並修改乙方所提交的書面報告或工作建議等檔案。

② 甲方有權參加、監督乙方與招商客戶的招商談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負責專案過程中的廣告企劃、廣告設計及策劃過程中所有涉及對外宣傳。

地產代理合同10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

地址:武漢市新華路186號福星國際商會大廈703室。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單位,策劃並銷售產權屬於甲方的位於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委託銷售面積共 平方米。

專案詳細指標及相關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的天內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和代理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銷售代理期限及進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本專案開盤銷售的條件為:

A、甲方就所委託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等開盤所需的全部合法證件。

B、銷售中心完成並具備銷售條件:大堂、電梯廳、樣板樓層裝修完成。

C、在開盤後的3個月的銷售期內確保一個秋季或春季的銷售黃金季節。

D、至少一部電梯到位。

E、宣傳物料到位。

F、距離入夥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

G、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戶外廣告、電視/電臺廣告等)不低於銷售總金額的x%。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x%。

2、銷售代理進度。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嚴重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滿後雙方視銷售合作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xx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第五條 策劃費、代理費及支付

1、策劃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營銷策劃費共計人民幣xx元(¥)。

(2)合同簽訂後的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首期款。餘款於乙方所提交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的三日內付清。

2、代理費計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率:

備註:

①銷售率:實際售出面積和可銷售面積的百分比。實際售出面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累計面積為準,當期計算的代理費率根據此銷售率確定。

②代理費率:當期代理費率根據同期銷售率確定。代理費的結算時間以客戶合同簽約後的實際到款時間為準。

③根據實現的銷售金額按照以上約定費率計取代理費,代理費率隨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率遞增而遞增,並在執行較高消費率進行結算時,其超過上檔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對應的代理費收取。

(2)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當期應收代理費=當期合同簽署累計到帳金額(以市場公開的價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為準)。

(3)雙方商定每月x日為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甲方應在結算認定後的三日內支付當期代理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銷售代理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委託銷售物業。

2、在開盤發售前配合乙方處理有關銷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託物業的有關證照及關於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保證本專案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與有關部門申辦該專案有關售樓、按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在專案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製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各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銷售資料及銷售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銷售推廣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6、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確保工程進度。負責銷售現場清理、銷售中心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裝置(如電腦、檔案櫃)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應在本專案所有甲乙雙方確認的`推廣宣傳品(樓書、摺頁、媒體及各種形式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代理商: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字樣。

8、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及時支付。如有拖欠,則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的計付滯納金,按天累計計算。

9、負責收取客戶購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稅費,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辦理各種購樓手續。

10、非乙方之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承接甲方專案策劃、銷售代理業務,成立專案專案工作小組,按照銷售代理進度要求盡責盡職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乙方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3、在簽署本合同書及甲方支付策劃費之首期款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銷售執行報告》(見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認可後收取策劃費末期款。同時制定銷售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如果乙方代收款項,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指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專案相關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7、依據確認的《專案銷售執行報告》,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可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資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計劃,不得任意放盤和調價銷售。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個案協調處理。

8、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書面報告銷售進度,供雙方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9、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10、對每個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戶繳付首期購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簽訂商品房擔保按揭合同後即告結束。

地產代理合同11

委託方(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建築物(花園、別墅、公寓等)的銷售達成一致。)由甲方開發建設,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

2。提供委託銷售專案的.相關批准檔案,包括產權名稱證明、專案批准檔案、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影印件。

3。提供上述專案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和技術指標檔案,並提供上述專案的周邊環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條件等資料和檔案。

二。乙方的責任

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進度。

2。在甲方的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介紹專案的當地環境。

3。乙方聯絡客戶後,應通過傳真聯絡甲方確認客戶。任何經甲方確認的客戶,在交易後均視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之前,與客戶簽訂代理認購意向書,安排客戶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第三,銷售價格

該物業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 平方米人民幣 。

四。代理佣金

甲乙雙方約定代理佣金為房價的2%,佣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訂銷售合同時全額支付。

動詞(verb的縮寫)代理條款和銷售區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半年,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代理期間,乙方銷售平方米。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乙方在代理期內未按合同規定出售平方米房產,即構成違約,違約處理由雙方另行確定。

七。廣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相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為三期,分別刊登在報紙和報紙上。

八。糾紛調解

甲乙雙方同意,因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地產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商談,就甲方委託乙方非獨家外場銷售 招商江灣城在售房源,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專案

名稱:招商江灣城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3號

二. 代理期限

委託有效期限:自銷售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專案委託房源銷售終止.

三. 代理內容及標準

1. 委託銷售房源

委託的房源: 招商江灣城一期商業、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簽訂日期未被認購的房源.

