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輛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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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車輛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 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 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佔有和使用車輛,並在此後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佔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 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籤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 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 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效能和各項內建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

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1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宣告和保證

11.1 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計程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檔案。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 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資訊。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附件a

交接單

主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本單編號: 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與出租方已簽訂《租賃合同》(“主合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本洗車器交接單。

第一條 租賃蒸汽洗車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賃洗車器(“洗車器)為: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_____月,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rmb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承租方應於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個月的租金,並在簽約同時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臺。

第四條 使用限制

保證洗車質量,機器的

使用限制為: □ 無;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於_____臺車。

第五條 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

合同期內,保養:每清洗_____臺車或每隔_____月,車輛應當到指定地點免費保養一次。

維修:機器出現故障,經公司檢驗非人為情況下可免費維修。超過六個月機器出現大故障並影響使用時我公司可以更換調整。

第六條 司機及其勞務費

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司機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司機的勞務費。勞務費由固定勞務費和額外勞務費兩部分組成,固定勞務費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額外勞務費為:

a.司機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額外勞務費:rmb _____元/日,_____以後繼續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

b.週六、日及法定節日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與出租方結算上一個月的司機勞務費。

在書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後,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調整司機的勞務費。

第七條 其他

本機器交接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印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一條 承租機動車的牌號:

第二條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15天,期間出現的一切機械故障所花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過後,在租賃期間由於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保證合同期滿時,甲方保證乙方的車容及能夠正常行駛。

第三條 承租費用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承租費用,不足滿月的以實際使用天數計息。甲方於每月的10日下午按時支付乙方租賃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在承租期內對車輛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許可權。

2、甲方負責使用期間的加油費、日常保養費。

3、甲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裝置的車容完好,能夠正常執行。

2、乙方自行承擔車輛每年的車檢費、保險費等。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乙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利自行處理車輛,如雙方需要續約,在重新商定後簽定合同。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期滿,甲方應完整的把車輛退還給乙方,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維修費用,如因司機駕駛問題造成車輛損毀的,由司機承擔費用。

2、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滯納金。

3、如因甲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車損人傷(亡),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甲方承租期間如有車輛丟失,甲方照價賠償乙方損失。

5、承租期間甲方如改變車輛的使用性質,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繳納保險等,造成對車輛進行罰款的,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乙方現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甲方現金5000元整 (伍仟元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當地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渣土運輸車輛租賃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渣土運輸車輛的要求:

須配置淋水器,廂長5.8米,廂高1.8米,第三者責任險必須買足50萬元。

二、渣土運輸車輛號及租賃數量: 型號 輛。

三、租賃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賃。

四、租賃單價:

經甲乙雙方商定每臺車 元/月(大寫: 元/月)(稅後)。

五、租車時間及起止計算:

以乙方的車輛到工地之日起開始計算租用時間,以甲方通知的時間為出場時間,租用期限為一年,超出的時間不滿一個月,按月租單價除以30天為單價計算。

六、工作時間:

每天工作時間為24小時(乙方必須保證雙駕)。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須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車輛當月的全部運輸費,乙方以打收

條的形式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擔稅後(甲方如果不按時結清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的運費,造成車輛停駛,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後果,責任全部由甲方負責)。

八、租賃時間:

1、渣土運輸車輛在租賃期間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

2、渣土運輸車輛的維修費、司機工資、生活費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按每臺運輸車輛每月有兩天的維修保養時間,若未維修保養,則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給乙方,若超過二天,則按超出天數單價從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給予每次雙倍的罰款。

5、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型號及規格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場,如違反甲方有權將不合格的車輛退還乙方,並承擔甲方在此期間的工期損失及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6、租賃期內,甲方對所租車輛有使用權,甲方有權將所租車輛以一個施工工地調往另一個施工工地(必須在本標段內)。

7、甲方在乙方進場前保證每臺車 輛交通費用此款在以後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須保證所簽訂車輛到場後進行運輸作業,否則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按預支的 元返還補償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車輛的工作量

正常運作的車輛,須參照甲方的車輛月趟,不能低於甲方車輛的3趟,如超出3趟則按每車處於500元的罰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則按每方18元計算,歸車方所得,以每3個月作為一個考核期(如因修車,超過雙方約定的2天維修時間,超過的天數按月租除以30天的單價扣除。工作量以本車實際運作的天數乘以甲方車輛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數,為該車本月的實際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證按合同支付乙方車輛運輸費的情況下,乙方必須履行合同。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之日合同終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將自動解除,甲方將結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費用。

十三、甲乙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在綿陽市涪城區法院解決。

十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授權代表: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車輛有償出租給乙方做辦公用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達成以下車輛租賃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狀況

本合同所指的車輛是甲方的*****(車牌號:瓊A****)轎車一輛(型號:******,車輛原值發票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核定載人數為4人(不含司機);車輛原值******;該車輛附屬設施裝置和購入發票見附件。

上述車輛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

1、車輛租賃期為 年, 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在上述租賃期內,雙方共同約定租賃期內車輛每月租金為( 幣)_ 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不含稅〕〔含稅〕。

租金支付方式為 。

3、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當開具收款收據或者按《發票管理方法》及時提供合法的發票。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若逾期未交付房租超過5個工作日後,甲方有權每天按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逾期達三十個工作日以上可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押金條款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時,須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之外的押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且押金不能作為租金使用。合同期滿後,租金及相關費用繳清後,甲方在三天內無息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提供車輛應當設施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營運證、道路通行證、保險協議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應該按期繳納該車輛的強制保險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船稅費等相關稅費,確保該車輛達到合法的行駛狀態。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乙方確認簽收清單。

在租賃期內,乙方在租賃期內承擔所租車輛所有的燃油費、過橋路費、保管停車費、清洗維護保養費。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安全文明駕駛,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交通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和給甲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租賃期間,該車輛發生故障,如屬乙方人為操作或疏忽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全部負責維修;如屬於車輛正常故障,由甲方負責承擔維修費用,但乙方於維修前須告知甲方,徵得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的原因發生一次性的車輛修理費金額達到該車輛原值的30%以上,則由乙方應當承擔車輛的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總修理費金額的30%。

4、甲方負責該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如保險公司認為不符合賠付條件的和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長期租賃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的,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有下列情況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將所租該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給他人的;

2)乙方利用所租該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的;

五、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守約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如果造成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守約方擁有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法規定增加補償的權利。

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押金及剩餘租金外,還須賠償乙方違約金,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甲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若乙方違約,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違約金先用押金和剩餘房租衝抵,多退少補,如果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則乙方須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退租。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需賠償雙倍押金給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3、如因國家政策、不可抗力因素產生的甲方車輛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是雙方有義務採取積極措施防止對方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2、本合同變更及補充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或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或條款為準。

3、乙方在租賃到期後,應該屆時歸還所租車輛,應當保證車輛完好及附屬設施裝置齊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修復或向甲方交納修復所需費用。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車協議》,否則視為非法佔用甲方車輛。

七、合同爭議解決

如有未盡之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車輛登記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及附件

本合同共一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後即時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公房屋租賃合同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挖掘機租賃合同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晉城市金緣大酒店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山西金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晉E98828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年月 日 簽訂時間: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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