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資產轉讓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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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產轉讓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資產轉讓合同3篇

資產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全體股東自願,將甲方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有關轉讓事項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

二、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餘款 元,待相關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 日內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將審計報告書中所列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移交給乙方。雙方代表在資產移交清單上簽字後,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財產的所有權。

四、甲方應協同乙方將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時應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依法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及原股東對公司轉讓給乙方之前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方應保證除審計報告列明公司所欠債權債務外沒有其它債權債務,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東全部承擔。

六、甲方及其原股東對依照本合同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財產權屬保證真實合法,沒有任何權利、權屬爭議糾紛,若因此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和本轉讓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東將賠償乙方因履行該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項總額的2倍予以補償。

七、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同第三人簽訂的有關協議、合同等檔案隨本轉讓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終止,確實需要延續的,由乙方對原協議、合同進行書面確認或重新與第三方簽訂。

八、本合同生效後,甲方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屬,甲方應無條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權屬證、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程式碼證、商標使用證、企業檔案資料等所有相關檔案。

九、因本轉讓合同所產生的稅費等支出,按法律規定由各方自行承擔,法律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一半。

十、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積極協調企業廠區內外圍環境,確保乙方水、電路暢通,與周邊單位、人員和諧,若因甲方與周邊環境糾紛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甲方及其原股東應予全額賠償。

十一、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若甲方違反協議,應支付乙方轉讓款10%的違約金給乙方;若乙方違反協議,亦應支付給甲方轉讓款的10%違約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託書,指定 為全權代理經辦人,具體與乙方接洽,負責經辦履行合同相關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附:

1、財產移交清單

2、證件等檔案移交清單

3、企業資產審計報告

20xx年1月9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2

編號:

出讓人: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讓人: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陝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簽訂地點:陝西省西安市

甲乙雙方就信貸資產轉讓事宜,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一)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轉讓,係指出讓人將其持有的金融信貸資產按約定的價格、方式出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約定價格支付受讓價款,取得金融信貸資產。

(二)本合同所稱信貸資產包括貸款(普通企業貸款、同業拆借、同業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透支等依法依約可以轉讓的金融信貸資產。

(三)本合同所稱債務人商業信用風險,係指信貸資產合同主、從債務人因無力償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而出現商業信用危機。債務人無力償付,指法院已宣告債務人破產,或債務人已接到法院關於破產清算的判決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產接管人接管,或債務人已作出將其全部資產用於清理債務的安排,或債務人的債權人已接收債務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債務人出現關、停、並、轉無力償付債務;拒付,指經債權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債務人未按時支付信貸資產合同項下款項;延期付款,指債務人未按信貸資產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應付款項,但經債權人同意的除外。

(四) “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變賣費等。

(五)銀行營業日,係指銀行通常開門營業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節假日。

第二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甲方自願以其擁有的下列《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項下的信貸資產形成的債權按以下所列價格轉讓給乙方,與轉讓債權相關的擔保合同權益(即從債權)隨同主債權一同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標的清單》

第三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乙方應按以下方式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應於轉讓債權交割日將上述第二條約定的轉讓價款一次性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為 ;

開戶行名稱為 ;

大額行號: 。

第四條 受讓人收取債務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轉讓交割之日起,轉讓標的項下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若轉讓債權交割日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結息日至轉讓債權交割日(不含當日)的利息歸甲方所有;轉讓債權交割日及以後的利息歸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貸款本息的方式為:

乙方向債務人傳送應收利息通知單,甲方代理收付貸款本息。甲方應在債務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後,於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劃入受讓人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五條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

乙方應按 %/年的綜合費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費和代理收付手續費,具體計算公式為: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總和=受讓信貸資產本金餘額× %×信貸資產剩餘天數/360,信貸資產剩餘天數自轉讓債權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貸資產本金餘額發生變化,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照本金餘額實際變化情況分段計收。

