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租賃合同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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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租賃合同彙編5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地下室購買協議、身份證,乙方應提供身份證。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預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個月付下個月房租,付款可以實行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無。

2、乙方交納的費用:包括房屋租賃費、電費、寬頻使用費、物業費等。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若由甲方修復,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裝置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或重新購臵。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不得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1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承擔違約金和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到房內檢查房屋及設施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201 年月日簽約日期:201 年月日

附件: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清單

一、設 施: 。

二、電錶底數: 已繳費底數:

三、其它設施、裝置: 。

租賃合同 篇2

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權利與義務關係,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國家標準校車,作為學生、幼兒接送的專用車輛,秉著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標準:

標的甲方向乙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國家標準校車,提供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帶,以按本合同規定提供接送服務。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保證為租賃車輛配備具有駕駛資格和良好駕駛經驗的司機,司機為甲方員工,甲方對其司機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保證租賃車輛為國家標準校車。同時,根據雙方確定的執行方案,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校車不得遲到、早退。

(3)文明、安全執行,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要求參與執行的司機著裝整潔規範,執行期間應細緻、耐心,態度和藹,禮貌待客。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乘客人身傷害、財產損失、車輛事故等,甲方負完全責任,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車輛在執行期間如發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時調動其他車輛執行,以確保學生的上課時間.

2、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有校車租賃費用給甲方。

(2)乙方應提供適當位臵給租賃校車臨時停放,方便學生上下。

(3)乙方任何時候不能要求甲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乙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時間段或班次,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並協商好相關費用之後,方能調動車輛,甲方協助操作。

(5)乙方派出隨車教師及準確的`接送地點。

三、接送線路、時間:

1、接送線路:

2、接送時間:

(1)星期一——星期五早上:中午:下午:

(2)星期六、日如需接送雙方再行協商,由乙方制定接送計劃。

四、結算方式:

1、接送標準為人民幣: 元/生學期,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如需用車,由甲、乙雙方協商。

2、乙方統計乘車人數,造好花名冊交甲方,在一週內通過銀行匯款到甲方帳戶(帳戶: )。

五、接送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續約優先權,並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增減,乙方應給予支援。

六、其它約定:

1、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如在合同期間有需要暫時調動校車用作其它用途,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呼叫。

3、相關負責人:甲方聯絡人:乙方聯絡人:

七、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日起生效。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規等不符時,以相關法律規定為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議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合法性不給乙方造成糾紛,如因房屋不合法性原因造成的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租賃期限、用途。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該房屋租賃期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雙方無異議可再重新籤合同。)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權作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第三條租金:

1、該房屋租金為元/月。

2、租金每月乙方向甲方預付一次。

第四條乙方應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對於使用過程中老化、破損的設施應及時的修復,維護,使其達到安全狀態。乙方在裝修時,不能對甲方房屋結構造成任何安全隱患,如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乙方應立即修復和經濟賠償(裝修來修去丟)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東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內仍為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貨時行違法活動。

6、不按時向甲方交納房租。

第六條1、因國家政策或需要拆除徵收、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乙方應該注意防火防盜,接受甲方的監督。如因乙方在租賃該房屋內發生的任何原因引起的火災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1、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元(元)無違約本合同約定退租時退還。

2、租期內乙方必須按月向水電部門結清水電費用。

第九條:本承租房屋的四五樓另行為賓館,在不影響雙方經營前提下,雙方可共樓梯出入,以便消防的暢通。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裝置)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裝置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型別: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裝置:

2、1租用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2規格型號:

2、3裝置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裝置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裝置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裝置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資料的影印件文字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除錯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除錯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村檔備案。

7、4除錯、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訊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訊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訊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裝置效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效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執行,執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____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14、1裝置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執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村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15、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x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裝置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建立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逆變直流電焊機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裝置型號、狀況及數量

1、名 稱:

2、規格型號:

3、數 量:

4、裝置狀況:良好

5、製造廠家:

二、租賃裝置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交付時間:為20xx年 月日

2、交付地點:出租方裝置庫

3、交付和退租驗收方法:電焊機能夠正常使用使用效能良好即為驗收合格。

三、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至 。

四、租賃裝置進出場

1、出租方負責電焊機進出場,並承擔進出場過程中的費用及安全責任。

五、租賃方式、租金結算及支付

1、租賃方式:按月租賃結算。

2、租賃價格:押金_______元:每天每臺租金(不含稅價):¥______元/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元整。

3、結算時間:從簽訂日期借走焊接之日起至退還之日止。

4、結算方式:使用完成之後一塊結算。結算完成押金退還。

六、租用裝置的毀損與丟失

1,由於出租方原因(出租方操作人員不按承租方要求停放、保管,不按規定要求操作裝置等)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的裝置的丟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照價賠償。

4、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

委託代理人:

聯 系 人:

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 聯 系 人: 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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