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買賣合同 篇1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次買賣所涉及的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甲方在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存放廢舊鋼模板和其它廢舊金屬(不包括機具裝置),數量以過磅後的實際重量為準。
第二條 物資單價及總價
甲乙雙方同意按¥2300元每噸單價交易(此單價為甲方所得淨價),結算總價=單價(2300)×總重(噸)。
第三條 交貨方式
1. 交、提貨時間:20xx年10 月26 日至20xx年11月 1 日,乙方必須在約定期限內將所交易的全部物資提走。
2. 交、提貨地點: 福建省龍巖市朋口鎮火燒爐勞動教育基地
3. 運輸及裝卸方式:乙方自定,裝卸及運輸過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計量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計量地點進行過磅計量(龍巖市朋口鎮膠合板廠)。
第五條 預付貨款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協議鑑定當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 100000 元(大寫 壹拾萬 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後將預付款全額返還乙方。
第六條 貨款支付方式
根據雙方協商一致,採取現貨現款的結算方式,每次計重後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現金貨款後方可將物資運走。
第七條 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承擔
運輸及拆、裝、卸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延付貨款或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單車貨款15%的違約金
2. 甲方如不執行協議約定內容,甲方應據實償付乙方車輛租賃費及人工費。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
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協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
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協議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協議,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協
議,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指定代理人簽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定
效應。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後自行廢止。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永武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甲方委託代理人: (蓋章) 乙方委託代表人:(蓋章)
甲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出賣人(基地):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買受人(企業):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日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常山胡柚“三聯三增”產銷協作機制建立產銷協作關係,以降低胡柚生產成本,提高胡柚品質,有利於企業組織生產,促進胡柚銷售,經雙方協商,特訂合作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掛聯基地基本情況:
掛聯基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______畝;總株數______株;樹齡_______年;
二、掛聯基地應達到的要求:
1、栽培技術標準:甲方嚴格按照農業部門制定的《常山胡柚“三聯三增”掛聯生產技術規程》組織實施,並接受企業等技術人員的指導,出口基地的則外按照出口基地標準執行。
2、甲方在管理形式上,要逐步達到“五個統一”即: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技術指導、統一生產管理、統一供應農資、統一銷售產品,以確保產量和質量規格。
3、如無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______年掛聯基地產量應達到____公斤;二級果以上優質果率達_______%;其中特級果率達_______%。
三、掛聯雙方生產方面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幫助甲方制定全年生產管理與桔園改造計劃,為達到優質豐產示範的目標,根據基地實際情況雙方共同做好如下事項:
①對基地進行行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對基地進行技術改造方面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⑨對基地配置生產工具方面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其它有關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權制定自己的企業生產與收購標準,但標準不能低於農業部門所制定的生產技術標準與國家、地方標準,並要求甲方予以實施。
3、乙方指派專人對甲方每年不少於4次的實地技術指導和培訓。
4、乙方積極為甲方提供物質、生產裝置、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各項服務。
5、甲方要嚴格按照乙方所提出的要求進行生產,如有變化需提前向乙方提出。
6、甲、乙雙方有同等享受上級部門各種優惠政策的補助權利,其補助要求按照縣有關檔案執行。
五、掛聯雙方的產品收購:
1、按照常山胡柚“三聯三增”協作機制,乙方對甲方掛聯基地範圍內達到要求的胡柚果品實行優質優價收購。掛聯基地胡柚收購數量最少為:______公斤。
2、乙方收購胡柚的標準及價格:要求果形扁圓或高扁圓,具有本品種固有特徵,包澤黃色或淺橙黃色,可溶性固形枷≥10.0。果面光潔,無潰瘍病,基本無影響果面美觀的未癒合的機械傷,特一級果的各種病蟲、機械等危害斑累計不超過果皮總面積的%(建議5%~10%),二級果危害斑累計不超過果皮總面積的________%。
其中:特級果(φ85mm∽<95mm=的收購價:_______元/公斤;一級果(φ75mm∽<85mm=的收購價:__________元/公斤;二級果(φ65mm∽<75mm;φ95mm∽<105mm9=的收購價:_______元/公斤。
甲乙雙方協定的標準、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在收購質量標準上發生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常山胡柚“三聯三增”質量協調小組提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按照乙方生產要求或農業部門提出的生產要求實施,無其它合理原因,造成果品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不合格產品並將回收多投入的成本及上級的有關補助。
2、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價收購胡柚果品,則需賠償甲方市場收購價與合同價差價的兩倍,反之亦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以上條款必須共同遵守,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本協議壹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監證單位、工商局、農業局、所在鄉鎮農辦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賣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癸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監證單位意見:
監證單位(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裝置轉讓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裝置接收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裝置多餘,現轉讓臺給乙方,工作小時,出廠編號為,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乙方本著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於年 月 日 將貨提走。
(2)甲方出售該裝置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裝置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備註: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裝置屬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5)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裝置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9)如該裝置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 電話:
