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運輸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運輸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合同 篇1甲方:三河鎮場鎮:餘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陽通鄉個體運輸戶:黃俊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樑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 具體協商細節專案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餘款,甲方必須在20xx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沙石運輸合同協議沙石運輸合同協議。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樑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 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 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
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沙石運輸合同協議合同範本。
公證人簽字: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託運方(甲方):編號:
承運方(乙方):合同簽署地: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水泥
第二條、承運數量
以工程實用量為準。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運輸單價(均為含稅價)價格見附表。
第四條、如遇油價上漲、運輸路線發生變化、道路情況有惡劣變化、國家有關運輸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車輛正常運輸時,雙方可另行協商運輸單價,若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五條、交貨時間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時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調運車輛。
二、乙方將水泥運至制定工地後,甲方有義務在3小時內協助乙方完成卸貨工作,並完善相關驗貨及簽收手續。
第六條、驗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實際過磅數量為準,磅差不能超過千分之三,超過3‰時的誤差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流失、無錯收等現象發生,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乙方出現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責任事故,由承運方全權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運費結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單據與甲方對賬,甲方應根據所收運輸單及工地收貨入庫單的實際運輸數量結算運輸費用,並在結算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並進行轉賬(需乙方書面提供賬戶,否則視為無效付款)。
第十條、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應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貨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給乙方付款時,則需按銀行同期貸款給付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
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託運方:
承運方:
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託乙方將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購買的散裝水泥用汽車運輸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峰景”專案工地。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運輸起止點:
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灘育才路99號“曼谷峰景”專案工地。
二、 交貨與驗收:
1、 根據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計劃通知乙方具體進場時間。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須保證運輸能力暢通。乙方運輸中出現的一切費用(水泥裝卸費、油費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已承擔。甲方對乙方運送到工地的水泥進行抽檢過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內,則按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過磅單結帳,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則按實扣秤結帳(以前未抽檢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結帳)並處以水泥短斤少兩實際數量10倍的罰款。引起水泥短斤少兩是廠方或運輸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處理。
3、 乙方運輸到工地的水泥經甲方檢驗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對該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若該批水泥是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出廠的產品不合格,則由乙方追究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質量責任,甲方予以協助。
三、 運價和結算方式
運輸價格為:散裝水泥運費為每噸13元,運至甲方在永州市冷水灘河東指定工地。 運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運輸一個月後,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提供上月的運輸發票給甲方對賬並結算。(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 違約責任:
1、 在運輸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運輸,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水泥運輸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賠償金額參照有關《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而定(九嶷驕陽水泥有限公司的供貨原因除外)
五、 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在執行合同中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永州市勞動仲栽委員會仲栽。
六、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包機人姓名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的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包機人於___月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飛機___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月___日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至___,停留___日;
包機費總共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公斤(內含客座____。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承運人:___
銀行帳號:___銀行帳號:___
開戶行:___開戶行: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運輸合同 篇5訂立合同雙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3.愛護鐵路裝置、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於託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並保證旅客於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為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託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為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臥鋪票(高階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臥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於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甲方:乙方:
日期:
運輸合同 篇6甲方:中國水電局分局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協作的精神,經過友好的協商;根據《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日立450挖掘機的運輸達成如下事宜。
二、裝置簡介
裝置名稱:日立450挖掘機(壹臺)。
運 輸 量:日立450挖掘機整機壹臺。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日立450挖掘機(壹臺)進行裝車。
2)甲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裝車過程中的安全。
3)日立450挖掘機(壹臺)到達專案部後由甲方負責卸車。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組織效能良好的運輸車輛,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保證車輛能按時到達指定地方進行裝車。
2)乙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裝車後的捆綁,並且在確定所有構件捆綁好了以後,才能夠移動運輸日立450挖掘機(壹臺)的車輛。(捆綁工具及裝車時所需要的木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日立450挖掘機(壹臺)必須全部安全按時的運到中國水電局專案部,並由該專案部派專人對日立450挖掘機(壹臺)進行驗收並簽字認可以後,乙方憑裝車清單和中國水電局專案部進行運輸款的結算。
4)乙方負責對運輸超高的日立450挖掘機(壹臺)車輛辦理超限、超寬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負責組織的運輸車輛必須購買貨物保險和車輛保險,如在運輸途中出現一
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出現對甲方貨物有損失和損害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的一切費用,含過路費、油費、食宿費、交警部門罰款等都由乙方負責。
四、運輸款及支付方式:
1、運輸款:
2、付款方式: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後,甲方支付運輸款()。
五、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各負其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待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中國水電局分局專案部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日期:____日期
運輸合同 篇7託 運 方(甲方):
承 運 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期為一年,從 20xx 年 08 月 06 日起到 20xx 年 08 月 06 日為止。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委託運輸貨物名稱:頭盔、EPS。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體積、淨重、毛重、鉛封號、貨櫃號等事項,由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包裝要求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永康 ;貨物到達地點: 寧波港口 。若無特殊說明,乙方需提供門到門服務。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貨物運輸期限
承運日期以託運單為準,貨物運輸期限為1天。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在產品運輸及裝卸過程中,乙方須謹慎駕駛,輕搬輕放,不得扔拋貨物,否則,導致貨物損壞不能繼續銷售使用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貨物賠償費用.
第六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甲方至少提前1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乙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
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 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2.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3.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4.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5.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6. 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7.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8.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被盜、淋溼、交貨不清、貨物破損,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9.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10.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8原告:XXX,男,19XX年12月15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新村西街15號2單元1室,電話:132XXXX.
被告:XXX有限責任公司XX第一分公司
住所地:XX市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經理 電話:XXXX
案由: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3700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31日,原、被告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由被告為原告運輸配件貨物從XX市到XX市並負責代收貨款3700元。在運輸途中由於被告的過錯,致使原告託運的貨物丟失並造成原告3700元貨款的損失。其後,被告未依法進行賠償,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未果。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