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按季支付,乙方應在收到債務人歸還的利息後於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約定的到期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安排費和代理手續費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第六條 債權憑證移交

甲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債權交割日之前,將相關信貸資產轉讓權利憑證移交,移交方式為:

將信貸資產債權憑證委託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蓋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權利憑證影印件。

第七條 轉讓債權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項下轉讓債權交割日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當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將受讓價款劃至甲方指定賬戶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債權憑證和第八條約定的通知回執移交乙方佔有。受讓人沒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讓價款的,從應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價款日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罰息。甲方沒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憑證的,乙方沒有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

第八條 轉讓通知

甲方應於轉讓債權交割之日前,將債權轉讓事宜依法書面通知所有相關債務人,並取得書面通知回執。同時,甲方應將書面通知回執移交乙方佔有,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書面通知回執進行確認,並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回執轉移佔有證明檔案。

第九條 債務人商業風險的承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按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甲方對債務人的商業信用風險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甲方保證債務人在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不會出現商業信用風險,能夠足額清償債務,若乙方受讓債權獲得清償前因債務人出現商業信用風險未向乙方足額清償債務,乙方有權就未受清償的餘額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乙方有權向債務人或方分別或同時提出清償要求,向任何一方單獨提出要求並不視為自動放棄對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擔連帶保證清償責任後,乙方應將有關債權憑證轉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貸資產合同項下債務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該項連帶保證的保證範圍為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保證期間為自主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十條 瑕疵擔保義務

甲方在此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信貸資產合同權利符合以下條件:

(一)信貸資產合同權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貸資產合同性質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是可以轉讓的;

(三)信貸資產合同當事人並未在合同中約定“不得轉讓”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四)合同權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轉讓的合同權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受讓信貸資產後,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信貸資產管理人的職責,在管理信貸資產期間放棄債權或因怠於行使權利而致使債權毀損、滅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批准、登記手續的辦理

依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 / (甲方或乙方)應當負責依法辦妥有關批准、登記手續, / (甲方或乙方)應協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辦妥有關批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信貸資產的再轉讓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受讓人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信貸資產再度轉讓給其它具備受讓資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條 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轉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規定;

(三)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債務的真實情況,未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未提供任何虛假情況。

(四)甲方保證此前對債務人未行使解除權、抵銷權、變更權、中止權及終止權,即便行使了某一項或多項權利,也不構成對轉讓債權的損害,並已如實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轉讓債權上設定債務負擔,也未曾免除債務人上述轉讓債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第六條項下債權憑證真實、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宣告與保證

(一)乙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金融機構,持有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者《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可以依法從事信貸資產業務,具備受讓信貸資產的合法主體資格;

(二)乙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須的內部授權,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乙方已經全面、審慎審查受讓信貸資產狀況。

第十四條 保密

本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於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履行轉讓通知義務,向相關債務人披露;

(二)給在正常業務中所僱用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

(三)該等資料和檔案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式或類似程式的要求,或根據所採取的法律程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五)受讓人再轉讓信貸資產債權時向新受讓人所進行的披露,但條件是本合同約定受讓可以再轉讓信貸資產且新的受讓人也必須遵守本合同有關保密義務的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應負責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並支付另一方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貸款本息後,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將收取的款項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則甲方應就拖欠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通知

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各項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應採取書面方式,並應送達或發至下列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乙方:XX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XX路XX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收件人:

資產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為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的部分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下屬公司圍的全部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裝置等,具體範圍以資產明細清單為準。

第二條 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 萬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年 月 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與轉讓資產等額的債務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

2、雙方共同負責與甲方債權人協調,在本合同生效後並於20xx年 月 日前,將甲方所欠與轉讓資產的等額債務轉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諾如在本條第2款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就債務轉移事宜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則乙方應當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宣告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准;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檔案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後,甲方承諾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稅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戶,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 產權過戶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並出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董事會批准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後,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後,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徵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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