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技術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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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技術合同範文合集六篇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_________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2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專利權轉讓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專案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技術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5.4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條 專利有效保證

6.1 讓與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6.2 讓與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專利實施情況

7.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7.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原專利實施許可的履行

8.1 受讓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合同的履行,並接受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讓與方的權利與義務;

8.2 讓與人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技術合同 篇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企業技術改造向貸款方申請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除執行《________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貸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共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貸款方保證按有關規定和下列用款計劃供應資金借款方保證按下列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用款和還款 用款計劃:季度

年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年 年 年 年 還款計劃:季度

年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年 年 年 年 第四條 貸款利息:按月息為千分之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由貸款方從借款方賬戶扣收。建設期貸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資金內支付。貸款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時,本合同貸款利率亦做相應的調整。

第五條 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如未還清本息,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代為償還。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或保證單位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七條 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貸款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資金,貸款方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本合同規定貸款利率的20%計算違約金,付給借款方。

第九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保證及時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賬冊及資料。如發現貸款被挪作他用,貸款方按規定向借款方加收罰息______%,並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限期追回貸款。

在專案建設過程中,因建設專案情況發生變化,繼續履行本合同可能給貸款方造成損失,或不再具備《____________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所規定貸款條件的,貸款方可中止合同並限期收回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貸款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起草、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貸款本息償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借款方如不向貸款方辦理開戶手續,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 借款方開立賬戶後,要將資金按用款計劃從貸款賬戶中轉到存款賬戶內,借款方根據分次劃入資金在存款戶中支用貸款。

借款方不按期將資金轉入存款戶的,逾期______天后,貸款方將代為劃轉。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單位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報送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蓋章)

公證員: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 篇4

鑑於:許可方自其成立時起即為在斜拉索結構的供應和安裝領域的世界範圍內的專家,且其開發了該些技術、提交了相關的專利申請並註冊了各種專利。

鑑於:許可方和_________公司已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簽訂了一份合營

合同

(合營合同)以便對被許可方聯合進行投資。被許可方的宗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

鑑於:根據合營合同第23條規定,許可方應當與被許可方簽訂一份技術許可協議,根據該協議,許可方應當授予被許可方有關許可方斜拉索和懸索結構體系的營銷、製造、供應和安裝方面的某些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許可(合營公司業務)。

鑑於:各方同意訂立本技術許可協議以便確定有關技術許可以及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的條款和條件,這些技術包括許可方所擁有及開發的專利、專利申請、專有技術和智慧財產權。

有鑑於此,考慮到有關各點,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在本技術許可協議及其適用中,除另有定義的術語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協議或許可是指許可方和合營公司簽訂的本技術許可協議。

區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臺灣)。

許可技術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所有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專利和產品。

年度淨營業額是指被許可方與合營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金額和收入,不包括任何增值稅、營業稅或其它類似銷售稅收。

許可方體系是指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並屬於許可方的列於本協議附件一的專有技術、體系、方法、工藝。

專利是指許可方在區域內於合同簽署日取得的有關斜拉索和懸索結構的所有專利。

產品是指由合營公司利用許可方根據本協議向被許可方授予的許可技術所製造的產品和材料。

第二條 許可的範圍

2.1 根據以下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在此授予被許可方且被許可方在此接受一項獨家、不可轉讓的在區域內使用許可技術的許可。

2.2 本許可僅授予給合營公司業務且包括被許可方在區域內營銷、部分製造、供應和安裝許可技術的權利。製造僅限於生產_________。

2.3 在本協議適用的全部期間,本協議可延伸至可能由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作出的改進。

2.4 上述第2.1條的許可的授予,不包括被許可方的分許可授予權,但根據附件六由合營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製造分許可協議所規定的條件除外。

第三條 製造

3.1 被許可方應當根據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製造產品。製造應由被許可方嚴格根據許可方的規範和公差(容限)來進行。各方同意,產品製造應由合營公司自己控制並承擔責任。

3.2 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被許可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修改製造計劃和規範。