2. 客戶確認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意向客戶時,應向甲方出具《場外推薦客戶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確認書》經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其作為結算銷售代理佣金的依據之一. 客戶確認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確認書》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購房客戶或直系親屬(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個月內從未現場到訪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諮詢本專案的情況(以甲方《CRM系統》最後一次登記時間為準,且最後一次跟蹤記錄表達意思為“無購房意向”內容),甲方應確認該客戶為乙方所推薦,並在該確認書上簽字、蓋章;若乙方推薦之客戶在出具給甲方的《確認書》後2個月內認購甲方產品,均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2個月後仍未認購甲方之物業,則《確認書》自動失效,甲方無須為此客戶付給乙方任何費用.

3. 銷售價格的'確認

1) 乙方應以甲方提供並加蓋財務章或者銷售合同章確認的銷售價格向客戶推薦本專案,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購房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諾.

2) 甲方同意提供給乙方的銷售價格與甲方同期銷售價格一致.如有價格促銷,甲方必須通知乙方並給予其推薦客戶同等優惠.

四. 甲方權利及責任

1. 甲方自本合作開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執照、開發公司資質審查、銷售5證、戶型圖、合同範本、交房配置標準、專案位臵圖、園林設計、設計師及物業管理公司簡介等.

2. 甲方保證已取得該物業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檔案.

3. 甲方承諾本專案的產權及相關檔案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房屋質量瑕疵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

4. 甲方應認真履行與購房方簽約、收取房款、銀行按揭等相關手續之責任.

5.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新準確銷售價格、現行及將要進行的促銷計劃.

五.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須指定專人對本專案進行相應宣傳以及對客戶進行接待講解.

2. 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指定的售樓條件(資料、價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條款等)進行銷售,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向客戶承諾銷售資料、合同之外的內容,如有此類事情發生,一經查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協議規定的合作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如有查實,甲方將追究其相關責任.

4. 合作期內,乙方將專案銷售的具體情況,作登記和統計,定期及時向開發商彙報工作進展情況.

六. 佣金結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計提佣金的前期條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薦的購房客戶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戶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戶已支付首期房款並辦理完畢按揭手續.

2. 乙方計提佣金的基數:乙方所介紹的購房客戶(必須經甲方確認)與甲方簽訂正式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確認的房款總額.

3. 合同服務期內,以乙方實際銷售套數為準,每月銷售1-4套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

例(總金額)1.5%計提;每月銷售5套及以上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例(總金額)2.0%計提.銷售套數不論住宅、商業均有效.

4. 銷售代理佣金結算時間: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銷售結算清單;,

乙方核對及確認,並出具合法的發票,甲方於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銷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甲方需按照應付未付金額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滯納金.乙方可書面請求甲方在20天內給予調整,若期滿甲方仍未調整,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解約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須支付於合同期間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務費,並支付伍萬元違約金. 6. 合同簽訂後退房的處理原則

1) 退房:若發生客戶簽訂合同後退房,該筆交易視為無效,佣金提成不應結算;若佣金提

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佣金提成從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換房:若發生客戶簽訂合同後換房,該筆交易的佣金結算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3) 其他銷售政策(包括認購定房、簽定合同等)與甲方銷售政策同等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在提前7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終止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 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

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權利根據銷售情況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將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發出之日起,甲方將不再受理任何推薦客戶,在通知發出之日前,乙方推薦客戶均有效.

2. 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承諾並給甲方造成重大聲譽或經濟損失; 2) 在甲方授權範圍之外從事其他與甲方有關的商業活動; 3) 乙方單方面收取客戶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訴訟.

3. 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薦客戶簽約時提供合法銷售手續; 2) 甲方涉及刑事訴訟.

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可另籤補充協議. (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產代理合同1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託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於北京市區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__________廳,合計_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託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其中包含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託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並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絡後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後,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並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檔案影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後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託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託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託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並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託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託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後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地產代理合同14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地產代理合同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的房產專案提供綜合服務的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所開發、經營、管理的房地產專案(以下簡稱委託專案)提供綜合服務。

二、乙方承諾將通過周到、務實、高效的工作,為甲方提供有關委託專案的獨立的租賃代理服務,最終配合甲方實現委託專案投資收益。

三、服務內容:

3.1獨家租賃代理服務(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3.1.1約見合適客戶,充分解答客戶諮詢,安排並陪同客戶視察委託專案,詳細瞭解客戶意見,把握客戶目前要求,挖掘客戶潛在需求,提高租賃成交的比率。

3.1.2積極跟進客戶,在議價、合同條款洽談、客戶登記、簽約等方面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與律師、保險、銀行、公證等之間的溝通和配合)。

3.1.3充分調動市場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積極性,公開、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3.1.4提出市場推廣策略和營銷方案並在甲方批准後實施,積極參與委託專案的市場推廣活動。

3.1.5根據委託專案實際租賃情況,結合市場發展變化,適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市場的建議和意見,協助甲方調整租賃策略。