單位: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供需雙方購銷煙煤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 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資料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2、揮發扮: Vad 22%一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 st.ad≤0.7%
5、焦渣特性: 2—5
6、灰份: Aad≤30%
7、粒度:精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8、灰熔點: ST≥1250℃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 在5000Kcal/Kg的基礎t,定價為 元/噸(按l票結算)。高於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資料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己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臺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 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 元/噸,低於48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 元/噸,在5500KCal/Kg--58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 元/噸,大於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 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 元/噸。 8灰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上升2%,價格下調 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備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資質證照掃描件。
十一、解決爭議:
在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供需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裁決,提起訴訟時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後正式生效。電子簽署合同同樣有效。
十三、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萬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時間發運至秦皇島東站則視為違約,供方除退還1000萬元押金給需方外,還應該賠償給需方500萬元經濟損失。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
補充均需得到雙方書面確認。
2、本合同電子錶郵箱及傳真簽約同樣有效。
3、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委託內容
第一條 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後甲方負責除錯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餘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後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 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諮詢。
第三條 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為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後才具有該裝置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二、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製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檔案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絡人: 聯絡人:
買賣合同 篇6購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售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採購乙方出售的工程車輛訂立合同如下:
一、採購車輛型號:
型別:自卸車;品牌:豪沃;型號:ZZ3257M3647C1;外觀顏色:紅;驅動形式:6*4;裝載重量:重型(總質量>14噸);貨廂內部尺寸:5400 MM;乘員/座位數:2;發動 機型號:WD615。
二、甲方對車輛要求:
當車輛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檢驗乙方車輛的各項指標。
三、甲方責任範圍:
甲方有義務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當車輛運抵協議地點後有義務同乙方共同檢驗車輛;甲方有義務在檢驗合格後向乙方支付所有的協議費用。
四、 乙方責任範圍:
乙方有義務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乙方有義務就車輛狀況向甲方提供各項資訊;乙方提供車輛應手續齊全;乙方有義務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所需正常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 車輛交付方式、交付地點:
車輛交付方式:由乙方將車輛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六、交付時間:
車輛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前。
七、費用結算方式:
1、全車款為: 元/輛,此費用包含過戶費;
2、結付方式:以銀行卡及現金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3、結付時效:當雙方達成協議簽定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首付款為全車價的30%,8月25日乙方將車輛手續完全辦理齊備交於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餘款70%。
八、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車輛交付時間延誤,乙方將按每天支付甲方該車價10%金額的違約金。
九、免責: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職責時,受阻礙一方必須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對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雙方互不負責。
十、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調解、訴訟。
1、調解:由甲、乙雙方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
2、訴訟:甲乙雙方認為對方有違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兩份。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按印即為生效。
3、合同如有為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書面修正。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人:簽約人:
日 期:日 期:
買賣合同 篇7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 質量檢驗:以國家0#柴油質量檢驗標準為準。
三、 數量驗收:以甲方的實際供貨數量為準,每車損耗60公斤以內屬於合理範圍。
四、 配送地點:甲方配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五、 運輸方式及到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由甲方負擔。
六、結算方式:甲方配送第二車貨時,乙方給甲方結算第一車貨款。如果甲方在配送完貨後12日內,乙方未再要求甲方送貨,乙方必須在當日內給甲方支付剩餘的貨款。
七、 違約負責: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每日百分之五賠償守約方。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為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點法院仲裁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