3.3 被許可方保證遵守許可方的所有質量控制指示。各方同意,許可方僱員有權在任何時候瞭解並檢查安裝情況並採取質量控制的任何行動。

3.4 被許可方應只能在區域內其場地上製造產品。除被許可方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決定的專案外,產品不得在其它地方銷售。產品的出口應當按照下面第7.9條的規定辦理。

3.5 如果許可方需要任何分銷或銷售,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該產品的樣品以便控制。如果許可方在該控制中發現有任何不符合之處,被許可方承諾根據許可方的規範標準在許可方通知後三十(30)天內對該缺陷或不符合之處進行補救。如果產品不符合許可方的規範或公差(容限),則不得進行分銷或銷售。

第四條 許可方的協助

4.1 許可方應當通過交付檔案、原型和/或樣品和/或使用指示的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技術和許可方體系和專利。各方同意,檔案應當以英文版本提供,被許可方應當組織翻譯成中文並承擔其相應的費用。

4.2 許可方宣告,在本協議簽署日,不存在可能影響本協議履行並與本協議所述專利相矛盾的專利註冊。

4.3 各方承認,許可方體系已經成功地被各種預應力/斜拉索技術委員會和批准機構所認可。如果被許可方業務需要任何新的批准,則該種批准的申請應由被許可方辦理並由[許可方]協助,但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4.4 對於已經註冊的專利,所有在區域內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根據第四條的規定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外每年償付給許可方。

4.5 如果許可方申請新的專利,則許可方應當通知被許可方並與其商量。如果被許可方希望在區域內使用新的專利,則所有與註冊以及為維持專利註冊有效的費用應由許可方支付並由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相應的憑證後每年償付給許可方。各方理解,許可方仍然是該新專利的所有權人。

4.6 如果被許可方選擇不使用專利,則許可方可決定在區域內註冊專利。在該種情況下,許可方應當承擔該註冊費並自由將其許可給區域內被許可方之外的其它實體。

4.7 許可方在區域內銷售或安裝許可方體系及其附加產品只能通過被許可方進行,除下列外,不應授予任何第三方有關列於附件一上的許可技術或許可方體系或產品的其它許可:

(1)如果一個專案需要國際融資並規定在區域內進口貨物包括上述許可;

(2)如果被許可方不能或不想對一個區域內的客戶銷售或利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它們的附加產品或提供服務;

(3)如果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同意這樣做。

4.8 如果需要,許可方將修改規格和圖紙以便符合中國的標準。

第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

5.1 對本許可被許可方須根據合營協議每年就被許可業務所實現的總計年度淨營業額計算,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下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四(4%),年度淨營業額在_________萬歐元以上的部分,使用費為淨營業額的百分之三(3%)計算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包括被許可方自本許可授予時起所有其業務的所有收入。

5.2 年度淨營業額應構成被許可方的收入且包括所有有關由本許可所授予的許可技術的`業務。

5.3 特許權使用費應由被許可方根據公曆季度支付(付款)。在每個日曆季度[後五(5)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根據上一日曆季度的淨營業額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

5.4 在支付最後一個日曆季度的費用時,許可方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本日曆年需要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發票,該發票根據預計幷包括12月份的營業額來計算被許可方的年度淨營業額。被許可方在扣除已經支付的付款後應當向許可方支付尚欠的特許權使用費。

5.5 最晚於下一年的5月15日,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送達其經過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前一年度的年度淨營業額。如果驗證的年度淨營業額需要進行任何調整,該種調整應當包括在下一期付款中。

5.6 所有的特許權使用費的支付應當在收到發票後通過銀行匯款以歐元進行並匯到許可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5.7 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提供所有有關欠款的必要的證據並使許可方取得任何雙重徵稅的證明,如果有預提稅的話。

5.8 任何遲延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應當自動承擔根據每月eonia加上2%的利息並在下一期的特許權使用費的付款中支付。

5.9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以許可方所指定或指示的方式保持、維持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全部、完整和真實的記錄。