3.1.6以客戶為中心,以為客戶服務為宗旨,做好與客戶有關的一切工作,確保租賃成交指標。

3.1.7完善客戶檔案建設。

3.1.8充分理解甲方租賃策略,在對客戶服務時嚴格按照委託專案宣傳資料和檔案充分表達甲方的真實意圖,不允許有任何誇大、虛構、欺騙等行為,確保客戶順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委託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租賃策劃和代理租賃的期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有權確定委託專案房屋市場公佈價、實際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5.2甲方有權確定租賃合同文字;

5.3甲方有權確定和更改銷控和出租方案;

5.4甲方有權確定廣告發布內容、頻率、方式;

5.5甲方有權審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義簽訂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費用的行為;

5.6甲方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戶資料等享有獨家所有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6.1乙方承諾在委託專案的租賃代理的全過程中均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不以乙方的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宣傳推廣或介紹。

6.2乙方無權低於甲方確認的租賃價格表進行租賃。如遇特殊情況需低於上述價格租賃,需甲乙雙方達成一致並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6.3乙方應當嚴格執行甲方出具的委託專案房屋銷控、價格標準和折扣比例,並根據甲方的通知進行調整。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進行任何變動,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4乙方在租賃代理工作中應當謹慎從事,只能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資訊如實對外陳述委託專案情況,未經甲方明確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內容對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諾或保證。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進行賠償。

6.5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委託的律師等專業人員、甲方的財務部和客戶服務部門以及其他部門的工作,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賃檔案。

6.6協助甲方手續辦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續等其它租賃必要的配套服務。

6.7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賃人員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簽署聘用合同並進行獨立管理,其全部人員工資、福利、佣金、提成、獎勵、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與甲方無關。乙方應保證其僱員知曉他們與甲方並無任何勞動關係,並保證甲方免於乙方僱員提起的任何訴訟、仲裁和追索。

七、綜合服務費用費用計算和支付方式

7.1出租代理在下列條件達成時才視為出租單位成交:

7.1.1承租人就該出租單位與甲方簽署了租賃合同;

7.1.2承租人已按照租賃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7.2代理費的結算標準

下列中的“招租比例完成”均為“預算完成”

一.提成條件

A級:招租期為30天,自簽訂意向書日期起開始計算。

a)招租比例完成100%。

b)招租比例最低完成≧70%

B級:招商期超出30天,小於60天,自簽訂意向書日期起開始計算。整體招租比例完成100%

二.佣金比例及計算方式

Aa:30天招租期,招租比例完成100%

佣金=所有招商專案的首月保底租金x100%

(不超過總專案年保底租金的8%)

首付=[佣金]x9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60天內支付)

留存=[佣金]x1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365天內支付)

Ab:30天招租期,招租比例完成≧70%

佣金=【70%所有招商專案的首月保底租金】x70%

首付=[佣金]x7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60天內支付)

留守=[佣金]x3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365天內支付)

B:招商期超出30天,小於60天,招租比例完成100%

佣金=【70%已招商專案的首月保底租金】x70%+

【30%未招商專案的首月保底租金】x60%

首付=[佣金]x7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90天內支付)

留存=[佣金]x30%(合作合同簽署日期的365天內支付)

八、保密條款

8.1無論是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還是在本合同終止之後,乙方對其所瞭解的包括但是不限於下列情況均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但是根據法律要求乙方必須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委託專案的工程進度;

8.1.2甲方的資金使用安排;

8.1.3甲方的公司財務狀況;

8.1.4委託專案的租賃情況;

8.1.5委託專案的租賃資金回收情況;

8.1.6委託專案的租賃推廣計劃;

8.1.7客戶投訴情況;

8.1.8其他與代理租賃工作有關的、甲方認為應該予以保密的情況。

8.2乙方違反該保密義務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甲方的賠償,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因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九、違約責任

9.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的',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拒不改正和補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截至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並自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截至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的合同義務得到適當履行為止。

9.2除上款規定的違約責任外,乙方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經甲方兩次書面催告後仍不履行的,則甲方有權代為履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此後應支付給乙方的任意一筆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9.3甲方延遲支付代理費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9.4本合同項下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蒙受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損害賠償及違約責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因違約行為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十、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2若不可抗力發生在一方遲延履行其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之後,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0.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戰爭和動亂,同時也包括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法令的變動對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雙方當事人無法逆轉的障礙。

十一、糾紛解決

雙方就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委託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各條款的名稱僅供參考,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均以合同內容為準。

12.2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構成對這種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也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任何一項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進一步行使這種權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採取任何其他補救措施。

12.3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相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根據本合同約定形成、作出、簽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檔案、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檔案的內容與本合同作出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後一時間形成的檔案約定為準。

12.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12.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時間:年__月__日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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