5.10 許可方有權不時未經事先通知被許可方而派遣代表到被許可方的場地檢查被許可方的經營、業務方法、服務、管理、財務記錄和行政管理,並確定其質量以及被許可方遵守本協議規定的誠信。被許可方應當與許可方及其代表和代理人在該種檢查問題上通力合作。

第六條 所有權

6.1 被許可方承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享有所有權,本協議並不給予被許可方除授予的許可外的對許可技術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6.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做任何與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所有權相牴觸的行為且不對許可方作出或不協助第三方試圖對許可方作出任何有關該所有權有關的不利索賠。

6.3 被許可方同意,其將不對許可方對許可技術的權利提出異議,不反對許可技術的任何註冊,或不對本協議的效力或本協議所授予的許可提出異議。

6.4 儘管有本協議授予的許可以及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本協議並未授予被許可方有關沒有列於附件中的任何其它技術的任何權利或許可。

6.5 被許可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許可方的許可和願望到相關政府機構辦理本協議的註冊備案手續。

6.6 所有有關本協議以及本協議授予許可的註冊備案費用應由被許可方承擔。

6.7 如果由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_________公司作出與技術直接相關的任何技術改進,則許可方有權自行以其名義對這些改進單獨申請專利。改進將自動推薦給被許可方作為本協議許可的延伸。

第七條 被許可方的義務

7.1 被許可方由於其有一定的關係和能力應用許可方體系和專利,故受到許可方的許可。因此,被許可方有義務確保最大程度地利用許可方所授予的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為此,被許可方應當採取所有必要的手段促銷和營銷並僱傭合格的人員完成這些任務。

7.2 被許可方每年應當向許可方報告其在區域內的銷售和業務情況以及其提交的投標清單。被許可方應當就每一個許可方體系和產品以及其關於下一年每一個許可方體系的預測提供一份在競爭和市場情況方面的年度報告。這一承諾是本合同的必要條款,被許可方承諾將及時履行這一承諾。

7.3 對許可方體系、工藝和產品的利用應當確保遵守適用的規則檔案,被許可方應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有最好的工作和服務質量,以便維護許可方在世界範圍內的良好信譽。而且,被許可方應當在業務和工作中遵循所有適用的職業風險控制規則。

7.4 如果被許可方不能達到其商業或銷售預測,則願意接受許可方的審計。

7.5 被許可方應當將其在使用許可方體系、方法和其所附產品時所可能開發的所有專有技術傳送給許可方。

7.6 而且,被許可方承諾對許可方所交付的有關許可方體系或產品、其使用方法以及其進一步的發展的資訊嚴格保密。這一義務應當延伸到合營公司的股東,其期限為本協議終止後十年,不管本協議是由於何種原因終止。

7.7 被許可方不得直接或通過任何關聯公司間接使用、註冊或促銷可能與本協議所授予的方法、體系或工藝產生競爭的方法、體系或技術。

7.8 被許可方承諾,未經許可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直接或間接在區域外銷售、使用或租賃許可方體系或方法或產品。

第八條 許可期限和終止

8.1 本協議在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且經被許可方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認可後生效,且在許可方為被許可方的多數股東的全部期限保持其效力,但本協議根據以下第8.2條的規定提前終止的情況除外。

8.2 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由許可方提出終止:如果許可方在合營公司中擁有的股權低於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營公司解散或破產或業務停止;如果被許可方沒有技術能力或技術能力不足;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義務。

(2)如果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則被許可方可提出終止。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應在用掛號信發出一封通知後三十(30)日內終止。

8.3 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和(ii)立即採取各種措施避免使用許可技術。

8.4 在本協議終止後,合營公司同意,立即停止所有使用許可技術的行為。被許可方首先應當通知許可方其倉庫存貨和它們的賬目價值。

8.5 在本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承諾:立即自費歸還所有有關許可方體系、專利、產品和專有技術的檔案、圖紙等。諮詢和履行所有可能的行政手續以便將許可從每一個註冊中消除。毫不遲延地支付所有欠款。在合同終止後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索賠。

第九條 保護

9.1 合營公司應當將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情況立即通知許可方。

9.2 作為許可技術的唯一所有權人,許可方應當決定是否對侵權、模仿、模擬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誤用許可技術的行為採取任何措施。如果許可方選擇不採取這些措施,則合營公司可自費採取這些措施,但須事先取得許可方的書面批准。在此種情況下,許可方將與合營公司合作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一方,但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9.3 通過採取這些行動所收回的任何金錢賠償或其它金錢應由承擔這些行動費用的一方來享受;或如果雙方共同承擔費用的話,這些金錢應由雙方根據承擔費用的比例共享。

9.4 合營公司應在有關許可技術的保護、執行或侵權時向許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協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機構還是在準司法機構或其它機構。

第十條 通訊

各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應當送達到其各自注冊地點。如果通過掛號信或國際郵件送達,它們應當被視為在發出後十日內收到。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1.1 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和適用。

11.2 由本協議產生的且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糾紛或索賠應當只能通過仲裁最終解決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的仲裁規則。

11.3 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進行。仲裁庭由根據cietac指定的三(3)名仲裁員組成。

11.4 各方應當承擔其自己的仲裁費用。

11.5 在仲裁期間,本協議的規定仍應當適用。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中英文兩種語言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且在所有實質方面一致。

本協議中英文原件各一式三(3)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合同 篇5

一、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能力

技術能力是一種存量,它是歷史積累的結果。技術能力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形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技術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隱含的技術能力,表現為創新主體的成員所擁有的知識、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等。就國家而言,常常表現為一國人力資本存量的多寡;就企業而言,具體表現為企業員工所擁有的技術技能以及組織經驗。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技術貿易直接引進技術,能夠提高本國兩方面的技術能力,並最終影響到本國的技術創新能力。首先,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無論引進的是成套生產裝置等硬體,還是專利技術等軟體,都直接提高了本國的技術存量水平,從而也提高了該國有形的技術能力。其次,通過國際技術貿易引進技術也能提高發展中國家隱含的技術能力,因為技術的引進常常伴隨著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員工對新技術的學習、掌握的過程。

二、國際技術貿易與發展中國家的創新誘導反應機制

國際技術貿易並非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或經濟活動,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一種融經濟、技術、科學文化、甚至政治為一體的複雜過程。譬如說,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屬於技術貿易的範疇)進入中國市場,它首先要從國家有關部門獲得市場準入的許可,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問題;它要尋找合作伙伴,考慮投資的成本收益問題,這是經濟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內在固有具有的企業文化、經營文化會影響到眾多的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這是文化方面的問題;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新穎有效的特許經營方式被眾多的國內廠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國的連鎖經營熱潮,這是很重要的一種制度性創新。因此,國際技術貿易的影響是很複雜的,不僅僅是簡單的技術引進而已,換句話說,國際技術貿易具有很強的“外部效應”。從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角度而言,國際技術貿易的外部效應主要表現在它改變創新主體的內在意識,並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從而使得發展國家創新誘導的反應機制更加靈敏,最終改善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和創新能力。

首先,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變發展中國家創新意識缺乏的狀況。很多發展中國家表現出一種維持傳統和穩定為主調的社會意識結構,普遍缺乏創新意識。借用結構主義的觀點,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常常會陷入“累積因果關係”的惡性迴圈之中,也就是說技術創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滯發展。而這種惡性迴圈是內在力量所無法克服的,這時候需要一種外在的推動力量,使其能夠跳出這種惡性迴圈,而國際技術貿易可以看作是這樣一種外在的力量,這種力量首先改變的是創新意識方面的問題。正像上述國際零售業連鎖經營企業的例子一樣,技術的引進帶來了消費者消費習慣的新變化,先進的經營模式所具有的明顯優勢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終導致整個行業經營模式的創新。顯然,在這一過程當中,企業和個人都經歷了一次思維方式的轉變,從認識、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情況進行二次創新,這種普遍性的思維方式的轉變意味著一個國家創新意識的興起。這對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機制形成和創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義,因為只有具備創新意識的國家,政府才會對技術創新給予充分的重視,併為技術創新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和環境。

其次,國際技術貿易能夠改善創新主體內外部的制度環境,促使發展中國家創新誘導反應機制的靈敏化。從引進技術的企業來說,為了充分利用引進的技術常常需要在企業的組織管理方面做出較大轉變和創新,也就要改變企業內部的制度環境,比如說企業為了利用維護一套價值昂貴的生產線,需要新建立專門的技術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維修和改進,同時加強企業對員工的技術培訓制度,這些制度性的轉變和創新都有利於企業進一步的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在國家層次,政府為了保證技術引進的順利實施,需要建立專門的技術金融制度以確保技術引進的配套資金。而且在國際通行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下,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技術貿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專利制度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否則,就難以從國際市場上引進技術,即使能夠引進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為缺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將損害技術出讓方的利益。也就是說,國際技術貿易客觀上提出了對發展國家改善技術創新制度環境的要求,而這種要求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創新主體更好地對創新的市場需求做出正確的反應,最終有助於改善發展中國家技術創新的機制,並提高其水平。

三、小結

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已經越來越充分地肯定了技術創新對“比較優勢”的積極意義,無論是靜態的、還是動態的。就國際貿易的雙方而言,國際貿易對各自的技術創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影響,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辨證地看,如果能就國際貿易與技術創新的關係作一長期分析的話,兩者之間顯然不僅具有一種互動效應,同時具有一種長期增長效應。因為新增長理論、新貿易理論,加上對當今世界經濟的整體增長而言,不僅需要各國獨立的技術創新,同時為了節約稀缺的世界經濟資源,需要各國儘可能地分享這種具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技術創新,而國際貿易正好能實現這種意圖。對廣大的發展中國家而言,在處理國際貿易與技術創新的關係問

題上,不僅需要做客觀的長期和短期經濟分析,同時也要充分地考慮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參考文獻:

[1]劉仁平.技術創新對國際貿易的影響研究[J].商業經濟與管理.20xx年6

[2]李平.論國際貿易與技術創新的關係[J].世界經濟研究.20xx年5[摘要]國際技術貿易既是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組成,也是國際技術轉讓的主要形式之一。眾多的實證分析表明,無論是以技術創新為基礎的國際貿易、還是國際貿易引致的技術創新,都是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

[關鍵詞]國際技術貿易創新發展中國家

技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相信任、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援服務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適用說明

本合同適用於首次購買乙方軟體產品及需要乙方技術服務的使用者。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標準服務;否則,視甲方主動放棄乙方所提供的服務。

二、服務內容

2.1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產品標準培訓: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所產品的標準培訓。熱線支援:指乙服務人員通過電話向用戶提供技術問題解答的過程。 現場維護:指乙方派遣技術人員到使用者現場處解決問題的過程。 功能改進:指根據甲方要求對軟體功能進行和改動。

2.2 乙方的服務承諾:

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關於軟體的服務請求後,在當日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

三、甲方責任

1. 甲方應確保有專人對軟體的使用和管理負責。

2. 甲方應建立相關制度,以確保軟體執行環境(包括計算機,印表機及相關硬體裝置)的安全,為軟體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3. 甲方定期做好系統資料備份,並對備份資料進行妥善保管。

4. 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體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作出診斷。

5.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體系統執行是否正常。

四、收費辦法和合同期限

年服務費為 (大寫人民幣 )。

在甲方支付全款後 個工作日,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2 年 月 日止,期滿合同自動中止。

合同合同滿後,雙方協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提供軟體執行維護服務,但雙方必須重新簽署新的服務合同。

五、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條款規定的理解有異議,或者對與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產生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備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和變更需用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為雙方唯一的正式協議,其他任何方案,口頭說明及與本專案有關的信函、傳真、郵件等,均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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